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蜂飞舞 作者:公渡河(下)【完结】(13)

2019-07-05  作者|标签:公渡河 都市情缘 天作之合 因缘邂逅 近水楼台

第61章 chapter 61(过去篇:维也纳的金色梦乡③)

  从学校出来走到地铁口,天已经黑了。

  王笙拉着施乐平坐上了地铁,施乐平问他打算在哪下车,他故弄玄虚地说带你去见识一下我们这些人的梦想地。他这么一说,施乐平也大致猜出来了。

  欧洲的地铁有时候显得很空旷,就算是上下班的时间,也不会像国内那样挤满了人,连站的地方都没有。在车厢里,每个人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与他人保持礼貌的距离,或听音乐或翻看书籍,没有人会打扰你。

  但是刻意保持的距离感也会叫人感到冷漠,这种冷漠放诸四海皆存在,仿佛有城市的地方,就一定会诞生出这样灰暗的怪物来。

  王笙是不喜欢搭乘地铁的,他嫌车厢里的空间太大,人又多,气味怪。跟他们同个车厢坐着几个画着烟熏妆,嘴唇上挂着几个夸张唇钉的人,头发像钉子一样冲向云霄,连身上和脚上穿的都戳满了铆钉,整个人像只刺猬一样,一群人周身都散发着颓丧的气味。国内也有这样的人,还产生了一个新生名词叫“非主流”用来形容。这些人在这里应该叫“哥特风”?他不太清楚,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发现地铁里除了他以外没人在意,原来都已经见怪不怪了,连施乐平都如此,难怪这么淡定。

  他们这样背着琴盒的学生与那群人反而成了地铁的两面,光明和黑暗交织着,在开着白灯的车厢里交替上演。

  那群人很快就下了车,在一个不属于任何旅游广告的站名里。

  施乐平果然猜得不错,王笙在靠近音乐协会大楼的站点把他拉下去了,还一脸装模作样的说你猜猜我们这是去哪,施乐平都不好意思拆穿那显而易见的答案,只好被他拉着一路无奈地苦笑。

  “来看看我们的梦想!”

  王笙指着表面上相对这座城市其他著名建筑物来说,着实显得朴实无华的协会大厦,兴奋地对他说。从这栋红黄色交映的外观上来看,确实无法想象里面是怎样的富丽堂皇。施乐平问他:“你进去过没有?”王笙说进去看过一次演出,之后就没再去了。

  他们俩找了个地方坐下,像仰望大片星空似的望着这栋建筑,两人的眼中都是一样的憧憬,仿佛美好的希望就在眼前。

  金|色|大|厅,多少音乐人梦想的庄园,敲破了头壳都未必进得去。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视之为理想,它巍然不动,安静地窝在维也纳的角落里,被一堆哥特式巴洛克的建筑包围着,既不华丽,也不尊贵。但一旦敲开它的大门,所有人都会为了音乐厅里那些金碧辉煌的装饰而感到赞叹不已。

  这里是灯塔,是明灯,是引航的讯号,初升的太阳。

  王笙说,有天才存在的地方,也会有我们这样的人的落脚点。既然做不了天上的月亮,还可以做拱月的繁星,在其他的地方发出光亮,你说是不是。

  施乐平说难得你居然有这样的胸怀,我还以为你是那种自大妄为、一昧高看自己的家伙。

  王笙说你别小瞧了我,我也是有自己的理想的,一会儿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识一下我的理想。

  施乐平看着这栋在夜里打开了所有外墙灯光的建筑物,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将它看清,视野的范围只剩下大片虚幻的光,那是他无法触及的理想之乡。

  音乐就是那么气人,有没有才能一听便知,无论如何地努力练习,天才的脚步总会比你稍快一步。努力谁不会啊,一样的练习时间一样的练习曲目,拉的人不一样,出来的曲子也不尽相同。永远差在那么一点上,但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就是天才和常人的距离,让人不禁望而却步,深感绝望。

  王笙来了一年,在强中自有强中手的环境里,他不得不接受了这一现实。尽管小时候全家都把他当做天才来对待,但在这里,跟他一样的人简直多如牛毛。他被打击过,也很快就振作了起来,全因他天生的乐观心态,不像施乐平那样不甘心于那毫厘之差,总是想着证明自己。

  “我还是不甘心!”施乐平愤愤地说,“我没办法像你一样说服自己,只做一颗星星!”他站了起来,对着音乐协会的大厦说:“无论结果如何,我都要奋力地拼一把,就不信这世上还有努力都填不上的鸿沟!”

  王笙不禁为他振奋人心的发言鼓起掌来,他站起来,走到施乐平的身边,拍着他的后背说:“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天才又怎么样,难道她还能再成一个帕格尼尼不成?在我看来,你可不一定比她差!”

