“红根,你下来,上面多危险。”小张阿姨在树下气喘吁吁的仰着头叫。
扮了个鬼脸:“咿──就不下,你上来啊。”他知道这些阿姨都很没能耐,全都不会爬树,天那,怪不得她们只能做阿姨,要是她们会爬树,就肯定可以做小朋友了。
不会爬树活着都没有意义啊,不能看树上的小鸟,不能捉知了,不能采到水果吃,不能看到好远的地方,而阿姨们竟然全都白活了,想到这,红根怜悯的向下看,模仿园长的口气说:“小张,看你毛毛噪噪的,能出什么大事,万一把我这老人家吓个好歹,看你怎么办。”
小张在下面哭笑不得,这孩子,忒机灵古怪:“快下来,军区首长要见你。”
又是首长,“我不要,又要带我出去演猴子戏。”一面向更高的地方攀一面扭过头去做鬼脸,突然之间脚下一滑,几乎就要滚下来,而造成美猴王失手的竟是个小小的人儿。
这个小人儿糯糯的软软的白白的嫩嫩的,比动画片里的小娃娃还要可爱许多,正用一双近乎透明的蓝绿色眼睛看着他,整个人都不是很真实,就好像橱窗里摆的洋娃娃。
红根不由自主的对他傻笑,小小的人儿也冲他笑,只是这一笑,竟然比唐伯虎的三笑还厉害,这一辈子就买给他了,这一身的鲜血都甘愿为他流了。
大大的一滴口水,或者叫哈喇子掉了下来,下面的小张和小美人连忙躲闪这次空袭。
仍旧痴痴的笑着,红根问:“你会不会爬树啊?”这个问题很关键,他想以后生活在树上,而他想下面的小美人和他住一起。
“你从动物园跑出来的?”只一句话,美好印像全部粉碎。
几乎是跌下来的,红根立刻逃开自己喜欢的大树,到站稳才申辩:“我不是,我是用脚走路的。”
小美人这时候完全不理他,只对小张阿姨点头道:“下来了,立刻带他回去。”
好大的汗珠顺着小张的脑袋流了下来,一直流到她的确凉的衣服里,有没有搞错,这是四岁半小孩子的智商和说话口气么?这小魔王以后都要在这个幼儿园里了,需得加倍讨好才是。
红根被小张夹着,跟着走路还像企鹅一样晃的小美人走到园长室,小美人走到室内,极为乖巧对一个老头打了个军礼,乖巧的站到一边,行动不可思议的利落。
这时候一双大手伸了过来,叉着红根的腰把他抱到膝盖上,左右打量他,然后朗声大笑:“像啊,像是我的儿子啊。”
“耶──?”你的儿子?爸爸?红根仔细看这陌生的男人,这是个很威风的男人,和电视里看的指挥官司令官,有着惊人的相似,他给人一种极大的压迫感,一举一动都写着,你不能反抗我。
但是红根还是开始挣扎了,“我不是你的孩子,我是公家的孩子。”
“说的好啊,你是公家的孩子,但是你也是我的孩子,从此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孩子,你会和我们一起住一起生活,但是你仍然是社会主义的栋梁,你仍然是一棵红苗子啊。”
和你们,你们是谁?红根的眼睛不由自主的溜向小美人,小美人极为可爱的笑着,粉嫩嫩的脸蛋上有自然的红晕,好像极其怕羞的软软的说:“哥哥好。”
哥哥好,哥哥好,哥哥好──
这三个字简直比塑料纸包的水果糖还甜,比两毛一勺的冰激凌还爽,红根连忙就不停点头,直到听到旁边有声音道:“好,你以后就叫越立了。”才回过神来。
“我……我叫什么?”我明明是叫红根的,红军的根苗,这么好的名字怎么可以改掉?
这时耳边又传来柔软的滴出水的声音:“越立哥哥好。”
“啊……啊……啊────好!”好吧!
“那你叫什么啊。”
“我叫越跃。”白白胖胖,上面还有好多小坑的小手伸过来:“哥哥,你以后要保护我啊。”
这个是当然的,越立握住那只好像奶油大白兔的手,庄重的发誓:“我一定保护你啦,谁打你我就打谁,谁骂你我就吐他,你喜欢那个小姑娘,我们就去揪她辫子………………。”
园长的一头黑线啊,为什么不让她现在发个什么疾病死掉了,教育失败啊!
