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有一丝情/欲,也无关这世上所有的风花雪月,就像是一个不知所措的人为爱发出的一句诰命。
娃娃把脸埋进头发里,肩膀在片刻后压抑的抖了起来。
他终于有人疼了。
陈志用被单将他裹好,抱着他一步一步从楼梯走下去。
这条路似乎别样的长,足够陈志摸索完与他的前世今生。那些不久前才刚刚发生的故事,在陈志的心里被涂上了日久生情的标签,好似所有的山穷水尽都只为这一刻的相拥。
残阳如血。
作者有话要说:
35600个字,写到第十一章 ,终于让他们两个人以爱的名义在一起了。
这篇文确实很虐,开头很劲爆,有种令人窒息的暗黑感,但这都不是目的。我希望曾经狂拽炫酷吊炸天的陈志能够遇见一个爱的人,他有着不那么幸福的童年,他不相信爱情,也不需要爱情,甚至他都是坏的,没有那么伟光正的主角光环,实在不是一个好的攻的形象。
最冷的是连这篇文的受也边缘的不能再边缘了(这文会扑也是意料之内了,真是啥冷写啥),带着原罪,孤零零的生活在异常残忍的世界,却依旧拼了命的想活下去,那种不认命的生命力让我真的好感动啊……
记得前几章的时候陈志问他想吃什么,娃娃说喜欢甜的,可这一块甜点到现在我也没让他吃到,也算是非常后妈了。
决定在之后适当的发点糖,虽然他们俩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还要坚持下去,总会好的。
唉,完完全全没想到自己真的按照目标写成了一片成长励志文,感谢那些追了文的朋友。
大声的告诉自己——不弃坑!努力更!
(友情提醒:我觉得干红极其的不好喝,不喜欢,我也要喝甜的!)
第12章 番外一
陈志,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大好青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在昨夜进行了将近三个小时的不可描述之后,毅然决然的在清晨四点的床上垂死病中惊坐起。
被子被人为的扯开了条缝儿,一旁的陈小娃同学被早晨的凉风冻醒,睁开眼就看见身边这个老男人又开始出幺蛾子。陈小娃觉得陈志这些日子一定是偷偷的补了什么,否则怎么精力会那么旺盛,昨天他们两个人纠缠在柔软的被子上,他眼睁睁的看着时针像带着嘲笑似的对他说“让你嘚瑟,小样儿,挨收拾了吧”,陈小娃痛心疾首,最后好说歹说撑到了凌晨,陈志笑着倒在他身上,随后伸出胳膊抱着他睡。
可是天知道今天为什么他要起这么早!
陈小娃翻了个身,把脸按在枕头上,然后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要宽容,要宽容!
窸窸窣窣一阵响,陈小娃听见一声关门的声音,陈志下楼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渐渐的听不见了,而陈小娃也终于在这来之不易的宁静中……困意全无……
陈志你大爷啊!
陈小娃拢了一把头发,随后从鞋柜里翻出那双浅灰色运动鞋,这双鞋和陈志的一样,也不是什么名牌,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下商城里一百块一双的那种,但那是几年前陈小娃第一次投入全新生活后赚钱买来的,一次两双,当做他和陈志的情侣鞋。
但是这个颜色是真的太惨不忍睹了……
陈小娃现在看着都觉得浑身起j-i皮疙瘩,陈志当时也不知道脑子里的哪根弦搭错了,就认准这个极其不正的直男色,直夸它特别耐看,事实是耐不耐看不知道,但是的确耐穿。然后也不等陈小娃反驳,毅然的对那个年过半百的卖货大姐露出电力十足的微笑,大姐最终因实在受不了陈志的糖衣炮弹,一双给他们便宜了十块钱。
然后英俊的大傻子带着美貌的小傻子就一路穿着这双鞋走回来,一直走到现在。
陈小娃打开自己的衣柜看了看,以求得视觉上的抚慰。
而另一边的小区广场上,陈志再一次的融入到了老年太极队中。
打头的张大爷年过八旬,身体极其硬朗,陈志以前出来买早餐的时候曾看见他老人家空手劈砖头,英姿勃发器宇轩昂,但是不幸的是他的骨质疏松,被随后赶来的男人强行带到医院包扎去了。出院后老人不得不接受自己已经年迈的事实,放弃了他一直以来追求的气功,改着能隔山打牛的太极了。
张大爷看见陈志过来显得非常开心,“小伙子你来……”
张大爷的眼神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花白的头发在朝阳的照耀下闪出金边,一个标准的马步扎起,就等着陈志上前。
陈志:“……”
看得出张大爷年轻时候也是个热心肠的人,他得知陈志有学太极的意向,连忙召唤出隐匿在小树林的里诸位老伙伴,而大爷大妈对于夕阳红队伍里意外跑来一匹黑马显得非常兴奋,围绕在他的身边评头品足,显示出了非常高雅的志趣。
陈志:“……”
陈小娃在家里慢腾腾的洗漱后随手拎了件大衣就走了下去,夏天天亮的早,隐匿的太阳从天的尽头迈越,带着一丝凉的风吹在他的脸旁。陈小娃有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适应这种光明正大的生活,这种无为的坦荡让他觉得惶恐,阳光和自由曾是他最期望的,而当有一天他真正拥有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没了接受它的能力。
当然,陈志是不信邪的。陈志几乎是手把手教他怎么像个平凡而普通的正常人生活,他用着常人难以理解的耐心把他培养的举世无双,让他能肆意的活在这个曾经让他恨让他痛的世界。
但是,很显然,陈志并没打算让他现在继续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默默伤感,尽管他很好看……
陈小娃悠闲的走到小广场就看见一排排穿着白色练功服的大爷大妈微闭双眼,如得道高僧般的左推右怼,玄之又玄,而陈志,那个被众星捧月般的年轻人正被给予厚望的放在了队伍的正中间,他的那件衣服很明显的不合身,袖子跟个八分袖似的,领口的扣子根本扣不上,露着个黑色的打底衣,尤其是那条裤子,再往上点都能成运动短裤了……
陈小娃愣神的看了半天,随后笑出声来,想也不想的按着手机就拍。
这张照片握在手,陈志就得成为狗!
