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次的惊喜,是那次的数万亿倍。
石头哥冲吃惊的护士喊:“还等什么啊,赶紧抽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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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时我得了腮腺炎,外婆带我去医院,查血时顺便验了血型,拿到单子后外婆的表情有点复杂,我才知道原来我是最没用的RHB啊,算是世界上最孤独的血型之一了吧。外婆说要不然去献血吧,我想她是觉得有了一本献血证,改天我需要输血时能有更高的被救的几率。当然后来就知道这都是心理安慰而已。组乐队时有一次在商业街看见献血车,忽然想起她的话,就这么上去了。其实也不明白目的何在,在这个城市里,与我有一样血型的人,甚至都屈指可数吧,他们需要我的拯救吗?
和小轩他们一起吃饭聊天时,他说我的血大概要一直放在血库里,说不定哪天我需要输血时,调来的就是我自个儿的血。我们都笑得不行。
直到今天我才找到谜底,大彻大悟。
原来我体内流着的血,都是在等着要在这一刻救一个重要的人回来。就好像我是为了他才出生,长大,学习音乐,来到他所在的城市,甚至失聪,这一切安排都是为了让我遇见他,并在这一刻救他回来。
如果塞林格的故事是一个剧本,一本小说,那么我应该是故事里最无足轻重的配角,但是人们会庆幸塞林格遇见了这个配角,因为他救了他们爱着的主角。
需要抽600cc的血急用,医生给我说明了情况,献血的规定上限是400cc,我可以选择先抽400cc,再等他们调血,但他建议我最好一次抽600cc,用同一个人的血对受血者的风险更小。我同意了。
血还没抽完,耳朵就开始胀痛,等到血都拿走的时候,我才发现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但我的世界彻底无声,却能换他回来,就使得这一切,苦难也好,坚持也好,都有了意义,都像一种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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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加重了抽血后的症状,我被转移到了别的病房,醒来时头还晕着,像好几天没吃过饭低血糖的感觉,似乎整个天花板都在旋转,我小心咳了一声,松了口气,右耳勉强还能捕捉到声音,只是好像隔着一层膜。
坐起来,才看见椅子上正打瞌睡的石头哥,他耳朵上还戴着耳塞,手机就放在大腿上,也不知道梦见了什么,砸吧了一下嘴,那手机眼看就要松脱掉下来,我忙给接住了。
手机屏幕闪了一下亮起来,我看见播放器上的歌名是《量子纠缠》。
我有点惊讶。那是我的歌。不过现在版权属于塞林格。
石头哥也醒了,看见我醒了像是松了口气,打了个哈欠,说醒了啊?医生说你抽血太多了,得好好休息。
“林赛哥怎么样?”
他长叹一口气:“托你的福,他没事了,已经脱离危险了。只是现在还不方便进去看他。”
我点点头,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一半:“那他伤得重吗?手上有伤吗?”
石头哥笑起来:“手手手,真是要败给你们了。他手没伤,全程把手护得好好的,背上全是玻璃渣,你说把手保护这么好,万一玻璃戳到后脑勺人直接嗝屁了,手保护得再好有用吗?”
“直接嗝屁了就直接嗝屁了,万一没嗝屁手又完了,那还不如嗝屁了。”
“啊?”
“呃,我就随口说说……”
“对,你偶像现在好好的了,嗝屁这种词用他身上你也不会觉得难受了。”石头哥笑着摇头,“对了,刚刚警察来过了,行车记录仪也看过了,就是狗仔追尾,那追尾的家伙已经被叫去警局问话了。”
我的确记得狗仔都跟我跑了,所以是有漏网之鱼吗……
石头哥说:“大清早的我就接到塞林格的电话,说要来我这儿,”他语气很是困惑,“可是他出车祸的时候没有在来我这边的路上,行车记录仪显示他中途忽然掉头了。”
我不解:“为什么?”
“不知道,他又掉头往回开了,这才又遇到狗仔,结果出了车祸。”他说着耸耸肩,“我还以为你知道什么呢。你现在头还晕吗?”
我摇头,笑了笑:“睡太久了,再睡才真会晕了。”
石头哥又打了个哈欠:“哎呀我也睡够了,这次真是谢谢你了,别说你俩还真是有缘!”
“是啊,”我开玩笑地说,“我要不是人类,得是他的背后灵吧。”
石头哥笑起来,往外面瞅了一眼:“深更半夜的,他们都在外面睡了,要不咱俩聊聊天吧?”
这让我颇有点受宠若惊:“……石头哥,你真要和我聊啊?”
“是啊,总不能我俩干坐着大眼对小眼吧,”石头哥挠了挠头发,“聊点儿什么呢?”
