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因为爱他,所以你的贫穷、卑微、畏葸都成了罪恶。
我爱他,但我配不上他。
攻重生了,受没有 第一人称受,注意避雷
☆、前尘
我在卓居夏手底下做事情,不过打杂,平日充作司机,偶尔替他解决纠缠不清的恋情。
我并不参与卓居夏的生意,用他的话说:“啧,你这样守法公民,要你为我做事,我怕你会羞愧到自首。”
他看着我的时候,嘴角微微勾起,眼里有一丝嘲笑。
卓居夏那张脸真的是好看,连他一个轻蔑的眼神都叫人莫名心跳。
我知道,他一直看不起我。
我认识卓居夏起码有十多年。
那时我才初中一年级,因为个子高,被老师分到最后一排坐。
他坐我旁边的位置,每天趴在桌子上睡觉,以至于后来我每次想到他,都是他伏在桌上的背影。
那时我只当他是普通不良少年,因家境良好,所以才这样肆意轻狂,桀骜不驯。
但我从未见过他打架滋事,他轻轻一瞥眼,已经足够叫人避退三舍。
要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卓家权势熏天,连本城最凶恶的黑道人物,见到他也要毕恭毕敬喊一声“卓少爷”。
开学第一个月,我同卓居夏没有说过一句话。
他一向迟到早退,有时上课上到一半,他才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并不向老师解释什么,就那样悠然走到座位。每天上到最后一节课,他已经不见了人影。
我奋笔疾书之余,时常忍不住转过头去看那张空着的桌子,橘红色的夕阳铺在桌面上,像一段温柔的锦缎。
那时我真是羡慕他:唏,这少年这样潇洒。
我一向乖顺听话,是各科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老师说的每一句话都一丝不苟的照做,学习从来刻苦,成绩更是名列前茅。
第一次模拟测验,班主任在班级里表扬我:“大家应当向瞿子芒学习,这次模拟考试他的成绩排年级第一。”
老师的笑容令我雀跃与骄傲,这样的成绩对十几岁的我来说已经是一份荣耀。
卓居夏少有的清醒着,他看见我的试卷,笑着说了一句:“呵,是满分呢。”
我听到卓居夏开口同我讲话,有些惊讶的扭过头看他。
他用手托着下巴,侧身看我。
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认真的看卓居夏的脸,这个少年长得那样俊朗,他那双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我,有一点玩世不恭的慵懒闲散。
不知道为什么,我能看得出来,他看不起我。
直至很多年后,他依然不喜欢呆板迂腐的人物。卓居夏热衷于破坏规则,他曾对我说:“瞿子芒,你这个人真是平庸的让我乏味。”
他慢慢逼近我的面孔,双眼盯住我,神情是从未有过的淡漠与冰冷。
我俩彼此对视,我在他漆黑瞳孔中看见自己的倒影,那样怯懦那样卑微。我闭上眼睛,轻声同他道歉:“对不起。”
“哈。”卓居夏嘲讽的笑了一声。
我听到他离开的脚步声,很久之后,我才慢慢睁开眼睛。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道歉,或许我做得不够好,没有让他足够满意。
直到我死之前,卓居夏再也没有同我说过那样的话。
渐渐有女生同他告白。
卓居夏那样特立独行,时常听到女生窃窃低语,私下询问那是哪一个班的男生。
我下课去一趟厕所,也会被女生拦在半路。她把精致的散发着甜美香气的情信塞给我,请求我为她们转交卓居夏。
“拜托你了。”她这样说着,神情美丽如同夏日连云的合欢花,明知那不是为了我,却也不禁面红耳热。
我拿一封信回来教室,踌躇半天不知如何交给卓居夏。
那些可爱的女孩子,她们以为我坐卓居夏旁边,一定与他有一点交情。她们不知道他们喜欢上的这个少年性情古怪,难以相处。
我站在卓居夏桌子边,手里捏着情信不知如何是好。这场景叫别人看见,一定误会是我要向他表白心迹,故此这般犹豫忸怩。
卓居夏仍伏在桌上,稀疏树影间落下晃动的太阳光板,跌在他白衬衣上,好似一幅画。窗外偶尔吹过一阵风,树叶沙沙作响,午后静谧慵懒,所有人都无精打采欲睡未睡。
我拿着别人的情书站在他面前,不知该怎样交给他。
最后我默默坐回去,终于还是没有叫醒卓居夏。
卓居夏一直到放学都未醒,所有人渐渐都走光,教室里只剩我们两个。
夏日天长,太阳一直未落山。校园里喧哗人声慢慢静下来,我坐在慢慢暗下来的教室里等他醒过来。
我等了那么久,他仍旧未醒。
忽然之间,觉得自己有一点傻气,竟为了别人的情书忐忑不安一整个下午。
我把那封情书轻轻放在卓居夏,刚欲转身,却突然被卓居夏捉住我的手。
他抬起头看我,明明是从睡梦中醒来,眼神却凌厉如刀锋,我紧张得浑身都僵硬。然后他看见桌子上的信,他眉头轻皱,问我:“这是什么?”