“不要那样,打架不是好小孩,可以用其它办法解决啊。”小美人柔和的闪着善良的光辉。
那以后好久,越立才知道他的弟弟不是叫月月,也根本不需要他保护,而他所谓的其它解决方式,真的是别致的不是普通的好用,只凭着一张笑脸,任何人就都不能反抗,伸手不打笑脸人的古训被他发挥的极致。
本来还有些大班的园霸来找他麻烦,手指还没伸到他二十米内,已经先有小女生连哭带尖叫的把老师招过来。
另外,这小小人儿无意中说到:“我想起来了呢,小毛你爸爸是不是警卫处的,我每天回家都会和他打招呼呢,我是乖孩子。”
别以为小孩子不懂得人情世故,眼看着这新来的“千金”来回小车接送,解放军叔叔(警卫)亲自照顾,焉有不服不怕之理。
何况少爷他小恩惠不断,常会带些有纸包着的糖果来散发,很懂得恩威并用,原为一方园霸的小毛,最开始还嘲笑他是杂种混血的,最后几番**,都甘愿成其走狗,这一切不过两星期尔。
好在越立这个笑着吃人的小弟弟对他极好,平日里孔融让梨亲过手足,两个人睡一间房子用一个大浴缸,穿一样新衣,吃一样米饭,同样有阿姨伺候着,也同样没有妈妈。
“为什么我们没有妈妈?”事隔一年,越立才想起这个问题,这个时候他已经认为自己天生就是生在这个家庭的,那个别人叫首长和师长的了不起的男人是自己的爸爸,而这个温顺的小人是自己的宝贝弟弟。
他已经习惯吃到好多希奇的水果点心,他习惯有会冒火花的冲锋枪,习惯保姆问他想吃什么,习惯警卫叔叔给他系鞋带。
说这话的时候,越立正小心的把一张美丽的糖纸压到玻璃板下,然后趴在玻璃上欣赏,过了半晌也没有听到回答,虽然很奇怪,不过也没觉得什么。
他这个弟弟很爱看书,小人书足足塞了两个大柜子,而且他竟然还认很多字,比他这个当哥哥的认的还要多,他看书的时候很少注意到其它东西,这次,越立也以为他没听见。
但是他一扭头,正看见一双冰的几乎下雪的眼睛看着他,睁的大大的,几乎快把眼眶撑破,越立本来是跪在椅子上的,被这一吓,整个椅子向后仰,一直磕到写字台才停了下来,心脏吓的砰砰的跳个不停。
“哥哥。”小人儿笑的有酒窝,眼睛却依然冰冰冷。“妈妈去了好远的地方。”
那就是死了,死了就死了,干什么那么看我,我以前的爸爸妈妈不是也去了那个很远的地方?干什么三伏天搞的像降冰雹,将另一块糖果放到嘴里,越吃越不是味道,糖纸在手里揉来揉去,沾了一手的颜色,想要和弟弟说两句话,他已经继续闷声看书了,于是回了头继续玩。
但总觉得有什么别扭,再次回过头去,才发现月月的头低的很低,小人书已经整个晕开,上面的古装美女全扭曲成鬼魅。
不知道说什么好,甚至连动也不能动,额头上渐渐生了薄薄一层汗,人紧张的不知所措,他这个很女娃的弟弟,从来也不掉金豆子,跌倒了也不哭的会自己爬起来,没想到这一哭,完全不同于他那种雷声大雨点下,而是哗哗的下个不停。
“如果我够大就好了…………如果我有很多血就好了……如果那个时候你在……就好了。”断断续续的他听见月月在喃喃的倾诉。
一瞬间,越立觉得自己好像踏进什么陷阱的小兔子,
那以后,他不再敢提起妈妈,不是怕他哭,而是真正领略了这个弟弟的手段。
他记得很清楚,月月哭过以后用手背擦擦眼泪,不好意思的一笑,然后到厨房哀求阿姨帮他拿了两个橙色的大瓶子,回来后将一个打开,用小勺子挖了吃,吃着吃着,又是轻轻一笑,可爱有趣的不得了。
中间吸鼻子的小动作,也粉嫩的好像小猫小狗,直让人忍不住伸手过去摸摸他柔软的毛发。
“哥哥,吃。”橙黄的蜜香扑鼻而来,月月举着小勺子将蜜汁送到他口里,动作笨拙的举着小手,一勺蜂蜜下去,整个心扉都舒畅开来,从头甜到脚。
两个小孩就并排坐,把一根勺子舔的溜光,很快这一小瓶蜂蜜就吃光了,月月舔舔勺子,有点发傻的笑着,显然是很满意蜂蜜的味道,但是如果他自己开两瓶蜂蜜,被爸爸知道了,肯定会挨骂,会说些要保护牙齿之类的话。
越立看着另一个瓶子,最后还是决定开开它,揭掉上面的封套和纸,挖了一勺放到嘴里,然后闭上眼睛等蜂蜜滑到肚子里……………………
“呕………………这~~这是什么啊?呸~~~好恶心~~~呕…………呸呸~~”飞快的跑到洗手间,越立把能吐的全吐出来。
他的弟弟教了他生动的一课,不该吃的别吃,不该说的别说。
