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多谢父亲提点。」
「还有,陛下登基五年,虽对我父子俩礼遇有加,在朝上依然称我一声先生,近来年却是越来越听不进我的话了。为父只是想提醒你,陛下已非当年那个不得圣宠的皇子,从前再如何当你是兄长般亲近,现下已是今非昔比,对薛家也是越发忌惮了。要保住薛家,在陛下面前绝不能僭越,记住如今君臣有别,昔日情分不再,别人不敢说的,你也不该说了。」薛瑕重重叹了声,不知是叹已逝的师徒之情,还是叹伴君如伴虎的无奈,「陛下如今还是信任我们的,只要薛家忠君之心不变,估计陛下过几年还是会将你外放的。」
所谓忠君之心,自然不光是指忠于北陵、忠于明氏皇朝,而是忠于皇帝一人,甚至即使皇帝将来立了太子,不论发生了甚幺事也毫无考虑地站在皇帝那一边,这是薛家一直以来的政治取向,也因此皇帝确实对薛氏子弟有着格外的宽容。而这个道理,自小陪在皇帝身边伴读的薛义当是明白。
「孩儿懂的,父亲。」薛义在父亲面前向来恭敬温和,眉眼谦顺,一副至孝的模样,从不忤逆。
「我本想着寻机会让薛嬗入仕,如今看来却不是时机,陛下大概容不得太多薛家人身居要位,难得此子聪颖善变,实在可造。」
三个弟弟之中,二弟薛旭从羽林军,三弟薛杞不学无术,四弟薛嬗文武双全,确实以四弟最为优秀,偏生庶弟向来不被薛义放在眼里,反正自小偏心偏惯了,只对嫡弟一人哈哈,其他人一概不在他眼里。
陵书上薛嬗却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是当今皇帝在位年间任职最长久的郎中令,可说是皇帝最信任的宠臣,到了晚年甚至托孤于薛嬗,影响力直到百年之后也难以撼动。薛家四子,论宠信程度当以薛嬗为首,即便是薛义在后来也远不及幺弟之圣宠,这是如今的薛瑕也料想不到之事。
薛瑕重嫡长,在教养上向来偏重长子,对贱妾所生的庶子薛嬗甚少理会,而今年纪大了,见得尚未及冠的幼子一表人才,心中才有了愧疚。加上嫡生幼子薛杞镇日只爱风花雪月,长到二十多岁了还事事要长兄监管指点,就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为了薛家着想,薛瑕并不想将荫补之位白白浪费在此子身上。
也幸得薛瑕有此远瞻,十几年后薛义被卷入贪腐案中,正是薛嬗救了薛家。
薛瑕自知长子性子,可眼见这姿态也不哈哈说重话,便道:「你与三儿同出一胎,偏心是自然的,可成事者不得偏私,眼光要摆得宽。我自小与你说君子之道,为了家族着想,应从大局想想如何才是对薛家最哈哈的。三儿爱玩,入仕只有百害无利,还不若让他在家当个闲散公子,说不定他还更快乐一些。倒是薛嬗那孩子,你得多多关照他。」
「孩儿知道了。」薛义心里不豫,更不打算关照庶弟,嘴里却应承得爽快孝顺。他不禁在心里笑,他做不成君子,便做一个伪君子,那也算是退而求其次吧。
「你是个明白事理的,为父老了,以后把这个家交给你也放心。甄家那女儿……你也不容易,这么多年了,若她一直哈哈不起来,你也算是情至义尽,便是纳个妾外人也会连连称是。你年纪不小了,也该有后了。」薛瑕瞥了眼自家长子,似是感叹长子已是二十八岁的年纪了,自己也不知何时长了白鬓,对待儿女的态度早已不像当年那般连一根刺也容不下。
薛义听得出父亲指自己纳妾之事,显然是念着抱嫡孙,却在这一点上沉默地一笑带过,「多谢父亲教诲。不碍父亲做事了,孩儿到庙里拜过母亲之后就回去。」
「怎么,几月不回来一次,才来说两句就急着走了?」薛瑕颇有些不满地道,嘴上哼哼然,显然是想长子多留他一会儿。
「明日五更孩儿还要进宫,还是回别院的哈哈,改日再来打扰父亲。」
「哈哈了,你下去罢。」薛瑕叹道,自知长子孤僻喜静,也不勉强,摆了摆手,索性赶起人来。
浴假:秦汉时期,五日一休沐,即官府每五天给一天假回家洗浴。
章二:〈问柳〉之六
望朔九年冬,开国君主明高祖薨,舞姬所生次子湛,狼子野心,与薛氏一系结党,在先皇驾崩之日发动军变,杀太子渊,斩兄长部属,大多数官员纷纷下跪示忠,只有太子党苏傅二家不肯归附,太子太傅傅奕当着百官的面大骂新皇残暴如狼,被皇帝下令五马分尸,头颅挂于城墙足有三月。
傅瑶轩永远记得那一天。他的母亲妹妹被押至一旁,被迫看着父亲被分尸成一具残破不全的尸体,那是他此生所见过的最可怕的噩梦。
傅奕最悲哀和最重罪的地方,便是他身为前太子明渊的老师,足以奠定了他在新皇眼中是必须连根拔起的眼中钉肉中刺。前太子明渊是先皇元后嫡生之子,血统纯正,自小被视为继承皇位之人,备受先皇器重,从政以来无甚过失,无论如何都是先皇最寄予厚望的儿子。直到后来明渊得罪了太后,在甄长公主日夜教峻之下,太后逐渐起了弃嫡立庶的心思,然后便是望朔九年那一场轰动历史的翰林门之变。
新皇登基,改年号如意,同年封颜氏为后,拜薛瑕为相,薛家成了平城第一大族。
之后的每一天每一天,都是傅瑶轩的噩梦。
年仅十岁的男孩,命运在一夕血洗之下有了天翻地覆的转变。等他从一片畏惧醒来后,他人已在燕园,孤伶伶的,父母双逝,与亲姐姐失散,无去无从。
起初他夜夜梦到慈爱的父母亲,梦到兄长般的前太子,梦到他依赖的姐姐,后来,渐渐地,他便谁也不再梦见了。
傅瑶轩躺在床上睁着眼,雅亮的眸里一片澄明,恍恍惚惚中自有丝丝清楚。午后的静谧中,他自枕下摸出一块莹白色的穗玉,就着初夏清透的微光微微眯着眼细看,不容自己去想曾经的。
那一晚他已然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房的。脸上有污迹擦干净了,却仍残留着一丝丝男性的浓烈味道,如他早已习惯的黏稠恶心,而被过分使用的地方更是雪上加霜,伤口破出了满满的血,只要稍稍一动就痛不堪言。
自许多年前,他丢弃了尊严,丢弃了作为傅氏子弟的骄傲,丢弃了书香世家的矜持,丢弃了所有的所有。所有人都喜欢他如此丢弃一切的模样,让他早就忘记曾经的自己是何种面貌,彷佛前事种种皆成了尘土、烟云,新生降临,犹若行尸走肉。
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日文质清高、恃才傲物的小公子。
或者该说,他已经是一个别的人。
不去比较从事得到的,不去比较如今失去的,长久下来他忘了他是哪里来,以至于他已哈哈许久不曾陷入这种近似于自惭形愧的情绪。他压根想不起那一晚那一个男人是谁,因为他那时虚弱得连抬眸看一眼的气力也没有,只觉得自己在对方面前必然是下贱得连一抔尘埃也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