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野狗是何许人也?
他是旧帝国时代通缉榜上列名第一的强盗头子,烧杀掳掠无一不精,从不曾将官府看在眼里的罪犯。如果他不想看到这村庄还是完整的,他就放火烧掉它。如果他想要上一个美人儿,他就不会考虑这美人说不定是寨里兄弟的老婆。
如果他不想看到皇子大人这样的表情,那么就直接打破它就是。
可才正要偷偷揽过对方的腰,日经却突然放松了脸上的肌肉,让自己向后靠在野狗身上。
为了送月纬离开,他拒绝让兰恕其它人在场,只坚持带着野狗、小石、霸子等人,目送月纬是「真的」离开。
「有他们护送我足矣。」看着兰恕将军欲言又止的表情,日经轻笑,「将军多虑了……我……是不会现在杀月纬的。」起码不会在夜烛城里。
将军和他自然都知道这个道理。
「还早呢,野狗。」他允许自己先休息一下下,在这个男人的怀中,「这才刚刚开始而已。」
◎
彷佛作了一场恶梦。
醒来之后,他仍骑在马上,还在前往夜烛城的路上。
可惜方向却已经相反过来了。
他又是孤身一人。
只有一个人的话,其实什么都办不到。
他只有一个选择──寻找属于自己的军队。
没有了南方的兰恕,他还有东方的沙碧玺,西方的寒山岚可以选择……才怪。
如果他是日经,现在就派杀手杀了自己。当皇子只有一个,将军们的选择就也只剩下一个。
可日经是个伪君子,所以他不会真的在此时此刻派兵追杀自己,这点他自信还算了解日经。
日经只会作一件事:放出自己的死讯──无论死法究竟有多么荒谬可笑!
所以恐怕在自己到达东方或西方之前,月皇子的死讯会更早到达二位将军的耳里。
不用马上杀自己,可以得到同样爱护兄弟的兰恕将军的信任。放出自己的假死讯,则可以更团结帝国将士们的忠诚之心,相信聪明如兰恕,不可能不了解,肯定会全力配合日经卑鄙无耻的计谋。
月纬皇子殿下,就是在此时,想起了姐姐。
不曾听说过姐姐的生活是好是坏,只能说,不曾有过坏消息传回,姑且便能相信也许姐姐有得到幸福。
姐姐嫁的人,是狼族的族长。是一个令他的师傅莫敌大将军谈起都会正容,带着佩服的口气形容的人物。
以前他并不是很注意,只把那个人,当成是抢走姐姐的恶棍。
狼族不似帝国,拥有丰富的文化与物产,严谨的阶级与礼教,帝国人说起这来自北方的狼族人,都会皱起了眉头,说那是人和野兽逆伦相交后繁衍下来的野蛮种族。
这或多或少也说明了,狼族人战斗能力之强,会让帝国人将之划归为让人不寒而栗的野兽。传说他们骑马不用鞍,吃肉必见血,若是父亲过世,儿子竟能将母亲娶回作妻占为己有……种种传言充斥在帝国大城小镇之间……
月纬也不是没有见过狼族人。他犹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狼族人的讶异之感。
帝国人多是黑发黑瞳为多,越往南发色瞳色越黑,北方的颜色较浅,可至多也就是较深浓的灰色罢了。可真正的狼族人,居然是褐发蓝眼!?
那褐色的头发在光线照射下有时候像金色、有时候又像茶色,简直和狼的毛皮颜色如出一辙!蓝色的眼睛像两只泛着青光的兽眼,情绪激动时便整个瞪大,几乎可以看见瞳孔里像豹子一样细细的瞳线。
那狼族人说着月纬听不懂的北方草原通用语言,听大臣们说,是来迎娶姐姐的族长使者。
除此之外,狼族的著名传说还有二。
一是他们的佣兵。对草原民族来说,打仗像是家常便饭,就算自己的群落没有战争,他们有时为了赚取更多的金钱,愿意替付钱的人打仗。
二是狼族族长的富有程度。传说狼族领地里有一座盛产黄金的矿山,狼族的贵族喜以各式黄金饰品装点自己,身份越高,装饰得越华丽,而狼族族长更不用说,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拥有最多黄金的人。
当月纬皇子想起藤萝公主的时候,同时也想起这些。
姐姐结婚后第二年,还曾经千里迢迢送了一枚黄金戒指给自己。可惜当时自己正与日经斗得正凶,没有时间想起要托人回赠礼物给姐姐,顺便打听一下公主究竟过得好不好。
但能送自己这么一枚礼物,相信应当是过得不错。
现下的他,也只能这么想。
这很现实。
孤身一人,是什么都办不到的。
没有钱,也是什么都办不到的。
从帝国的最南方开始,月纬皇子殿下的漫长的借钱借兵之旅,这才正要开始。
二十七
今年对马贩三郎来说,可真是倒霉的一年。
两匹母马卖不掉,让他超乎预期一直走到接近南方的地方;明明做好事救了人,那人却忘恩负义,偷溜让他损失一笔不小的医药费外,还偷骑走他的一匹小母马;这也就算了,听说住的药铺当天还遭到强盗洗劫,因为寄住药铺而先押在掌柜的那里的几张银票,也跟着没了。再加上回家的旅费,准备要带回家的钱一下子少了大半,让三郎不禁头痛起来。
于是他决定带着剩下的钱和仅存的一匹瘦弱母马,一边打点零工一边往北回家,至少要补足损失的部分才好。
身为一个马贩,三郎对于马的了解自认不会输给任何南方人,最适合他的工作,自然就是马医了。从帮人钉换马蹄铁、替母马接生到替生病的马找草药之类的,勉勉强强赚了损失的一半左右,距离预定回乡的时间,已经晚了一个多月。
就在三郎感觉再不启程,回乡的路就要被冬天的大雪覆盖的时候,霉运又再度降临了。
这天是雨日。
南方多雨,涓涓滴滴下个不停,一直是三郎分外不能习惯的婆妈天气,搞得人都快发霉似的。想着再过两日雨若能稍停他便要上路去了,忆起家乡妻子的大嗓门,他这才觉得好过了一些。
「听说……这儿能替人更换马蹄?」
还道雨天不会有生意,没想到还是有客上门。三郎赶紧接过客人的马,将人请到跟人借来做生意的小茅草亭下坐坐。
「我的马跑了好些天,马蹄都磨损了。」客人边摘斗篷雨笠边道,一路冒雨而来,理应要更狼狈些才是,可这位客人似乎天生有一股贵气,令他再怎么头发濡黏衣着重湿,看来也还是只有好人家才养得出来的细致少爷。
不过这绝非是三郎看见这客人真面目愣住的原因,三郎发了一小会儿呆的原因,乃是因为眼前这家伙就是那个忘恩负义的偷马贼啊!
虽说没看过他清醒过来的模样,不过眼前这眉眼,不正是那昏倒了还紧紧握着剑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