这次学习的代价是他一辈子不能闻汽油的味道,一辈子不能吃带蜂蜜的食品。
所以司觅问他吃不吃冰激凌的时候他笑着摇摇头,怕里面有蜂蜜。
司觅自己叫了三人份,一边吃一边爽朗的笑:“我都没有问你名字,只知道你是月月哥哥。”
越立想,这女孩子,和月月交往的人完全不同,虽然同样是比他大的类型,但是清纯的多,不由就增加几分好感:“我叫越立,站立的立。”
司觅的冰激凌差点喷出来,大笑道:“月月的名字已经够让人误会,你的名字更有趣啊,那你们有没有妹妹,有的话叫什么名字?”有月月,有月历,那应该有个月子,还顶有西洋味的呢。
就算司觅豪放,终归出身大家,立刻认识到自己失礼,马上伸出手去:“我叫司觅,司法的司,寻觅的觅,千万不要以为是蜜蜂的蜜哦。”
越立握着她的手,心想还好不是蜜蜂的蜜。“认识你很高兴。”
到大家重新就坐,越立才意识到自己的弟弟太过沉默了,而他嘴边那抹笑容也太诡异了,越立马上反思自己是不是那里做错了。
确实,在和女朋友约会的时候被亲戚碰到,不是很愉快的事情,但他也是由于月月再三挽留才坐下来的,千万别又招到这祖宗,他不开心,全家都阴天。
“我去一下洗手间。”月月站起来,彬彬有礼的向两人打招呼,然后消失在走廊里,直到过了半个小时也没出来。
这期间司觅又吃掉了一个香蕉船两个水果幕司三个小冰点,若无其事的样子。
越立倒不好意思起来,站起来道:“我去看看他。”
“不用。”司觅戳着化了的冰激凌,“我习惯了……我有一次等了他十一个小时,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会回来的。”
那一刻,越立不知道是怜悯自己还是怜悯司觅,几乎要掉下泪来。
司觅继续说:“他要我等,因为他不在乎我等,他不心疼我等,他不怕我不等。我会一直等,是因为我太在乎他,我心疼他,还有──我知道,他也不在乎让其它人心疼。”
没有听司觅的话,越立还是去卫生间找月月,月月竟然在,而且竟然好像等的不耐烦的样子。
“怎么这么慢?我等好久。”
你等我来上厕所,这个还有交接班?
不是不惊诧!
“你才怎么这么慢。”就算这家大饭店的厕所很豪华,也没必要如此流连忘返吧。
不答越立的话,月月突然冷笑着靠近他,搂住脖子道:“一定是美女当前,忘记那根本不是你的东西了吧?”
越立极不自在,月月虽然在人前一副模范好公民的样子,成功考上大学,并继承了海外外公的遗产,又是从外地调回省里高官的儿子,却是一个完美白马王子的──泡沫。
他不知道碰到弟弟和男人接吻是计划内还是计划外,总之这件事月月一点不慌忙,日日夜夜提心吊胆的全是他。
那时候他才知道还有同性恋这个词,竟然会喜欢男人,那是一种疾病啊,震惊的程度不下于原子弹爆炸。
月月微笑着对他解释:“我男女都喜欢啊,上帝叫我们友爱,上帝叫我们要平等,所以哥哥不用太担心,我这是遵循神的指示。”
不担心了,心脏都吓裂了,我们家竟然出了这样一个怪物,比卡夫卡的《变形记》更让人不可思议,然,更可怕的……
他会发现,他不再能平静的面对月月,他会偷偷的去看他,月月真是漂亮,简直是上帝的杰作,并且是绝无仅有的一件珍品,东西方文化在他身上尽有体现,不仅仅是外貌上的得天独厚,就是气质也是得天独厚的,有时只在他身边就感觉如沐春风。
他有些明白那些男女为什么为他着迷,甚至有些不忿,你们急什么?你们见到他才多久,我一点一点看着他长大,由可爱到可口………
停!!原来同性恋这种疾病是会传染的。
可是同样悲哀,有一样他从小也明白。月月的心里装不下任何人,他不能去爱,不屑去恨,没有人教给他这些。从他懂事起,看到的就是离别和阴谋。
月月曾经在他十八岁生日送了一个礼物给他。
那是一个故事:有一个男人,有权有势,很爱他的妻子和儿子,这本来是美满的故事,不幸的是他妻子有遗传性的血液疾病,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他。
以他的权势,竟然没有留住妻子的性命,让他很是伤心难过,如果有足够多的血液输给他妻子的话,也许她还幸福的活着,但是RH这个血型,何其难找?
