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白驹过隙
更新时间2011-11-25 10:07:02 字数:11369
回到家,我立刻把电脑组装了起来,然后在msn上给鸡哥道了平安。鸡哥过了不久回我,然后说他和Eric刚刚吃了早饭,然后准备去学校。
我看了看表,十点,晚上十点。我相信天山路上的霓虹灯还么有灭,所以我又出去走了一圈。上海似乎比火炉南京要热得多,火炉这个称号,早晚还是要从南京头上摘掉的,我想。电影院,便利店,小饭馆,甚至连一家大的商场都没有关,灯火通明。地铁口不停的有人进进出出,小商小贩甚至连办信用卡的人,都还在街头摆着摊子。路上的车子不住的从身边飞驰而过,偶尔擦身而过的情侣们,也有说有笑,勾勾搭搭的。
我一个人在诺大的街头无处可停,所以就在街头某位老奶奶的小店里面,选了一个和南京用的那个差不多的号码,然后发了短信告诉所有还存在我手机的人。回家之后,我的qq也不停的响着,都是收到短信的那些许久不见的朋友们,在qq上和我打招呼。我随意翻着在线的好友,发现玟仔也在,我立刻把qq点了隐身,而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我无法面对玟仔,更不能够承受他的一字一句,最好的办法,就是远远的逃开,可天不遂人愿。
“隐身了?”玟仔在那一头叫我。
我想了半天,想总要和他打个招呼:“嗯,今天改了手机号,好多以前的同学同事还有朋友不停的在qq上叫我,怕了。”
“很晚了,还不睡吗?”
“你不也是?”
“我总等到困的不行了才会睡觉。”玟仔发了一个笑脸过来。
“到了新的地方,我还是要习惯习惯,太早也睡不着。而且,上海的夜晚好热闹,太早睡,反而领略不到了。”
“还带着那条大狗呢?”玟仔忽然问起我的大狗,“这么热的天,就别抱着睡了。”
“其实还好,你那里应该比我热吧?我这里还有空调,开着挺凉快的。而且晚上九点以后电费半价。你那里生活怎么样?都习惯吗?比如吃的?你那么挑嘴。”
“还不错,一切都挺新鲜的,不过我还是喜欢宅在宿舍里,什么都不做。”
“女孩子漂亮不?”话题渐渐的危险,所以我找了别的东西聊。
“女孩子?”
“嗯。”
“还行。比原来起来,有点差了。怎么要帮你介绍吗?”
我没说话,因为话题又渐渐的危险了。他看我半天没说话,又说了一句:“男孩子都挺不错的,要帮你介绍吗?”
怎么回答他比较好?如果我开开玩笑说可以,他会不会以为我真的要让他帮我找一个?但是如果据实说不要,他会不会认为我很虚伪?想了半天,我终于还是说:“好啊!找个家里倍儿有钱的,以后我可以不用工作,傍着他,吃穿不愁。最好能够找个荷兰的,这样还能够结婚,我还能拿个外国国籍。怎么样?”
“你丫要求够多的!有钱人我怎么可能认识?都是穷学生。”
好险!这高压线要是碰了,我不知道又要失眠几个晚上了。
“回国的时候,带个女朋友给我看看吧?”
“有点困难,我没钱,没房,没车,没脸蛋也没身材,别人怎么可能看上我,连你怎么看上的我,我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
我没有说话,如果我告诉他,那是因为他的一个眼神,让我喜欢上了他,他会相信吗?所以还是不要回答比较好。
“总有人要提起的,这一年半的时间并不是假的。”他又继续说。
“我刚刚在bbs上看到一个帖子,题目是,‘如果早上你一起床,发现自己变了性别’。有时候我真的好恨自己是个男人,明明自己又那么喜欢男人。”
后来我们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过了两个小时,我对他说了一声晚安,关了电脑,躺上了床。床垫是舅舅精心挑选的,软软的,很舒坦。辗转反侧了许久,我终于还是把那只大狗从地上拿起来,抱着睡着了。玟仔后来基本上和我也不会怎么聊天,每次他上qq的时候,我都会和他打个招呼,接着消于沉默。
过了一天,小林子约我去黄浦江畔玩,华灯初上,他带我到了外滩。外滩满满当当的全都是人,天南地北的口音,各种各样的相机乱闪。小林子指着浦东,大吼着跟我说:“看,都是日本牌子的灯箱,像不像是鬼子二进村?”
