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飞高傲地昂起头,看了看余海风,问独眼láng:“这人是谁呀?绑在这里做什么?”
独眼láng道:“这个也是……少当家的……”
罗小飞双眉一扬:“什么?少当家的?那我算什么?”
独眼láng继续笑道:“你还是少当家的……我听大当家说过,他是大少当家的,你是二少当家的。他叫余海风,大当家说,以后会改名为罗海风……”
罗小飞哦了一声:“大当家的去哪里了?”
独眼láng惊讶地道:“二少当家的,你不知道吗?大当家带人打洪江去了!明天晚上就热闹了,可惜我去不了。”
罗小飞点了点头:“知道了,还有什么人在家?”
独眼láng说:“这里没别的人,其他的人都在野láng谷。”
罗小飞大摇大摆地坐在láng王千人斩的躺椅上:“去给我倒碗水来!”
独眼láng迟疑了一下:“二少当家的,我要看住大少当家的,他若逃走了,大当家会拧我的脑袋当夜壶……”
罗小飞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滚!”
独眼láng应了一声,刚转身,罗小飞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右手抓着什么东西,对准独眼láng的后脑挥了过去。独眼láng嗷的一声叫,人就软软地倒在地上,余海风这才看清,罗小飞不知什么时候暗抓了一块石头。
罗小飞过来解余海风的绳子,余海风和他近在咫尺,嗅到他身上有一股幽幽的清香。余海风再次难以自持,心中一阵慌乱。怎么是女人的气味?难道他刚才和……
“海风哥……”罗小飞看了余海风一眼,羞涩地低下头,“我真不是有意要骗你!”
余海风看到了她的眼神,又看到了她替自己解绳子的双手,再次惊了一下,再偷偷地看一眼她的胸脯,发现那地方是隆起的,就像塞了两团什么。他突然明白过来,道:“你……你是……你是……”
罗小飞再次睃了他一眼,羞赧地说:“你猜对了。”
余海风真的没想到,这个少当家竟然是女儿身。因为情况紧急,他也顾不得许多,只能利用一下罗小飞了,当即说:“你解开我,不怕我跑了?”
罗小飞说:“我不光不怕你跑了,我还要带着你跑。”
“带着我跑?”余海风糊涂了,“为什么?”
罗小飞说:“你现在已经知道我是女的,女人和男人不同,我不想当土匪。还有,洪江是你的洪江,我不能看着你的家乡变成死人成堆,血流成河。”
余海风的心猛地动了一下,暗想,没想到,土匪堆里,竟然有人如此善良。
余海风心中有很多疑问,却顾不得问,抬腿便向外跑。罗小飞在后面叫道:“海风哥,你等一下,我们先把他捆起来,免得他去给义父报信。”
余海风一想也是,没想到罗小飞如此细心。他因此返回,和罗小飞一起捆绑独眼láng。余海风从未和女人如此靠近,罗小飞身上特有的气味,再一次飘进了他的鼻子,随后弥漫了他所有的嗅觉器官,他禁不住一阵心惊肉跳。
独眼láng醒过来,哭丧着脸:“两位少当家的,你们杀了我吧!给我个痛快!”
罗小飞笑嘻嘻地道:“你放心,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就说是我暗算了你,救走了海风哥,大当家不会怪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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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海风去渔人码头预订喜事当天需要的鱼,可一去不回。
这次办喜事,后勤方面的总管是余成欣和余成永。她们是一对双胞胎,余成欣早出生一个时辰,是姐姐,嫁给王顺朝为妻。余成永是妹妹,嫁给刘承忠为妻。两姐妹中,余成永的身份更特别,她既是刘巧巧的婶娘,又是余海云的姑姑。
见余海风好长时间没回来复命,余成永便问姐姐,以为海风向姐姐报过了。没料到姐姐说,根本没见海风。到了下午,仍然不见海风回来复命,余成永意识到这件事有点蹊跷了。她所能想到的,是不是侄儿对巧巧嫁给弟弟不满,故意制造点麻烦?她派了个人,到码头去打听,结果人家说,根本没有余家少爷订鱼这件事。
好在还有一天时间,余成永也不急,觉得明天早晨再订也不迟,最多也就是多订几家,便没有声张。整个余家,上百人在忙着,少了一个余海风,大概也没太在意。晚上,余海风没有回家睡觉,余家人还以为他陪爷爷去了。
这天傍晚,洪江城里还出了另外两件事,必须费一番笔墨。
第一件事,是一件小事,洪江城里的两个洋人在一起喝酒。
老布在洪江的时间长一些,有六七年了,对于洪江的每一处,十分熟悉,早已经认定自己就是洪江人。西先生来洪江的时间要短一些,但也有五年。不过,西先生并不常住洪江,更多的时候,是带着商队来到洪江,一年大概来洪江三到四次,每一次来回,都需要两个多月。这是西先生今年第二次来洪江。
毕竟,大家都是西洋人,西先生每次来洪江,都会请老布吃饭喝酒。老布是信洋教的,不喝酒,只喝茶。西先生也是教徒,但和传教士还是有本质不同的,所以,他从来都不戒酒色。
每次,他们吃饭的地方也是固定的,在荷叶街老杜茶馆,连房间都是固定的,二楼一个邻街的包厢。街道的正对面,是一家烟馆:祥云阁。
祥云阁是张祖仁新开的一家烟馆。洪江的烟馆,大部分是张祖仁的,也有其他几个老板的。但这都是一种表面现象,幕后实际还有好几个老板,其中最大的老板,就是西先生。此外还有王顺喜、王顺清。
西先生其实更想和王顺喜合作,因为王顺喜做事有条理,更可靠,又有王顺清这个把总爷当靠山。可是,因为王子祥老爷子坚决反对王家儿孙从事鸦片生意,王顺喜只得暗中瞒着老爷子。好不容易王家老爷子一命归西,西先生以为王顺喜可以公开从事这行生意了,不料一场大病,王顺喜被老布锯掉了双腿。
老布和西先生完全不是一路人,却又常常在一起,根本原因,在于他们之间可以说英语。相对于遥远的中国而言,他们的祖国挨得非常近,自然有一种中国人所说的老乡见老乡的感觉。老布穿了件白色的西式衬衫,已经有些旧。他自然没有这样的衬衫,这衬衫是西先生送给他的。西式衬衫下面,穿的是一条中式裤子,黑色,用麻布做成的。脚上穿的,却是草鞋,再加胸前的木头十字架,看上去显得不伦不类。老布确实太老了,胡须头发全都白了,早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色彩,眼睛也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
西先生也有四十多岁,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完全是西方绅士派头。
两人坐在这里,一个喝着中国茶,另一个则喝着西洋酒威士忌。
西先生端起酒杯,举在老布面前,说:“约翰先生,你大概有好多年没有喝威士忌了吧?要不要来一杯?”
老布摆了摆头,端起茶,说:“这是上帝赐给人类的神奇的树叶,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