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至拿了个盘子装r_ou_:“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厨房的事我善不了,只能磨磨刀。”
程锡又笑了:“没事,我努力一下,争取把这事儿给善喽。”
锅里的牛油化开,程锡把碟子里的辅料放进去翻炒几下:“底料是从国内背过来的,可惜这儿没有花椒卖,味道肯定差了点。”
西方有自己的一套调味系统,徐至在美国生活了近十年,舌头也没习惯黑胡椒的辛辣。
浓烈的麻辣味很快在厨房里散开,和徐至从前接触过的口味很不一样,它很新鲜,香味足够刺激人的食欲。
关峰收拾干净桌子,摆上加热用的电磁炉、进厨房陆陆续续端走了徐至准备好的菜,还又顺走了几罐啤酒。
程锡很快端着锅上来,关峰不吃辣,他们自己找人做了个鸳鸯锅,一边是火红的麻辣锅底,一边是清而不寡的白汤。徐至坐的位置就朝着对半分开的那块铁片,程锡给他一个料碟:“不知道你口味如何,都试试,看喜欢那边。”
程锡之前就把公寓里的烟雾报警器给盖住了,为的就是弄点油烟重的菜,想想故土的味道。
徐至刚才在厨房里沾了一通烟火气,似乎让人觉得更容易接近了一点。
程锡忍不住多看了徐至一眼,却恰好碰到徐至的视线。那双眼睛显然不如从前冷,这么一交汇,他竟然生出了和徐至相识甚久的奇妙感觉。
关峰毫不客气,端起盘子往自己那边的白锅下了半盘牛r_ou_,在沸腾的汤里涮了一小会儿便捞出一大碗,程锡怕徐至没得吃,赶紧抢了一筷子,放在徐至碗里:“你倒是吃呀。”
徐至看着自己碗里多出来的r_ou_,说了声谢谢。
几个人围在一起吃火锅,算是徐至的新奇体验。
他的父母待他更像是严苛的老师与学生,饭桌上遵守的是食不语的礼仪,他们虽然不至于隔着长长的桌子吃饭,但总归冷清,没有与其他家庭共同进餐时的热络。
欧美人讲分餐制,徐至活了二十二年,程锡倒成了第一个给他夹菜的人。
程锡很能吃辣,自己用的筷子一直在红锅里捞菜,他很少喝水,也没有发出被刺激到的呼气声。等菜熟的时候,他会换一双干净的筷子,从白锅里捞点儿r_ou_和丸子,放进徐至的碗里。之前徐至尝试了另一种,明显是被辣到了。但没有失态,脸有点发红,他开了一罐啤酒,再放下时易拉罐底磕在桌子上的声音已经变得清脆。
空了。
然后筷子便都往白锅里走。
程锡夹了煮熟的菜,还在吃的时候想起了徐至发红的脸,心猿意马的后果就是被辣油呛了一下,他立马侧过身去咳嗽。
一只手贴住他的后背,用试探x_ing的力道拍打。
他甚至忘记了生理上的不适,感观上只有徐至安抚他的手。
脑中浮起不着边的两个字:温柔。
心中有什么东西逐渐坚定。
也许就是喜欢。
第14章
那大概不是一见钟情,也够不及细水长流。
他的喜欢,卡在它们中间。
火锅吃了一个半小时,关峰啤酒喝个不停,最后醉得一塌糊涂,袒着肚皮瘫在沙发上傻笑。
菜的分量准备得恰到好处,盘子里没有多余的,洗起来倒很方便。
徐至主动提出来洗碗,程锡本着私心想和徐至多待一会儿,完全不觉得客人留下来清扫有失礼数,便把关峰晾在一旁,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又挤在流理台边。
“我之前觉得你大概不会做家务,没想到上起来手来很熟练。”程锡接过徐至递给他的盘子,将上面的水迹擦干,然后整齐地摞起来。
徐至道:“刚来这里的时候住校,都是自己打扫。赚钱之后才有钱请钟点工。”
他两手空空来了美国,家里支付了学费和他必要的开销,但他生活简单,剩余的钱都被他拿来买了风险较低的国债,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开始进入股市,时机掌控一流。
等到二十岁大学毕业时,他已经在波士顿、纽约和洛杉矶拥有多套房产,租金给他带来的回报率稳定在百分之二十,相比其他收益而言也只是九牛一毛。
徐至是投机者,但他的成功从来都不是巧合。
程锡听了不住地点头:“佩服。我记得我以前啊,天天掰着指头混日子,高中的时候特爱跟人打架,喏,这儿,被碎酒瓶磕的。”
他放下盘子,把额前的头发往后扒拉,露出发迹那儿一个发白的疤痕。窄而短,不定住神去细看,发现不了它的存在。
“你看上去不像是会惹事的人。”徐至看了那条伤疤,无法把它和面前的人联系起来。
毕竟,他看上去随和而热情。
“那时候心态挺不好的,整天旷课、去球馆打台球,还跟人学着抽烟,这么到高三了吧,大家都在埋头苦学,以前跟在我屁股后面的人也老老实实回学校上课去了,没劲,还傻,以前觉得挺酷的行为也不过是在作践自己,”程锡的眼神有点暗下去,不过也就是一瞬,便转而一笑,“人嘛,总有不清不楚的时候,及时回到轨道上来就行。”
徐至不作声。
他的人生轨道,从一开始就已经被预设好,他踩在前人的脚印上,没有太多的偏离。他对此无怨言,却也不对剩下重复、机械的路抱有期待。
收拾完残局之后,徐至不再逗留。
程锡赶紧拿了围巾和外套:“我送送你,顺便给老关买点儿醒酒的。”
晚上有风,不免冷。程锡走在徐至身边,却觉得自己的心跟个小火炉似的,泵出来的血液都比往常更热。
关峰租的公寓附近有家音像店,里面有很多老唱片和黑胶。
他一路过耳朵就痒痒,便提了句:“有兴趣进去看看吗?”