陈志随着声音抬头,看见陈小娃衣冠整整,显得明媚又乖张,特别招人疼,他看他用手机拍下,正想借此机会逃出陈氏二十四式的牢笼,结果大爷大妈们动作更加迅速,眼光更加独到——他们纷纷觉得那个笑的很灿烂的年轻人越看越耐看,就是瘦了点,秉承了照顾年轻一代的一贯方针,他们大力邀请的将他拽到陈志旁边的队伍里……
陈小娃:“……”
这一回轮到陈志“哈哈”大笑。
一个微胖的大妈主动的贡献出自己的另一套练功服,塞到陈小娃的怀里,期待他的换装。
于是那个早晨,所以睡不着觉出来遛弯的、所有叼着包子上学上班的,甚至后来隔壁家那条叫“豆包”的愚蠢二哈都看见了……
陈志和陈小娃,被气定神闲的大爷大妈环绕着,纷纷打出了“野马分鬃”。
回来的时候陈小娃把胳膊搭在陈志的肩上,抿着唇揉着自己依旧发酸的腰,看着旁边额边冒汗的男人,问他:“好端端的怎么突然想起来练这个了?”
陈志歪着头笑了笑,于风里慢慢想着,待到连陈小娃都快忘了的时候他才小声的回答他:“我想自己慢点老,这样我就能多陪你几年了……”
陈小娃缓缓侧头看他,随后露出了一个笑来。
那一天天气晴朗,惠风和畅,一片人间好时节。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更了更了!
能让辣么无法无天的陈志挤在一堆大爷大妈间也是不容易
一想到他们两个跟个柱子似得笨笨磕磕打太极就觉得非常好笑
这两人没准以后还得嫩家里互相切磋我国传统武术
哈哈,朋友们,为我的脑洞干杯!
第13章 Chapter 12
陈志小的时候他爸曾领他去算过一次命,那个算命的老头得将近七十了,胡子白的厉害,看见他眼睛也不睁,听了他的八字就朝他脑门发狠的拍了两下,陈志被拍的晕头转向,刚想发火就听见老头故作神秘的声音。
他说:“这孩子富贵命,一辈子不用愁吃穿。事业上有金山银山的家产,按理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你看啊……”他把陈志的手掌扒开扯给陈父看,“他掌心纹路错杂,而且婚姻线不好,怕不是得因此折个跟头,若是破财也还好,就怕有血光之灾。”
陈志别说现在不信,他那个时候也不信这些光怪陆离的东西,可他爸走到如今一直觉得是上天眷顾,一听见大师这话就问有没有什么破解之法。大师也不含糊,在收了几万块之后,只教陈父把人送走,离的越远越好,二十岁之前不要回家。
也是因为如此,陈志被迫在国外生活多年。
陈志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再见到那个装神弄鬼的老头,他非得好好打他一顿。
但此时,他的心里却泛出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来,他感谢那个大师的道行不深,没如他所预测的最坏的结果那样,而是把这个孩子留给了他。
陈志带着娃娃去了在二环的那套公寓,相比郊区的那个小别墅,陈志更愿意把这个刚刚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当成是自己的家。这是他二十二岁那年独立赚钱买来的,装修考究,里面的摆件比房子不知贵了多少倍,连陈父都觉得他脑子进水了,放着自己送给他的大别墅不住,偏偏来这儿吃苦。
但陈志知道,他要的,从来就不只是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