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华却对修仙并无兴趣,她的狐生目标相当简单,开心就好。除了吃和睡,狐生也许还有别的意义,然而对于百华来说,没有也挺好。
所以一代才女百华,最基本的观梦技能都用不好,更不要提其他修为了。百华观不好梦,却一直喜欢拿百落练手,尽管被兄长三番两次禁止此类行径,百华还是陋习不改,闹出了不少笑话,让百落又气又恨。比如那次,明明百落是在幻想和变成白狐的小书生相依相偎,硬是被百华乱加贪图妹妹美色的罪名,简直莫名其妙。
虽然对书没有兴趣,但是爱屋及乌的百落对成名的书还是表示了勉为其难的兴趣,从书房越狱而出那天,就带了一本《聊斋志异》回去,想着从今以后读万卷书,以期赶上成名的知识水平。可惜晚上趴在床上才看了半柱香不到,就一头栽倒睡着了。第二天早上百落一睁眼,就看见妹妹顶着俩硕大的黑眼圈坐在床边,捧着书看得目不转睛。
打那之后,百华无法遏制地爱上了书里的世界,总是催着百落去书房换新书回来。百落本来还头疼如何向妹妹解释自个儿朝老远的村里头跑的行为,这可正中下怀,每次都一边假装不情愿地抱怨要为妹妹跑腿,一边屁颠屁颠钻到成家大宅溜达转悠。后来好吃懒做的百华成为一代才女,百落到处吹嘘是自己当年一手督促培养出来的,每每这时,华大才女总是冷笑一声,不予置评。
成名每年会在清明回来一次,给阿爹阿娘扫墓。每每那时,百落总会趴在坟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成名。也亏成名记性不错,倒也还记得这只自己帮过敷药的小狐狸,虽然被盯的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权当这只狐狸记着自己的恩情,便也随他去了。有时候念在小狐狸温顺可爱,又估摸着他听不懂人话,在他面前和阿爹讲讲心里话的时候也不设防的。
小狐狸狡猾地觉得很开心。
每年百落最喜欢的节日就是清明节了,百华也是。不过百华喜欢清明节是因为平时山上的野山鸡太难捉,而村里面的家禽是绝对不能偷的,要去集市上买的话又囊中羞涩,因此只有清明时村里人扫墓上贡,她才能免费吃到最爱的鸡大腿。百落嘛,嘿嘿,当然是因为他的小书生只会在清明节回来。
这一转眼间,成名回来过九次,百落也在坟头凝视了成名九次。
而眼下,又要到清明了。百落掐指一算,今年成名已经二十岁了。二十弱冠呐,说不定马上就要娶妻生子了,这可断断使不得!小书生是他的!
因此今年的清明,百落打定主意不会像往年那么纯真地只用目光脉脉传情。万万不能再错失良机了,自己思慕小书生的心情一定要表达出来!百落到观梦修仙大法练的虽然说还没有到出神入化炉火纯青的境界,但是平时幻化成人形用一用,倒是没有话说的。
就这么定了,他已经盘算好了,要抓住今年这次机会,把他帅气的人形展现在小书生面前!
嘿嘿
百落的脑海中本来已经排演了无数遍自己以人形出现在小书生面前的情景,他心中的设定原本是这样的:
日落时分,夜幕将至,小书生祭奠完爹娘,在坟前磕头,突然发现身后多出了一个身影,蓦然回首,一个气宇不凡的青衫男子衣抉飘飞,他时如此帅气逼人,令小书生心砰砰一跳,时间仿佛静止了。
此时,突然听见远远儿有狐狸哀鸣(关于这点如何确保实施,百落并不担心。到时候只要提前给百华一只鸡大腿并且允诺事成之后还有一只鸡大腿,她一定愿意充当绝顶聪明恰到好处的背景音乐)。
这时,百落就会以他充满磁性的声音饱含感情地吟诵,
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 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在小书生以崇拜的眼神望着学识渊博的自己之前,百落会款款走上前去,带着几丝笑意优雅地问,
晚上这坟头附近野兽多,山精鬼怪经常出没,你一个人可要当心安全啊。不过,也不就是坟头么,我可不怕,小书生,你也不怕吗?不如,我陪你一程吧
然后,在小书生钦慕而又害羞的默许中,牵起他的手,陪他走回槐远村的家,然后把盏言欢
后面嘛,嘿嘿,就顺势而为吧。
这是百落思前想后无数遍最终确定的最佳方案,绝对不可能出任何问题!只要实施,小书生绝对手到擒来!