程锡嘴里问着徐至的意愿,但方向已经往店里拐。
进店,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坐在门口,手边放着玻璃瓶装的可乐,里面还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气泡。
“Gianna,你又在喝可乐了,小心今晚睡不着觉,”程锡跟店主打招呼,“我带我的朋友来看看。”
“睡不着我就跳舞去,”店主摆摆手,从头到脚打量徐至一番,朝他吹了声口哨,“不错嘛,穿成这样的男人,在床上说些脏话想必很x_ing感……”
“你收一收,我们才认识没多久呢,”程锡尴尬地咳了一声,他拽了拽徐至的袖子,“我们自己看看。”
“她,嗯,有点儿朋克,你别在意,第一次见我还大叫Sweetie呢。”
老板是个意大利老太太,终生未婚。一双薄薄嘴唇总愿意擦点儿颜色艳丽的口红,柜台永远放着罐可乐,活力不输二十来岁的小姑娘。
程锡窘迫地说,甫一见面话题便很私人,以徐至这样的严肃,应该会觉得很冒犯。
徐至没有生气,也没有转身就走,他听见“Sweetie”的时候,嘴角动了一下,朝上,然后发出了很低的笑声。
徐至不笑的时候,眉间有冰雪。
之前在球馆时他只顾心动,甚至来不及看清原来徐至的眼睛笑起来这样亮。那样的亮光和徐至的笑一起,消失得很快,但程锡还是捉到了。
像是被风吹过了一串小铃铛,在心里叮叮当当地响了一阵。
“我那天在你家里看到了松香,不知道你爱好的乐器是哪一种?”
程锡观察得倒是细致入微:“低音提琴,不算爱好,只是偶尔拉拉,琴弓太久没擦香,已经抓不住琴弦了。”
“老天怪偏爱你的,怎么觉得你什么都会?”程锡摇摇头,“我没什么音乐细胞,老关说我适合在屠宰场唱歌,改天有机会也让你品品。”
他又赶紧给自己打圆场:“不过我虽然唱得不怎么样,鉴赏能力还是有的。”
程锡挑了盘磁带,放进随声听里,他拿了头戴式的耳机:“你听听。”
自作主张地给徐至戴上了耳机,他的手指擦过徐至的头发。
它那么软,软进了程锡心底。
第15章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Far beneath the bitter snows
Lies the seed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In the spring becomes the rose”
《The rose》
一首于1979年由Bette Milder演唱的老歌,音质和歌声已经很有年代感,字字俱是清晰,似乎是从远方飘来。不是多么婉转百回的曲子,也没有太高亢激烈的爆发,却足以动人。
程锡站在一边,见徐至给他面子,耐心地听完。
他摘下耳机,面上带着赞同:“很好。”
语气依然平静无澜,但还是不免让程锡觉得欢欣雀跃。
“Gianna,这盘磁带卖吗?”程锡将刻录了那首歌的磁带取出来,朝店主的方向晃了晃。
老太太视力不好,将脖子上挂着的眼镜架至鼻梁:“这盘是后来录的,音质不如原版。”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绕过并肩的二人,踮起脚在靠里的货架上浏览一圈:“我看看,79年……抱歉宝贝儿,唱片售罄了。”
“没关系,我就要这盘,”程锡并不觉得遗憾,旧唱片固然很有收藏价值,但那不是徐至所称赞的,“价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