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南燕止住了笑声,道:“你难道已忘记了你昔日立下的毒誓么?”
她语声忽然尖刻起来,道:“我知道你想瞧瞧你女儿的坟墓,但那也不过是一坯黄土而已,有什么好看的,你若想看,去看看那些被你害死的人的坟墓也一样,天下所有的坟墓都是差不多的。”
雄娘子黯然道:“不论如何,我都想去小静的坟上看看。”
他咬着嘴唇,样子就像个娇羞的少女,而他全身上下,一举手一投足,也全都是女子的风韵,若非南宫灵和楚留香早已知道他是个男人,只怕也要被瞒了过去。
宫南燕嫣然道:“我现在才知道你实在是个迷死人的妖精,也难怪那么多女孩子甘愿为你而死,就连我……我也……”
她的脸似乎红了,垂头去弄着衣角。
这种少女的矜持以及欲迎还拒楚留香和南宫灵简直都太熟悉了,不同的是前者是自阅女无数中得来的经验,后者则是因为古龙写的书看的太多。
雄娘子正需要有人带路的,既然宫南燕有这个意思,他又何必拒绝?更何况,无论在古今中外,人们似乎都认为这样一场情事占便宜的都是男方。
星光已经升起,在如此温柔的星光下,最坚强的女子也会变得软弱起来的,宫南燕已经依偎入雄娘子怀里。
他们小声说着情话,手臂已经滑入了对方的衣服里,风中传来了销魂的呻吟,轻舟忽然剧烈地动荡起来,两个人影变成了一个……
楚留香捂着南宫灵的眼睛拉着他一起转过身去,半晌才长长吐出一口气,苦笑喃喃道:“我早该想到的,女孩子到了这个年纪,又有谁不怀春呢?”
南宫灵瞧着他,幽幽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你本以为宫南燕是这世上最圣洁、最不可亵渎的女子,却没有想到她想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一样有着少女的心思,也有被你吸引的可能……”
星光朦胧,南宫灵的双眼却比星光更朦胧,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很不是个东西,忙道:“我……”
南宫灵却笑了笑,道:“烟笼寒水星笼沙,如此意境,如此美丽而动人、平时又冷若冰霜的女子,男人会有这种想象实在是太正常了,何况你只是想,还没有做……你也不必向我解释什么。”
他转过头去,把楚留香那张复杂的脸抛到身后,单方面结束了这个话题。
他是真的不介意。x_ing幻想什么的太正常了,现代的明星一出场,对着他们YY的人又会有多少?一部电视一播出,又会出现多少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CP?一部小说一写完,又会出现多少无责任外传前传?他早就已经淡定了。啊,虽然古人好像比较注重从身到心的守贞,连思想上的出轨也不能理解。再说,既然楚留香可以对着女孩子如此,以后也没有立场阻止他GD美男了,不是么?
作者有话要说:我算了一下,按现在这样的模式写番外,估计还要十多篇……估计比正文多。
于是番外咱想快点跳了,把某些情节一笔带过吧,好么,可以么,星星眼看你。
一对儿珍珠鸟~最萌的地方在于总是做一样的动作,一起朝左看,一起抬头,一起喝水……好吧这照片原来是一组的
楚留香番外(六)
或许是孑然一身四海无家,或许是为了陪他去带回三个女孩子,或许是为了寻找无花的踪迹,南宫灵跟着楚留香走在了去沙漠的路上。
黑珍珠的珍珠驹不愧是一匹万金难求的宝马,就是背上驮了两个人也比平常马匹驮一个人要快得多。只可惜到了沙漠地界之后,南宫灵以珍珠驹太显眼会被“沙漠之王”的人发现为由,另购了两匹棕色的骏马,楚留香每想到此,都忍不住摇头叹息。
