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走失在1890_张悦然【完结】(7)
周迅演的女主角和男主角的对话: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像马达一样地去找我么?
会啊。
会一直找吗?
会啊。
会一直找到死吗?
会啊。
你撒谎。
我看到周迅桀骜的脸,微微抬起的下颏,在凛冽的寒风里露出对爱情的绝望。
爱情的确是一场场总是失败的寻找,因为我们都太容易彼此丢失。
我看到苏州河很浑浊。有人在打捞丢失的爱情。
我家门口的湖,泱泱的荷花和溺水的爱情在殊死搏斗。我再次回到那儿。
我没有周迅的微微扬起的下巴。我喜欢低着头。我喜欢看见一只爱人的手在我前面。然后我无比喜乐地抓住它。那是我这一辈子的地址。
小舞,此刻我们在看《苏州河》。周迅跳进了肮脏的河流,她让男孩终生寻找她。打捞爱情,和刻舟求剑的故事真是异曲同工。
小舞,我忽然很想知道我是不是一个值得被寻找的女子。会不会有一个男孩说他会找我,到死。即便是一个谎。
可是小舞,不管怎样,我很想去找一个男孩。他会削苹果和种向日葵,会写好看的情书。我从丢失他的那一刻就开始后悔了。我每时每刻都想着,不行,我得去找他。我总是以为我在去找他的路上,我总是以为我一天一天地过是因为我在一天一天地靠近他。
小舞,我可能永远永远都在路上。
小舞,他不是你常常看到的寄信给我的那个男孩。他不是我打电话问候的那个男孩。他不是你在我相片夹子里找到的男孩。他是他。我觉得他一直生活在我的隐形眼镜上,你看不到他留下的痕迹,可是我看到的每一个影像里都有他。他是我独立制作的电影。是主角和主题。是叫嚣的信仰。就像上帝从不写信给我,我也没有办法打通电话给上帝,上帝更不会出现在我的照片夹子里,可是上帝仍旧是我的信仰。他在我的头顶上方伸出双手保护我。然而,小舞,我多么希望那个男孩也在我的前方伸出双手迎接我。他拍拍我身上的尘土。哦,是的,我风尘仆仆,因为这漫长的寻找。然后他领着我的手离开。
小舞,那个男孩会是你也喜欢的。大家都说他的脸和笑容很卡通。
他热情得要命。他见了你一定会说,你好,你是小悦的朋友吗,我是焕。然后如果我们两个人jiāo谈,他就会很安静地站在我们旁边。他不会走神,会眼睛眨呀眨地倾听。走的时候他一定会说很高兴认识你,然后说再见。他说再见的时候一定会挥着手。你知道的,我喜欢有礼貌的男孩子,讲话很从容,把笑容当成空气一样传播和接受的男孩子。
小舞,他是一个诗人。这个事实原来只有我一个人相信。现在我告诉了你,我知道你总是相信我的话,所以现在全世界一共有两个人相信了。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
看着我的时候他说,小悦,你有葵花一般的脸庞。
如果我们见面时在huáng昏他会说,小悦,你看,落日小巧地别在了山坡的肩上。
我离开的时候他说,小悦,男孩再也不用浑身涂满花粉哄他的公主开心了。因为公主要远行了。
小舞,我要离开的时候居然很兴奋。我无耻的脸上流淌着一种草莓色的光芒。我以为这是一个我小的时候左手抱着芭比,右手拿着听诊器玩的游戏。我一直想着的是我得要一场很jīng彩的离别。因为我以为他就在前方,仍旧在前方,我离开是因为我要开始寻找他了。
小舞,我们没有去我喜欢的那个湖边的、可以看见莲花的意大利餐厅见面,再告别。我们没有去那个他常去的轰隆隆的、DJ的脸像刚从缝纫机下面探出来一样千疮百孔的酒吧喝醉,再告别。因为我说,焕,我想去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去的那个小店,喝鸭血粉丝汤的小店。
那可真是个简陋的小店。坐落在我们中学的旁边。那时候我们刚刚认识,他在中午的时候来找我,说:出去走走。