  “你说真的?”施乐平狐疑地看向他,显然是不太相信他后面的话。

  王笙摸了摸匹诺曹的鼻子,支支吾吾地说:“也不会永远都比她差,你说是吧。”

  施乐平哼了一声,把头撇了过去。王笙以为他生气了,慌了手脚,继续不要命地解释道:“虽然她比你小,琴拉得比你好,但总会有不如你的一天,生病啊感冒啊状态不好啦……”他的声音在施乐平无言的瞪视中渐渐低了下去,一脸不知所措的表情倒令施乐平的心情感到莫名的愉快,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脸上的怒气一扫而光。施乐平笑着对他说:“刚才你不是要带我去看你的理想之地吗?”

  王笙看到他的笑容,楞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什么理想地?”

  施乐平不满地说:“明明刚才还说带我去看什么你的理想。”

  王笙回过神来,想起自己说的话,“该死该死,这话确实是我说的。”他拉着施乐平的手,“我们走吧。”

  “去哪儿?”

  “维也纳的心脏。”

  “这时候去教堂?你的理想不会是做布道师吧。”他笑着打趣他道。

  “我又没有宗教信仰,做什么布道师?”

  “没有宗教信仰,这个时间了还拉我去教堂?我要提醒你,晚上的圣史蒂芬大教堂可吓人了,我不敢跟你进去。”

  王笙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么有趣的话,他转过来看着施乐平说道:“你还怕晚上的教堂?那我说什么也要带你进去逛逛了。”

  施乐平是真的害怕,他说:“反正我打死不进去,你要去就一个人去,我在外面等你。”

  王笙撇撇嘴,妥协了,“我一个人进去也没啥意思,我们就在外面看看就好。”

  “走路去吗?”

  “反正也不远,不是吗?坐地铁也只需要十分钟,我不喜欢坐地铁。我们从步行街穿过去,还能在附近找点东西吃。”

  “你这么一说,我才觉得肚子有点饿了。”

  “光顾着理想了,不填饱肚子怎么行。”王笙一边说着,一边把他拉到街边的店面大快朵颐了一番。

  等走到传说中的圣史蒂芬大教堂,已经是十点后了,便是教堂也都关门了。站在这栋高耸入云的哥特式风格建筑前,连王笙这个什么都不怕的人都感到了压迫感,诚如施乐平所说,夜晚的教堂y-in森可怖,像中世纪会爬出僵尸的坟头一样,处处渗人,怪不得许多鬼怪故事会将背景选择在教堂。

  连此时街上吹来的风都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y-in森,施乐平不禁抱紧自己的双臂,着急地问王笙:“这回该说了吧,不要吊我胃口了,早说早走人,快!”

  王笙此时却扭捏了起来,他支吾道:“我想……我想做……”

  后面几个词施乐平听不清,他将耳朵凑了过去,大声地:“你说什么?”

  “我说!”王笙提高了音量,冲着他的耳朵吼道:“我想做一个摇滚乐的小提琴手!”

  施乐平不悦地摸摸被他伤害过的耳朵,疑惑地问:“那跟这个教堂有什么关系?”

  “就是这座教堂启发了我的灵感!”

  他不解地说:“我还是不明白。”

  “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会突然产生这种想法。第一次是跟我父母一起来的,那时候是白天,呼啦啦一大家子人涌到别人朝拜的地方里参观,吵吵闹闹的。然后听到导游说这座教堂建于十二世纪,我在心里想,原来每块砖头都经历了那么漫长的时间,真是遥远又浪漫,石头造的建筑物好像能穿越时间似的,不知道地球上的人都死光了它还会不会依然耸立着。”王笙看着高巍耸立的塔尖,带着些许的幻想与憧憬,回忆道:“后面导游又说它曾在十四世纪被烧毁后重建,由本来的罗马风格基础上加上了哥特风格,之后又不断地毁灭重生,将无数个时代的风格都纳入怀中。”他转过来,两眼兴奋地看着施乐平说:“你知道吗?里面居然有灯光投影,这是令我最感到惊讶的。有意义的字母组合五光十色地照下来,太好笑了!跟酒吧夜总会一样!我当场就笑了出来,你不觉得很摇滚吗?”

  施乐平不明所以,一脸茫然地说:“摇滚的点在哪里?我真听不出来。”

  “就是……突破本身界限?我没上过几年文化课,也形容不出来。就是……你想啊,教堂本来是个严肃正经的地方,但是却有个我这样的人把它和酒吧那种不正经的地方联想到一起,只是因为它的灯光。你说他们为什么要选择那样的光呢,为什么不能选择更加肃穆的照明方式呢。一到这儿,我就觉得好有趣,很想认识一下当初设定这个方案的人。”王笙笑道。

  “我有点明白了……”施乐平看着他说:“这与你想把摇滚乐和小提琴结合起来的想法是一样的,对吧。越是看起来不相匹配的东西,结合后迸发的能量越是巨大,越能给人以无限的遐想,就像你见到教堂的灯光会想到酒吧一样。小提琴是古典乐器,用来作摇滚也不是不行,但你要去哪里找志同道合的人跟你组成一个乐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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