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聊的。”
“没什么吗?不会吧,我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很会聊天的人,一个一辈子不会碰酒的人,一个想要有很多钱的人,一个,希望在繁华的大都市靠着拼命和努力来创造机会的人。”
斐然猛地转过头,包间暧昧不明的灯光掩住他瞬间通红的脸,“你——”
这个家伙,果然——可恶!那个坏毛病,真的会害死自己!
欧向奕见他窘迫得快要挖个地洞钻进去的模样,禁不住放声大笑起来,“斐然,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可爱。”
斐然豁然起身,“欧先生,这样的聊天让我很不愉快,如果您没什么要求,我想先走了。”
欧向奕没有再拦他,随着他站起身,拍拍他的肩,“斐然,我很喜欢你的性格。而且,你的工作也让我很满意。以后我还会再来的,希望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关系。不只是顾客和侍应。”
漠然看着他走出包间,斐然深深感到后悔。
他努力工作,一直兢兢业业,虽然只是一个MB店里的侍应,但他却一直很珍惜这里的工作。高额的待遇是他赖以生存的条件,他希望靠着这份工撑到大学毕业,到那时也许还会有些余钱能把言研也接来,先租一个小房子,再首付一套公寓,接来张妈,这就是他的家。
为什么会惹上这个男人?
他回想自己曾经做过的事,不过是照顾一个酒醉的客人,不过是话唠了点,这样,也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有钱人的思维模式他搞不懂,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分析,只要他不再来招惹自己,一切就是一场不足挂齿的风雨,自有天晴。
斐然没想到的是,他的这场风雨,却是用了一生的时间也没看到天放晴的那一刻。
18.
自那以后,欧向奕几乎夜夜莅临异世界,在斐然负责的包间内点上一瓶酒,坐上一小会,在男孩带些愤然的眸子里找到自己的影子后,轻轻一笑,潇洒从容地迈出异世界的大门。
欧向奕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寻找斐然可以攻击的脆弱点,却一次次失望而归。
站在欧氏集团气势恢宏的办公大楼里,饮一杯芬芳醇厚的干邑,看一夜点亮漆黑的繁星,欧向奕靠着真皮椅背,惬意地享受片刻的安宁。
有多久没有站在这里了?
整夜流连花丛的生活也有厌倦的时候,反倒是亿万年不变的星辰,原生态的美丽能永远抓住人心。
曾经,他有一个热爱大自然的童年。
他像所有六岁的孩子一样,缠在母亲身边,摘一朵花,揪一根草,逮一个蜻蜓,献给永远年轻漂亮的妈妈。
妈妈蹲下身子,用带着淡淡香水味的手帕擦去他手上的泥土,温和的笑,动听的声音。
妈妈说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的生命,不可以轻易毁掉。妈妈喜欢的人是向奕,妈妈喜欢向奕有一颗善良,像金子一般的心。
他不懂,什么样,才是像金子一般的心。
妈妈说,金子会发光,会照亮所有的人,让每一个人都感谢你,喜欢你,妈妈喜欢那样的向奕。
向奕也喜欢妈妈,妈妈的心是金子做的。
妈妈笑了,妈妈的笑留在他八岁那年的夏天。
妈妈走了,爸爸叹一口气,完成了他的任务;哥哥卸下乖宝宝、好大哥的伪装,淡漠地架起隔离任何人的眼镜;只有他,留在有妈妈味道的屋子里嚎啕大哭。
他一遍遍缠爸爸,妈妈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他一遍遍问哥哥,妈妈为什么还不回来,是因为向奕不乖吗,向奕学乖一点,妈妈是不是就会回来了。
没有人理他。
所有人都烦他。
他记得父亲嫌恶的表情,记得大哥冷冷的眼神,记得他们通力合作将只有九岁的他送上飞机时,那一刻的得意。
他成了急于被他们甩掉的负担。
他一个人在陌生的异国他乡度过了孤寂的童年,叛逆的少年,放荡的青年。
三年前回到依旧冰冷的家,只是多了个用冰雕成的新人——敏姨,其它一切没变。
噢,也许有一件事改变了。
欧氏不再是只有他们一家做主,野心勃勃的二叔终于从默默无闻的小角色攀上了欲望的山腰,急于向顶端冲刺。
掌权者的天下,究竟是谁还不好说。
于是他那一向睥睨天下的父亲着了慌,一向傲视群雄的大哥放下架子,他们终于想起了还有个小儿子,弟弟。
急于把他从英国召回来主要目的是他身上贴着的“唐门”少主挚交的标签。
哪一年结识的那小子他自己也说不清了,只记得是英国的一次闹事聚会,在凌晨二点时,一群疯狂的青年骑着摩托车,每辆车上装有十几个空酒瓶,在寂静的小镇挨家挨户砸玻璃。叫声、闹声、玻璃碎裂的声音夹杂着人们的吼骂,一时间,小镇沸腾了,他们愈加猖狂的放肆大笑。
最终结果是他被抓了。警车来时,大家一窝蜂地逃窜,只有他,像个傻瓜一样熄了火,点上烟,靠在摩托车边,欣赏能把人湮没的繁星。
事后他才知道,被抓的不只有他,还有一个一身嬉皮士打扮的大男孩。
红得似火的长发,妖冶的浓妆,让人看不清他到底长什么模样。
他们和一群流浪汉关在一起,欧向奕开口问他为什么没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