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她对我说:“那个女孩一定喜欢你,去告白吧。”
我只能微笑点头:“那个你喜欢的男孩真的很幸运。”
我们并没有交换联系方式,但我们已经心灵相通了。
也许回去后我们还是会选择沉默,但在暗恋这件事情上,我想都有了更大的勇气,这份来自陌生人的力量足够让我们勇往直前。
“你去相亲了?”
当我说出这件事的时候,胡昊的眼珠快瞪了出来。
“你才刚毕业,有必要这么着急吗?”他说,“简直是匪夷所思。”
“要不要这么夸张。”我苦笑。
“你妈肯定想抱孙子了。哎,万万没想到我们之中最早结婚的人居然是你。”
“八字还没一撇,别瞎说。”何疏当时还在旁边,我怕他多想。
“那个相亲的女孩怎么样?”何疏问我。
“天,你知不知道她长得有多像易晴心,”我说的激动起来,“要不是她有喜欢的人,我就介绍给你了。”
“易什么心是谁?”胡昊说,“你们两总是有秘密不告诉我,他妈当我是外人是吧?”
“高中的,说了你也没印象。”我看着何疏。
“她有喜欢的人…所以你们俩没成?”
“没成。”我有些烦躁。
“你想恋爱了?”
我:“……”废话。
“你们两个我也是服了。”胡昊说,“你们是x_ing冷淡还是gay啊?22岁了连个朋友都没谈过!”
我脸倏地一下就僵了,连忙低下头怕大家看到我那丑恶的表情。
“哎,如果这是发育晚,那你们两也忒晚了点儿。”胡昊说着说着叫叹气起来,“不过爱情也没有什么好的,单身多舒服啊。”
“就你人生感悟多。”何疏贫了一句嘴。
然后两个人没有原因的笑了起来,我也笑了。
是这个世界对同x_ing恋的包容太低了呢,还是我自己对同x_ing恋的包容太低了呢?
这个问题,当时我为什么没想到。
如果当时能明白,也许一切都不一样吧。那个年代的我,所能接受的和所能承受的都太少太少了。
当天的小型聚会散场后,我和何疏打起了电话。
“为什么你不恋爱啊?”他问我。
幸好他看不见我惊慌的表情,我从兜里拿出根烟,和打火机,火机刚响,电话那边又传来声音,“你少抽点儿。”
“事儿逼——”我吐了口烟,云雾缭绕的感觉真的让人迷醉。
“我说,你为什么不恋爱啊?”他又问我。
“我他妈也想啊!”我声音变低,“可是我,找不到。”
“这么多女孩就没有沈乔那样的?”
“多少年前的事了。早就不是我喜欢的款了。”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白富美。”
“肤浅。”
“对,还物质。”我笑道。
“切,咯咯…江唐。”他突然变得很正经。
“干嘛。”我坐在床上,仰头望着天花板。
“你有没有自己…干过那个?”
我一愣,“什…什么?”
“就是,自.W。”
“怎么突然说这个,”我挠挠头,“肯定做过啊。”
“如果我说我正在做,你会不会觉得我恶心。”
“何疏。”我赶紧坐了起来,“你在说什么啊?”