真的是走走。走走,连话都不说的走走。
我们在学校旁边兜兜转转,就到了巷子里的那家小店。我以前从来不会吃鸭血这样的东西。我觉得我咬它的时候会有什么东西在冥冥中疼。可是焕的祖籍是江南的一个城市,哦,小舞,其实那个城市离你的家乡很近。他说我们吃这个吧,很好吃。
他说他自己都会做的。
我跟他进了那家黑乎乎的店子。从此我爱上这种鸭血粉丝汤。
就是这样,他刚刚认识我,说喜欢着我。带我走走。走走,然后带我喝了一碗鸭血粉丝汤。一个像线头一样细微的开头。
谁期望过一场华服盛装的爱情躲在这个可以轻蔑的线头背后呢。
那是我们的开始,我和他并排坐在一张靠墙的桌子前,面对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浓浓的汤。桌子上放的一种红红的辣椒调料格外好吃。我不停不停地向碗里加辣椒。焕说他从来没见过一个像我这样毫无禁忌地吃辣椒的女孩子。小舞,我觉得那是一种夸奖。于是从此之后我就更加热爱辣椒了。你刚刚认识我的时候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吧,你看到我在很深的夜里一个人躲在厨房里,我居然捧着一罐贵州出产的极辣的辣椒酱大口地吃。嘴唇血红。我那么纯粹地只吃辣椒酱。我不把它当成调味品,我想那是对辣椒酱的亵渎。除非它是给焕做的鸭血粉丝汤当调料。可是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汤到底有多么好的滋味了。
我和他,又并排坐在了那家小店,在我要离开的日子。是冬天。有大雪。我当然没有骑单车,我说过的,我在大雪天骑单车一定会滑倒。我不肯在他面前láng狈。所以我们步行了很久很久。冷,他把手套和围巾都摘给了我。我看着他的时候,看到大片大片的雪花顺着他灰色的衬衫领子落进去,不见了。突然很心疼。终于到了那家小店。我很失望。太久没有来了,它在我记忆里已经生长为一个仙境了。可是我现在面对它,它仍旧和从前一样糟糕。它是更破旧了,一定坚持不到我下一次回到这个城市了。我们在小店里并排坐下,很拘束。我从半掩的门里看到锅里的水在沸腾,鸭血纷纷被抛下去。我们在等。他脱掉外套,那是一件棕huáng色的条绒长风衣。有大的口袋和宽的腰带。带一点Kenzo风之恋的香水味道。可是那个无比简陋的小店里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搁置它。我说,你给我穿上吧,我冷。我就穿上了那件条绒大外套。香水味道进到我的身体,那是幽幽的凭吊往事的一炷香。我立刻有了一个祭拜者应有的哀伤。
我蒙蒙中苏醒一点,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可以从每天晚饭之后闲散时间随便开始的儿时游戏。分别是深楚的审判,我和这城市早就决裂了。爱人将以一个故人的身份睡在记忆的墓xué里。
我又从半掩的门里看到粉丝被扔进了锅里。我们继续在等。没有人说话。我看到大雪又飘了进来,仍旧落在他的衣服里面,顺着淡淡灰色的领子。我难过地哭起来。我立刻意识到哭是个庸俗的表情,于是勒令自己停下来。我只好赶快问老板要了只碗,开始吃那种好吃的辣椒酱。大口大口地吃。他突然说,要是有一天你回来,找不到我了,就去那个叫阳朔的小镇。
阳朔好像是个在自由职业者中格外有名气的地方。应当是个有很多野猫和竹科植物的地方。夜晚野猫忙着叫chūn,竹子被风chuī得沙沙地响,会很热闹。
我心里很激动。可是我继续吃我的辣椒酱。我一边吃一边问,你在那里gān什么?我开一家小店,卖鸭血粉丝汤等着你。他说。
我拿汤匙的手抖了一下。辣椒粘到了他的条绒外套上。我开始找纸巾来擦。一边擦一边仍旧吃。我吃得整颗心都热乎乎的。
他继续说,我等啊等,等那个能把我整罐辣椒调料都吃光的客人出现。