当然,他也不得不承认,南宫灵的顾虑是极有道理的。札木合既然被称作“沙漠之王”,他的女儿和他女儿的爱马在沙漠中自然也广为其他势力所知,马儿带来的若是黑珍珠他们的祸福还有一半一半的概率,若是石观音他们可能就要束手就擒了。
更何况,珍珠驹的样子委实太过神骏,而沙漠里也并不是那么太平。
这一日,他们到了马连河畔的一个小镇上。
沙漠里的小镇似乎都是如此,烈日、风沙、黄土,瘦弱的人们……南宫灵率先安置好马匹,走进了镇上的酒铺里,楚留香笑着摇了摇头,招手递过一块碎银子示意小二过来给马喝水、吃食料、梳毛……在这种地方,若是你不能拿出相应的报酬,是不会有人好好照料马匹的。
一辆破马车从街道那边飞驰过来,赶车的大汉骂骂咧咧地鞭打着那匹瘦的可怜的马,似乎要将它的每分力气都打出来。
那匹马毛都脱落了大半,露出满身新旧程度不同的伤痕,嘶声悲戚,但街旁路过的人却没有一个对此表现出同情,没有一个去找赶车的大汉理论。
楚留香也没有去。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规则,当你的力量不足以改变这规则的时候,而这规则又没有触犯到你的原则的时候,就遵守它。
“咪”一只大花猫突然叼着一块饼从楚留香脚边不远处窜出,想过街,马车驶来,它想躲也躲不了,眼看就要命丧于马蹄之下。
就在这时,又有一个人影自酒铺里窜出,像是一支离弦的箭一般,竟比这猫的速度还要快上几分,眨眼间就把身子盖在了猫身上。
路边的人都惊呼起来,赶车的大汉也吓得不轻,然而这人被整个马车从身上压过去,从头到脚竟然一点损伤都没有,只是衣服显得更破了。
那人直起身子,阳光照在他满脸青惨惨的胡渣子上,也照着他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他一手抱着猫,一手还在摸着它的毛,嘴里不知念叨着什么往酒铺里抬腿走去,那猫在他的抚摸下显然舒服地很,一身炸起来的毛也重新顺了下来。
楚留香直等到他走到身旁,才笑道:“胡铁花,花疯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那人瞧见楚留香,连手里的猫也顾不得了,跳起来大笑道:“楚留香,你这老臭虫,你又怎么会在这里?”
两人互相打了一拳,好一阵唏嘘,才结伴走进了酒铺里。
楚留香一走进酒铺里,就瞧见了南宫灵。
这一屋子的人之中,南宫灵恐怕就最显眼的了:面貌俊朗,剑眉星目,处在一群面目冷硬,似乎麻木的人之间,他虽然全身也有些风沙,但他整个人仍旧是年轻而有活力的,就像是一轮小太阳,似乎永远充满着希望。
他不知道的是,南宫灵进来瞧见胡铁花时候的感想也与他现在很是相同,看风景的人几时又成了被人看的风景,世事循环,谁又说得清呢?
令楚留香惊奇的是,胡铁□自往南宫灵那儿走去。
他拉着楚留香坐下来,用一种得意洋洋的口气道:“老臭虫,这是我新认识的小兄弟,怎么样?”
楚留香心中好笑,正待说话,南宫灵却笑着拱手道:“小弟南宫灵,却是和楚兄一道来的。”
胡铁花张大了嘴,瞪眼道:“天下的好事为什么都让你一个人占了!不行,今天我不灌你两百杯,就算我不够朋友。”
他乡遇故知,最难得的是这个故知脾气没有丝毫改变,一样的豪爽,一样的爱喝酒,一样的被女人瞧上时跑的比兔子还快。
楚留香和南宫灵费了好大力气才追上他,瞧见他惊惶失措的模样,楚留香终于良心发现,没有取笑他就往兰州行去。
兰州,西北最繁华的城市,而西北最有钱的人,也大多住在这里,姬冰雁也是其中之一,而且还是最顶尖的之一。
姬冰雁、胡铁花和楚留香这几个人,自七年前因高亚男一事分开,各自的际遇却是很不相同:楚留香依旧在江湖上当着他爱管闲事的浪子,并有了神话一般的名声;胡铁花被高亚男追了三年后,躲入了沙漠小镇之中;姬冰雁则在兰州发家,如今已经是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