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仇人死在自己家里,现在又有不明人士找上门,把硫酸泼到方淑美的脸上。你觉得何生毫不知情的机率有多少?
”
“他看起来的确可疑。”
“这次我们一定要把他的老底刨出来。”
“嗯。”小丁的眉头紧锁,但心思似乎不在这个案子上。
“你没事吧?”
萧慎言的关心彷佛是扎在他身上的钢针,小丁颤了一下,连忙摇头。
“没事。”
萧慎言当然不信:“拜托,你就差在额头上写「我有心事」三个字了。”
“那好像是四个字。”
“哈哈……”萧慎言干笑两声,顶着大红脸嘴硬道:“我故意的。”
小丁被逗笑了,脸上的阴霾也散去了不少,但最后还是没有告诉萧慎言他到底有什么心事。
抵达医院后,两人直奔烧伤科。方淑美正在做手术,何生已经守在手术室门外。
噩耗似乎没有打击到他,他依然是一副沉静冰冷的模样。
小丁象征性地安抚了两句,便开始让人抑郁的例行询问。
何生一问三不知。他说方淑美出门的时候表示要去看一个朋友。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被封锁的家里,更不知道是
什么人伤害了她。
同时,他还声称自己一整晚都在陪老岳父下围棋,直接洗刷了本身的嫌疑。
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资讯,小丁一边用眼神示意萧慎言稍安勿躁,一边继续说:“另外,还有一件事需要向你了解一
下。”
“什么事?”
“你和你太太都说,发现尸体的那天,她从酒店离开后就直接回了家。但我们在酒店的监控录影上发现,她后来又回去
找过你。你们为什么要说谎?”
方淑美刚刚才遭遇重创,这个时候问这种问题有些残忍。但何生还算配合,小小犹豫了一下便说出了原因。
“因为发现尸体之后,淑美被吓得半死。那两个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在我们家,她怕报警会惹来麻烦,就立刻跑回酒
店跟我商量。”
“然后呢?”
“然后我就叫她不要慌,马上回去报警。”
“这完全是可以解释清楚的,她根本没必要这么做。”
“女人都这样,容易想太多,我劝了她好久,她才肯照我的话做。还要我发誓,不可以跟员警说她已经回去过一次的事
情,甚至不准我去现场。抱歉,我不是有意要隐瞒的。”
何生有条不紊的叙述,听上去似乎很合理。
小丁问无可问,萧慎言却有点不甘心,于是决定出手刺激一下这个始终缺乏情感表现的家伙。
“何先生,还有一个不幸的消息。”
何生似乎已经对“不幸”两个字免疫,表情仍然毫无起伏,“什么消息?”
“烧伤你太太的硫酸,有一部分流进了牡丹的根部。”
“我家花房的那株牡丹?”
“是,可能是你太太和歹徒搏斗的时候不小心倒进去的。”
“倒进去多少?”
“不太清楚,但花的根部肯定已经烧毁了一部分。”
何生不再镇定,但也不像心疼财产的样子。准确的说,他看上去有些紧张,眉眼深处还隐约流露出一丝兴奋。
萧慎言感觉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却退迟冲不破最后一道关口。他还想再套套何生的话,不过被小丁打断了。
“这边的手术一时结束不了,我们先去看看何正义吧!”小丁提议。
鉴于正义大叔是唯一的目击者,萧慎言没有反对。
受伤的何正义也被送进了同一间医院,就在外科病房。萧慎言和小丁到了那里,却没有见到他。
“病人精神状况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所以医生把他转去精神科了。”
护士的回答让萧慎言大吃一凉,“不是说只是受了点惊吓,休息一下就好了吗?”
“心理伤害没办法一眼就看出来,判断出错不奇怪。”
护士的话当然有道理,可萧慎言还是忍不住抱怨道:“他也太脆弱了吧?”
“方淑美受伤后的样子的确很吓人。”小丁嘴上虽然在为何正义辩解,但脸上的表情也显得有些意外。
“可那个司机也看见了,都没像他这样。”
“每个人承受力不同吧!”
不再多说,小丁和萧慎言赶去了精神科。
何正义的情况比他们预料中的要糟糕许多。不但被注射药物强制入眠,四肢还被绑在病床上,连受伤的手臂都没有放过
。
这样的他,自然无法接受任何询问。
小丁十分不快,忍不住狠狠地往墙上捶了一拳。
以为他是心急案件的进展,萧慎言开解说:“不用着急,等明天他的情绪稳定了,我们就能问话了。”
“我昨天才告诉何正义,我会保护他。”
原来小丁是在自责。
“这不关你的事啦!意外而已,谁都不想的。”萧慎言安慰他。
“我知道。”
“你不可能照顾每一个人。”
“我知道。”
小丁连续几个“知道”,把萧慎言彻底搞糊涂了:“那你在烦恼什么?”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搞错了方向。”揉了揉发疼的拳头,小丁严肃地说:“我们一直在查何振阳与何昆得罪了什么人
,却忽略了他们是死在何家这一点上。
“说不定凶手的目标其实是何生与方淑美,只不过碰巧遇上了何振阳与何昆而已。如果我们对何生夫妇进行保护,今天
的事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有道理。”
一语惊醒梦中人,萧慎言直敲脑袋,恨自己不够聪明,没有早些想到这一点。
“一定是何生得罪了什么人,才害得方淑美被泼硫酸。”
“或者是方淑美自己得罪了什么人,连累了何振阳和何昆。”小丁猜测道。
上司对何生有明显的偏见,小丁不太好对此表示反对,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他也支持萧慎言的看法,“不过,我们和何
生谈了那么久,他却一点没说要我们尽快抓住凶手、及早破案之类的话。这有点不台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