“好吵。”我对小林子说。
“什么?”他把耳朵折向我,大声的问。
“我说这里人多,很吵。”我也大声吼给他听。
小林子拉着我的手,说:“我们去滨江大道,那里人少,气氛会好一点。”
地铁下车的地方和滨江大道还有点距离。我们穿过繁华的正大,走上静静的小路,三三两两的人也都是和我们一个方向,估计也是去滨江大道的,大多数是一男一女,女的拉着男的手,头靠在他的肩上或者胳臂上,幸福地一路细语。
“看前面那几对狗男女。”我不爽的踢着脚下的石子。
“别吃醋,以后鸡哥回来了,你也可以这么靠着他去滨江大道玩啊。”小林子看我有点不爽,张口就说。
“那我们不成狗男男了?”
“好好,我明天买个面具来,我戴上,你靠我肩膀上可以了吧?”
我没理他,直接就把头靠在他的手臂上。他祈祷千万不要被他老婆看见了——他祈祷的还算大声,其实是故意说给我听的。
滨江大道,真的就是在黄浦江边上,能够听见江水拍打着岸边,我和小林子走在最靠下的台阶处,探着身子出去看江水。江水倒映着对面万国建筑群的霓虹灯,江上偶尔驶来的船只,也装满了霓虹灯和各种各样的广告。
“在家里的时候,我经常会去海边,坐着看看雄浑的海水,听听雷鸣般的涛声。我高中的时候,有无数的心事,都会一一对大海诉说。每次我从学校回家,我一定会花上两个小时,坐在海边,让它荡涤我的心灵。然后我会鼓起勇气,面对无数考试和作业的重压,一直到我上了大学。上了大学之后,我会到海边,告诉它我喜欢了什么人,告诉它我被情所困,它依然用它浑厚的声音安慰我,稍稍带走我的痛苦。可惜,黄浦江太窄,太浅,盛不下我的心事。”
“别倒弄你的酸词了,我本来就是胃酸过多。”小林子揉了揉肚子,“要不我吐一点出来给你看看?”
这家伙,给他点颜色就开染坊,给他点阳光就灿烂,给他个台阶就爬上头,要不是我打不过他,我早就打他了。
就算是黄浦江的水,依然要比我的心事清澈,呆呆的站在那里大约半个多小时,直到小林子失去耐心,我们这才坐了上回去的地铁。小林子说这个周末会陪我在上海走走,熟悉一下以后一定会去的地方,免得我找错了路,他也真的带我去转了一圈,不过我对上海却有些曲解。人民广场,我就记得第一副食品商店,那里有很多很多的零食,二楼还有卖好吃的盐水牛肉,人民广场再走远一点,就有一家皮薄馅大汤汁多又好吃的佳家汤包;陆家嘴,我就记得正大,充斥着砍人不见血的商店;八佰伴那里也有一圈好吃的,还有百脑汇和太平洋,算是我喜欢的地方之一;中山公园的龙之梦同样也是极为抢钱的地方,在我眼里那些促销小姐显然拿着青龙偃月刀在门口等你进去;徐家汇的确繁华得不行,可惜人太多,更何况一号线永远都像是沙丁鱼罐,我不得不敬而远之。细数下来,的确也只有人民广场我最为喜欢,因为——好吧,我不得不把小鸟给我的称号重新拿出来炫耀一下:吃货。
周末过去了之后,我就到了新公司去报到。然后同样是很形式的新员工培训,接着是一大堆的入职考试。大家看着我无名指上的戒指,很多人一样问我是不是结婚了。我笑眯眯的告诉他们,只是订婚了,他们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看我。
一晃,两个月就过去了,我也正式入组,组长依然是找我长谈一番,然后看了看我的入职考试成绩,倒也放心了很多。我们组有个很黑很高又瘦瘦的帅哥,嘴里总是嘀咕着很多的笑料,所以我很喜欢和他聊天;另外一个小男生眉清目秀,白嫩非常,笑起来也有浅浅的酒窝,不过聊天的功夫就差了点,算是备用的聊天工具;和我很合得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子,同样喜欢吃,所以我们有事没事就商量着去哪里吃东西;其他的女同事也都很和气,有个性很酷的,有很温和的,反正人都不错,或者说表面看起来都不错。不过主管们就不一样了,一个个都为公司卖命,能够怎么压榨员工就怎么压榨员工,还经常把我们一个个叫过去,操着大舌头跟我们说教。说句实话,那些主管水平不咋地,他们的话在我耳中幼稚到非常。等被他们训完回来,我和黑黑的康康就会坐在位置上,私下说着我们的主管如何搞笑——他和我在这方面是一路人。