我胸中隐隐有股冲动:“……要不,聊聊林赛哥吧。”
忽然非常想听石头哥谈塞林格,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与塞林格的过去有过最多交集的人,他是了解塞林格唯一的窗口。
我想知道,那个霸占着天台睡觉的林赛平时都会做什么,在大火中涅槃时他是笑了还是在沉思,被老爷子资助去伯克利学习的林赛第一次看见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心情,被粉丝毁了嗓子的林赛是怎么决定要做一名乐手……所有大起大落,他人生大大小小的轨迹,想早一点知道,趁他还活在这个世界的时候。
——
病房里很安静,石头哥娓娓道起和塞林格的相识:
“我和季诗,和塞林格都是高中时认识的,当时我和季诗在一个高中,塞林格在隔了三站的另一所学校,他念的那所学校不像我们那种重点高中,乱得很,你能想象吧?哎我看你肯定也是正经学校出来的,估计想象不来。反正就是吧……他们学校的学生普遍从初中起就会抽烟,整天也不上课就泡吧,这都还算好的,有的在校外还会打劫,更混的在学校打老师欺负同学无恶不作。周边学校的学生见到穿那个学校制服的都闻风丧胆。那时候季诗和我组了个乐队,偷偷跑去外面一些live house开唱,钱嘛我们多的是,主要是图个爽,票价就卖得特别便宜,所以捧场的人也很多,也算小有名气了。有一个周末我们唱到很晚出来,结果就被打劫了,就是塞林格那所学校的学生,后来我们看见穿他们学校校服的人就恨得牙痒痒,一边绕道走一边恨不得艹翻这群人,当然了,论战斗力我们没法跟他们比,那些家伙都是干架出身的。”
石头哥说到这里抬了抬手,像是想抽烟才发觉这是在医院里,他手上也没烟,就又把手放腿上,接着说起来:
“玩摇滚那阵子我们听说有一个酒吧乐队特别木奉,很多我们的粉丝都会花大价钱去听他们的演唱,我和季诗心里就有点酸,不过我想可能对方是大人,正经玩音乐的,本着学习的态度我俩就也想去看看对方到底有多牛逼。结果你也猜到了吧,那乐队的主唱就是塞林格。什么大人呢我呸,跟我们一样都是毛头小子,只是比我们会装大人~~”
石头哥露出怀念的表情:“嗓子没坏以前他是天生的摇滚主唱,嗓音非常有穿透力,就你在晚上听到会有,这声音都能飞起来摸到天的那种感觉,但又和传统摇滚乐队的主音有点不同,他声音一点都不沙,是那种没有一点杂质的金属感,而且音域超宽,用的又是胸腔共鸣的唱法,高音就不说了,最可怕的是低音可以唱到贝斯那种程度,可以说是我梦想中的摇滚乐队主唱了。”
我在心里想象了一下,想象力还是败下阵来。
“其实不得不服塞林格的实力,第一次听他现场,我觉得季诗那点唱功被秒得渣都不剩,而且他控场能力也很可怕,明明在LIVE时也不多话,就说一下歌名,介绍一下队友,但只一个眼神,一个手势,甚至是大汗淋漓地喝口水,现场的人都会为他疯狂。”石头哥说,“哎,那个时候年轻气盛,知道他是那所学校的学生,而且刚巧他们乐队的鼓手就是当时打劫我们的人之一,我和季诗就偷偷向酒吧老板举报了,酒吧老板不知道塞林格只有17岁,就让他的乐队不许再在他的酒吧驻唱了,现在想起来吧,我俩当时真是特别缺德啊……
“塞林格很长时间都不知道是我们举报他的,很久以后我们都组LOTUS了,有一次季诗喝高了就说漏嘴了,一桌子人都看着塞林格,他就y-in沉沉地转着酒杯,说你们是真恨我啊。”石头哥还学了塞林格的表情,末了摊手道,“我不知道他这么记仇的,不过后来想,他也不是记仇,可能当时我们确实让他挺难熬的,他那时自己养自己,缺钱,那日子有多难捱我们这种衣食无忧的人根本不知道。
“不过从酒吧被赶走后他和乐队就跑去了附近一个废弃厂房开唱,票卖得老贵,竟然还一票难求。我和季诗气不过,就在人离开时截住他,说要和他打擂台。下次同时在露天场开LIVE,看谁的到场人数多,多的人就留下来,少的人就滚,方圆三公里内不许出现。当时就这么说定了。”说到这儿忽然问我,“你觉得谁会赢?”
“林赛哥……吧。”
“吧什么吧啊!你吧得一点都不实诚!我就知道你会压他,可是你输了。”
我有点意外,更想知道当时的情况了。
“我觉得我的吉他肯定比塞林格乐队那个只会打劫的吉他手好得多,但季诗是个拖后腿的,他自己也知道,那几天就狂练现场,后来咱们乔装改扮又溜去看了一次塞林格的现场,就觉得完了。他们乐队的吉他手飞了,塞林格直接自己弹了!我很少佩服一个人,尤其是电吉他这方面,我觉得那时同龄人中没有比我好的,哈哈其实也很烂了,也就是会弹的和弦比别人多而已,但是看了塞林格后我就觉得我们这次怕是输定了,他一个做主唱的,电吉他弹得一点不输我,而且他还弹得比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