我吱唔道:“……是情书。”
卓居夏挑了挑眉,别有深意的看我一眼:“你写的?”
我一下子脸红,十分尴尬的同他解释:“是隔壁班的女生托我交给你。”我有一种做贼被当场捉住的感觉。
卓居夏慢慢松开我的手。
他不甚在意看了一眼那封信,然后扔到一边,并没有拆开读。然后他抬头看我。
有的人连眼神也有力量,即使卓居夏一言不发,也能令我自惭形秽。
我感到莫名的羞惭,慢慢退回自己座位,低着头慢慢收拾书包。
卓居夏从我身边走过,那封信被扔在我桌上,我听见他说:“我还用不到你做红娘。”
我好像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掴了一耳光,又屈辱又震惊。
仍不断有女孩拦住我求我帮忙,但都被我礼貌的一一拒绝。我同她们说:“对不起,我同卓居夏其实一点不熟,我们都没说过话,不如你找其他人试。”
我一直没有再为其他女孩递过情书。
我也改掉看向他的习惯。卓居夏仍伏在那张桌子上睡觉,可是我再也没有扭过头看他一眼。
很久以后我渐渐想明白,那时我忍不住看他,是因为我羡慕他。
而我不再看他,因为我知道我永远不能进入他的世界。
我升入本城一间高中。
这间学校读书的多是富家子弟权贵后代,只我一个拿奖学金升上来,偏偏唯唯诺诺,一点气势也无。
一开头,他们只是取笑我,拿我开无伤大雅的玩笑,后来渐渐有人看我不顺眼,将我当欺侮对象。
他们笑嘻嘻对我说:“瞿子芒,你成绩这样好,我作业看不懂,你替我做好不好?”
又或者:“瞿子芒,我今晚要去参加苏北的生日party,你帮我值日好不好?”
我一向不擅拒绝他人,他们笑脸而来佯装友好,我只能默然应下,久而久之,班里同学已习惯将一切杂事累事交给我。
卓居夏也念这一所高中,只是与我不同班。
有时穿过花木扶疏的中庭,不经意一抬头,能看见他站在对面教学楼的窗口,遥遥的看着我。
又或者,不是我。
那时我多数抱着无数同学吩咐的从商店买来的各类食物饮料,看起来狼狈不堪。他是青云,玩世不羁,我如尘泥,委顿在地。
其实他并不明白,并不是我想这样难堪的活着,我也想如同他一样,蔑视世上一切卑微渺小和低贱,可是我并没有那样的资格。
不是每个敢于反抗命运的人都能成为英雄。我也有我的不得已,他只是不明白。
我低下头,慢慢走出中庭,也慢慢将卓居夏的影子摒除出我的世界。
放学之后,所有人都走光,只余我一个人留下。
我打扫好教室,将垃圾清理光,然后开始为同学抄写明日要交的作业。
我将练习册一本一本摊开在桌上,尽量用不同的笔迹将答案誊抄在空白处,不知不觉间,天光渐渐黯淡下去,读书已有些吃力,我抬头略作休息,却惊讶的发现卓居夏竟然站在门口。
他倚着门,面上没有一丝表情的看向我,并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卓居夏背对着夕阳落山前绚烂余晖,仿佛整个人站在万丈光芒里,但他却是黑暗的。
我站起来,椅子与地板摩擦出刺耳的声音。
卓居夏伸出手将墙边的开关打开,整个教室一下子亮起来。
但是他仍站在原处,只是看着我,并没有朝我走过来。
我想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但是不知怎的,喉咙中干涸如被火炙,我无法开口。
卓居夏沉默的看了我一会儿,忽然笑了。
他问我:“瞿子芒,你要一辈子为别人跑腿,写作业么?”