我抬起头来。满嘴是辣椒。可是我顾不得了。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对着他拼命笑。我知道有一种眼神是可以摄取灵魂的。老板从那扇门里走出来,端着两碗热汤。他站在了我们中间。他放下汤,跟焕收钱。
他站在了我们中间。正中间。刚刚好使我完完全全看不到焕了。焕也看不到我了。我真厌恶他,他使焕没有办法看见我的微笑了。我没有办法带走他的灵魂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所有的往事都沉了下去,沉在我和这城市之间的巨大沟壑里。
那个老板站在我们中间,好像有一个世纪。为了几块钱他站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我的面前是他的棕huáng色坎肩儿,像无法移开的山一样横亘在我和焕之间。等到他离开的时候,焕看到我已经满脸是泪了。再也没有办法微笑了。
小舞,那次分别我很láng狈。我弄脏了他的条绒外套,也弄脏了自己的脸。
小舞,我从那一天就开始计划着去找他。像他说的一样,在一个寂寥的小镇上找到他,满脸胡子茬,穿着拖鞋的他。他抽一种很廉价的烟,可是手指细长,夹烟的动作好看。我们站在白花花的太阳下,我一直一直地看着他,对着他拼命微笑。像一个高扬的小说的结尾,很圆满。那天我一定喝了很多他做的汤,肚子胀得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从此就留下来和他一起做汤。
小舞,可是他一直没有离开。他从来不想离开。他仍旧在从前的城市里,仍旧挂着他很卡通的微笑安静地生活。他仍旧是个礼貌热情的男孩。他长大了,更加好看了。他用比我昂贵的香水,衣服比那个冬天的条绒外套华丽。他过着一种蜜糖一样黏稠的安逸生活。
太黏稠了。糊住了他的视线。他不需要一个前方。
所以永远不可能了,他满脸胡子茬,穿一双拖鞋地出现在我面前。他一切都好,不需要我寻找。
哦,小舞,很糟糕,这是一场不需要寻找的丢失。如果他离开我们从前的城市,我会去找他,一直找。我一直在等着这个如果。它以一个微细线头的样子掉进时间里。
小舞,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不喝酒不抽烟。我只是一罐接一罐地吃辣椒酱。我希冀着,也许吃完了,就会有一个人从我背后走出来。我就抬起头来,满嘴辣椒,赶快微笑。
机场的后半夜是如此寒冷。我和小舞看到星巴克的女侍换掉了她的绿色裙装制服,穿上一件棉织的外套。我突然很想念我的毛衣。已经融化在那年冬天的柔软。我在茂密的热带森林里,我错过了我的冬季。我对不起我的毛衣。
这是一个周日的清晨。乖巧城市的安静清晨。我和小舞坐上早上的第一列地铁离开机场。去教堂。
像每一个周日的清晨一样,去我们的教堂。
不同于惯常的教堂,它不是一座被鲜花高墙围绕的城堡。那是城市中心的一座很著名的购物商厦。我们的教堂在那幢楼的顶层,是一个很适合用于庆典的大礼堂。唱诗的时候我看到一排铮亮的乐器在那个舞台上表演。从教堂侧面的窗子望下去,可以看到亚洲最大的喷泉。我看到明亮的水珠一串一串起起落落。这个叫做财富喷泉的地方好像永远有人在围绕着转圆圈。因为据说把手放在喷泉的水幕里,围绕着它走三圈,心里念着你的愿望,就会实现。新年的时候,喷泉中央会站满人,人们紧紧地挨在一起,周围彩虹色she灯的光照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我可以看见这个国家的人们无邪而满足的脸。很多的水浇在他们的身上。幸福像水珠一样触手可及。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