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兽 by 诸葛喧之(上)【完结】(2)

2019-05-31  作者|标签:


我有时候会忍不住希望,这些年的遭遇只是一场很长很长的梦。
等我醒来的那一天,我仍然趴在课桌上,老师丢来的粉笔不偏不倚,正好砸中了额头。
而你呢,你还在我旁边微微笑着,眼底满是青春,还有那些,我曾经以为再也回不来的温柔。

温馨提示:本文一对一,然而中途可能会有各种虐身虐心
包括但不限于爱四爱木强x乱x第三者插足打架斗殴磕药以下省略,
所以有攻君或受君贞X洁癖的请不要误食= =万分感谢。

1、1 ...


  如果你的敌人有咬笔头的习惯,那么恭喜你,想整他轻而易举。
  现在请跟我学:
  第一步,偷出他常用的笔。
  第二步,带笔去厕所。
  第三步,把笔头浸入便池。
  第四步,将笔放回原处。
  
  做完这些,你只需悠闲地沏杯茶,静坐等待,直到对方毫不知情地把加工过的笔头塞入口中。你就可以尽情欣赏他的表情变化了。
  
  ——以上,是我屡试不爽的整人方法,大家可以根据对象修改策略。比如你和你的仇人恰好住在同一寝室,那你完全可以把笔改成牙刷。如果你觉得尿素的味道不够刺激,也可以选择把鼻涕抹在上面。
  
  好了,读到这里,请各位想学以致用的兄弟姐妹们自觉起立,转身,面壁忏悔三分钟。
  
  今天,我想要整的人是体育委员。此君外号老鼠,牙尖如钉,上周咬我,留印至今。我瞅着手腕上一圈牙印立下毒誓:不报此仇,老子他妈的就不姓祝!
  
  把处理过的钢笔放回原处,一切工作都已就绪。我一边装作若无其事地看书,一边等着老鼠打球回来。
  我现在非常盼望老鼠把笔梢塞进嘴里啃的那一瞬间,不知道他对新口味的钢笔头满不满意。
  
  “祝霖。”
  冷不防背后有个人拍了我的肩膀,我做贼心虚地哆嗦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转过头去。
  在看清那人的脸时,我立刻堆上了无懈可击的纯真笑容:“啊,班长,有什么事吗?”
  
  穿着西高制服的班长淡淡望着我:“你的书拿倒了。”
  
  “啊?”笑容僵凝了片刻,随即手忙脚乱地把手中的思政书正过来,我再次抬头看他,“嘿嘿嘿,谢谢班长大人关心。”
  
  班长看着我狗腿的笑脸,表情仍旧是淡漠的,他叫我:“祝霖。”
  
  “嗯?”
  
  “……把老鼠的钢笔给我。”
  
  我犹如行窃时被发现的小偷,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好不尴尬,但又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装疯卖傻:“哎呀,班长您老人家缺笔用就问我借呗,咱俩谁跟谁啊?是吧?哈哈哈——”
  
  最后一个哈字还余音绕梁,班长就抬手推了下他高挺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强烈的镜片反光过后,我发现他那双鹰隼似的褐色眼珠朝下,正冷冷看着我。
  
  我顿时寒毛倒竖,乖巧地把钢笔呈给他,还顺带着用衣袖把笔杆擦了擦,苦着脸说:“老大,我错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句式与所有被请去局子里喝茶的小偷如出一辙。
  
  其实我的人品比小偷好不到哪里去。幼儿园的时候,我喜欢在午休时从床缝中朝下铺的小朋友脸上吐口水。到了小学六年级,我开始学着电视剧里那些富贵多金的小开们把妹,积极用我的双手协助班花胸部发育。
  
  初中时刚巧掀起帮派风,我和一哥们建立了“双龙戏猪”恶霸组。
  我去花鸟市场买了只大狼狗,企图把它驯成我们双龙帮的召唤兽,该狗体型彪悍如同藏獒,两眼小如绿豆,相貌一流猥琐,不张嘴的时候都会流哈喇子。我给他取了个贴切的名字叫小流,小是小眼睛的小,流是流口水的流。
  
  我对小流一见倾心,认为它的凶悍程度应该和二郎神的啸天犬有一拼,在我眼里,就连它粘在毛上的眼屎都异常性感。我作为双龙帮的帮主,对它寄予了相当的厚望,一度打算把它培养成我的左膀右臂。
  
