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娃默默担当起这个孕育的重任,妊娠反应的折磨不能使她退却;“伪丈夫”的逍遥自在也没给她太多打击;身份被定位在孩子“保姆”上没有使她太过沮丧——这一场jiāo易本身已经够堕落,两人都不计较将它进行得更加不合人性一点。只是,被亚当要求加薪给孩子哺rǔ时,夏娃支持不住了——那以为脐带断了一切也就断了的夏娃“心颤抖了一下,受不了自己的母亲形象”,“撑着重心不稳的身体,撇下他向湖水走,现在还来得及淹没这胎儿和它的母体”。在“母亲”这个形象面前,夏娃退却了。说得直白一点,夏娃太害怕做母亲的羁绊了——母亲意味着毫无保留地付出,无怨无悔地奉献——给不是孩子的孩子!还有,远离这桩事情的始末,仿佛自己从未曾参与过、实施过……
在异国他乡遭遇离婚事业贫困潦倒,夏娃只想省心地活着,凑合着活着,被亚当“饲养”在他家偌大的装修jīng良的“artistichouse”里,夏娃只感到无聊,但“无聊一点都不难受,这年头没有几个人有资格无聊的”。是什么让夏娃真正失去了生活得指望?还是男人。是那个让夏娃在内的一大帮女人“不被他爱了也就停止了自爱”的M。在男女关系这个古老命题中,女人在两性关系中是出于“且退且进”的地位上;在M处失去的,夏娃在亚当这里品尝着补偿——或者叫“非补偿”。包括安适的生活,体面的“丈夫”,温馨的“家庭”……因为腹中孕育的即将加入人类的生命,这一张“蘑菇chuáng”有了非一般的优越感;相反,这一切的主人亚当却在自己策划的整桩事中越来越显孤立。这是因为母性与生命的自然连接吗?就像夏娃明知自己女儿又聋又哑又瞎,但却喋喋不休与她喃喃耳语,而这个残缺的生命竟也真能明了这jiāo流——或者叫“非jiāo流”。
女人的伟大不仅在于孕育,女人的伟大更在于联合。
女人不耗费一枪一pào,女人敞开怀抱接纳一切。亚当看出了其中的危险,慌忙打发走了夏娃——这时的两人,已经完全扭转了各自的态势。夏娃发现,高度理性的自己之下,自己其余的一切都为自己女儿的哭声做出反应,母子间最初的联系——rǔ汁,使孩子的父亲感到了极度的危机和恐慌,这是整桩事情变得复杂,非母亲正在变成母亲。那先前为哺rǔ的事情而大发脾气的夏娃和现在为孩子哺rǔ的事情而大乱方寸的亚当在这件事上都失算了——人的天性,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美国人是痛快的,在事情变得严重之前,亚当用比任何语言都是在的支票打发走了这个看来要夺去他女儿的中国女人……母亲,不是母亲。因为两个人的拒绝。
3、犯罪和放逐
这是上帝给作为父母的亚当夏娃最严重的惩罚了。夏娃走后的第二个年头,亚当想方设法得找到了她,原因是经过一场大病之后,高烧使他们的女儿大部分感官失灵,免疫力低下,几乎是数着日子等待死亡。亚当也不知道为什们来找其实也解决不了问题的夏娃——也许是本能。因为孩子的缘故,他们现在远离各自的生活轨迹。亚当为此和自己的伴侣分手,夏娃为此失去了真正婚姻的可能性,他们为自己犯的罪,付出了最严重的代价,两位特别父母割舍不掉的伦常之爱与他们自身尴尬境遇的冲突,让他们突然间无限地高大了。严歌苓虽看见并承认种族、国族、阶级之间的差异,但她仍相信(或试图让读者相信)有超越一切的真爱存在,并用这种人道主义话语在20世纪末后现代与后殖民社会中演绎出一则承认差异、寻找沟通、坦诚合作、文化平等的现代神话,《也是亚当也是夏娃》似乎是离这个神话最近的了。一改开始到美国时的“失语症”,现在的严歌苓名正言顺地让男女主人公“共同承担这份哀悼”——一个白人男子、一个中国女人:哀悼他们死去的孩子——应该是“非孩子”,哀悼亚当“留下来”的愿望——女儿辜负了他繁衍的愿望,于是他以绝望的专注投入了大型庭院设计,它以另一种形式,使他不至于断子绝孙;哀悼夏娃再一次被未婚夫dump;当然最主要的,是女儿留给他们不可视的伤——连他们自己都不确定自己余生是否够长来养的伤。
