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沁听闻这番话,忽然觉得整个人都不太好,他隐约觉得,或许从一开始,李斯伯就是有意结识自己的。
可那又如何呢,无论是偶然相遇还是人为安排,都事已至此了。该遇上的始终会遇上,该掉落的坑,迟早也会掉。
“没有人会说我可爱。”叶沁想了半天,才道,“他们只会躺在地上骂我,骂我恃强凌弱,骂我禽兽不如。”
“那是他们没眼力见,不晓得你的好。”李斯伯说,“叶沁,我说真的……”
“我们成亲吧。”
叶沁挺受不了李斯伯用这么认真的语气和自己说话,尤其是那个人还长得有点小帅。他连忙把在手心里捂热的橘子往嘴里一塞,说:“待我吃片橘子压压惊。”
“噗嗤,”李斯伯用拳头抵着唇轻笑,“那你先吃,内啥,橘子好吃吗?”
叶沁面无表情地说:“酸死了。”
“那下次不买他家的了,那贩子还跟我说保证甜呢。”
叶沁点了点头,把剩下的橘子都放到李斯伯手里,李斯伯便默默地吃了起来,吃得眉头都皱了起来。
房间便陷入了寂静之中,直到叶沁忽然轻叹了一声。
“唉,李狗剩啊,你不会轻易死的。”叶沁说着便抬起手,在李斯伯那棱角分明的脸颊上轻拍了两下,“我来当你的绑定探梅吧。”
“我有云还有片玉,我会自己跑路,你不用管我。”他说,“你猥琐一点,打不过就先跑,卷土重来未可知。”
李斯伯便愣了,他嘴里还叼着橘子,但牙齿一时没咬紧,橘子就掉到地上了。
“哎,叶沁,你这算是答应了吗?”
“嗯啊。”
“我靠,可以!”
叶沁想,他明明是一个心狠手辣、冷酷无情的极道魔尊,怎么就那么容易被敌对阵营的狗策的花言巧语给迷惑了、甚至还觉得有那么些感动呢?可能是因为从来没有人把他放在手心上捧着哄吧,原来被人惦记着是这样的感觉啊。
唉,完了,他怕是有些对不起王谷主的悉心栽培了。
温柔乡当真是英雄冢。
4.
叶沁答应了这门婚事便正式成了李斯伯那未过门的“妻子”,自然也跟着对方到他的家中住了下来。在住下的第一晚两人便要同床共寝,叶沁虽然有那么些不太适应,但李斯伯说日后也是这般相处的,他便没有推脱太多。
而这一年冬天的长安城异常地冷,叶沁裹着大氅都觉得冷得慌。他本来就是畏寒之人,不过在往年的冬季,他都追着浩气侠士一阵猛揍,所以很少会觉得冷。怀了孩子之后他就不敢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了,有次他不过是拿了把剑在院子里稍微地使了个九溪弥烟,恰好被刚回家的李斯伯发现了,那人登时吓得大惊失色,连忙跑过来一把抱住了叶沁,还说什么都要把叶沁的轻剑给收起来。叶沁只好跟他说,裴大夫建议孕夫多做些运动,李斯伯便挥了挥手,说:“那便选些相对舒缓平稳的运动方式,例如散步之类的,你搞个九溪弥烟风来吴山什么的,我儿子犯晕了咋办?”接着他又说,“我每晚回来陪你四处逛逛,你看这样可好?”
叶沁本来还想反驳什么,但想到李斯伯好歹是一帮之主,平日公务繁忙,每天都抽出时间来陪自己也是不易,便只好“嗯”了一声。
到了晚上临睡前的时候,李斯伯抬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水进来,搁在了床边,道:“来,叶沁,泡泡脚。”
叶沁一瞧那热水,上边儿还浮着些药材,李斯伯说:“我让裴笙给我开了个药材方子,以后临睡前你都泡泡脚,这样对你和孩子都好。”
“嗯,那谢谢……”
“说什么谢谢,都是俩口子了。”李斯伯笑了笑,“我先帮你把鞋袜脱了。”他伸出了手,叶沁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脚上那金黄色的靴子和袜子便被脱了下来,细细的脚踝被李斯伯一只手握住。那人低着头用另一只手探了探水温,“我刚才加了些冷水,你看会不会太烫。”
叶沁真心想把脚缩回去,李斯伯非要给他洗脚,让他觉得莫名害羞。
叶沁的脚丫子雪白雪白的,脚趾头圆润可爱,泛着微微的粉。李斯伯看着便想:若是系根红绳在叶沁的脚踝上,定然也是极好看的。
“烫吗?”他抬头问叶沁。
叶沁小心翼翼地试探了几下,方才把脚泡入水中,道:“还好,可以接受。”
“那就好。”李斯伯双手伸入水中开始帮叶沁洗脚,叶沁左脚掌搭在右脚脚背上,颇有些放不开,“别怕啊,我不会挠你脚底的。”
“哎,不是怕这个。”叶沁说,“就是感觉……怪不好意思的。”
李斯伯笑着说:“以后习惯了就好。”
李斯伯认真地给叶沁洗了脚,中途添了些热水让叶沁再泡一会儿,之后才用干毛巾替他擦干了双脚。
完了以后他把叶沁撵上床睡觉,叶沁睡在里侧,他睡在外侧。蜡烛熄灭以后屋子里一片漆黑,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声,叶沁感觉到李斯伯忽然把手放在了自己的肚子上,来回摸了摸。
“好像比之前大了些。”他说。
“嗯,”叶沁道,“裴大夫说,过段时间就能感觉到孩子在里面动来动去。”
“哎呀,他是在练梅花枪法吗?”
