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酬劳得是付给什么活儿?”
“算不上活儿。我恰巧路过,心情不错,大发好心地干掉了一个打算强奸女人的人渣,他还拿皮带抽她。那个女人长得挺漂亮,但那模样看上去很糟糕,我把她扔在那儿可能会有别人接着强奸她。我只好把那个倒霉女人送回了家,幸好她的钱包还没被抢走,里头的证件上有地址。准确来说,我觉得自个儿的好心在于后者,这可比干掉那个人渣麻烦多了。”
“接下去呢?”路易来了兴致。
“那个女人的女儿给我开了门,她还挺小,不明白怎么回事,只知道她妈妈遭遇了很不好的事情,而我帮助了她妈妈。这个女孩儿问我:‘你是罗宾汉吗?’你觉得我该说是或者不是?”
“这很难界定。”
“难道罗宾汉干收钱杀人的活儿吗?最后我什么也没说。这个小客户打算把她爸爸留给她的最棒的一件T恤送给我。正因为她打算支付酬劳,所以我把她称作客户。实际上这是我第一桩亏本生意,我先干活儿,后收酬劳——这样很不妥,你压根不知道会收到什么。如果你不满,你也不能干掉你的客户,因为没有人会支付干掉你客户的这笔酬劳。我们这行不做徒劳无功的事。我觉得她可能认为我不会拿走。”
“你让她失望了。”
“小孩都这样,故作大方,以退为进,以为大人会赞美她们的慷慨,就不拿走东西。我拿走了。我可以收得很少,但酬劳必须要收。规矩嘛。即便如此,我认为她还是挺感激我的。故事讲完了。”
路易不知道怎么接话。过了一会,他说:“那衣服帮你洗干净熨烫好了。”
“送给你好不好?”
路易抬起眼皮瞅了他一眼,问:“为什么是我?”
“我觉得你穿那个特别可爱。”
TBC.
第五章 另一种视角
“你知道我不是在说海绵宝宝。”
莱斯特当然知道,他兜圈子是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点儿时间。他平素里巧舌如簧,现在却像个腼腆的青少年。
该怎么跟路易描述呢?莱斯特很犯难。其实他们认识不到两个星期,或者甚至算不上认识。他确实是在那个酒吧见到路易的,他没撒谎。那天他刚刚干完一桩大买卖,累得筋疲力竭,需要好好喝一杯。他在那块街区游荡,跟路易前后脚进了米拉小姐酒吧。
他为什么选在那儿?因为他看到一个应该待在墩曼富人区的背影走进了那里。那人的气质太干净了,好像不清楚这种酒吧里会发生什么——这种酒吧里什么都可能发生。他那种人走进去,会被里头光怪陆离的魔鬼们撕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莱斯特被这个男人吸引,他想看看这些寻求刺激的白痴有钱佬是怎么被教训的,这或许会成为他今晚最好的消遣。于是他跟着路易走了进去,找了个角落坐下来,饶有兴致地观察起对方,而路易一无所知——不被察觉是一个顶级杀手必备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