  可惜小流同志在第一次任务中就因公殉职了,当时我要去收拾S中学一名猛女,该猛女的身材比例为1:1:1,标准水桶身材,胸毛比男人的腿毛还浓密。
  
  我当然不敢和她正面冲撞,于是派了小流上场。我把她堵死在胡同里,小流嗷呜大叫一声就勇猛地冲上去和猛女玩命。我自己则捂住眼睛在旁边等待血雨腥风刮过。
  
  就这样,震惊T城的“6?12——人咬狗,狗咬人”惨案发生了。
  
  等我把蒙着眼睛的手放下来之后,猛女衣冠不整,挂满血痕地站在血泊中,显然是用尽了全力与小流相搏相杀,连站都站不稳了。然而,她终究还是打赢了我的小流,只见她一口吐掉嘴里的狗毛,擦掉鼻血,昂起头,以胜利者的姿态,一瘸一拐地走向辉煌的夕阳。
  
  而我的小流,它……它凄惨地倒在地上,已然弃我而去,最人神共愤的是,它的屁股上少了好大一撮毛,是和猛女搏斗的时候,被杀红了眼的猛女一口咬掉的。
  
  我对着屁股没毛的小流抚尸痛哭,并且对天起誓,从此不吃狗肉。
  
  虽然,斯狗已经归位多年了,但我常常还会在梦里想起它憨态可掬的模样,它的小眼睛大胖腿和性感的眼屎。
  还有秃了毛的屁股。
  我发誓,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么有型的大狼狗了。
  
  就这样,我带领双龙帮在T城各大初中部兴风作浪,等我的帮派扩充到一百人的时候,我率领那群杂鱼又找到了那个猛女,兄弟们一起涌上去,用人海战术成功放到了猛女,替小流前辈报了血海深仇。
  
  我拎着从猛女身上拔下的一把胸毛,在小流生前用过的狗粮盆边火化。我站在焦臭的烟灰前泪流满面,直吸鼻涕,心里却倍感宽慰:我的小流终于可以瞑目了。
  
  就这样混乱地一晃三年,我这个不学无术的混混被老爸花钱送进了T城著名的西高。
  进入高中后总算收敛了不少,主要是我认为镜子里那个清瘦挺拔的少年已经拥有了非常充足的江湖经验,作为开创了T城小混混新纪元的长老,我应该金盆洗手,准备成为后辈流氓们口耳相传的一段神话了。
  
  可是消停下来的我却发现一件比“6?12——人咬狗,狗咬人”惨案还要沉痛的事实。
  那就是——他妈的,我好像喜欢男人。
  
  为了确定自己的性向,我去了AMORE:一家建筑极具意大利风情的著名Gay吧。
  这一去可不打紧,我简直像掉进厕所里的小狗,久旱逢甘如鱼得水。
  
  我的长相并不阴柔精致,跟酒吧里跳钢管的小妖精们根本没得比,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还会受同性欢迎,在AMORE坐了半小时,有五个男人来和我搭讪。不过我并不是很渴望立刻找个男友,而且他们也都不是我的菜,我便一脸假笑地拒绝了他们。
  
  我的挑剔引起了更多人的注意,人们对得不到的东西总会垂涎三尺,这跟吊着胡萝卜催促驴子上路是一样的道理,所以,我很快成了T城圈子中小有名气的人物。
  
  我花了一定时间用来学习这个禁忌圈子的规则与潜规则,当我觉得自己已经适应这片灰暗的时候,我和一个男人上了床,草率地完成了我的初次。
  
  那个男人的脸我都快记不清了,只知道他是个俄国人,来T城做生意的,年纪大得可以做我叔叔,但他很有气质,长得不赖,保养得也好,最重要的是他有个让我油然而生亲切感的中文名字:小流。
  那天我酒喝高了,拉着他的手就小流长小流短地絮叨起来,絮叨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什么“我好想你”“我再也没见过比你更帅的狗了”。
  
  这个瘪三俄国佬中文很差,愣是没听懂我是在缅怀我家的大狼狗,还以为我对他爱得死去活来,于是我们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发生了关系。
  
  半夜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我靠在枕头上,突然有种被遗弃的感觉。后面痛得厉害,敏感的私密处好像仍旧有火热□存在,可我知道那只是错觉而已。
  仅此而已。
  