“明明是三柴剑法才对。”
“那就得看以后孩子到底选择入天策府还是藏剑山庄了。”李斯伯凑过来了一些,用带着胡茬的下巴蹭了蹭叶沁的脸,“对了,我找过纯阳宫的道长算过了,正月十六宜嫁娶,你看我们就选那天成亲,你看可好?”
叶沁轻轻“嗯”了一声,说:“都依你吧。”
婚事主要是李家两兄妹在张罗的,因为叶沁什么都不会,李斯伯也不愿让他太cao劳。他俩虽说是成亲,但叶沁始终不是女子,自然就没有什么嫁妆彩礼一说,某程度上这门婚事更像是朋友间的晚宴。
叶沁现在每日在家休养,颇有些无所事事,李斯然便捧着一叠大红色喜帖,问他愿不愿意写写请柬。叶沁便应了下来,他的字写得还不错,铁画银钩,笔走龙蛇,既有一股江湖弟子的洒脱,同时又有富家公子的气派。李斯然直夸嫂子的字写得好看,可比她大哥那狗爬字好太多了。
叶沁觉得奇怪,李家好歹是朝中武将世家,李斯伯从小家境优渥,不至于把字写那么难看的,后来李斯伯说他从小就不爱念书,整天跟猴子似的上蹿下跳,还气走了好几个夫子,之后他就入天策府从军,再没有认真念过书了。
叶沁照着李斯然给的名单写了好几十张喜帖,基本上都是李斯伯帮会的人,李斯然道:“嫂子,你那边要请什么人吗?”
叶沁摇了摇头,他自小是孤儿,被师父收养并进了藏剑山庄,可他和他的师父关系并不密切,最近这几年,他师父云游四海,基本是音讯全无了。叶沁想了大半天,发现也只能请裴笙了。李斯然便把空白的请帖放到桌子上,道:“没事,嫂子要是想起还有合适的人,到时候再请便是了。”
待到傍晚时分,李斯伯才回了家,他说最近浩气盟内部几个大帮会出现了些矛盾,他并不想浩气盟四分五裂,于是从中周旋,别烦多头疼了。
李斯伯在絮絮叨叨的时候,叶沁就默默吃饭,偶尔给一下反应,或者夹块猪r_ou_就放在对方的碗里,说:“别气。”
“哎不气,你多吃点吃啊,吃个j-i腿吧。”
“我已经吃了一只了。”
“那再吃一只。”
叶沁也不客气,拿着j-i腿就啃了起来,李斯伯忽然发现叶沁看起来娇小可人,其实相当能吃。
“对了,你现在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很无聊?”
“会有一点,今天看了些书,糊里糊涂就睡过去了。”叶沁说,“不过比起看书,我其实更喜欢听江湖百晓生说故事。”
“噢,经常在朱雀街大树底下摆摊的那位老伯吗?”
“对,”叶沁说,“许久没听了,上次那个故事不知道有没有好结局。”
“待会儿我陪你去看看吧。”
吃饱喝足了以后,李斯伯便给叶沁系好了毛茸茸的情人枕,手里提着盏小灯笼,这才牵着叶沁走在青石板铺成的大街上。叶沁的脸挺小的,几乎被情人枕边沿那一圈皮Cao给遮住了小半张脸,眼睛大而明亮,李斯伯看了他半天都没能回过神来。
大多数的摊贩们都匆匆收摊回家了,此时的大街便静谧了下来,他俩都不怎么说话,叶沁只看到小灯笼的光照亮了并不相当遥远的前路。
“百晓生上次说过一个故事,”叶沁忽然道,“说的是一位军爷牵着一位藏剑少爷的手,从天光乍破走到暮雪白头。”
“哦,还有这样的故事吗?”
“嗯,很久很久以前的了。”叶沁说,“虽然百晓生的话向来真假各半,当时我尽然不信这故事。”
“那现在呢?”
叶沁笑着看向了李斯伯,道:“现在……姑且算是信了。”
“那你要给我讲讲这个故事了。”
只是他们那天运气不好,没能遇上百晓生,据说他的孙子出生了,他这几天都没空摆摊,两个人便只好原路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