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那个信息没说违反这些规则的后果,但是赵雪能隐隐知道那绝对不是好事。
因此,在末世弱r_ou_强食惯了的她也没有选择强取豪夺,而是准备按规则行事。
“开个价吧,我愿意付出我们世界的货币,丧尸晶核。”赵雪从兜里取出一把丧尸晶核,认真地道:“丧尸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它不仅是充当货币,而且能辅助修炼,以及作为某些武器的能源,因此它的价值超越了货币。”
低头看了看赵雪手中的丧尸晶核,路鹿没想到人的脑袋里竟然能孕育出这么美丽的晶体。听完赵雪的讲解,他觉得赵雪这个人很实诚,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愿意拿来抵账,没有用乱七八糟的东西糊弄自己。
可惜,丧尸晶核再好,对他也没有半分用处。
他不是科学家,对研究这些东西不感兴趣,而且他自身也没有异能,身体构造和异世界的人类也不一样,根本用不了丧尸晶核。
至今为止,除了能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没有给他带来其他的好处。或许黄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就能换取很多钱,而且运作好了能成为人上之人也说不定,但是他本身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能够养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着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险去搞这些,实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着就很不容易了,何苦为了争名夺利减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时间?
因此,路鹿没指望用便利店赚大钱,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亏本,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着一丝歉意,路鹿还是说出了老早就订好的店规:“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购买三件商品,多余的不能购买和带出。”
“为什么?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买越多才好吗?”
“因为我穷。”
穷?赵雪被这个理由惊到了,但她仔细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们世界的货币在这个世界不通用,如果这个世界的人没有异能就不能使用丧尸晶核,那么尽管丧尸晶核在他们的位面很珍贵,只要在这个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赵雪明白了缘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里摸了一会,最后摸出了一只钻石戒指,这是她在清扫珠宝店的时候捡的。
在末世位面,金银的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了,尤其是钻石,已经低贱到连石头都不如的境地了。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货是丧尸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宝店还没被抢光,大堆大堆的银饰和钻石饰品被丢弃在那里,只有最值钱的首饰才被拾荒者挑走。
现在普通的钻石戒指连一口杂粮饼都换不到,自然没有人会把没用的东西捡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刚把钻石戒指拿出来的时候赵雪还有些懊恼,觉得自己怎么把这么不值钱的‘垃圾’给掏出来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来这是一个和平的位面,说不定在这个世界钻石和他们那儿一样值钱呢?
于是赵雪问道:“小哥,你们这个世界的钻石值钱吗?”
“很值钱。”
赵雪大喜:“那好,你把这只钻石戒指拿去,它应该能抵过这堆东西的钱了。”
赵雪猜测的没错,她拿出的钻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这边的世界这种钻戒最便宜也要五万元,而且这个钻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里卖没有十万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认,即使这个钻戒拿到当铺里卖也能轻松得到两万块钱,但他还是拒绝了赵雪的请求。
“不行,我不会把这些金银丢到金店去买的,只会把它们压箱底积灰。”
“胆小鬼,你只要卖出去就能小赚一笔了,有什么不敢的。”
“不卖,加上你吃的罐头和酒,你只能带走你开封的香烟。”路鹿坚决地道。
第十一章
赵雪费了好一番力气,也没让路鹿松口。无奈,她只能带着裤兜里的香烟,遗憾地离开了便利店。
尽管没有买到想要的东西,临走的时候赵雪还是把钻石戒指留下了,这东西在他们那里不值钱,几乎和石头一个价,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当是和路鹿结个善缘了。
一脚踏到门垫上,当赵雪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
她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来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扫的便利店了。