  床单上是欢爱过后留下的痕迹,我赤着身子蜷在床头抽烟,一根接着一根,直到鱼腹破晓,晨曦乍泄。
  金色的初阳像纤细的雨丝飘进了昏暗的房间,我注视着这些阿波罗的头发,想起老爸给我起的名字叫祝霖,他的意思是“带着祝福的雨”。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柔和得近乎可笑,但是我接受了它。
  
  祝家上亿的巨资家产和这个名字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我是祝霖,祝家的长子,所以这些现在属于我父亲的东西,以后都会属于我。
  我很现实,比起钱,一个讨厌的名字算个屁。
  
  或许我应该顺便提一句,那个上了我的俄国佬是我爸爸商业上的伙伴,这次来是为了签一笔大单。
  我后来从老爷子口中得知俄国佬放弃了原先百分之十的压价,以百分之五的优惠签下了单子。
  
  老爸讲着这番话的时候是在早餐桌上,他往土司面包上抹着沙拉酱,笑得十分畅怀,可我却觉得后面隐隐作痛,老爷子如果发现俄国佬放弃压价是因为自己宝贝儿子的失贞,那他没准会挥刀砍死我。
  不过……百分之五的优惠。
  
  我笑了笑,那笔单子的百分之五就有四十多万,原来我的初夜值得是这个价钱。
  挺贵的。
  
  从此之后我的私生活就开始靡乱起来,我年轻,有资本,愿意做Bottom,在圈子里不愁找不到好的**。
  我想的很明白,上床而已,多大点儿事,这些年我不知道看我父亲换过多少年轻貌美的**,贞洁顶个肺用,难道能当饭吃?
  
  古代有很多女人死在贞洁牌坊脚下,她们都是傻逼。人就应该学会现实点,学会现实就是学会了必杀技,贞洁牌坊迟早会死在我的脚下,它那些破砖头破瓦刚好可以被小爷我拿来铺路。
  
  就这样,我不求上进地挥霍着时间和金钱,一天一天混日子。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科,班级需要进行调整。我爸既然能用钱送我进T城著名的西高,自然也能用钱让我踏进文科重点班的大门。
  
  我就是在这一年遇到程维的。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开挖,虽然知道第一人称不怎么讨巧,但还是用了,主要是因为这篇文章里主角前后生活起伏和心理落差太大,如果用第三人称,我很担心自己会控制不好= =请大家见谅。

转眼二十年过去了,记忆里有些人的脸慢慢模糊,突然很想为那些人和那些岁月写一个故事。无论是讨厌的,喜欢的,停留的,失去的,都有些贪心不足地想要记住,更想要努力地尽量去唤醒,那些睡在逝去时光里的友人们。
……劳资难得伤春悲秋狗血文艺一下!!!!禁止殴打!!!!禁止**!!!!禁止丢番茄!!!那边那个姑娘!!!鸡蛋也是不允许丢的啊!!!有木有!!!有木有!!!!

补充关于肉的问题:肉渣肉末存放在新浪博客。大肉提供:公共邮箱,QQ群,RF(为防和谐设置密码),新浪博客,四个吃肉餐厅。会在相对章节的作者有话说开辟传送门,以上四条路均走不通的苦逼孩子可以留下邮箱,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吃不到肉~摸摸~


2

2、2 ...


  我就是在这一年,遇到程维的。
  
  说实在,一开始我并没有关注过这个家伙,对他的印象也仅限于“学生会纪检部长”兼“班长”兼“市级三好学生”而已。
  
  这些缺乏新意的头衔凑在一起,只能让我条件反射地联想到类似于《樱桃小丸子》里丸尾同学那种类型的书呆子,戴着厚眼睛,捧着书本,表情呆滞。
  我对他完全没有兴趣,比起无聊的优等生,昨天AMORE里那个说要带我去塞舌尔旅游的青年律师有意思多了。
  
  抱着这样的心态,高二开学近半个月了,我竟然连班长程维的脸都没正眼瞧过,他长成什么样,是驴子是马我都不知道。
  
  “祝霖,交数学作业。”
  小胖拿着一摞本子,在我桌角敲了一下。
  
  他是我们班新走马上任的数学课代表,不懂规矩,竟然会问我收作业,真好笑。我不知道该用“新官上任三把火”来夸奖他,还是用“初生牛犊不畏虎”来讥讽他。
  
  “我没有带。”我不耐烦地说。
  
  小胖倒是兢兢业业:“那你回宿舍拿一下。”
  
  “我不住校。”
  
  “那叫你爸爸送过来。”
  
  我一下子就火了,“啪”的把手中的黄色杂志往桌角上一摔,抬眼瞪他:“操,你以为你谁啊?我爸是你想叫就叫的?你他妈预约过了没有啊?”
  