一直对本性造反的亚当,同性恋的亚当,厌恶女性的亚当最后竟然发现夏娃是他最亲密的朋友;而使自己安于“凑合”着生活的夏娃也奇怪“对亚当讲的实话已经超过对M讲的”。
当上帝把男人的肋骨从他的体内抽离出来,就注定了男人幻想的命运,他渴望有力量主导自己的欲求并将其实现,但是他只有依靠女人才能实现自己虚拟的完整。我不知道同性恋的亚当是否在这种无限循环中感到窒息、感到毫无突破的希望,拧着要搞颠覆,却不幸地最终掉进了这个循环。
读这篇小说,好多人把同情给了专为这场jiāo易取了假名字的夏娃——因为女人受孕承担者的身份,还有,她是个希冀正常生活的人;她从来都没对亚当失去过幻想,最终的失败,似乎和她没有关系。但是亚当的失败和偏离比她更多。整桩事情彻底否定了亚当的整套理论:恋爱的选择性,繁衍的自主性,自身的独立性;先前所培养起来的自信和健康在实践中彻底坍塌——爱人的背叛、计划的失败,亚当是飞上天空然后被重重地摔到地上的男人。夏娃仍然是母性的大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不仅孕育了和亚当的女儿,也孕育了亚当本身。
三、雌性的草地
严的小说中,我们看到了她对世界的忠实记录、对人的悲悯,她jīng巧地将最惨烈的故事化作了见解优美的故事……她化解了悲悯,就像水吸收了盐。只有在闭卷的回味中才体会到她的关切和深度。我想这也只有女性才能做得到吧——因为,女人是水。
2006年11月24日
深圳特区报
中国人想在海外长期居留,最要紧的是获得一张能在所在国合法居留和工作的永久居留证。在美国,人称这种永久居留证为绿卡。在各种通往绿卡的道路中,有一条捷径,那就是结婚。
大陆女孩小渔需要一张绿卡。潦倒的老作家马里奥需要还债。小渔的男友出一万美金典“妻”。婚姻在三人中间,作了一次最纯粹的利益jiāo换。
这样,在嘉莉妹妹和珍尼姑娘的队伍中,就有了黑头发和huáng皮肤。(严歌苓说,她是喜欢德莱塞的。)
有人把这个故事讲给严歌苓听,严歌苓把它写成了小说,后来又拍成电影,名字叫《少女小渔》。
小说中的小渔,常常走入严歌苓的生活轨道。
初到美国,严歌苓如同《城堡》中的k,在“那里”,过了很久,呆了很久,却无法进入,一种他乡的奇异性使她的jīng神难以呼吸。熟悉的拐杖一旦丢失,陌生,便在一种无助的jīng神中使人进入脆弱和敏感的沼泽。
“那里,您不是在自己的地方,亲爱的。”望着窗外平静的海湾,严歌苓一伸手,便能摸到一把湿漉漉的迷失。
撞车了有没有人问伤?跌倒了有没有人问疼?——没有。
更多的时候,严歌苓不去迷失,不去体味小布尔乔亚的感伤——生存的迫急,使生活的目的变得坚硬而直接。
小说中的小渔,白天打工,晚上学英语,然后拿一个面包回到马里奥给她准备的杂物间,对着录音机苦读。
“哪里有面包,哪里就是祖国。”“摆脱贫困,就是胜利。”“拿到绿卡,就是解放。”——这是每一代移民都曾有过的状态。
有个弹三弦的瞎子,对徒弟说,只要弹断一千根弦,你就可以开天眼了。
徒弟守住信念,日日执著,终于在一天,弹断了第一千根弦。信念成为事实,剩下的,是生命的虚空。
