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中等级颇见分明,虽然不到过分强调贵族和贱民身份差别的程度,但是青楼楚馆里卖笑的娼妓,依旧隶属下等的奴籍。除非赎了身拿回卖身契,否则就算逃了也以逃奴论处,走到哪儿,都别想有安生日子。
婵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堵上了身家财产与鸨母商量,哪怕孑然一身,只要能脱了贱籍,怎样都好。
可是鸨母无情地一盆接一盆冷水泼下来,让婵娟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是被下了大功夫调教的红牌花魁,是红袖坊当之无愧的聚宝盆金饭碗,鸨母还没从她身上捞够成本赚够利润,又怎么肯轻易放了她去。
心中绝望,终於凄然一笑:“妈妈既然不肯,婵娟也只有将这手艺,全还给了妈妈。”
简若林在门口呆呆站了半晌,暗叹自己来得真不是时候,只是场面太过凄厉,他一只脚已经跨进房门,竟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踌躇了一会,最后听见女子声音冷冽的那句话,夹杂着刻骨的绝望和凄然。
心中的不安刚刚袭上来,就看见女子脸上闪过决绝的神色,竟是伸手就抓起桌上滚烫的茶壶,将里面的沸水尽数洒在了手上。
房外引路的小童惊呼一声,只看见皓月似地白腕上,冒起一串可怖的红泡。
婵娟的脸色发白,却兀自倔强站着,右手手腕被烫得几乎溃烂,止不住地剧烈发抖。
鸨母惊愕地看了她半晌,终於接受了眼前的现实,她费尽心思苦心栽培多年的一双巧手,引筝抚琴弹唱无人能出其右的绝技,居然就在自己眼前,被生生毁了!咬了咬牙,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手中的茶杯狠狠往地上一掷,碎成千万片。愤怒尖利的声音响起,鸨母指着眼前一手带大的女子,颤声怒道:“好,做得够狠!我今天就成全了你,只盼你来日莫要后悔!现在就给我滚,滚出我的红袖坊!!”
气急败坏,可是被她指着的女子却嫣然一笑,手上的烫伤触目惊心,蜿蜒成片。
对着养育她的鸨母磕了两个头,起来说了声:“婵娟谢过妈妈了。”转身就走,头也不回,竟似再不留恋。走到门口,似乎才发现简若林站在那儿,顿了顿,歉然地开口:“婵娟任性,倒叫简公子白跑一趟了,在此告罪。”微微一个福身,女子从他身侧走过,挺起的腰肢和胸膛,无不显示着这个女子的骄傲倔强。
简若林回头看着婵娟踉跄消失的步子,终於还是不放心,想了想,提步追了出去。
美人此刻的情形可谓狼狈,挺胸抬头昂首阔步走出束缚了半生的红袖坊,好不威风得意,心满意足。可是沿着巷子走出几丈,单薄的素衣根本经不起夜风的吹刮,手上的伤口也哔哔啵啵地疼着。就是被刀子活割了几道口子,也不如一点烫伤疼得厉害。
简若林修长的身子挡在眼前,黑色的影子在地上拖出老长的距离。
“简公子有事?”婵娟抬起头,笑得惨淡,但是却又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意。
简若林带她去了医馆,年迈的老大夫将两人迎了进去,老眼昏花下细细地替手腕上骇人的烫伤清洗处理,上药包扎。
婵娟缩在屋角简陋的小榻上,拢了拢散乱的鬓角。
“他实在是个好人。”老大夫进后屋捡药的当口,婵娟缓缓开口:“第一次他来红袖坊,畏畏缩缩的模样,我一看,就知道他从没进过那种地方。后来硬被一群人推进了房间,他看我坐在琴案后面,紧张得脸都红了。我就觉得好笑得紧。”
“之后他再来,每次也只是老老实实听我弹琴,从不像别的客人一样动手动脚。他总是夸我,可是问他哪里好,他又答不上来,我说他是敷衍我,他就急了,一个劲地跟我解释。真是好笑,我是卖笑的歌妓,他是买笑的客人,他何必要跟我解释?”
“他第一次送我东西,就是一只朱钗,给我戴上的时候,直说好看。”婵娟说到这里,伸手摸摸鬓间已经褪色的朴素朱钗:“傻瓜,红袖坊里,再好的再精致的头饰钗子,成把成把的,谁会真心稀罕这种玩意。”
“我任性又怎么样,我想和他在一起,堂堂正正的在一起。”
“不怕以后后悔吗?”简若林蹙眉问道。
“我只怕后悔今日没有去做想做的事。”
“可是,那位傅公子待你,可也是一般心意?”若真如妈妈所说,逢场作戏,到时你的这一意孤行痴心错付,又情何以堪?遮遮掩掩,可是简若林言外之意,心照不宣。
“爱一个人的时候,哪能斤斤计较地考虑这么多。又不是买卖,我付出了多少,就要求多少的回报。”婵娟一介女流,可是论骄傲倔强,却有股不输男子的威势:“我只要顺应本心,做了想做的,不让自己后悔就好。至於他待我是否一般……我却无论如何也不悔。”
“人生在世,不赌这一把,不跨出这一步,又怎么知道最后结果如何?”
最后的质问太过犀利,简若林没有再说话。
第七章
苏州城里藏不住秘密,不过隔了一夜,这个消息就传遍了大街小巷。
红袖坊里的当家花魁,弹得一手好琴的婵娟姑娘,为了替自己赎身,拿一壶滚茶,烫烂了自个纤纤细细的手腕。
人们轻叹之余,也仅是轻轻惋惜两声,随后便抛到了脑后。一年一度的花灯节将至,各家各户都在忙活着制灯过节,竟是分不出三两分微薄精力碎嘴八卦这些琐屑闲事。
——婵娟堵上了一生的任性举动,在世人眼里,不过一句叹息而已。
苏州城的花灯节之夜,很是热闹,一轮满月挂在柳梢头,摇摇欲坠。
夜色下的小城灯光如昼,人影喧嚣,街道两旁小贩摆着各色小玩意的摊子,堆挤到了路中央。人群成山成海一般地壮观,走在路上摩肩接踵,拥挤不堪,显示着城镇不同於乡郊的繁华奢靡。
萧景默拖着简若林的胳膊,随着人群漫无目的地闲逛,偶尔回过头,看一眼被人群推挤得狼狈的人,嘴角便勾一抹邪气的哂笑。
简若林今夜穿的是浅蓝色的锦袍,不如原先见到的那种素白衣衫来得清雅幽静,但是罩在他身上,玲珑曲线修饰得恰到好处。而且在这满是嫣红和金黄颜色充斥的花灯节之夜,一袭浅淡蓝色揉在里边,有一种说不出的独特韵味。
只是站了片刻,身旁贩卖小饰物的大婶就推销开了:“两位公子,要不要买根钗子送给心上人?不是我夸口,这条街上卖的首饰,绝对再没有比我这里更精致漂亮的了。”
萧景默索性就拉了简若林站在摊子前,一伸手,就捻起一根造型平凡的木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