  小胖没来由地挨了骂,涨红了圆脸:“祝,祝霖。你……你不讲理。”
  
  “我靠,我都在西高混了一年整了,你今天才知道我不讲理?你他妈是猪投胎的?”我那天打游戏输了钱,正没地方发泄,干脆一股脑儿全往小胖身上撒,“你想要我数学作业?好啊——”
  
  我在抽屉里摸了半天,抽出一本崭新的作业本,塞到他鼻尖下面:“从开学起到现在,我一个字都没动,以前课代表也没问我收过。你要不要把我们一起报告给老师?嗯?”
  
  前任课代表是班里的大块头,腿毛浓密得像原始森林,性子野蛮不讲理。小胖斜过眼去,他正把手捏得咔哒直响,吓得小胖哆哆嗦嗦转过来,只敢对看上去相对文弱的我磕磕巴巴:“那……那什么,我不告诉老师,你,你把今天的作业补,补回来。”
  
  “我不会。”我说的很干脆,这是句大实话。
  别说立体几何了,我连三角裤内角和是几度都答不上来。
  
  渐渐的,全班人的目光都被我和小胖吸引了过来,我卷起整洁如新的数学作业本敲了敲小胖的头:“同学,不就是个课代表吗?心态放平衡点,别太把自己当一回事儿了。有种你混个班长给我看看,如果是班长整我,那我绝对没话说。”
  
  事实证明我这句“班长整我,我没话说”的豪言下得太早了,午休还没结束我就遭到了现世报,数学老师雕哥把我叫去办公室喝茶,这老头子是个东北汉子,铁面无私,严厉地教训了我一顿,跟我说“就算你爸爸是佛祖,你在学校里也只是个学生。”一通马毛邓孔孟曾的教育之后,雕哥用几句让我吐血三升的话做了收尾:
  “我给你一个星期,你把开学以来漏做的数学作业补上,有什么不懂的去问程维。如果一星期后还是空本子交上来,你就不用给我来上课了。”
  
  从办公室铩羽而归的我坐在桌前哼哼唧唧生着闷气。有人狗腿地向我通风报信:“老大,哥们几个已经给你查出来了,向雕哥打小报告的不是小胖。”
  
  我抬眼:“靠,那还能是谁?”
  吃饱了撑着敢管老子的闲事,是不是非要追封他老人家为见义勇为的英雄他才满意?
  
  跟班左右看了看,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是班长。”
  
  啪。
  我手中的自动笔应声而断。
  
  我把折成两截的笔扔掉,气势汹汹地往最后一排看去,班长程维那个卑鄙小人并不在座位,桌上只有一副他的黑框眼镜,我问:“操,他人呢?”
  
  “不知道,刚才还在的,畏罪潜逃了吧。”
  
  我当然不会因为他畏罪潜逃就善罢甘休,我起身,走到程维座位前,砰的一声踹翻了他的桌子,试卷课本作业本立刻洒得满地都是,一脚踩在他的眼镜上,恶狠狠碾了两下,低声骂道:“他妈的。”
  
  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了,程维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然而做勇士是要付出代价的。我盘算着放学之后叫人揍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弄明白西高的规则不是由老师制定的,也不是由他这种优等生制定的,而是掌握在少数不良少年手里——比如我。
  
  不过呢,在收拾程维之前,我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做——今天下午西高有一场足球赛。我文化课不行,体育却是一把好手,敏捷迅速,出手有力,尤其擅长球类运动。
  
  我们学校有两支足球队,这就意味着只有一支可以参加今年T城高中足球联赛,但是我知道最终代表本校出征的肯定是南队。
  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南队有我。
  
  很多年之后,我想起当时这种盲目的自信都会感到非常可笑,但我笑的并不是当初那个目中无人的自负少年,而是如今已经完全丢失这份自负的自己。
  
  “祝霖!加油!”“祝学长!加油!”
  围观的尽是些眼冒桃心的小女生,她们穿着超短裙梳着小辫子,满操场喊着我名字,其中还时不时夹杂着尖叫和口哨声。我表面上不屑,但心里还是很开心的,尤其是当我看到校花也在替我呐喊的时候,我简直都有些飘飘然了。
  