妻子死后,他利用权势在他的军区内发动全民大检查,连幼儿园也没有放过,万里挑一,终于找到一个相同血型的小孩,便连拐带骗抱回家去,不要说这孩子是个孤儿,就算是父母双全的也是会想办法抢过来,只因为……防备亲生儿子可能有遗传病发,好作为血库储藏。
月月语末又讲,家猪虽然不用像野猪到处为生计奔波,但是终究难免会挨一刀的命运,何去何从自己选择。
想了很久,最后他选择去读医科。
这一身的血液都是为了月月流的,可惜他并没有在乎过。
手指压在越立紧绷的嘴唇上,月月悲悯的看着比自己大两岁的哥哥,不要以为做了医生就会变成基督,要知道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是谁都能完成的特技。“还是你想得到什么?”
越立突然仰起头,整个身体压向月月,月月措手不及,被他压倒在墙壁上,嘴唇迫切而饥渴的凑上来的时候,他连用牙齿阻挡都没来得及,脑袋被固定在瓷砖和男人的手臂中,月月头一次感觉到温文尔雅的哥哥的痛苦。
这一个温是传达痛苦的一个吻,压抑的伤心的失望的情绪,互相传达。
我比他们幸福,我是你哥哥,我能为你贡献血液,这是我的荣幸。
我们之间有坚固的血缘。
舌头被狠狠的一咬,咬破了表皮,鲜血狂涌而出。
月月就那样吸着他的鲜血转动着舌头,直到两个人几乎断气,将越立推开,月月掏出手帕擦着下巴,嘿嘿的笑着:“真看不出来呢,想让我上你么,我们到里头处理一下。”
脑袋麻木了,就好像发现玫瑰花上爬满蠕虫,烹饪好的美食是自己的心脏,不由自主的向后退,越立看着月月冰冷的双眸,几乎要诅咒──你千万不要爱上任何人,你爱上的人也要这么践踏你的感情。
那是头一次恨一个人和爱一个人有那么深的程度。
“怎么这么纯洁啊。”**的笑着点上一棵香烟,打开一扇厕所的门,月月坐下来,“要不要爽一下?你还是处男?不过不要叫太大声啊,公共场合,切勿喧哗啊,哈哈哈哈哈~~~”
看着越立气的发抖,他反而安心,不要对我和这个家留恋了,把你当棋子一样耍的父子,不值得你任何怜悯和牺牲。
越立从洗手间出来就向司觅求了婚,司觅想了一会,低头问:“你将来会不会爱别人超过他?”
不会,即使我的子女,我也不会爱他那么深了。
越立就是这样答的,他也做到了。
月月从本地大学毕业后便发展顺利,运用遗产开了一家小型科技公司,那时候计算机刚起步,手机珍贵的如身份像征,能捧一大砖头说话,那是一个气派。
仅仅十八岁(小学连跳三次,初中二年直接升高中,大学是专科)的月月,就趁市场尚未完善,狠狠的捞了一把,两年以后,已经是商场翘楚,到了科技烂成垃圾,这神仙已经不知不觉的事业转型,他的人马好像是神兵天移的,竟然搞起了多元化投资,小到超市连锁证券投资,大到跨国集团国际专卖,他的项目数不盛数。
无商不奸,但奸到他这种可以当超人程度的还是少见。
大玩了几年空手道,终于在二十五岁漂白成功,稳稳在繁华商业街买下一块地皮,盖了大厦,取祖父之公司故名──华新集团也,真正成为操控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一代天骄就是这么血腥练成的。
越立早早来看护这弟弟,在西欧读了博士回国,就拒绝了多方名院挽留,自己在家开了一个小小诊所,三个人甚至有说有笑的同居过一段时间,也只是短到三个月的时间。
有一天月月在刷牙,突然间明白了什么,然后就卷了自己的衣服离开了。
越立不说,司觅也不说。
他们知道,聪明如月月,肯定会明白,他们的婚姻,不过是为了能制造更多鲜血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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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越立以为月月永远也不会回来的时候。
一天夜里一个男人敲开他的门,这个男人抱着失血过多的月月暴跳如雷,月月抓着他的手不肯放开,两个人闹的一团糟。
第一次有那么深的威胁感,他试图把他们分开。
月月迷迷糊糊的叫:“北北,不要离开我。”
“我不离开你。”那男人像发誓一样,眼睛急的全是血丝,把月月手上的皮几乎抠烂,花了好大工夫才能把他们拉开。
然后他处理了月月的伤口,喂了他药片,但没有输血给他,没有那个必要,虽然是自己热切期盼的,这个时候,他更想用血液证明他们的亲密。
但──那是──一个荒谬的想法。
第二天月月和那男人做爱,声音大到前面的诊所也听的到。
越立一边和病人解释那是在做手术一边想,自己有没有后悔过没与月月做爱?