每天上下班的时候,方才体会到上海的出行多么贵,地铁每天就要八块钱,本来工资就少的可怜,生活不易啊!我经常会这样对自己说。更要命的地方在于,我那个**妹妹也在上海,我还要时不时的和我的亲戚联络一下感情——并不是我想,是母亲大人要求的。然后我妹妹会带一些小玩具给我看,比如一个软胶做的男性生殖器的小模型,一捏头上还会冒出白花花的东西,或者是骷髅玩具什么的。而且这个女的,最特别刁,总是喜欢挑那些还算很贵的饭店,每次只要和她出去吃一顿,半个月的餐费就没了。说到吃的,公司的工作餐真是难吃到极点。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和小林子在一起,首先他长得还不错,或者说我看得很眼熟,而且我可以时不时的**他,他甚至还很入戏,和我一起**自己。但是每次和他说心事的时候,他总是打岔打开,我相信他就是那种想要逗你开心的朋友,但是不善于处理纷繁复杂的心事——或者说是男孩子的心事。
那些心事,我转向每天趴在我床头的绒毛大狗,或者写在日记本里面。自从大四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我的日记本已经有四本之多了。里面写满了凄凄凉凉酸腐不堪的话语,大多怨天尤人,或者暗自神伤,这种东西,自然不能够让别人看见,锁在柜子里面就好了。有好几次我对那条大狗说话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小鸟家里的大黄狗。所以我都会打电话找小梓聊聊天,小梓后来都有点习惯,每次接到我的电话,就直入主题,说他们家的大黄狗已经死了,问能不能聊聊他,于是我就会聊他。每次给小梓打电话的时候,我都能感觉他日渐成熟,倒是越来越像他哥哥了。不过终于还是有一天,我把我和大黄狗说过话的事情告诉了小梓,小梓说他家的大黄狗已经不见很久了。
“你想我哥了?”小梓想了很久,终于还是说了这句话。
“没有,只是想你们家那条狗了,我觉得它比较好说话。我和他说话的时候,他眼睛总是很真诚的看着我,有时候还吐出舌头和我撒娇。”
“我们兄弟两个好像在你眼里还不如狗,不过我对你做过的事情,的确**不如,但是我哥是好人,你不要这么说他。”
“很难得从你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我很惊讶,以前小梓对小鸟的态度可完全不是这样,动辄就说他哥不好,动辄就说他哥是个烂人。
“我现在是大人了,我懂我哥的辛苦。”
“嗯,长大了啊,是大孩子了!”
“你离开的那一日一夜,我成熟了,开始懂很多的事情。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你离开这片你深爱的土地时候,为什么那么坚决;我开始明白忘记对一个人的爱,是多么困难;我开始明白我哥为我做的一切,而我对此毫无知觉;我开始明白我在无意中伤害了他,却从未感激他为我的付出,所以我给我哥打了个电话,给他道歉,为这么多年来对他的折磨。我哥让我转告你,东西已经收到了,他说让我谢谢你。”
“嗯,收到了就好。”
“没有把新的手机号码给他?”
“是吗?我群发的,他可能没收到吧。”我又撒了谎。
“那倒是,你要是想给他,我帮你给他。”
“看你方便了。”
“我现在也了解你为什么会对我哥这么倾心……”
“曾经那么倾心。”我纠正他的说法。
“就那么恨他吗?”小梓还是不甘心的问。
“你今天是来当说客怎么的?”
“我只是想让你们还是做以前那样的好朋友。”小梓跟我解释道。
“这些应该对你哥去说,是他开始不给我回短信的,说两句就逃走了。”
“你看过《断背山》吗?”小梓问了一个毫无关系的问题。
“看过。”
“我哥就像里面Ennis。”
“你的意思是,某天我死了以后,他才会发现我对他的感情?他才会真心守护我的衬衫?我穿的衬衫质量都挺不好的,说不定挂着一两年就断针脚了,所以我不需要那种东西。”我知道小梓想说,他哥哥不过是把这感情藏在心里,就如Ennis一样,不善表达,但是我不想给他这样说的机会。
“别说死不死的,多不吉利。不过朋友么,毕竟不像情侣那般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