我下意识的垂下眼睛,看着摆了一桌的属于别人的作业簿,呐呐答道:“他们只是请我帮忙。”
“哈哈哈,”卓居夏扬起头笑了几声,好似听到了一则十分好听的笑话。
“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笑话。”他说。
他的话令我无比困窘,我脸发烫,低着头不说话。
卓居夏总是能够令我难堪。
过一会,我低声道:“可是我又关你什么事呢?”
“是,”卓居夏自嘲的笑笑,“你又关我什么事呢。”
他转身离开了。
这是我学生时代最后一次见到卓居夏。
他消失了。
我听别人传说,他已去欧洲名校留学。还有人说卓家发生大变,他逃去外处避难。也有人说他只是不喜欢读书而退学罢了。
没有人确切的知道他为什么离开。
我常常想起他,那个无人的傍晚,他逆光站在那里。他原本要对我说什么呢?他是来向我告别的吗?
可是我们之间只发生了那样难堪的对话。
或许是我令他失望。如果他曾对我有过期望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我又开新坑了(想打人的筒子请尽量克制……………………
大概周更,请养肥后观看
谢谢一切被坑了这么多次还勇敢的跳进来的筒子们
☆、前尘
我和卓居夏再次相遇,是在四年以后。
我在一家夜总会做服务生,小心翼翼穿梭于黑夜中的糜烂灯火,为每位客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从小到大,我考试几乎次次都得年纪第一名,每个老师都说:“瞿子芒这孩子将来一定有出息。”但当年很多不被看好的人如今都在大学中潇洒自在,我却在这片歌舞升平的地方慢慢学会不去挣扎。
一树之花,或因风飘于茵,或关篱堕于溷。命运或许有迹可循,但从无道理可言。
我在这间夜总会工作,因为别处不会给这么高的薪水。
但是夜总会也有夜总会的规矩,我初来时因木讷寡言,很是吃了不少苦头。是一个叫眉眉的女孩子教我:“你脑袋灵光一点啦,听到人家‘刷king’还不赶快溜,你这样没什么没背景,万一出了什么事,谁也救不了你。”
有时她也会提点我关于客人的癖好:“别怪我没提醒你,那个徐二爷呢最喜欢搞你这样又傻又乖的小兔子,你离他远一点,否则哪天被人家拆了吃掉。小刘先生就正经一点,只搞女人,出手又大方,你嘴巴甜一点,他不会亏待你的。”
眉眉是这里的坐台小姐,只比我大两三岁,长得美嘴巴也甜,很多客人都喜欢她。
我第一天来这里工作,她捏着我的脸笑,她说:“来这里做服务生,够十八岁没有?啧啧,脸长得这么嫩,我还以为经理聘你来抢我们生意哪!”
她说完大家都笑起来,我还听不懂,只好尴尬的笑。
但是眉眉对我很好,若没有她照顾,我在这里不知要撞得怎样头破血流。我一直感激她。
那天晚上不知发生什么事,眉眉心情不好,与客人生了口角。
那客人脾气不好,生气起来拿酒瓶砸她的头,我恰巧在场,忍不住替她挡了下来。这一下又惹怒他,他推开眉眉,一脚将我踢翻在地。
“想当英雄?我成全你!”他捞起桌上一只烟灰缸砸在我的额角,血一下子涌下来。
眉眉在一旁被吓呆,她楞一下才知道冲出去叫保安。
我挣扎着站起来,又被那客人大力掌掴在脸上,撞到旁边桌子上,酒杯酒瓶跌碎了一地。
包厢里其他同来的客人只是看着,仍谈笑风生,好似眼前发生的一切不过寻常。
我知道事情不太妙,捂住额头的伤口向那客人道歉:“对不起。”
或许我那副样子太可怜,客人反倒笑起来。他揪住我的头发,令我仰起头来看他。
“现在知道道歉?”他阴鸷的看住我笑,“要原谅你也不是不可你,只要你跪下给我磕一个头,我立刻放你走。”
我没有说话。
他的要求听似很简单,但是我做不到,因为我的自尊不允许。
眉眉以前就指着我骂:“该坚决的时候你从来都逆来顺受,该不要脸的时候你却偏偏有骨气起来。真叫你气死,活该你事事倒霉混不出头!”
