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手!真弄疼我啦!”
我不管那些声音,也不管声音的主人是否对我产生不满的情绪,我只能像牛一样拖着身后的重物不断前进。我说:“你
还知道疼就好!别不知好歹,左舞!”
我很少连名带姓的叫他,除了我生气的时候。而现在很明显的,我生气了。
“哥!!”左舞奋力甩开我的手,他站在树荫下怒气冲冲的瞪着我,完全不管我是否会当着众人的面打他。他仍给我一
个倔强的眼神,像极了他的母亲。他说:“我真不明白你!”
我笑,干嘛要你明白啊,小屁孩。
“走,跟我回去,别再想跟王爵有任何联系。”
我不喜欢王爵听的歌,全是依依呀呀的狗屁,要不就是一点儿人声都没有的纯音乐,整个装呢,没劲儿。我车里外放的
是王爵P3里的歌,那天我把它摔碎了。可无奈人家质量好,拿起来照样能用,只是有些高音总是劈声,除此之外都挺好
的。
我不喜欢王爵的歌还有一点,它们确实很动听。
总是能唱到心里去,像是齐豫的Weshallovercome,确实是不错的歌,唱到我想起卓凌,想起小舞,想起王爵,想起徐
消,他们冲我笑,对我哭的样子。我坐在车里,关了所有窗户,把P3音量调到最大,我还不停地抽烟,一根接一根的,
直到我看不清前方的路只能看到白茫茫的一片为止。
其实,不用抽烟我也只能看到白茫茫的一片。
徐消给我打了无数个电话,但我都不接,我不按掉也不接起,只是听手机一阵一阵的闹腾,甚至我还会在他不会打来的
时候充满电池以便他打来的时候不会听到的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这是我强迫症的一种,一直控制不了,像是在出门
口不停想是不是我没关门,在做晚饭之后不断回想我到底关了煤气没,睡前一定要再去上一次厕所那样。全是强迫自己
做些没有意义的事。
喜欢上王爵,或许也是我强迫症的一种。我总是会想起跟他的第一次见面,他穿的干净得体,像是冲我轻轻地勾了一下
嘴角,可我后来问他他矢口否认。那时他坐在高高的凳子上,双脚修长笔直的搭在一起,手臂舒展的撑住弧度锋利的下
巴,他跟着耳机里的音乐缓缓地点头打着节奏。这样的王爵一下子吸引了我,我想进入他的世界,我想,跟这样一个人
有所交集。
事实证明,他不是我所想的那样。
他比我想象的,更加有趣。
他会对我大打出手,但又会在我头疼喝醉的时候给我换衣服擦身盖被子。他会花四位数的价钱买一副画给我,在我流露
出鄙夷眼神之前狠狠摔在地上,破口大骂。他还会在深夜让我赶快睡觉,却又总是在深夜独自醒来哼首意大利小调。
这样的人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他毫无保留的对我展示出他对我的兴趣,却总是在表达时用偏激的激进的方式惹我生气。
说白了,这是个有些迟钝的可爱的主。我也比常人迟钝,要在很久很久之后才会幡然醒悟,原来有这样的一个人喜欢着
我,他不是作为一个床伴喜欢我,他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喜欢我,欣赏我。我也会突然发现,我没把小舞作为性
幻想的对象已经很久了。
我才会发觉,原来我喜欢这样的王爵,即使,他全然不知这一切,即使,他已经不再跟我有任何关系。
小舞不理我了,他现在的生活只有两件事,一是写作业,二就是给我做饭。虽然我总是在桌子上看到三副碗筷,但那真
的是我的错觉。我知道我现在出了什么问题,或许说,在我进医院的后一天我便询问了医生有关问题。得到的答案不出
我所料,也在情理之中。现在就能解释为什么我爷爷,我爸爸都死得早,我也摆脱不了这样的命运一样。我现在要做的
,想做的。就是好好守着小舞,让他好好高考,好好长大成人,别的我就真管不着了。
也不对,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完成,我还没有给卓凌留下足够的纪念品。为此我必须去见那个爱戴爵士帽的男人。我烦他
的笑容,有些恶心,有些欲望,我不知道这两个形容词是不是有重叠的部分,但我确实能在他的脸上看到这两个看起来
没什么关系的词汇。
我开了小舞的房间,他坐在窗前写作业,认真的一遍一遍演算纸上的量与反应,虽然他永远不会明白,这两个东西是不
论怎么计算也算不到的东西。他的手很纤细,却因为握笔的姿势显得非常有力。他耳后白皙的皮肤总是会在适当的时候
出现在我面前,引诱我,并且乐此不疲。可现在我还有事,接受不了这些东西。我走近他,手搭在他的肩上,我说:“
小舞,我出去一下。”
他吓了一跳,脸色苍白的回头看我,过了一小会他才点头说哦,我知道了。
我笑,温柔的像是在做最后的道别。
第24章:张小安
小安是我的生活圈中最重要的一个,也是最年长的一个。他现年45了,看起来有些黑道的感觉,即使他的名字与他的形
象完全不符,但他还是愿意让我叫他小安。他说这样叫就感觉挺安心的,我不置可否,只要他能给我我想要的东西,我
什么都不在乎。
见到小安总是会有传奇般的画面感。他总是喜欢带爵士帽,不论寒暑,帽子上也总是有一个小小的卡通猫别针。他喜欢
这个别针,因为那是他最喜欢的女人留给他的,可能,也不是留给他的。但不论如何,不管他换什么样的帽子,他都会
别上这个黑色的卡通猫,傻呵呵的但是又让人觉得很可怜。我不能理解他的思维方式,就像他也不能理解我。不过我们
也不要什么理解,那都是王爵想的事情,我想的,只有骨灰,雪白的有些粗糙的尸骨粉末。
我这回看到小安又是在他的院子里,他的大树下。
他见我下车高高兴兴的迎上来,最先让我看到的还是那顶爵士帽,和他的卡通猫,他也还是那句话。
“左晌,你弟弟没跟你一起来啊?”
我知道他喜欢小舞,小舞长得像他死去的女人,就因为这个。
我拿手挡着刺眼的阳光,皱着眉看他,我说:“我来了就不错了。”说着我就笑了,我在小安面前特别会笑,不知道是
因为他总能让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还是因为他简单直接的表达方式让我觉得轻松。起码我暂时不用做强势的哥哥,不用
做无情的恋人。也不用做把徐消当做发泄工具的混蛋。虽然我明白那三种身份都能让我感到快乐,但说真的,在小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