然而,
狐算不如天算,
狐算不如天算,
狐算不如天算啊!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事后,百落无数次悲愤地回忆起这天的情形,始终不能忘怀那铺天盖地的羞耻之心。既生落,何生华!有这样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妹妹,百落觉得心如死灰,这简直是天要亡我!
第5章:集市
尽管心中有无尽的伤痛,百落还是可以饱含痛苦地回忆起那天的具体情形。
那天清明,大清早的,按照惯例,百落要督促百华练习幻作人形以适应当下发展环境。说来也是不凑巧,其实平时练习的时候,百落总是要一样幻作人形以更好监督百华不闹事儿的,但是因为晚上还有自己早早敲打好的小算盘要行动,不愿意在上午幻作人形时弄脏衣服灰头土脸的,就以狐狸的原形伴在了百华左右。
更不凑巧的是,因为请百华做背景音乐,答应了她的鸡大腿,百落是要自掏腰包给买来的。没有鸡大腿,百华就不干苦力。但是时间又急,百落干脆就直接将银子给了百华,让她独自一人利用这幻作人形的机会到集市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上买鸡大腿吃。事后想想,真的是一件不凑巧的事情接着一件不凑巧的事情。
所以其实说到底,是天要亡我啊,我不得不亡!百落只能这么下结论了。
其实一开始,倒是挺顺利的。百华拿着银子在集市门口的卤味店买了一只鸡大腿,而且因为她从小二手上接过鸡大腿时温柔的一笑,虽然是冲着鸡大腿笑的,但是小二感受到了极大的受宠若惊,因此豪爽的免了百华应付价钱的零头。百华乐得自在,一边拿着鸡大腿开始啃,一边就朝着集市更中心处走去。斤斤计较爱盘算的百落,发现原来百华还自带买东西免零头功能,不禁分心地开始算以后要不要在幻化人形技能练习的时候,多支使百华到集市上买东西以节省家用。这一分心不打紧,狐狸的小短腿跟不上百华人形时依旧大大咧咧的长腿阔步,于是不出意料,百落在百华后面落的越来越远。
作为狐中美色的百华在幻作人形之后,也是人中绝色。相应的,我们知道就好、不要拆穿的是,百落的人形其实长得很普通,然而他始终有着一颗乐观向上热爱自己简称自恋的心,因此他总是昂首挺胸气宇轩昂地走路,看起来倒有那几分仙侠风骨的意思。
平时练习时,百落走在百华身边步步不离的样子,总让人觉得百华一定是他的娘子,毕竟那么美丽的女子怎么可能有长相这么平庸的亲戚。然而百落又有那么些莫名其妙的仙侠风骨,因此别人都认为他是有才华、有内涵之人,才娶到了百华这么美如诗画的女子。无论如何,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所有本来对美人儿不怀好意、摩拳擦掌的登徒子们见了她身边的百落,就知趣地不会上前搭讪了。
然而今天啊,绝色的、还啃着鸡大腿的百华,落单了。当然,她身后有一只长得普普通通到都没有人觉得把他捉了那皮能卖的到好价钱的杂毛狐狸,貌似是她的小宠物之类的,大家都自动忽略了。
这可绝对是今天集市头条大新闻了,不知道该有多少今天来过集市的男人回去要被老婆揪着耳朵质问有没有搭讪那位传说中貌若天仙的绝色美人儿。事实情况是,还真没有一个有妻室的男人搭讪,因为这集市上的地头蛇先行动了。
此地头蛇诨名曰老猩猩,长得一般般,皮肤却特别黑,看起来就一副阴险狡诈的样子。不过他心地倒不是特别坏,虽说隔段日子就会在集市上挨家挨户收保护费,但是倒也确实担起了保护商家的责任。在他占据地头蛇霸主地位之前,集市上到处都是小混混各立门户,商家总要重复交很多次保护费给不同的人,而且经常动不动就火并起来的小流氓严重影响了集市的秩序。交的保护费多了,来的客人却少了,还每每被火并的破坏力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商家真的是有苦说不出啊。
