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起身,走到军医面前,再微微俯下身子与他平视。
「你我知道这不尽不实,」John有些忙乱地垂下眼眸,「你从来没和我道过歉。」
军医往往是两人之间先妥协的那一个,这也是为什麽他从不道歉,也不习於表达歉意,就算真有那麽一两句「对不起」,也听起来诚意全无,倒有些应卯的意味。不仅仅是在梦里——现实中也一样。
除了那场车祸。
Sherlock迟疑地伸出手,轻轻用指尖摩挲着John的嘴角,接着移至唇瓣。
「有些事,我明白得太晚了。」他直直望穿他,像透过玻璃温室望进John心中那一座经过无数Cao木枯荣的花园。
无数的毁灭新生。爱、恨、怒火、欲望在其中丛生,一簇一簇疯长。绽放着、在他心中喧嚣。Sherlock几乎能听见John的渴望。
可军医却在此刻阖起眼睛,Sherlock顿失判读的依据,他的动作也跟着停顿了。John握住了他的手,让它从自己唇上离开,「别这麽对我。拜托你,别这麽做。」
「你明白我的意思。为什麽不能——」
「正因为我明白,所以才要你停下。Sherlock,就这样吧。别让我觉得自己是你梦境的一个替代品。」
侦探攥紧了拳头,长吁一口气,识相地站起身。
「我们不会再见了。」他说。
「我想是的。」军医回以一个过度客套的笑容,脚步往玄关挪动,最後在Sherlock的注视下扭开了门把。
「赶我走了?」Sherlock扬眉,却又发觉自己有些理屈。毕竟伤他的人是Sherlock Holmes,这既定的事实是无法改变的。谁都无法。
「我从来没有要留住你。」
侦探一时之间非常惊愕,他想尽各种方法自我说服:这句话并不是对他说的,而是另一个Sherlock。但John的表情是如此认真,他只能选择旋过身,背对着他。
「John,我想说,我很抱歉。」
「得了吧。我不会接受的。」
「我走了。」
「一路顺风。」
他就在那个没有月光的夜晚离开了John的住处。
狼狈不堪。
Sherlock曾无数次想过他和John分别的场面会是什麽样子。
他知道他们之间从来不会依依不舍。就算是诀别,也可能只是在那个金辉漫天的日子里,绅士地单手握别。然後他们会相视而笑,因为他俩心知肚明——他们哪一个都不是他妈的绅士。这种人并不存在,就算真的有,也和他们沾不上边。
今晚肯定会失眠的。Sherlock这麽想。
*
「我们等来了一个奇迹,不保证能等来第二个。」
—————
*:剧中臺词I’ll get hung for this.为文法错误,Sherlock纠正其为hanged。
*:改写自雷蒙 钱德勒《漫长的告别》
第13章 Chapter 13
这绝对是Sherlock所见过最诡异的一座城市了。
就某方面而言,其实也没什麽不正常。这座城市已经破败凋零,一阵风起吹散的是尘土、碎石与飞扬的文宣广告单。
昨晚他折腾到黎明——他只记得自己走在大街上,不停地走,直到再也支持不住,便倒在长椅上睡了。过程中抽了两盒菸。他抽得很凶,喉咙烧灼般疼痛,到了最後他甚至连话都说不出。
可他也嘲讽地想起,就算成了哑巴也无妨,毕竟John不会明白,他永远都不会明白。
他的脚下踩着一张广告单。Sherlock移开皮鞋,是一则售屋资讯。
他昂首,见路灯灯罩雾蒙蒙一片,连灯柱的黑漆都斑驳不堪。两旁的高楼建筑看来早已无人居住与使用,好几扇窗子被砸破,玻璃碎了一地。Sherlock走进只剩下门框的玻璃门,建物的一楼可能曾是超市,他能看见一些空荡的货架与冰柜,但大部分的东西已经搬走了。
Sherlock还感到哪里不对劲——这里半个人都没有。但这麽一座废弃城市本来就不会有多少人。他经过一栋公寓,大门敞开。好奇心驱使,侦探便踏了进去。
很多人会把备用钥匙藏在花盆或脚踏垫底下——於是Sherlock依着这个规则把每一户的垫子都翻了过来,还真让他找到了一支。反正私闯民宅也不是第一次,他扭开门把,灰尘与霉味扑面而来。侦探猛烈咳嗽几声,用衣袖掩住口鼻便往里走。
从他睁眼开始,世界似乎被调成了单色调。天空是灰的,建物是灰的,连民宅的装潢也是灰色系,彷佛落上了厚厚一层灰尘。Sherlock此刻感到十分困惑,这个地方是怎麽回事?
