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以为自己不会离开太久,然而事情并非如他所愿。他这一去有整整两年,这两年他过得并不好,发生太多的事情。他知道了一些家族旧事,但只是些只言片语。他知道了父亲和姨母曾经是一对情侣,可后来父亲跟母亲私奔了。他察觉到姨母对自己的恶意,而自己对小少爷的那一点心思y-in差阳错地被姨母发现。得知这一点后几乎是怒不可遏的姨母:“你喜欢那个孩子?”一脸不能置信,“真恶心。”然后冷笑,“你看看你自己,配吗?”
那一点深埋的自卑又冒出来了。是的,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是觉得不配的。
再后来的事情也就那样,不值多提。
他是不怕和人争的。配不配的问题,可以由旁人胡乱瞎说,反正攒握在他手里的,就是他的。为了留在小少爷身边他可以不择手段,他不怕苦,也不怕和人抢,他只怕没有希望。
都城变天大乱的时候,他准备偷偷出城,却先一步被姨母拦住谈话。
她冷冰冰地开口:“事情变成这样,多少有你一份‘贡献’吧。”
事到如今,他也不用掩饰了。可他答话答得依旧彬彬有礼,一如这些年她让人教导的样子,他说:“很明显吗?”
女人的额角处有一道不明显的疤痕,那是一次晚宴之后,烂醉的她念着他父亲的名字企图亲吻他,她一直在哭,眼睛和脸颊全都以一种泛红的姿态肿胀起来,好像要哭尽一生的不甘愿,结果被他直接推下楼后刮伤了额角。
“你现在要去哪里呢?让我猜一猜,是去找宋吗?”女人翘了翘嘴角,笑容带一点嘲讽,“我猜对了?我倒是不知道我儿子魅力这么大。那些关心你被你耍得团团转的贵族小姐和少爷真可怜,真该让他们这些人都见见我儿子。”
他脸色终于沉下来。
女人说:“不装了?”忽然随手抛给他一枚戒指,他低头一看,发现家族权戒。他听见女人继续道,“为什么激怒我?其实你没做什么。”
他不置可否:“既然你觉得我卑鄙,那就让你这样认为好了。”
女人侧过脸:“你想要怎样都随便你吧。这枚权戒给你了,奈丽管家看到这枚戒指什么都明白的。我的儿子我自己知道,他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你要是有办法带他走,就带他走,如果不想管他,就让他死得痛快点。”
这个女人最终没有为难他,甚至给了他便利。
他突然有点好奇:“你为什么留在这里?你明明知道……”
女人转过身,冷硬地开口:“这两家人落到如今下场是罪有应得,我愿意留下来看,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不再多问,连夜赶去找小少爷。当他把小少爷抱在怀里的时候,心里一个念头终于凉凉的又甜蜜地冒出来:以后这个人就是他的了,谁都不能和他抢了。
再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情。
许多,许多。
他断了一只手,当然这都是小事,不值一提,只是他慢慢地感觉到小少爷到后来是真的很喜欢自己的,这是一件大事。他以前总是生活在不确定的y-in影里,永远无法摸准对方的心思,可是他后来真的摸到了一点心意相通的感觉——
然而小少爷死了。
都是他的错。
他不该将小少爷就那样留在家里的。
噩梦一样的那段回忆,他此后提都不愿再提。
他只能活下去,拼命地活下去,然后不断地去寻找,去找到能复活小少爷的办法。
这是支持他继续活下去的唯一信念。
可是这一切最后都被一个疯子给搞砸了。
或许人生下来,就是为了痛苦的。短暂的快乐之后是无止尽的绝望。他能感到生机在不断地从这具身体里流失。恍惚里想起以前给小少爷换衣服的事情,那对他来说是很有意思的日常。每次给小少爷换好衣服之后再自己穿衣,他便觉得毫无乐趣可言了,所以自己整理的时候,他从来都是匆匆胡乱穿戴。当然,他也想起自己一度是动过想要划烂小少爷的脸的念头。小少爷长得太过惹眼了,哪怕用绷带给小少爷将脸全遮起来,他也都还是不放心。其实他们到利贝尔城之后,一直以来睡的那张床的床底下,是放着把刀的。有一天他深夜里他拿着刀,几乎要下手了。他很明白自己的心意,不管小少爷变成什么模样他都喜欢。他紧张得手心里都是汗,几乎握不住刀子,刀面借着月光冰冷冷地映出他自己的脸,他摸摸小少爷的耳垂,就要狠心下手。只是当那刀锋贴近小少爷的脸颊时,他想到或许小少爷会因此恨自己,就算不恨,以后心里也肯定会因此扎了一根刺,他一想到会这样,就怎么都不下去手了。
如今手上戴的是当初他送给小少爷的戒指。他的小少爷早就已经被那个教授烧成了灰,所剩只得这一枚戒指。他浑身发冷,手紧握着,眼前浮现两人最后一面分别的画面。那时他准备去领“出城令”,而小少爷勾住他的脖子,粗暴简单地亲了他一口,然后说:“知道了,你快去办事吧,我会乖乖在家等你回来的。”
现实里的他离开了,然后就是永别。
这死前最后的幻象里,他吃力地将带着戒指的手放置在胸口。
——不,我不离开。
他挣扎着,自己似乎是哭了,又似乎是没有。
无法改写现实的影像里,他却能抱住小少爷,将脸埋在对方的脖颈处。
——阁下,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里守着你。