我的理智知道怎样选择,可是我倔强的尊严不愿屈从,不肯求饶。
血慢慢流进我的眼睛里,我没有说话,只是试着再次站起来。
他咧开嘴巴笑:“还挺有骨气。”说着又一脚将我踹倒。
“可惜我最不喜欢有骨气的人。”他冷冷的说。
他似发现新的趣味游戏,玩得不亦乐乎。他要看我什么时候才肯向他屈服。
我身体渐渐发冷,头脑晕眩,眼前一片模糊。
包厢的门一直开着,有几个人在门口远远的看热闹,没有英雄冲上来拯救我。
有一刹那,我想到今天我或许会死在这里。突然觉得有点遗憾,因为心底仍有愿望没有实现。
我的意识渐渐抽离,我连爬起来的力气都快没有。
就在那一刻,我看见卓居夏。
我以为那是幻觉,但居然是真的。
卓居夏只是从门口经过,因为被看热闹的人挡住,随意向包厢里看了一眼,然后他看见我。
他停下脚步,眼底闪过片刻即逝的震动。
这么多年以后,我们再次重逢,却是在我一生最狼狈不堪的时刻。
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他又那样突兀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让我措手不及,无地自容。
卓居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看向他。包厢里有人站起来呵斥他,马上被卓居夏带来的人制住。
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卓居夏在我面前站定,居高临下打量着我,眼神随意,但始终一言不发。
包厢中七彩幽暗的灯光四处闪动,我耳朵里一片嗡嗡的声音,不只是因为他,还是额上的伤口。
最后他勾起嘴角,轻轻笑了。他对我说:“真是好久不见,瞿子芒。”
我不知道怎样应答。
我感到羞耻甚至绝望,因为我再次让他看见我不堪的模样。
我一手撑着桌子勉力想要站起来,但是手臂与腿都没有力气,很快又跌倒。
卓居夏没有伸手扶我的意思,只是站在那里看我。
地板上到处都是酒杯酒瓶的碎片,我的手不小心按在地上,玻璃片嵌进手掌,那疼痛令我心脏收缩,如同锥刺。
于是我终于放弃,不再试图挣扎起身。或许在他眼里,我努力再多,也不过小丑而已。
我低垂着头,只能看见卓居夏停在我面前的双脚。
我的血慢慢淌下来,滴落在衣角,而我的身体渐渐感觉不到疼痛。意识消失的最后一刻,我模糊的看见眉眉带着保安冲进来,她扑到我身边喊我的名字,眼泪将她眼线都弄花。
卓居夏站在一边,表情淡漠的看着我,一动不动,也没有开口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最想看哪个坑?我其实可以酌情填一下的=o=这篇写起来不太顺手,又不敢开新坑,怕被砸……
☆、前尘
我在医院躺了半个多月,只有眉眉来看过我。
她伏在我床边哭成泪人,泪水染了眼线液,在面颊上淌下两条黑。眉眉像小女生,一个劲儿向我道歉:“小瞿,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平时嬉笑怒骂看似坚强的眉眉,也会有这样脆弱的时刻。
我没有力气说话,只是用手摸了摸她的头,然后又沉沉睡去。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拿着一封信想要交给卓居夏,但不知道因为什么,十分犹豫徘徊,不肯轻易开口。然而他仿佛没有看见我,径直从我身边走过。
留我一个人呆立原地,愕然良久。
伤好之后,我仍在那间夜总会工作。
经理十分讨好的说:“你认识卓少爷,怎么不早说!”
