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上)【完结】(10)

2019-06-19  作者|标签:雪之羽时之风 快穿 爽文 现代架空 穿越时空

  这天晚上,宋程读完了书后,还带着几个叫做‘菠萝包’和‘八宝粥’的奇怪东西回去了。

  一开始,他看到店主抱着一大堆东西摇摇晃晃的,他就好奇的问了一句,结果听店主说这是快要过期的食品,他吃不完也卖不出去,等过几天到了保质期就要扔掉。

  这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些食物看起来好好的,也没有腐坏变质,因为‘过期’就扔了,也太浪费食物了。

  任何一个农家子,看到这样浪费粮食的举动也会感到诧异和气愤的。

  宋程是农家子,但他比一般的农家子多了几分见识,所以他知道那些富户对食品的味道十分讲究,一旦味道不好了就会把食物赏给下人,自己是不会吃味道不好的食物的。

  而直接扔掉食物,这样浪费的事一般的富户也不会做,或许那些豪门大户会做出扔掉粮食的事,但那些距离宋程太遥远了,他只能猜测他们的生活。

  在以前,宋程的理想是考上举人,能出人头地,他也时常羡慕豪门大户的奢华生活,但这些和店主给他讲述的世界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据店主说,他们的国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能过上这样品质的生活,所以对食品的要求很严格。

  店主说的很平淡,就像在说生活中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但宋程听完却非常羡慕。

  人人都能吃饱饭,而且能得到读书机会的世界,真是好啊。

  不被温饱所困,只要肯劳动就能养活自己,他简直不敢想象,连普通百姓都能天天吃饱饭,还能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国家,究竟是多么强大。

  先圣孟子曾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他对梁惠王说‘七十岁的人能吃上r_ou_,老百姓能在荒年不饿死,就可以称王了’。然而在这个国家,几乎人人都可以吃r_ou_,而且都能在冬天穿上暖和的棉衣,至于吃饱饭,这是在荒年都能做到的事。

  当宋程听说店主要把食物扔掉的时候,他还在心里默念‘朱门酒r_ou_臭,路有冻死骨’,所以在店主问他可不可以帮忙解决一部分时,他就欣然接受了。

  能有食物吃,宋程就很开心了,然而在走的时候,店主还让他拿走了一包香烛。听说这包蜡烛也过期了,宋程不知道蜡烛过期是什么情况,但还是接受了店主的好意,把香烛一起拿回去了。

  踏上红色的门垫,宋程就被传送回了自己读书的小屋。

  回到屋子后,宋程放轻了脚步,也和往常一样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为了供应他读书,父亲耕种的更累了,对此他无以为报,只有努力读书,才能不枉费父亲的一番辛苦。

  只要他能考上功名,哪怕是百无一用的秀才,也能免除田里的税,减轻家里的负担了。

  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宋程把食物和香烛放在桌子上,然后打开窗子,让月光照了进来。

  因为乌云的原因,今晚的天空不太清朗。被乌云遮蔽的月亮提供不了多少光线,所以刚从明亮的便利店回来的宋程很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适应了这样的亮度,行动也自如起来了。

  而此时,他的肚子也饿得更厉害了。

  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吃饭不是一种享受的体验,然而即使如此,宋程也不想浪费好不容易得到的蜡烛。蜡烛这种东西是用在读书这种的正事上的,用来给吃饭照明也太奢侈了。

  所以除非必要,宋程是不会轻易使用蜡烛的。

  就着黯淡的月光,宋程回忆着店主说话,试探着撕开了菠萝面包的包装,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正如他所料,看起来完好的面包并没有腐烂的味道,虽然有些干巴巴的,但是比喇嗓子的杂粮好吃多了。而且菠萝包上叫做的巧克力豆的东西甜甜的,和菠萝包相得益彰,让原本只是有些微甜的菠萝包变成了不错的美味,把干巴巴的口感都变成菠萝包独有的特色了。

  从未吃过这种绵软滑口的食物,于是在几口之间,宋程就把菠萝包给吃完了。

  咽下最后一口菠萝包,宋程开始怀念那种柔顺的口感。菠萝包撕开表皮后白白胖胖的样子和过年吃的饺子差不多,虽然口味差别很大,但都是很好吃的东西。

  据宋程分析,菠萝包绝对是细粮做的,粗粮没有这种舒服的口感。宋程得出结论后非常感慨,店主那个国家的人每天都能吃上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天天都和过年一样了?

  吃完菠萝包,宋程又对罐装的银鹭八宝粥期待起来,听说八宝粥里加了很多糖,连菠萝包都这样甜了,那八宝粥又会甜到什么程度呢?

