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云,以后这就是自己家了,不用再拘着自己了。”
方天云还是和昨天一样,空洞的大眼望着屋顶,对他的话不做任何回复。周凛不着急也不气馁,一个刚来到这里两天的孩子,别说他,就说是自己都还没习惯呢,所以慢慢来吧。正好此时暻叔来敲门了。
“少爷、小少爷,都起了吗?”
“都醒了。”周凛起身,拿过脚下的衣服一件件套上,然后开门。
“暻叔还是起的那么早。以后能多歇会儿就多歇会儿,大冷天的,不用那么早起。”
暻叔笑呵呵的点头,但照不照做那就另说了。
“少爷,一会儿可以用饭了。”
周凛点头,“我先去跑跑,暻叔照顾天云。”
“诶。”暻叔拿着热乎乎的棉衣给方天云一件一件的套。
周凛晨跑其实已经有段时间了,因为这个身体太差,每天看书根本就吃不消,所以这几个月他是天天绕着自家院子或跑或走两圈,身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等到跑完、洗漱好,暻叔和方天云已经等在桌边了。周凛坐到自己的位子上,说:“开饭吧。”
等吃完饭,暻叔就去洗碗、收拾房间了,周凛则跑到书房看书写论、策。等到他就当今的事情写了两三篇后,暻叔领着方天云进来了。
“怎么了暻叔?”
“少爷,小少爷一直坐在外面,我看着怪寂寞的,所以就带他来找您。”
周凛点头,将方天云安置在旁边的软塌上,拿出一本游记一本话本问:“识字吗?”
方天云木木的点头。周凛将书给他,又将暻叔准备的果盘茶水放到旁边的小柜子上,“你先在这里看着,等下午让暻叔陪你去逛逛。”
方天云木讷的拿起话本开始看。周凛满意的点头,揉揉他的脑袋,回到自己的位子。看到暻叔要走,连忙喊住。
“暻叔等一下。”
“何事啊,少爷?”
周凛有些不好意思,但面上还是面瘫样。
“这是我写的话本,不知道怎么样。虽然书局的老板说给印刷,但那是爹爹的旧友,我怕自己写的不好给他老人家带来麻烦。所以能麻烦暻叔帮我看看吗?不行的话我改一改。”
暻叔闻言,赞同的点头,笑呵呵的坐下,拿着稿件认真看了起来。周凛心里不禁紧张起来,不过面上还是故作镇定的看自己的书,但耳朵却是竖着等暻叔的评价。
其实这个时代的话本等同于小说,比起现代的人人看,这里可谓是“闲书”,除了打发时间或者深闺妇人,旁人是不怎么看的。而且这个时代大部分都是农民,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更别说看话本了。综上,话本基本就是小资生活的一种消费。所以,话本的内容不能太深刻,也不能太没有内涵,只讲情情爱爱是不行的,种马爽文更是不可能。而且这个时代很安稳,乱世英雄是不能写的,仗义武侠倒是可以。以至于最后,周凛写了一篇大杂烩。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名员外郎的嫡长子,虽然是书香门第却有着快意江湖的情怀,但因为父亲的要求,还是去科考了。考中举人后,他被派往一个边远混乱的小地方做县官。在那里,他结识了行侠仗义且武功高强的武林侠客,认识了亦正亦邪的神偷大盗,身边更是跟着一个忠诚多智却又面瘫毒舌的年轻师爷。屡屡破获奇案后,他被皇上注意,调往开封做知府。之后认识了宰相家的千金,两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经过重重考验后,两人最终走到一起。总体来说,这是一本陆小凤+包青天+凤求凰的混杂故事。男主聪明幽默有责任感,性情狂放不羁却又深情稳重,不管是在江湖上还是在朝廷上都可谓是如鱼得水。而且他始终都遵循为子之孝道,为官之忠道,为夫之宠道,可谓是一个遵守礼法却又幽默风趣的人。比起这个时代一贯的温润书生,这个带着一丝邪气的男人更让人怦然心动。
所以,看完整个故事的暻叔很是意犹未尽的砸吧砸吧嘴。一直竖着耳朵的周凛赶紧放下书,装作若无其事的问:“怎么样暻叔?写的还行吗?有什么地方需要改?”
暻叔如同看神一样的看向周凛,语气赞叹:“少爷,您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暻叔我看的都心情澎湃,恨不得这人是我儿子!简直写的都神了!”
听到暻叔这么夸赞,神情也不似作假,周凛这才松口气,将提起的心脏按回原位,一股自豪与澎湃的激情却涌了上来。虽然是面瘫,但他还是激动的微微红了脸颊。
“谢谢暻叔夸赞。”
暻叔猛摇头,“我可没夸赞,这书真的好!对了,什么时候出版?我想买回来两本,一本收藏一本放祠堂,让先祖和老爷夫人也高兴高兴。”
周凛撇过头,有些不好意思,“还差两个番外,然后就可以送去印了。”
“番外?”暻叔有些不懂。
“恩,就是讲故事之外却又相关的事情。”
暻叔恍然,“是外传吧。”
周凛想了想,“差不多。”又想了想,觉得用“番外”这个名称恐怕是不太合适,还是用“外传”比较保险,民众的接受度也比较高。
“那写多少了?”暻叔的眼睛开始冒绿光。
周凛打开侧面的抽屉,将写好的一篇半递了过去,“还差半章。”
暻叔不等周凛说什么,自顾自的看了起来。一盏茶的功夫,他便看完了。他用手捻捻纸业,面上是激动与喜爱还有着欣慰与自豪,神色颇为复杂,“我不觉得有需要改的。少爷写的很好,老爷和夫人泉下有知的话一定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