那一天,他以为是卓居夏从客人手里救下我。
我迟疑片刻,低声说:“不,我不认识他。”
经理疑惑的看我一眼,不知道真想到底如何。经理张口还欲问些什么,我已经转身离开。
我宁愿我的人生中从未出现这样一个人,那样我不会知道现在的我是多么可悲。
我开始常常在夜总会见到卓居夏。他与大他几十岁的人谈生意,沉着冷静,从容应对,并不因年纪轻而输于对方。
卓居夏比学生时代锋芒稍敛,但是内里更加凌厉冰冷。时光令所有人渐渐变了模样。
他有时一个人在台下听歌,保镖都站得远远的。他坐在无人的安静角落里,既不要人陪,也不叫酒来喝。
灯火幽暗,四下有人喁喁私语,台上美丽的歌者幽幽唱着很多年前流行过的歌,唱完了,大家都纷纷鼓掌。
但是卓居夏只是一言不发坐在那处,一动不动,似沉默的雕塑,无声的注视着黑暗的深处。那些阴影也像是从他身体里长出来,慢慢蔓延,淹没一切。
我忽然回想起我记忆中的卓居夏,那时他那样年少,伏在桌在上睡熟,夏蝉在枝叶间鸣叫,有阳光和树影落在他白色衬衫上。
那样平常的一瞬间,如今想来却那样奢侈。
世上仍有那么多的少年,那么多的夏日,那么多的鸣蝉,但不会再有那一日,草熏风暖,年华正长。
而他睡在我身边。
有天晚上,卓居夏喝了酒,一个人在包厢里呆了很久也没有出来。经理把我推进去看情况。
卓居夏坐在角落里,闭目将头仰在沙发上,似乎有些疲惫的模样。
他听见声音,睁开眼睛看向我。
我对他说:“我来整理包厢。”
他并没有说什么,我便蹲下来收拾桌子上杂乱的东西。包厢里没有开灯,只有液晶屏幕闪烁着飘忽不定的幽光,忽明忽寐,仿佛水面之下。
空了的酒杯与酒瓶碰撞发出突兀的声音,是这偌大房间里唯一的声响。
忽然卓居夏问我:“你为什么没有继续读书?”
我收拾东西的手停下来,没有回答。过片刻,我反问他:“你不是也没有?”
卓居夏笑了一声。
“我记得中学时,你作文写得好,哪次考试得了高分,老师都让你在全班面前大声读。有一次你写,你愿做科学家,日日泡实验室,寻找叫人人都幸福的方法。”
他声音低沉如午夜檀香,向我缓缓叙述经年往事。褪了色泛了黄的记忆一下子鲜明了起来,我十多岁,尚不知命运苦涩,站在教室里大声读自己童话一样的作文。
我忍不住笑了。我说:“那都是假的啊,都是骗人的,怎么可能人人都幸福。”
童话故事里,人鱼公主尚且心碎落泪,现实世界中,又怎能有人笑着过一生?
说完这句话,我两个都沉默。
液晶屏幕上放着一支mv,只有歌词一行换一行,没有音乐也没有人唱歌。
过半晌,卓居夏自嘲的笑了笑,平淡的说:“原来那是你写来骗人的吗,我居然相信了。”
他站起来,推开包厢的门走了。
我一直蹲在原地,后来脚麻了,便站起来慢慢走到沙发,坐在他旁边的位置,假装是与他并肩。
然后我低声说:“我也曾相信,只是我未能做到。”
我没有再在那间夜总会看见卓居夏,或许他是厌倦了。这座不夜城,处处欢歌笑语纸醉金迷,从不让人记得孤独寂寞。
他也只是过客。
然后有一天,我从夜总会下班,被人拦在大厅。拦我那人笑嘻嘻问我:“你是瞿子芒?”
这个男人我见过,他有时陪卓居夏一起来这里,年纪并不大,时常嬉皮笑脸的招惹店里的女孩子。连他变脸时,也是笑着掏出刀子来。
我点点头,问他:“请问找我有什么事?”
他并不说话,只是摸着下巴将我上下前后仔细打量一番。他又问我:“听说你以前和卓少是同学?”
我答是,并不知道他问这些是为了什么。
他拍拍我的肩膀,叫我不要紧张:“放轻松,我今天找你是有一件好事。”
我看着他,他嘿嘿笑了笑,然后说:“卓少的司机前几天回老家结婚,他走得匆忙,我们没来得及找别人,我忽然就想到你。于是来问问你,愿不愿意去为卓少开车?”
他说的字我一个都不相信,但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骗我。
我对他说:“可是我并不会开车。”
他似被我噎到,脸上的笑都变得尴尬。他摸摸鼻子,吱唔着说:“你不会开车?这个……其实嘛,车是可以慢慢学,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他的事。”
我接口道:“比如?”