“我正在自.W。”他道,“陪我一起吧。”
……………………
我始终还是做不出来,我听着他完成了所有的一套流程,然后飞速挂了电话,脱了裤子……
我不想在他面前这样,我怕我情不自禁会喊他的名字,我怕让他知道原来我是这么迷恋他。
我回忆着他的声音,回忆着他那古铜色的肌肤,回忆着他每一次在我耳边的蜜语,回忆着我暗恋他的每个夜晚……
我爱他,是无比的,不可超越的,却又是开不了口的。
至于为什么他要打着电话对我做这种事情,在当时我已经全然抛之脑后了,现在想想,如果当时能多留个心眼,会不会能多发现些什么。
可惜没如果。
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有因有果了。
第12章 chapter 12
第十二章:成长之路(4)
生活一直在前进,即使你选择不努力它也会推着你;日子总是来不及,来不及回忆就要挥手作别离;我和你就像云,风一吹,不知要飘向何地,天地南北,还是阔别不了你,只能提笔写你,却不知从何说起。
只有一句爱你,悄悄埋在心底。
那是黄沙揉杂着风,苦涩又狰狞。
那是柳絮混沌着水,s-hi漉又黏腻。
零八年的汶川地震,零八年的北京奥运会,零八年的死亡,零八年的生命,零八年的我,零八年的你,那个二零零八年,漂浮着太多无处安放的心。
五月,我的大学同学小季在汶川地震中去世;七月,我的母亲因r-u腺癌癌变而去世。
五月的那个夜晚我给小季打了一夜的电话,可始终都只有无限的忙音传来,太阳升起的那一刻,有一个强烈的感觉告诉我,我身边有个人已经离开了我。
我坐在地上,哭了整整一天,何疏陪着我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那天,在时隔十年之后我又一次感受到了生离死别,生死太无常,天灾人祸我无能为力。
七月的那个夜晚我握着妈妈的手,我泣不成声的哽咽着求她,我说:“求求你不要留我一个人。”
她流下一行泪,用唇语说:“对不起。”
然后,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撒手人寰。
天灾人祸我强求不了,对于生老病死我也是束手无策。
那是我一小段人生之中最灰暗的一段时期,死亡离的太近了,闻着死亡而传来的气味我是恐惧的,下一个回事谁?谁都不知道。
我记得在那一片茫茫的无望之中是何疏带我找到了方向。
“我是你的亲人,是你的朋友,下一个十年你还会有我。”
黑云散了,他带我回家了。
成长的路途太过艰辛,每一步似乎都在打压着我周围那微薄的空气,奢侈的不是呼吸是生命弥留的勇气。
翻山越岭是获得也是抛弃……
2010年,我辞职了,在何疏的支持下我开了一个小小的摄影工作室。其实根本就说不上是工作室,整个办公室就我和何疏两个人。
我负责拍照、修图、美工等一切拍摄工作,而何疏就是帮忙拉着他的亲朋好友来我这儿拍照。
我的第一位顾客是何疏的研究生同学,小杨。
她已经和他的老公小风结婚结婚两年了,可一直没有拍过婚纱照,在何疏每天的洗脑下,他们找向了我。
我准备了五套衣服,给她找了一个化妆师。因为她模子漂亮所以即使找来的衣服并不是那么好看(以现在的眼光),在镜头里她也特别好看。
出乎意料,我的水平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但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上班的那几年我可是每天在都研究呢。
然后我把这组照片传到了博客上面,居然还拥有了不少粉丝。就这样在何疏的帮助下我的生意开始越做越好,我的人生步入了稳定时期。
在拿到小杨夫妇拨给我的款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部触屏手机。
何疏还用着2003年时买的那部摩托罗拉,我几次叫他换手机,可他就是不听,还说:“我就用的惯按键手机,触屏的不会玩。”
我把手机包好,在8月30日他的生日送给了他。
看到我精心包好的礼物,他莞尔一笑:“总是这么有心。”
“猜猜是什么。”
他拿起来摇了摇,“有点重,是你给我摘的星星吗?”
这是之前我两一起去看流星时我无意说的一句话,我说:“如果可以,我想摘下星星送给你。”
“智能星星。”我傻笑。
“手机啊!?”他有些苦闷,我看他把盒子打开,摸出手机,“这还是最新款呢。”
“诶,你怎么知道?”
“我毕竟还是个学计算机的。多多少少了解一些,而且这手机的广告满大街都是。”他说。
“我给你重新换了卡,原来那卡c-h-a不进去。”我说,“感动不?”
“嗯。”他点头,但我为何看不到什么喜悦呢?
我看他没看原来的手机就存了我的号码,心里十分感动,这家伙倒还记得我的电话号码。
别看他学的是那些挺先进的东西,这货除了打电话发短信什么都不会玩。
我给他下载了一个QQ,注册了一个账号,然后添加了第一个人——我。
当时的我即使是26岁的人,但是还是因为这小小的荣幸开心的不得了。
可是,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