小渔磕磕绊绊,一路小心,终于熬到了领取绿卡的那天,她犹豫了,她开始重新拾起思考了,她问,我为什么呆在这儿?我在这儿gān什么?她给出了许多理由,可似乎任何一条理由都不充分,任何一条理由一旦成立,就立即显出了荒诞。
严歌苓说,她写《少女小渔》,并没有很理念很哲学地想要表达什么,许多东西是情不自禁地留在小说中的,等写完了,才明白,自己内心揣着的,原来是这个。
美国人的生活习惯像láng,自己管自己。
严歌苓班上有个美国男孩病了,发高烧。老师说,你再请假,就只能作旷课处理了。——可我病得太重了。——我没办法,这是学校的规定。第二天,男孩只得来上课,别人都觉得无所谓。那天严歌苓带了许多药放在男孩面前。男孩抱住她,眼中有泪。他说,没有一个女孩如此关心、关照过我。
在美国,人们常说“love”,但忽视“care”(关心、阿护),严歌苓认为,“care”比“love”更伟大。于是,在《少女小渔》中,便呈现出一种善良、更善良的人性、更人性的氛围。
她写小渔在洗衣房借钱给一个比她更穷的人。她写小渔为买不起报纸的马里奥去买份报。小渔在婚约期满争到绿卡后,没有奔向自己的情人,而是留下来看护重病的马里奥……
在《少女小渔》中,严歌苓的笔如同一只耐心的蜘蛛,慢慢地织起了一张密实的、善良的网,以东方人的内敛式温情浸润着一颗颗被欲望遮盖着的gān枯的心灵。
每天,都有人成功地扭曲了自己,每天,财富都被重新分割;人们不是每天都需要苹果,不是每天都需要深刻,然而,人们必须每天提醒自己的良知,必须每天保持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特质:善良。《少女小渔》用一些细碎的生活情节浓烈地表达了严歌苓这一情感的倾向。
从纯粹个人的角度看,一个写小说的,移居他国是困难的,乡愁之苦,异化之苦,与自己创作源泉的断裂之苦,一定是折磨过严歌苓的。然而渐渐地, 异化 ,变为熟悉的和亲切的了。在美国初期,严歌苓只是写以往在故土积累的东西,有了几年游历后,她开始写美国的留学生、新移民,再后来,她从边缘进入了她的居住地,这时,她的笔下,开始出现了一些生动的异国人——用正直和尊严帮助小渔的马里奥,因生活无保障而带着爱去流làng的马里奥的妻子。
——严歌苓《橙血》中美国华人的生存境遇和心灵旨归
佚名
严歌苓,旅美作家。人们开始熟悉她,大都因为其被搬上荧屏的《天浴》、《少女小渔》等作品。作为离散人群中的一员,严显然也十分关注在美华人的生存境遇以及历史迹综,在当今后殖民的历史语境之下,她的思考值得我们关注探讨。本文通过其短篇小说《橙血》来揭示殖民语境中一个“臣属”阶级的自我跋涉和其中的寓言性含义。
一、《橙血》
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上世纪初期中国移民阿贤在“主母”玛丽“庇护”下的生活轨迹。十四岁时的阿贤在玛丽父亲的工厂里被这个后来在他生命中充当保护人和剥削者的残疾女人发现,从此,阿贤和玛丽之间展开了长达三十年的充满张力的关系。从表面看来,玛丽不仅仅应该被称为阿贤的拯救者,更是阿贤的导师。玛丽把阿贤从制衣厂中带回自己的闺阁,不仅给了他其他华工所不可企及的生活,还手把手的教他念书。够聪明的阿贤在两年半中完成了四年的大学课程。小说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当阿贤17岁那个夏天,玛丽握着他的手扬起脸激动地告诉他他已经是一个大学毕业生的时候,阿贤清楚地意识到玛丽对他的称呼——“我亲爱的孩子”。“阿贤那时为这句话激动地几乎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