  抱着浓浓地期待,宋程打开了八宝粥的盖子,取出折叠勺,然后按店主教的动作打开了易拉罐,用展开的折叠勺舀了一勺八宝粥放入嘴中。

  甜。

  非常甜。

  仅仅是一勺,宋程脑子里就只剩这一个念头了。

  细细地咽了这一勺八宝粥,宋程觉得它不仅比儿时贪嘴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简直把全世界的糖都加里面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甜。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八宝粥虽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

  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觉得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可惜他牙口不好,否则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

  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长期忍受饥饿的宋程吃什么都很快,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作为一个半大小子,这两样东西只让他吃了六成饱,然而平时他连三成饱都够不上,能有六成饱已经是过年才会有的事。

  第一次吃了夜宵,宋程看了看剩下的两罐八宝粥和菠萝包,决定明天也把它们拿给父母尝尝。不过等他们吃完后他要把罐子和塑料纸收起来,送回那个神奇的便利店,这种印着栩栩如生图画的罐头实在是太奇异了,怀璧之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感到肚子不饿了,宋程珍重地点起了蜡烛,想要趁着肚子不疼再读一会儿书,距离科举已经很近了,他要抓住一丝一毫的时间,来增大他考中秀才的几率。

  第一次在家里挑灯夜战,宋程的心情很好,比起以前盲目的想要做大官享福,现在他有了新的理想。

  他羡慕店主所生活的那个完美的国度,他想把自己的国家也建设成那样。

  自古以来,读书人觉得大同世界是孔孟的臆想,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这样的大同社会是真的可以实现的。

  哪怕做小吏也好,做秀才也好,只要他们一代一代的不断努力,这样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吧。

第十三章

  “好困。”

  路鹿无精打采地趴在收银台上帮安闲看店。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画了一上午画,不过他最近接了几个单,所以比较忙碌,不能像平常那样悠哉悠哉的画了。

  每天忙于绘制c-h-a画不能随心所欲的画想画的东西,确实有些苦逼,但是为了吃饭,忙碌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路鹿还记得他要还便利店的亏空,至少不能让它在这两年间倒闭。

  大姨把原本不用管就能赚钱的便利店交给他(安闲这个熟练工包揽了一切杂物),他要是连这都能经营倒闭了,绝对会被亲戚们笑一辈子的。

  因此他最近接的单多了,人也比以前勤快了不少。

  不过,喜欢在晚上熬夜做工的习惯让他经常昏昏欲睡,一到白天就提不起劲来。

  在画画的时候还好,他至少还有个集中注意的东西,但是一旦没有了目标,他就更懒散了。

  就像现在这样整个上半身都瘫在桌子上,像一只没有梦想的咸鱼一样。

  路鹿想这样趴到天荒地老,然而他才趴了一会儿,便利店的门就被推开了。为了给客人留一个好印象,他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挺直了腰杆。

  “蜡烛,蜡烛……”

  随着蓝裙女人走近,路鹿听到了一声近乎于猫叫的呢喃,他抬起眼皮望了女人一眼,结果发现女人的嘴并没有张开。

  “是腹语吗?”路鹿脑中闪过了这个念头,但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脑后。

  他把视线转向了女子塞在衣袋里的娃娃身上。

  蓝裙女人画着浓妆,脸色惨白。她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娃娃,娃娃的头和漂亮的白色衣领露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是娃娃在说话。”

  虽然娃娃只是恬静地笑着,并没有张开嘴,但是路鹿立刻就判定了是娃娃在说话。

  老实说,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他几乎天天遇到这种事,直到转到一个比较干净的高中,他才找到了久违的清静。

  老长时间不碰见这种东西,现在突然出现,还真让他有点不习惯呢。

  但是这种灵异的东西,他希望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他的眼前。

  无论外表多么无害,只要被这些东西缠上,这个人就可以跟死亡接吻了。

  “干脆溜了好了,溜了溜了。”

  深深地知道这些东西的危险x_ing,‘赶紧跑路’四个大字在路鹿的脑中刷频,可惜他怕遛了的举动会让‘那个东西’生气,只好按捺住跑路的念头,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

  “不要做多余的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了。”

  路鹿目不斜视,慢悠悠的数便利店地板上的砖,可是他不想管,那两‘人’的声音却总往他的耳朵里钻。

  叫的太大声了。

  “蜡烛!蜡烛!!!”

  穿着蓝裙的何蓝站在货架前挑蜡烛,可能是她的动作太慢了,娃娃叫的一声比一声凄厉,最后声音大的像店里播放的音乐一样,尖利的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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