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僵尸做老公 上 by:木子蕊【完结】(63)

2019-01-26  作者|标签:木子蕊

“闫兄弟,豆子有名字,叫豆子,请闫兄弟不要胡乱叫豆子。”

“切!真没意思,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明明就是二头眉嘛。”

“我苗绊月此生都没有幽默感,而且这一点都不好笑,闫兄弟。”在他性口里睡觉的金蚕蛊还好没听见闫迪对豆子的称呼,不过苗绊月可就不高兴了。

子受德听见了,他可没有闫迪那么脱线,当然知道苗绊月的语气不善,带有警告不说,还有着杀意。

“宝贝怎么说的就怎么是。”眼眸血红,无声的张口说着:收回你的杀意,对宝贝尊重些。

要不是闫迪的关系,子受德绝对会早早的毫不犹豫的让苗绊月不得好死,并且灵魂覆灭,永不超生。

“嘘……别闹,有动静。”霍得闫迪串了出去,在明亮的月光照射下,原地穿着的是苗族女孩子出嫁时的新衣。

说起闫迪穿嫁衣,当时还闹腾了好会。经过闫迪的总结,此杀人凶手专杀未经人事的年轻女人,吸女人的血,挖女人的心,凶手要嘛是变态,要嘛就是异物。最终讨论的结果就是,必须有一个女人引蛇出洞,守株待兔也行。

可他们想,总不能真在古寨里找个女人去引那凶手出来吸他的血,挖他的心脏吧,恐怕到时候还没等到异物出现,那女人恐怕就被吓得魂飞魄散而死翘翘吧,到时候他们不就是白白的杀害无辜,毁了一条人命吗?所以此法不通。

一人依然淡雅的喝着茶,好像事情一点都跟他没有关系似的,一点都不着急。一人像个傻木头一样坐在那抱着自己心爱的人儿怎么也不肯放手,对于他来说,只要不是关系到闫迪,别人的生死与他无干。只有闫迪在那眉头紧皱的苦思着解决的办法,最后让他给想到了,那就是他们三人中乔装打扮成女人去引蛇不就行咯。

他们三人中,怎么看也都只有闫迪这个相对于娇小的男人适合办成女装。苗绊月虽然身材挺纤细的,还有着一头长发,可那个骨架子还是要比女人稍微粗犷些,子受德就更不要说了,那人高马大的,一眼就知道是个男人,就算办成女装,那也不过是一个比如花姑娘漂亮,英气逼人的人,所以就只有闫迪这个长得清秀的男人来办女装了,可千想万想没想到苗绊月找来的女装却是一身苗家姑娘的火红嫁衣,这让闫迪郁闷得要死,可那又怎么办?为了能早日的离开这里,他也只能豁出去了,谁知当他穿上嫁衣,化上嫁妆,那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等着新郎来迎娶的新娘,当时就让子受德看得眼珠子都差点掉落出来,苗绊月的茶杯也打洒了。

不过,这二人也难得默契的没有说一句话,而是转过头遮盖住窘迫惊喜的表情,聪明的知道要是闫迪看见他二人那一个脸红,一个想马上就把闫迪当作新娘洞房花烛的样,非得让闫迪果断的脱下那身嫁衣,跳起来一巴掌拍死他们,然后死活都不再穿,到时那个怎么办?

呃……话扯远了,扯回来。

夜黑深深,正是做坏事的时候,面对异物也正是时候。闫迪以前听力就很不错,现在有了那奇怪的未知力量以后听力就俱佳,简直是可以和顺风耳匹敌了。

在这么安静的夜晚,听见有动静以后,闫迪就串出去,站在路道中间盯着那越来越接近的模糊身影,说他不紧张那是骗人的,心里不紧张才怪。

子受德肯定是担心他的宝贝的,所以也跟着出来站在一旁,守卫着他的宝贝。

“你过来干嘛?快回去。”闫迪推着子受德往墙角那去,这要是被那凶手看见还有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在,那他装扮成女人还有啥意思啊。

“宝贝,我在你身边,一切都有我,不用害怕哈。”

这男人有读心术吗?为何就能知道他心里的害怕,紧张?闫迪突如其来的心安了。

“去,谁害怕了,我闫迪是谁,我还会害怕嘛?你在这给我好好的呆着,免得坏我事。”

奇怪的是,子受德居然没有像以往那样缠着闫迪,而是放开了手,让闫迪去做他想做的事,他认可的事。

只是因为从上次打屁股事件开始,子受德就真正的想明白了,闫迪是一个男人,他不是弱者,他不愿意藏在身后,他也有他想做的认为对的事,闫迪从来没有变过,曾经是现在还是,不管时间过了多久,灵魂是永远不变的,就算结果到最后是最坏的,一切不是还有他吗?所以宝贝想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

“嘘……来了。”一个禁声的动作出自于闫迪。

模糊的身影越来越近,动作是那么的僵硬,犹如机器人一样且是同边手脚的走动着。看不清面貌,眼眶空无一物却是能感觉到他好像能看见事物,没有鼻子,没有嘴唇只有牙齿,个子很高大,大概可能有2米左右的身高,全身上下的血管都清晰可见,这个人,不应该说这个东西被拨了皮,从头到脚的拨了皮,全身乘酱紫色,怎么看怎么恐怖,怎么看怎么恶心。

“血尸!”子受德和闫迪异口同声,闫迪深深的倒抽一口气:“我靠!这到底是神马情况,这里居然有血尸?”

070.真正的血尸

“血尸!”子受德和闫迪异口同声,闫迪深深的倒抽一口气:“我靠!这到底是神马情况,这里居然有血尸?”

闫迪这会真的很想买块豆腐拍死自己算了,他到底是招谁惹谁了,居然会碰见集聚麻烦的血尸。

血尸为何名为血尸,从名字来看以为会是全身充满鲜血的僵尸,其实不然,血尸是在僵尸当中被称为高级傀儡僵尸,血尸的行动里极快不说,他最为恐怖的是根本就不能进血尸的身,那么只要碰触到他的身体皮肤都会中毒,中毒者全身在三秒钟以内乘酱紫色七窍流血而死,而这样的死法其实是最好不过的,最让恐怖害怕的是血尸的血液,如果被沾到零点零零零零壹毫米那就糟糕了,血尸的血液会经过皮肤瞬间进入身体血管内,然后迎接的将是戳骨钻心之痛,犹如万千蚂蚁在啃咬一般,而且这感觉将要经历三天三夜尸体化为血水,真可谓死无葬身之地,总之那种感觉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非要形容的话就是生不如死,可是要死也没那么简单,连自杀了解自个的力气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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