  比赛开始,我露着两截小腿跑过绿茵场,准备享受这场盛宴。
  听说北队这次拉到了一个神秘队员,我原本还留了个心眼,但赛场上相搏的依旧是那几个老面孔,赛前被传得沸沸扬扬的“神秘队员”竟然……呃,竟然只是个替补。
  
  靠,有没有搞错?替补是什么东西?垃圾,配角,可有可无的渣滓。
  
  赛况进行的十分顺利,球赛踢到一半,北队抗不住我们的攻击,终于申请换人。我在塑胶跑道上边喝水边冷眼旁观。对方那位替补之前一直静静坐在选手席上休息。太阳很大,他戴了顶鸭舌帽,帽沿压得低低的,我左看右看看不到他的庐山真面目,不由有些气馁。
  
  等哨子吹响的时候,这位无颜见江东父老的神秘帽子兄终于站了起来。他脱掉外套,摘下鸭舌帽,随意揉了揉头发,走到了灿烂的阳光底下。
  
  耳尖如我,顿时听到了人群中微妙的抽气声:“天啊……怎么是他……”
  
  这细小的抽气声渐渐如涟漪扩大,一开始还是可控制的小鼻涕毛毛雨,到最后简直就成了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有花痴小女生情难自禁地尖叫了起来——
  “好帅!!是程维!程学长!”
  “部长!部长我爱你!!”
  
  我活象被雷击中似的,完全僵硬不能动了,站在原地呆呆地看着程维活动关节。我张大嘴巴的样子一定很傻,可是现在的我实在没有能力合上它,我真是太吃惊了。
  这个优等生程维,跟我想象中的“丸尾同学”根本不一样。
  
  十五岁的少年,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他却已经有了一米八多的身高,肩膀宽阔,线条流畅俊逸,虽然还未完全舒展开来,但已经可以预料到以后必定是个宽肩窄腰,双腿细长的模特身材,一旦荷尔蒙全开,秒杀姐姐妹妹阿姨婆婆简直小菜一碟。
  
  最要命的还不是程维希腊雕像般男性魅力十足的身材,而是那张细腻的面容,他是那种刚柔并济的经典长相。从我这个角度看去,正好能很文艺地看到他大半张侧脸。我贪婪地流连着他柔和的额头,英挺的鼻梁,淡薄的双唇和削尖的下巴,他的轮廓深邃得简直不像东方人,所有流畅的线条都是那样冷艳果敢,紧绷的皮肤在金色的夕阳余辉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他最终觉察到了我色迷迷的目光,褐色的漂亮眼珠朝我这个方向转过来,立刻就有阳光浇进他的眸子,将他半边脸庞晕染成了绚烂的熟金色。
  
  绝,绝绝绝世帅哥啊!!!
  我一愣,吞了吞口水,随即条件发射性地朝他露出了很傻很花痴的笑容。
  
  这是我和他生平第一次对望。他在傍晚阳光下淡淡的眼神,清心寡欲的俊朗脸庞,魔性十足的嘴唇,这个冰雪冷美人的一切都完全烙进了我的脑海,以致于十多年后,当我试图回想少年时代的程维时,仍旧是那样易如反掌。
  
  虽然有些丢人,但我必须承认,我连他那天戴了淡灰色的护手都记得清清楚楚,包括护手边缘的一圈白边。
  
  因为他的出现,这场球赛从乏善可陈变得□迭起,我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天生就是当主角的,哪怕刚开始他只是个替补,最终也会站到主力的位置上来。
  
  程维一出场,其他人就完全沦为路人甲乙丙,整个球场好像只剩下我与他激烈碰撞。他和我至少平分了球场上一半的尖叫与呐喊,我并不喜欢与别人分享东西,可是说来奇怪,当“程维”和“祝霖”交织着被人叫响时,我竟然没有任何不悦,反而觉得很惬意。
  
  我想这就叫棋逢对手。
  
  带球绕过他身边的时候,我能看到我们在绿茵场上挥洒下的汗水,水珠滴落的瞬间就被阳光染成金色,就在那一瞬间,好像懵懂地明白了什么是青春。
  
  “我不会让你过去的。”
  程维低声说。
  这让我更郁闷了,靠,我这几个月都在干什么?程维上课经常被点名回答问题,而我之前竟然都没有发现,他的声音这么好听。
  妈妈的,我真是太后知后觉了。
  