赵雪推开便利店的门,里面尽是一派荒芜的景象,这让赵雪有种诡异的归属感,对嘛,这样才是她的世界嘛。
这样破破烂烂的景象才是他们世界应该有的画风。
便利店的门原本锁着,但是里面的食物却一丝也不剩,应该是便利店的店长在逃跑的时候把食物全都带走了。
赵雪走到冰柜前,冰柜里面的雪糕都化成了一滩水,显然断电之后它们不能继续维持在冰冻的状态了。
赵雪抱着试探的心态开了一包雪糕,结果被淅淅沥沥地雪糕水淋了一手。
她仔细嗅了嗅,发现雪糕水发出了一股恶臭味,应该是变质不能喝了。
自从末世降临后,赵雪就再也没有吃过雪糕了,然而再怎么惋惜,她也不敢尝试喝变质的雪糕水。
末世的药物甚至比食物还金贵,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会因为贪嘴交代在这儿了。
扔掉拆封的雪糕纸,赵雪暗暗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一定要买只雪糕吃。
雪糕、饮料、零食……这些东西在末世前她从来没在意过,直到末世来临之后她才知道了它们的可贵之处,然而,这时候去珍惜这些微小的幸福已经来不及了。
离开盛放雪糕的冰柜,赵雪开始进行她的清扫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个角落都看过,最后从杂物间里拉出一只丧尸用火烧掉,接着扣上了便利店的门,朝约定好的集合点走去。
在前往集合点的路上,赵雪已经想好了,她要把从便利店得到的香烟分给她的队友。
至于理由,就说在便利店捡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经常会有幸运的人在边边角角找到没被人拿走的好东西,她发现一盒香烟并不奇怪。
不同位面的时间流逝不同,赵雪那里还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面俨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
在赵雪离开后,路鹿又陆续见到了几位前来购物的客人,都长得奇形怪状的,和人类的形象一点也不搭边,但是好在能沟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强进行下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到了十点半,此时路鹿已经放弃了把宋程赶回家休息的举动,任由他愿意读到几点就读到几点。
路鹿曾经借宋程的书看过,和很多古装剧演的一样,宣纸做的书,书上写满了竖排的文字,还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闻。
宋程的书大多是四书五经,纸面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组成,路鹿看过宋程的字迹,就猜测这些书都是宋程自己抄的。
比起用银子买书,自己动手抄书还能便宜一些。
出于对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经过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两页。虽然《周易》尽是繁体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点,只是翻完两页后他开始无比怀疑自己的智商,书里的字他大都认识,可是连起来他就看不懂这书讲的到底是什么了。
放下让人头晕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对宋程有了钦佩之情,能看懂如此复杂的书,学的还如此努力,宋程应该也是古代的学霸了吧。
古代的录取率低,科举的难度比现代考985,211学校都难,更别说宋程家境贫苦,连寒门都算不上,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想要科举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了。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在路鹿准备休息的时候,便利店里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他下意识的向宋程看去,只见宋程痛苦捂着肚子,眉毛都拧成一块了,却仍然在坚持读书,口中念念有词。
“真是…好努力啊。”
路鹿被这种坚韧的意志感动,同时也深深庆幸自己出生在现代。在古代想要出头太不容易了,如果不是世族出身,家里没有田产,就要做一辈子都要在地里刨食、还要被苛捐杂税剥削的农夫,要不然就要做被人们看不起的三教九流,活着着实艰辛。
虽然是艺术生,但是一看到宋程,路鹿就不禁想到魔鬼一样的高考生活,也因此,他就想帮助宋程,让他能专心准备科举。
在学习方面,他还比不过宋程,不过在食物方面他可以帮助他。
但是,在这方面他的能力也有限,所以他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宋程。
便利店的经营惨淡,虽然白天有不少客人,但是晚上的客人也不少,他们拿走的东西几乎就能抵上白天赚的钱了,再加上付给安闲的工资,路鹿算了算,估计自己这个月不但赚不了钱,还要倒贴一部分钱才行,所以,他才限制晚上的客人每人只能拿三件商品,然而就这样他还是亏本。
初次经营便利店,路鹿有很多方面都不懂,好在有安闲帮助,他才知晓了经营便利店需要知道的事。
在最开始的几天,路鹿曾看到安闲把两种商品用胶带捆绑起来,这让他感到很疑惑,不知道安闲是在忙什么。
之后,他问了安闲才知道这是因为有些商品不好卖,但是保质期快到了,所以必须把这些卖不出去的食物和热销的商品捆绑在一起才能卖出去,这样可以减少便利店的损失。
对待那些快要过期的食品,除了捆绑销售,还有打折的方式可以把它们卖出去。
那些连半价都卖不出去的,安闲会带一部分自己回家吃,而路鹿在呆了几天也习惯了,也会把一些类似于三明治、酸n_ai的食物解决,以免造成浪费。
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