后来,资深的混混老猩猩闯荡江湖时来到了这个集市,很是看不惯,凭借自身武艺及江湖义气,威望大振,许多小混混闻风丧胆,秉着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信念前来归顺。没下一个月,就将集市里面出没的所有小混混小流氓全部收于麾下统一划配,按时按规矩收取保护费,不允许乱起冲突。老猩猩收服这些乱七八糟来头的人加以整治后,集市里反而繁荣起来。
对地头蛇,大伙儿是又敬又畏。老猩猩不做坏事,别地方地头蛇都喜欢强抢民女,然而老猩猩不,他宣称一定要找个他看得上的姑娘明媒正娶回家做老婆。每次去收保护费,老猩猩总会最后请各家店主帮他留意着有没有什么好姑娘。店主们表面上都是满口答应,私底下可不敢造次给地头蛇说媒
说来也巧,地头蛇之前都没有在集市上见过百华,这次来收保护费,远远地看见了这个貌若天仙的女子,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地头蛇的大脑回路是这样的:人长这么美,心地一定善良,性格一定温柔,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上上选,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于是迅速走上前去搭讪。
这位姑娘,不知您芳名贵姓?
百华第一次被人搭讪,倍感新鲜,以往也看过不少才子佳人的文章,描述的都是偶遇邂逅结缘的佳话,让她无比向往。然而回头一看,佳人的心下凉了半截,这来者长相也太平庸了吧,就算是才子也绝对配不上自己。佳人表示大为不满,不高兴地转身就走。老猩猩哪里会就此罢手,穷追不舍,堵在佳人前方,边作揖边挡路,
姑娘,小生在此处有个茶苑,不知姑娘可否愿意移步一坐?鬼才去!佳人表示只有鸡大腿和美酒能够打动我的心,茶苑什么的太没有油水了。何况就算是请她吃鸡大腿,她也要看这请客的人长得合不合她眼缘啊!然而佳人再左躲右躲,哪里能突破老女干巨猾的老猩猩的防线?
这时候,落在后面的百落赶上来了,正好撞见一个皮肤黝黑肌肉发达的地痞流氓明显对妹妹图谋不轨,护妹心切,气血攻心,嗷的一声就冲了上来,撞在老猩猩作揖撅起的屁股上,老猩猩站立不稳一个趔趄,往前急走了几步,头正好撞上了百华手里的鸡大腿,鸡大腿掉落在地。
百华看着地上才啃了一半的鸡大腿,心痛如刀割,啪的一声,一个耳光甩在了老猩猩脸上。老猩猩挨了美人一巴掌,抬头看见美人芙蓉般的面颊,硬是生不起气来,便把怒气全部撒在了身后冲撞自己的狐狸身上,抬脚一踹,百落就啊啊啊的被踢飞了。
这一脚太重,百落抬不起身来,只能趴在地上哀哀嚎叫。未想到有一双温柔的手把他从地上托了起来,百落一抬眼,与来人和煦的双目对上,顿时心神荡漾。啊呀,这不是他的小书生嘛!然而,低头瞅瞅自己惨淡的形象,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都怪百华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丫头,回头一定要数落她一顿。百落恨恨的想。然而晚上应当还是可以按计划行事的,得赶紧把那丫头片子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