他想半天,似乎没有想得出我能在卓居夏那里做什么事。最后他一挥手说:“这些都不重要。我只问你,我开三倍薪水挖你,你来不来?”
我略踌躇。
大厅中灯火辉煌,水晶吊灯如璀璨星辰垂落天际。此时离黎明尚有数个小时,理智沉迷**脱缰的时刻,是梦醒前最后时刻。我想我并不该在这样的时间做出决定。
可是最后我点点头,答应了眼前这个陌生人。
或许因为我知道,若不抓紧,梦便会醒。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适合小清新文风(小清新你妹小清新,小心小清新揍你哦==),这篇以后还是接着写狗血雷文吧……
☆、前尘
青年告诉我他叫姜轻。
“来,我先带你去见大老板。”姜轻对我说。
卓居夏开门见到我,表情显得十分错愕,一时间竟未能说得出话来。看得出他事先并不知情,姜轻没有问过他的意思。
他轻轻瞟了姜轻一眼,沉声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姜轻将一只胳臂搭在我的肩膀上,笑嘻嘻的说:“你最近不是生气手底下的人做事做不好,整天发脾气。我特地请他来,你一定会满意。”
卓居夏看我一眼,淡淡的说:“你觉得他能在我这里做什么?”
姜轻只是朝他眨眨眼,没有回答。
卓居夏虽然说了那样的话,但是他并没有让我走。
他问我:“为什么答应姜轻?”
我回答他:“因为他给我三倍的薪水。”
卓居夏笑了,问:“你缺钱?”
我不语。我不是缺钱,我是很缺钱。
“你知不知道我是做什么的?”他又问。
卓家做的事,我在夜总会工作时已有所耳闻。虽然已渐渐开始洗白,但背景始终不是那么光明正大。
“姜轻只是请我来做司机,我不用管你做的什么事。”良久,我这样答他。
“的确。”卓居夏点点头,“那么你去学开车吧,学会之前不用再来找我。”
姜轻在手下里找了个人来教我开车。那小弟以为我同他老大关系匪浅,故而兢兢业业,尽心尽力。
我很快拿到驾照。
然而卓居夏很少用得到我替他开车,他自有其他懂得飙车夺命的司机,我更多的像一个摆设,不知道为什么摆在那里,他看得见,但从来没用得着我。
反倒他的**用到我比较多。
卓居夏相貌财势都第一流,是那种埋没在人群里都会叫女人眼睛发亮的男人。但他对**的品味一向十分差。
他有一任女朋友,是名三流女明星,尤其喜欢在镜头前卖弄**,出演的电影部部都低俗不堪。她的消息向来只出没于无名八卦小报的角落。
卓居夏开始同她来往,跌破所有人的眼镜。连姜轻也说:“我看他脑袋一定被门夹,否则怎么看得上那个女人。”
但卓居夏仿佛并不在意,八卦杂志甚至一度传出他们要结婚的消息。
我不太喜欢那女星,因为她太过嚣张得意,不懂得收敛。
有次她参加宴会,穿一套火红色晚礼服,胸前开得几乎露出肚脐,她挽着卓居夏,半个身子几乎都贴在他身上,好似在向所有人炫耀她的成就。
若她聪明一点,她不会这样张扬。
卓居夏对她没有半点亏待,花大力气将她捧红,找最有名气的导演与制作团队为她量身定做电影。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三流**一举成为一线女演员,走到哪里都是闪光灯的焦点,落魄往事无人再提起。
但是卓居夏对她又不是十分温柔。他让她觉得寂寞。
她空出大把时间等待卓居夏召唤,但卓居夏却极少陪着她,于是她便来支使我这个司机。
她经常让我载着她在城里转圈,一条街又一条街,沉默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在眼前飞驰而过,就这样过去一天。不高兴的时候便去商场购物,衣服首饰只看一眼就刷卡,几乎将一层卖场都买下,我恨不得开着拖车跟在她身后。
后来又一天她终于爆发。她砸烂卓居夏房子里一切可以砸烂的东西,在一片废墟里冲卓居夏歇斯底里:“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你根本不爱我!为什么你可以这么冷漠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