裳衫愣住,脸色有些不自在,站了好久才缓缓答道:“将军说笑了,我很感谢殷相这十年来对我的抚育,但我不觉得他能够养育我一辈子,将军长在边关,想必知晓这里对人的历练。”
胡风端着酒杯没有接话,早就听说殷扉遗身边有个护得死死的人,在朝堂上也见过几次,可惜皆是远观,只是有些大概的印象,不过今日开来,怎么总感觉当初那个软绵绵好脾气躲在殷扉遗身后的那个聪慧的少年渐渐变了呢?脱去之前男孩的外衣,他变得更像一个男人了,不过这样的变化……胡风摸摸下巴,在他看来似乎更加的惊喜。
所以,初夏时分,胡风回去兴致勃勃的向殷扉遗说起裳衫的事情时,自知没有完成殷扉遗布置的说服胡立将军叛变的胡风,本来打算将功补过的胡风,却没料到殷扉遗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眉头也不皱一下。此时的殷扉遗,身边已经依偎着一个长着娃娃脸、乖巧听话的少年,少年爱撒娇、喜欢粘着他,谁没了谁不能活下去?这些不过都是我们的一厢情愿罢了。
爱,等待,亦或是替代?不到最后,我们都难以说清。
只是胡风家里收藏的颜真卿和柳公权的真迹却在一夜之间不知所踪,胡风伤心难过了好一阵子。
当然,这些是后话,姑且不提。
军营里的生活也没有裳衫想象中那么枯燥,等到一个月后,迟来的春天终究还是来了,裳衫也成为了一名正式的士兵。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日子,裳衫和二十人组成一小分队去外巡逻了。小队长是个叫阿成的小伙子,长得非常精神,浓眉大眼的,黑得异常厉害,要是放在黑夜里,全身上下就只有那眼白和牙齿是正常人看得见的。他们此次巡查的路线是向西行走,绕着庭州西边走了大半天,现在差不多已经离营地好几十里路了。
“他奶奶个熊的,这突厥人究竟是哪儿来的这么好的精力啊!非得要侵犯我们大康的国土,靠!让他们天天来走走试试,这地儿荒凉的,别说是人烟了,就连半只野兔子都没有。”终于,翻过一个山头后,士兵开始抱怨了起来。
“哪儿这么多废话?有力气在这里抱怨还不如去端了那帮外族的老巢。”走在前头的阿成大吼一声,却也抵制不住疲惫,声音也不稳了。
“队长,我们歇息一会儿吧!”又有一个队员开口。
裳衫此时已经浑身发软气息紊乱了,背上汗水直冒,虽然现在是春天,但沙漠里的太阳大得很,死死的晒人。裳衫一口接着一口的抿着水,眯着眼睛看着被太阳晒得亮光闪闪的沙地晃神,他们说什么他也没有心思听了。
“休息!”终于,小队长的一席话解放了众人。
“唉……”
“等等,你看,那边那个是什么?”旁边一人叫了起来。
“不就是一队商旅,你没见过啊!”
裳衫顺着视线望过去,稀疏的队伍落在沙地里,骆驼铃声悠扬。
“可是商旅怎么会走这条路?丝绸之路并没有经过这里,而且往前不过几十里就是匈奴管辖的地带了。”
“万一人家就是要去找匈奴的呢?”小队长拍了一下那个小兵的头,恍然大悟,“匈奴?不对,这队商旅一定有问题!我们跟上去看看。”
“万一是陷阱怎么办?”那个士兵弱弱的问道。
“靠!你小子还真当你是精锐部队啊?我们不过才二十个人,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谁会来埋伏我们这几个人?”
听着他们的对话,商队走近了,这荒漠里完全没个藏躲的地方,他们就这样和商旅打照面了。裳衫一看,带头的竟然是临安城!此时的他一身长袍遮住了了大半个身体,怪不得之前没有认出来……这情况,不妙啊!
见到裳衫,临安城却没有任何反应,默然的转过身走了。
等商旅快消失在他们视线中时,小组长发话:“裳衫,你回去通知将军,剩余的人跟着我前进!”
“为什么是我?我不会临阵脱逃的,我要跟你们一起走。”裳衫自然不愿意。
“这是命令!你必须服从!”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他义正言辞。
“你个破书篓子,大爷我就在你面前你还敢不听我的?要么走,要么死,你选吧!”
“我……”事实证明,秀才遇上兵,永远都是有理说不清。
“快去!这可是别人盼都盼不来的轻松任务,只有你这个笨蛋才会不接受,快回去,这可有好几十里的路程,你别迷路了,备好水袋,我们都等着你的好消息呢!”
裳衫终究是妥协了,他发现回程的路竟然比他们去的时候快了许多,庆幸的是这些地方都在上次他看的那张地图里,他才不会迷了路。等裳衫憋着的那口气泄完时,他已经见到了副将沈云。
听了裳衫的消息,沈副将直叹他们胡来,然后急忙的抽出一队人马追了上去,还不忘数落裳衫:“就他们那十几号人还敢给我学别人玩深入敌营的游戏?这帮人出息了啊!你当时怎么不拉住他们?”
裳衫在一旁低下头默默的接受批评,其实他当时热血上涌也想跟着去来着,无奈被遣送回来,没想到还要受到沈副将的骂,唉!他真该走了才是啊!
“巡查的时候不是吩咐你们一有异状就回来报告吗?那些臭小子居然敢给我追上去,看我以后不揭了他们一层皮!”沈副将一张脸气压超低,裳衫连忙躲得远远的,生怕他一生气大刀一挥就向他这边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