结论是──没有,他们只要维持血缘就好了。
这比什么都强大。
然而几分钟后他就知道,不是的,他错的离谱,月月也是会温柔笑的,会关心人的,会体贴人的,会伤心,会去爱的人类,而现在他找到了一个不离不弃的对象,不管这是不是爱,都比他们之间的关系牢靠。
那天晚上越立做了一个梦,一个洋娃娃一样的男孩子向他伸出手叫哥哥,他笑的很开心,醒的时候司觅正给他擦掉眼泪。
二十多年恍若一梦。
五年后月月给他打电话,语气很平静,只说了地址,他立刻赶到那家医院,把自己的鲜血输给他。
月月终于还是病发,终于还是没逃脱遗传的代码。
叫北北的男人两个月后才找过来,很憔悴的样子,越立看见月月对他笑,多年以前月月也曾经这样对他笑过,原来这是一种解脱的笑,这是一种类似救赎的笑。
北北穿着灰色的大衣在医院的走廊里抽烟,护士过来叫他把烟熄了,一边尖叫着教训他,越立知道医院里受了气没处发的小护士多的是,但也看不过眼,上前劝了两句。
陪着北北在走廊里坐了好久,一句话也没说,北北还是走了,走的时候回过头看了他一眼,越立这一生再也没有看过这么绝望的一眼,他知道,假如北北的血型对,他也一定肯把自己全部的血输给月月。
针头扎到皮肤里,顺着橡胶管子,红色的生命之线将进入到他最爱的人身体内,可是,永远都无法触动他的内心。
月月的心一定在那个人走后就死了。
牵连他们的只有血缘。
第八章
我们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被人不断重复的话假如不是真理,那么总会有点事实支持,没有事实支持,那就是老鼠怕猫纯属谣言。
但是北北住的地方,确实是一个用钱堆出的地方,A栋在初建的时候,就是为了骗取单身白领银领金领子的钱,社区装饰的美仑美焕,赋予运动主题,灌以各种概念,热卖的一塌糊涂,一万多人民币一平方米的价格,浪费在这个污染严重的沙尘暴之城上,真是太太——太可惜了。
买两间套房就够在温哥华买带游泳池的别墅了呀。
及至A栋落成,被赋予“高尚住宅”的称号,这个世界的新名词和名词应用花样越来越多,现在竟然连房子也可以用高尚来形容,什么是高尚?
只要付得起钞票,不管你是相中了高尚的那一间,都可以尽量的践踏和使用它,但是你千万不要以为也就此高尚起来了。
事实上,北北在A栋没有感觉到一点一丝一毫高尚的气息,比如他自己吧,他就有看A片、暴力神经发达和北北逃避现实妄想式神经短路综合症。
可北北认为这还算是正常的——他同住的某人月月则有全人类无耻人士所有的坏毛病,一千个美国重犯加一千个恐怖分子也浓缩不出来他的坏!!
然而,他们还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顶多性向和别人有点不一样,不过这样就避免了骚扰女邻居,偷看她换衣服,做出有损高尚社区的事情。
然而,我不犯人,人不一定不犯我。
现在这个笑眯眯一脸阳春白雪和月月下军旗的美女,也就是北北一梯两户住宅的对门左小蛮小姐是也,曾经出场过多次,她是北北家的常客,在月月来之前是北北的主要玩伴,月月来后,经过一段时间,左小姐的兴趣显然已经转移了。
比起憨厚可爱的熊,她似乎更喜欢狠毒优雅的蛇一般的月月,本质和表面上,她都是一个一丁点谈不上高尚的女人。
在月月还没搬进来之前,她还勉强可以称做是正常人类,月月入住后,她就变得非常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