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用来实验丹药效果的。
惨绝人寰之事在眼前发生,李小黑原本想大闹一番,但是他明白自己势单力薄,不可能和一整个丹碧宫之人作对,便放弃了这个义愤填膺的想法。
回来后立即和游鸿吟商议,却被优哉游哉的游鸿吟劝住,只能暂时按捺不动。
而游鸿吟这边则觉得,先一个个将当年杀死林灯之人铲除掉,最后一步再揪出幕后黑手,义正言辞的替林灯报仇,岂不是更好。
不过,他是要报仇,是要搞事,并不是想毁掉自己现在的生活,现在一切还是以林怀以后的生活为重。
而曾经的仇人如今还不是仇人,自己随意出手,岂不是落人话柄。
当然,这对游鸿吟来说,并不是事。
阎王书生修身养x_ing许多年,在江湖之中空留神医之名,已经许久不曾动过手了。
但,这不是还有倾雪阁阁主么。
所以游鸿吟重新换了装束易了容,这辈子以掌法为主的手,再度拿起来剑。
名震江湖,当然此江湖非彼江湖,的不问剑法,重新问世了!
“你,曾经也是个武林人士?”林灯非常奇怪,他心底已经认定,游鸿吟应该是个谋士幕僚类的人物。
“噫~人有千面,别不相同。为何我会作为指导者,来帮你呢。自然是因为我,不仅是个谋士幕僚,也是个江湖人啊,和你境遇相近,经验类似,才会脱颖而出,被屏选而中,成为你的指导者嘛。”游鸿吟的随口解释,将发型重新梳理改变了一下。
看着铜镜中的身影,游鸿吟非常满意,林灯也觉得,这位神秘的指导者越来越神奇了。
如果说,游鸿吟版的林归海好似一尊暴雨之中的石像,一身书生打扮,舒袍广袖之间带着难掩的自信,眉宇之中透着一股难以揣测的漫不经心,周身气息圆润周密,毫无破绽,双掌藏袖却另他人不自觉的探寻心悸。
那么,游鸿吟版的倾雪阁阁主就是一株冰雪地里的白梅,白色长袍纤尘不染,一头乌发垂如瀑布,仅有一只玉簪c-h-a在发间,周身剑意嶙峋,道气清韵,似乎下一秒就将远离尘世,飘然而去。
“怎样,还认得出来吗?”游鸿吟问林灯。
“就连我,都差点问,我们是不是又换了个身体。”林灯道:“你之易容术,堪称登峰造极,怕是不戴面具,仅靠那些妆容,你也能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
游鸿吟说:“好喽好喽,你再这样夸下去,怕是我就要飘起来了。”他似乎是在开玩笑,继续说:“说不定未来,每个女人都会掌握这种堪比变脸的易容术。哎,你说如果我把这种化妆技术教给朱碧颜,她会不会放弃那个不切实际的理想啊。”
林灯:“……你每次都会有些奇思妙想,不过,总是找我分享是不是不太好,你应该找那李小黑还有什么风观云等等分享才对。”
“你是吃醋吗?”游鸿吟随口开玩笑,他当然知道,林灯只是和他的几个新朋友不太对付而已,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从来没有交谈,不过有时候讨厌人真的不需要太多理由。
“笑话,我吃哪门子醋。”林灯有时候真的被游鸿吟天的丰富想象力打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从什么方面突然蹦出来一句不知该如何形容的话。
虽然和游鸿吟交谈的确十分愉快,但是他绝对没有吃醋。
想当年,他也是有很多好友的好嘛。
漠北恒沙酒馆。
要知道在漠北,开一间酒馆并不容易,特别是在沙漠边上。这里一年四季都挂着干燥寒冷的风,水比米贵,而酒自然比水更贵了。
恒沙酒馆最近又来了不少人,掌柜的和伙计早就习惯了,二十年前,漠北曾有一支沙漠部落在附近定居,传说这个部落之人在黄沙之中找到了黄金,但是不等他们将黄金搬出沙漠,把它们花掉,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便将部落的定居地点用黄沙掩埋了。
这钱是最原始、最有效的驱动力,沙漠探险要靠本事,普通民众自然没有这个本事,但是那些蠢蠢欲动的江湖人却有很多自觉身手出众,武艺高强,想来个一夜暴富,从此花天酒地,买地盖房,娶妻生子,走上人生巅峰。
每一年,都会有各式各样的寻宝人来到这里,进入沙漠,然后或者空手离开,或者永远留在了沙漠里。
“哎,又是一批新人。” 伙计见多识广,感叹一声。
然后被掌柜的打了一下脑袋:“做生意的人,话少才是不至于招祸上身。”
伙计端起一盘花生米,说:“知道啦知道啦。”
大堂之内,人声鼎沸,无论是附近跑来送货的居民,还是跑来沙漠淘金的江湖客,都打成一片,一起喝酒吃碟子花生米,一起吹牛八卦讲各处见闻。可以说,气氛非常的热闹,完全不似是沙漠边缘的一处酒馆。
大堂角落里,有一张桌子上,只坐了一个人,而众人从他的武器认出来,那位孤独客便是江湖上大大有名的,断肠刀谷明。
为什么大家都会认得他的刀,因为断肠刀十分特殊,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一把刀,造型奇特自然就被认出来了。
谷明来漠北这块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自然是有自己的目的的,当然,不是像那些小丑一般的江湖人去挖金子,他是来杀人的。
杀什么人?
