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绝衣立马改口,道:“苏袂,我只想说我刚刚就对你一见钟情了,而且我立马就反应过来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真的?”韵之,应该说是苏袂,眼里没有惊喜,偏偏却又用十分惊喜的语调问道。
夏绝衣点头。
第二章
苏袂又道:“你会帮我报仇么?”
夏绝衣道:“这个,我很久没有杀人了,而且日后也不准备杀人了。其实我不喜欢杀人。”
“为什么?你不是杀人如麻么?为什么不肯为了你喜欢的人杀人?”苏袂笑着问道。
夏绝衣一脸坦然,道:“这个,说来话长……”
苏袂打断他,道:“若是我让你杀个魔头呢?他杀过许多人,其中确实有该死的,却也有许多无辜的人。他只凭自己心情的好坏,判断眼前的人是不是该杀。你说,这样的人,该不该死?”
夏绝衣反应立马慢了半拍,道:“这个,我觉得你觉得这个人该死。但是,估计我应该和你有分歧。”
过了半晌,夏绝衣认真道:“苏袂,我其实想活下去。”
苏袂又往前推了推匕首,道:“看吧,你若是觉得他不该死,你又为何要任我刺进去?绝衣公子,你想没想过有今天?我卖身到青楼,就是为了收集你的消息。我找了你四年,四年来,你销声匿迹,我都没有想到你居然就在我眼前,就在那些梨树下。”
苏袂捧起夏绝衣的脸,静静地看着,道:“没想到,你这么漂亮。你那么傻的时候,都能让那些洁白无瑕的花成为陪衬,何况你这么漂亮。真漂亮,我都不想杀你了。”
苏袂抽出夏绝衣身体里的匕首,擦去上面的血,道:“以前我就想,你杀了那么多人,你的血是不是就是冷的。我就一直想着,就这么试试你的血是不是冷的。果然真的是冷的。现在,看见你,我突然觉得你不该这么死,你应该换种更漂亮的方式。”
苏袂决绝而去。丝毫留恋都没留下,却同夏绝衣定下了生死之约。
在众人眼里,夏绝衣缓缓站起,死死地盯着苏袂离去的方向。魔头就是魔头,流了一地的血,居然还能不死。
燕王走过来,霍陵警惕地看着他,道:“这位夏绝衣欠了我两万两黄金,燕王你要是跟他有仇,等他还了我钱再说。”
燕王一声叹息,坦白道:“我旧日同他有些交情,不会害他的。”
另一方面,有人问凤十六,要不要把苏袂绑回来。
凤十六吐了一口烟,道:“一万五千两黄金在手,够本了,随他去吧。倒是那个夏绝衣,倒是个好货色。”
不知道凤十六与燕王达成了什么交易,燕王就将夏绝衣带回了燕王府。
夏绝衣是一块烫手的山芋,江湖上仇家无数,堪称一支华丽的靶子,明枪暗箭都往这人身上招呼。听说夏绝衣受伤了,是故,一时之间,各路
杀手频频光顾燕王府,燕王自叹弗如,夏绝衣这货居然招来这么多刺客。
霍陵滞留扬州,为毛呢?因为他夏绝衣还没走啊,这位靶子还躺在春风楼啊,他还欠他霍宫主两万两黄金啊。
燕王和凤十六两只狐狸商量的是赤果果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凤十六是老烟枪,一杆玉枪在手天下我有,霸气外露啊威震四方有木有!
说起凤十六,春风楼上下无不怨声载道,这位楼主怎一个嘴贱了得啊,剥削压迫,人神共愤啊有木有!
一天下来,受惯了凤十六剥削的诸位,不给凤十六挖苦几下子,就觉得全身痒痒,心里跟猫挠了似的。上梁不正下梁歪,怎一个贱字了得!
终于,春风楼上下全员皮痒痒,高呼欠虐啊欠虐,撺掇着倚红偎翠两位姑奶奶找虐。
话说那日,倚红心软,禁不住群众呼声,战战兢兢迈进了凤十六最爱呆的天衣阁。凤十六一手烟袋,俯身下望,此处可以看到最多的桃花。
是的,没错,桃花。春风楼里唯一一株桃树,很高很壮,穿透二楼的露台,巨大的树冠子匍匐在天衣阁脚下。偷眼看去,桃花开的正好。
“楼主,你很久没有去楼里转转了。整天闷在屋子里,对身体不好。”倚红啊,你果然八面玲珑,借口说得这么体贴。
“哦。”凤十六吸一口烟,问道:“那小子醒了没有?”
“回楼主,伤在肺腑,大夫不敢下猛药,一直吊着,说总有一天会幽幽转醒,一定要耐心等待。”倚红道。
“幽幽转醒?倒是个好词,文艺得很。”凤十六又问,“你来做什么?”
倚红战战兢兢,回道:“楼主若是担心小傻……夏公子的状况,何不亲自去看看?顺便散散心,看看楼里的人偷懒没有。”
凤十六呆呆地看着那些桃花,突兀地问:“我看起来像是很担心他?”
倚红心道:你成天在这里看桃花,哪有一点关心的样子?倚红不确定凤十六想要的答案,便道:“情到浓时浓转薄。”意思是要是你担心,那就是情浓;要是你不担心,那也是浓转薄。
“情到浓时浓转薄?”凤十六道:“我倒是很担心他会醒过来。”
看了会桃花,凤十六挥退倚红,呆呆地等到华灯初上,春风楼传来隐约的丝竹之音。
这时候,人大都在春风楼里忙,少有呆在得意阁的。凤十六这时候才下了他的小阁子,走了很远的路,穿越无数梨树,来到得意阁。
这里睡着一个人,姓夏名绝衣。
姓夏名绝衣,江湖人称绝衣公子,百晓
生评他:一衣绝尘,公子绝色。果然恰当得很,绝尘绝色,不识人间物。
凤十六有许多名字,其中一个叫做晋红袖,江湖人称红袖招。百晓生评他:子夜招魂,红袖不辰。说他狠绝,杀人不眨眼,子时杀人绝不留到子时一刻。又一个魔头。
那回,他接了任务,灭门那种。
他的袖子很锋利,他的武功很高,一招封喉,放出来的血只沾了袖边一圈,染成艳丽的红色,说明他轻功也很高,能在血喷射出来之前就避开。
雷久明,这家的家主,江湖上一流的高手。他晋红袖一个人用了百余招,懒懒散散地凭一只柔软的袖子封住雷久明重逾百斤的双锤,用另一只袖子割了他的喉。
这回他没来得及避开,血溅了一身。没关系,反正除了那一圈袖子,他裹了一身黑。
正当他觉得有些失误时,突然被人捏住了后脖颈,五根白葱慢慢撩开他眼前的黑纱。晋红袖没有慌,这人武功高他很多,动作没有破绽,虽然他的手动作得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