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我给一个人物设计出几种结局。小说中人物的结局才是人物的完成。当然我不知道这些人物在原书中的结局是什么,我就把自己这些续篇分别讲给不同朋友听。凡是某一种结局感动了朋友,我就认定原作一定是这样,好像我这才是真本,听故事的朋友们自然也就深信不疑。
"文革"后,书都重新出版了。常有朋友对我说:"你讲的那本书最近我读了,那人物根本没死,结尾也不是你讲的那样……"他们来找我算账;不过也有的朋友望着我笑而不答的脸说:"不过,你那样结束也不错……"
当初,续编这些残书未了的故事,我gān得挺来劲儿,因为在续编中,我不知不觉使用了自己的人生经验,调动出我生活中最生动、独特和珍贵的细节,发挥了我的艺术想象。而享受自己的想象才是最醉心的,这是艺术创造者们所独有的一种感受。后来,又是不知不觉,我脱开别人的故事轨道,自己奔跑起来。世界上最可爱的是纸,偏偏纸多得无穷无尽,它们是文学挥洒的无边无际的天地。我开始把一张张洁白无瑕的纸铺在桌上,写下心中藏不住的、惟我独有的故事。
写书比读书幸福得多了。
读书是欣赏别人,写书是挖掘自己;读书是接受别人的沐浴,写作是一种自我净化。一个人的两只眼用来看别人,但还需要一只眼对向自己,时常审视深藏自身中的灵魂,在你挑剔世界的同时还要同样地挑剔自己。写作能使你愈来愈公正、愈严格、愈开阔、愈善良。你受益于文学首先是这样的自我更新和灵魂再造,否则你从哪里获得文学所必需的真诚?
读书是享用别人的创造成果,写书是自己创造出来供给它人享用。文学的本质是从无到有;文学毫不宽容地排斥仿造,人物、题材、形式、方法,哪怕别人甚至自己使用过的一个巧妙的比喻也不容在你笔下再次出现。当它所有的细胞都是新生的,才能说你创造了一个新生命。于是你为这世界提供一个有认识价值、并充满魅力的新人物,它不曾在人间真正活过一天,却有名有姓有血有肉,并在许许多多读者心底深刻并形象地存在着;一些人从它身上发现身边的人,一些人从它个性中发现自己;人们从中印证自己,反省过失,寻求教训,发现生存价值和生活真谛……还有,世界上一切事物在你的创作中,都带着光泽、带着声音、带着生命的气息和你的情感而再现,而这所有一切又都是在你两三尺小小书桌上诞生的,写书是多么令人迷醉的事情啊!
在那无书的日子里,我是被迫却又心甘情愿地走到这条道路上去的,这便是写书。
无书而写书。失而复得,生活总是叫你失掉的少,获得的多。
嘿嘿,这就是我要说的了——
每当旅行在外,手边无书,我就找几块纸铺展在桌。哪怕一连下上它半个月的雨,我照旧充满活力、眼光发亮、有声有色地呆在屋中。我可不是拿写书当做一种消遣。我在做上帝做过的事:创造生命。
书桌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新是什么颜色。桌面又满是划痕、硬伤,还有热水杯烫成的一个个套起来的深深浅浅的白圈儿。它一边只有三个小抽屉,抽屉的把手早不是原套了。一个是从破箱子上移来的铜把手,另两个是后钉上去的硬木条。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这么难看还要它gān吗?!要是我早劈掉生火了!"
"它又不实用。你这么大人将就这样一个小桌子,早晚得驼背!"
"你怎么就是不肯扔掉这破玩意儿。难道它是件宝?你说呀……"
我笑而不答。那淡淡的笑意里包含着任何知己都难以理解,难以体会到的一种,一种……一种什么呢?
没有共同的经历就不会有同感。有时,同感能发挥出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能成为两颗心相融的最短、最直接的通道。如果没有同感,说它做什么?还不如独自一人到树林里,踩着落叶,自己对自己默默地说它一阵子,排遣出来,倒是一种慰安。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记忆里,幼时的事,都是穿不成串儿的珠子。这珠子却在记忆的深井的底儿滴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很难抓住它们——
我把"人"字总误写成"入"字,就在这桌上吧!
我一排排地晾gān弹弓子用的小泥球儿,就在这桌上吧!
我在小木板上钉钉子,就在这桌上吧!
对,就在这儿。桌面上原来有一块能够照见自己脸儿的光光的玻璃板,给我钉钉子时打碎了——这件事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为此我还挨爸爸一通好打呢!也许打得太疼,我才记得十分牢。但过后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从此我做过的、经历过的、经受过的许许多多的事,都在这没有玻璃板保护的桌面上留下了痕迹。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坑。有的坑儿挺深,像个dòng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烤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童年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huáng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huáng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