当然是雇主花重金买下的人命。
他不需要知道那人是什么人,做什么的,只要不是武功在他之上就可以。他负责杀人之后,把人头带回去回复雇主,拿到钱就好。
不错,谷明明面上是个刀客,挑战天下用刀之人,但实际上,他不仅是个刀客,还是个杀手,只是他的出手价要比普通杀手贵上十倍,业务并不是非常繁忙。
这次他的目标,最喜欢来的地方,就是这家恒沙酒馆,所以,谷明就待在这里喝酒,耐心等候出手的时机。
但是不等谷明出手,酒馆大门倏然被推开,走进来一位白衣剑客。
在如此漫天黄沙之中,此人依旧保持着白衣不脏,酒馆这种有眼力的都知道,这是个高手。
众人不免好奇,像这样一看就十分有钱的高手,到底为什么来这万里黄沙的小酒馆,而那白衣剑客走进来后,便直接问了:“断肠剑谷明,何在?”
谷明听到自己的名字,下意识转过头盯住了白衣剑客的眼睛。
“下辈子,别再做人命买卖这种污糟事情了。”
这是谷明头颅飞起之时,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第157章 三更灯火(十三)
白衣剑客从怀中掏出一方巾帕擦去剑上r_ou_眼不可见的鲜血, c-h-a剑回鞘, 然后便将染血巾帕丢在已经身首分离的尸体上。
他复又丢下一锭银子,道:“处理了吧。”
似乎并不喜欢沙漠的天气,转身从大门离开的他看了看太阳,皱了一下眉头, 随即, 人便不见了踪影。
酒馆之中, 在人不见之后立即从安静瞬间变为嘈杂。
“那是谁?”
“江湖里有这样的剑客吗?”
“血衣帮的二十一剑少, 还是飘雪阁的无痕剑?”
“不是欸, 江湖人的白衣剑客, 我老酒头没见过全部,也看过八成,这绝对是江湖新人, 江湖新人啊。”
酒馆的老板和伙计收了人家的银子,自然就非常勤快的替人家办事, 说实话,这种事情在此他们做的多了, 酒馆外的黄沙堆里,不知道埋了多少枯骨。
“哎, 掌柜, 你看这方绣帕之上, ”伙计似乎是发现了什么, 连忙拿着那方白色丝娟巾帕递给了掌柜:“好似是绣着一个字。”
“是游字。”掌柜将巾帕低身放进无头尸的衣襟之中, 让两位跑堂伙计寻来一张Cao席, 卷起来抬走埋了。
“希望,下一世,别做江湖人。”掌柜叹息一声,重新回到了柜台后,而原本尸体所在地的血迹也被伙计擦洗干净了。
大堂上的人有人依旧还在讨论到底是怎样一回事,而有的人依旧高声喊:“老板,再来一壶酒。”
这,就是江湖啊。
黑山。
黑山坐落于极西之地,此处无树无Cao,只有涓涓苦水和黝黑石头,故而名为黑山。
但是,再险恶的环境也总会有人愿意在此居住。
黑山三老便是如此。
究其缘由,与三兄弟的功体有关。
黑山虽物不丰地不茂,却有一处幽深峡谷,此峡谷常年不见阳关,幽暗潮s-hi,毒瘴密布,谷中全是毒虫。
黑山三老其中一人便是修炼的毒掌,需要大量毒虫来练功。
所以,为了这个原因,三老便在此定居下来。
后来三人武功大成,这修炼毒掌的老大更是所向披靡,便入了江湖,准备扬名立万顺便享受一下中原的花花世界。
谁知,后来和阙午门的门主结下仇怨,但是多方围剿任然让其脱逃,黑山三老顿觉自己脸上无光,又遭当时同谋之人耻笑,便下定决心重回黑山,再行修炼,将来一雪前耻。
哪个想到,前一段时间,突然有人送来消息,称他们兄弟的毒掌并非是没有效用,那阙午门门主足足被困了五年,都快死了。结果被人突然从鬼门关救回来了。
“救我们想杀的人,看来此人活得不耐烦了。”老三说。
“若是他不救,那个什么阙午门的门主孟雪珏就死了,我们怎么会丢这么大的脸。”老大补充。
“与我们黑山三老作对,必须铲除。”老二认同两位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