【番外完】
第224章 蒙巴顿番外·傀戏
他从来不和任何人说起自己幼年时候的事情, 因为那不是什么好的回忆。成年了以后, 有时他会梦见早年零碎的经历,如果真是如此,那梦毫无疑问就是个噩梦了。
如今,他是公爵的养子, 安塞尔学院的教授, 可是谁能想到, 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利贝尔城里最低贱不过的一个小乞儿。
记忆里犹如y-in沟一样发着酸臭腐烂气息的住所里, 那里总有老鼠四下逃窜。夜里你能清晰地听到它们在啃东西,时断时续的声音要把人折磨到发疯。这样的夜晚总伴随着无止尽的饥饿。他们这些乞讨的孩子永远都是吃不饱的, 如果出门一整日都讨不到钱的话, 回家不仅吃不上食物, 甚至还会挨上一顿毒打。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那时候他还年幼,除了觉得很饿,倒是没有太多其他的想法,只记得同屋一个比他稍大点儿的孩子说, 他们过得还不如这鬼地方的老鼠。
不管多少年过去,他始终对这句话记忆犹新。
大概是因为当天晚上发生的惨剧。
他们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他们一行人里最小的小孩儿死了。
被老鼠咬死的。
半个身子都被啃烂了。
——饿疯了的老鼠会吃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概也只会把这样的事情当做怪谈。
他知道, 相比于这些和他一起乞讨的小孩儿,他还是幸运不少的。他没有在夜里被冻死或者被贪婪的老鼠们分食,他后来甚至还因为发色的缘故, 被公爵收养了。
那个时候他还因为饥饿而腹部绞痛到夜里睡不着,次日起来浑浑噩噩地没有精神。他的父亲——他们所有孩子都称呼那个人为“父亲”,但事实上,他一直有种直觉,直觉告诉他,他那两位名义上的“父亲”和“母亲”,其实并不是他们这些小乞丐的亲身父母。
“母亲”是一个臃肿肥胖的妇人,偏偏“父亲”瘦得像一根竹竿,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滑稽可笑极了。那天早上父亲冲进家门,满脸掩盖不住的兴奋冲母亲道:“嘿,你知道吗,苏,我们要赚笔大的了。”伸手比出一个数,男人面色通红,因为情绪激动而显得气息尤其不稳,“一个有钱老爷家里要买个小男孩,要求不超过十岁,头发需要是铂金色的。该死的铂金色!我一开始都不知道铂金色是什么东西!所以我问了人,他们说就是那种白里偏一点点灰的颜色。苏,我记得我们刚好有一个小子符合上述全部要求,不是吗?”
听完这段话他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谈话里提及的“小子”就是他,直至被揪出来然后又像是洗猪r_ou_那样被洗了个澡。惊慌中他抽搐起来,甚至还尖叫了。突然响起的刺耳尖叫将给他洗澡的男人吓了一跳,“父亲”扬手扇了他一个耳光:“臭小子安静一点。”
“母亲”翻出了衣服给他换上。
他人生第一次穿上新衣服。
“母亲”用严苛的目光审视他,然后转头冲“父亲”叫道:“你刚才干什么打他?你看他脸都肿了!一会儿怎么卖?”
“父亲”无所谓地耸耸肩:“打都打完了,那怎么办?”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老东西。”小声嘟囔的“母亲”一脸的不耐烦,她四下搜寻,最后翻出了菜刀,“过来。”女人拎着菜刀对他这么说着,她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痴肥的屠夫,他根本不敢过去。女人耐着x_ing子又再说了一遍,可他还是不过去,她终于耐心告罄,“老东西,你在旁边就只会看看吗?快把这个小鬼给我拎过来。”
他被人拎着像是拎着一只小j-i仔似的提到了女人跟前。“母亲”弯下腰,他看到她浑浊的眼,眼白泛黄,他第一次这么清晰地打量一个人。然后她举起菜刀。他总有种错觉自己要被砍死了。老鼠饿疯了会吃人,人饿疯了也会吃人吗?有些人害怕会闭上眼,但他偏偏一眨不眨。结果女人只是将刀背贴在了他红肿的脸上,然后他的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女人神色了然地说道:“你先坐着吧。”
难得的干净整洁招致了其他小孩子的嫉妒。他们又羡又妒,窃窃私语。这群孩子马上就要出门乞讨去了,而他居然可以坐在家里,并且“母亲”还给了他两个馅饼。众人中间年纪最长的那个小孩儿趁人不注意,悄悄凑到他身边:“你以为你好日子要来了吗?”嫉妒到冒出怨毒之意的语气,“我听说那些有钱的老爷,都是些看起来的绅士的变态。他们中间有一部人,就喜欢对小男孩儿做一些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我告诉你,你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