侦探摸到了电灯开关。他按了一下,没有反应。说不定这里早就被断水断电了,只是间无人居住的空屋。Sherlock耸耸肩,用鞋尖拨开满地的塑胶袋。这些袋子应是白色的,但同样满是尘埃,原先的模样便难以分辨。
他进入左侧的一个空间。里头有一面木质边框落地镜,摆在衣柜旁。衣柜门是开着的,里头同样空无一物。另一边是双人床,普鲁士蓝的床单与被套。被子整整齐齐铺在上头,不知多久没人碰过了。
他走出去,站在餐厅审视周遭环境——除了少数家具与漆木地板,其馀地方都是灰溜溜一片。包括墙面,包括停摆的时钟,包括餐桌,包括沙发与电视柜。一只死蛾瘫在窗框上一动不动,Sherlock倒觉得和这间屋子很是相衬。
死亡是什麽滋味?他这样的情况,也和死亡相去不远。他知道John就在那里,就在某个遥不可及的地方——那个左肩带伤、笑起来露出几颗白牙、困惑时蹙起眉毛、熟睡时眼睫颤动、鬓角总服服帖帖——那是他,那是John Watson。那个坚毅而哀伤、固执而顽强、温和而情感丰富——在Sherlock二十九年的人生里所见过最好、最明智、最果敢的人。
「其实我并没有特殊宗教信仰,」在巴茨医院的实验室,Sherlock正将试剂滴入血液样本里。Molly站在他身旁,捧着一叠化验报告:「但是我会想,人死後会有什麽影响。这似乎可以化约成一种公式。」
「妳每天看着人们死去,得出心得了?」
「算是吧。」Molly苦笑,「实在太多了。」
侦探把载玻片移至显微镜底下,那人便自顾自地说下去:「有时,死亡并不是一切的结束。」
Sherlock停下了手边的工作,难得地在她面前显出了孩子般的困惑:「妳想表达什麽?」
「虽然人都会死,但仍有许多事情留存於世间——好比情感,以及其他。死者留给生者悲痛、留给他们懊悔与绝望。有时我不太清楚究竟哪一者更值得被怜悯。」
那时是冬天,外头已经开始飘雪。Sherlock待Molly熄了实验室的灯,在门外告诉她:「死亡不过是一座由破碎的心层层叠叠堆起来的高塔。原先正常的生命现象却被人们无限上纲,这正是为什麽会有那麽多人贪生怕死。」
「但是你会舍不得。你肯定会舍不得。」
「舍不得什麽?」
「全部。」
Sherlock回到家,见John横躺在沙发上睡了,身上盖着一条毛毯。他沉沉入睡,此刻的他是平静的、安定的,没有战祸兵燹、没有梦魇缠身、没有死亡威胁——Sherlock走到厨房倒水,忽地想起Molly的一席话。
他似乎知道自己舍不得什麽。John的侧脸此刻随着火光晦明不定。
Sherlock掀开覆在椅垫上的袋子,灰尘顿时满室盘旋飞舞。那椅垫是军绿色的,和John的羽绒外套同个颜色。棉絮从裂缝里迸了出来。
侦探正想离开空屋,却瞧见椅垫有一处边缘的缝线颜色较深。他将它拿起,扯开缝线,掏出棉花——椅垫的中央位置藏了一把克拉克19半自动□□。Sherlock打开弹匣,里头还有十发子弹。他将枪握在手中端详一阵,接着收进口袋。
本该死寂的城市突地鼓噪起来,有人喊着:「抓住那偷钱的崽子!妈的,这次肯定把你打到断腿!」
有人跟着应和,接着就听见铁木奉落在地板上的声音——Sherlock下了楼梯,没见到任何人,却隐约瞥见一个身影闪进他身後的巷子。於是他跟着跑了进去。侦探对这里是不熟悉的,他只能勉强跟上前头的那人。就在一个拐弯,Sherlock冲过去,从後面扯住了他的外衣——「唔!」侦探还没来得及开口,肚子就先狠狠地挨了一下膝击。那人明显地身材并不魁梧,个子不高,却挺灵活的。他身穿黑色连帽外套,帽子垂下来掩住了他一双眼睛,也掩住了他的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