  我对他笑了笑:“班长,拜托让一下,我很懂得怜香惜玉的,可不想欺负你这种美人。”
  故意用很引人遐想的沙哑嗓音,还附送一个**的眼神。
  
  老子这可是亏本大放送了,可这小子竟然丝毫不为之所动,只是专心致志地关注着我盘球的动作,那种认真专著的神态直接击中我的软肋。
  要命,他完完全全上上下下从脚趾头到头发丝都是我最喜欢的类型。
  
  结果呢,很显然的,他没被我迷惑,我却被他迷住了。
  
  连人带球往旁边倾摔的时候,我都还傻愣着,直到观众席上传来歇斯底里的惊叫,怒吼,喝骂,潮水般的嗓音锥子似的刺进我的耳膜,我才恍然回过神来,顿时脚踝一抽,疼得整张脸都骤起,眼泪几乎要掉下来——
  妈的!哪个兔崽子推我的?老子好像骨折了!!


3

3、3 ...


  从背后突然冲撞了我的少年是个高一的黑皮肤小子,正神色慌张地站在一边。我犹如陷入捕兽夹的野兽,凶狠地瞪着他,直到有双手推开了他,我痛得含泪的眼睛里出现了另一张逆光的脸。
  
  虽然那时候强烈的光线让我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他的轮廓,但我知道那就是程维。
  开玩笑,这么帅的一张脸我竟然无视了半个月,这已经是奇耻大辱了,我怎么可能还会允许自己认不出他来?
  
  “再忍一忍,很快就到了。”
  我伏在这个完全符合祝氏美学的男生背脊上,他正背着我往医务室跑。我能从他局促的步伐中感觉到他的着急。可是他的着急却让我很安心。
  崴掉的脚非常疼,这是真的。但是心里却很高兴,尤其是当他那动听的声音让我“忍一忍”的时候。我搂着他的脖子,他身上并没有汗臭味,只有一点独特的性感气息和透明皂的香味。
  
  我简直开始巴望着医务室关门大吉,让他背着我在夕阳余晖下一直走下去,去医院,或者我家,或者,更远的地方。
  
  可是很不幸,西高的医务室是24小时开门营业的,虽然医生的技术可以和兽医相媲美,但我还是被程维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兽医医院的病床上。
  他搂着我的肩膀引导我乖乖躺下,我死不瞑目地扒着他的脖子不肯松手。
  ——开玩笑,这个校医叔叔以前是专门负责太平间管理的,我又不是不知道。
  
  程维有些尴尬,但也没有推开我,后来还是那个满脸横肉的校医骂骂咧咧地把我的胳膊从程维脖子上拽下来的。
  
  “我要把你的骨头接回来然后固定住,让它慢慢长好。”兽医说,“接骨的时候可能有些痛,你不要乱动。”
  我不看兽医,我望着程维,然后把手伸给他。
  
  他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握住了我的手,用力捏了捏,像要借给我勇气:“没关系的,别怕。”
  
  我点了点头,下一秒就被脚踝处传来的剧痛逼得脸色煞白,猛然揪紧程维的手,指甲都因为力道太大而陷入了程维的肉里。
  我模模糊糊地想,我一定是抓疼他了,否则他的脸怎么比我还白?
  
  好不容易受完了酷刑,程维替我拿了药,交了钱,回到病床边。我脚上打了石膏绑了绷带,脸上因为疼痛而流下的眼泪已经偷偷抹掉了。他在我床边坐下,看着我。
  “好点了吗?”
  我点头。
  “脚别乱动,石膏需要时间固定。”
  我又点头。
  “我一会儿背你回去。”
  我发现我除了点头不会做别的了。
  
  程维依旧看着我,但他的表情已经恢复如常了,只是额头上还有层细细的汗。他毕竟只是出于同学情谊才关心我,刚才也确实是因为被我掐疼了才脸如白纸。
  面对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男同学,我不用想太多。
  
  “程维。”
  
  “嗯。”
  
  “我没有想到对方的替补会是你。”
  
  他现在又是惯有的淡淡表情了:“他们队长用一百块钱买我进球队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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