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当时没引起注意的作品,过后大多不会再惹起读者炽烈的兴趣;一部轰动一时的作品,过后可能只做为某种文学现象留在文学史上。今天的少男少女不会再为《少年维特之烦恼》而殉情,也不会唱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来表达爱恋。
历史上有几部文学作品能像秦始皇墓前的兵马俑那样2000 年后才闪耀光华?有人说,愈有社会性的作品生命愈短暂,因为读者总是关心自己所处时代的社会现实,但倘若文学没有社会性,也就失去当代读者。不必为此若恼吧!对于文学,无论喧闹一时还是长久经响的,都是富于生命的。生命就是包括正在活着的、依然活着的和曾经活着的。
生命是一种真实。只要真实,不被发现、不被注目、不被宠爱,都不必自怨自悔和自bào自弃。只要真实地爱了、恨了、写了、追求了,就是人生和艺术最大的收获。我不相信有所谓永恒的文学,这可能是对那些投机、劣质、浮浅和虚伪作品的一种警告,或是对执著地忠实于文学的人一种“伟大的鼓励”。长命的作品也有限度,迟早会为新衍变不已的人类所淡忘,成为一种史迹。作品的寂寞,是包括在文学这个巨大的寂寞事业之中的。
2.文学与生活
文坛关于“生活与艺术的关系”,大概讨论和争论了30 年。我有时想,是不是我们太笨了,怎么连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也弄不清楚,而总没完没了地在这上面兜圈子,难道古往今来的大师们也和它这样纠缠不休吗?可是,深入一想,这里边确实有一些值得研究的学术问题(如文学的性质问题等等),特别是它给多年来并非高明、却视为正确的观点解释得一团糊涂之际。
我想,这里边是不是包含两个小问题:
一、什么是“生活”?
二、艺术(即作品)与生活应是怎样的关系?
首先,我觉得,我们一直把“生活”说得太神秘。好似生活只是在某一些人中间,动辄指责某作家“没有生活”。可怕!他活着,居然没有生活?
或有另一种说法,即某作家“生活底子厚”,这又做何解释?照这样解释,生活好似飞碟,有人见过,有人见不到。见到的有发言权,没有见到的只有少说话。
怪哉!生活不又成了莫名其妙的东西!
难道非得某人到偏远的大森林里生活几十年,遇见过火灾、shòu群、大雪封山、土匪作乱,知道许多别人不知道的林区生活、传说、土话,才算“有生活”,“底子厚”?那么以描写巴黎生活为主的巴尔扎克是怎么写出他那洋洋大观的数十部中长篇汇集的“人间喜剧”?以形形色色的城镇小市民为观察对象的契河夫又怎样写他那上千篇短篇小说的?而为什么在经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那样丰富神奇生活的人中,又不乏文化人,而至今尚没有一部以此为内容的、像事件本身一样动人心魄的小说?事实上,中外历史上都有许多惊心动魄的大事件,往往是后人写的。当时并没有人写成文学作品。比如:
《三国演义》、《水浒传》、《十字军骑士》、《拿破仑》等等。
其实,人写东西,往往是先有一番经历,心里有许多感受,有些是属于自己的,有些是关于别人的,不写出来就受不住时,激情和责任感就跑出未迫使他拿起笔来(当然他又善于形象思维和有一定的文字表现力),于是他就开始了文学创作,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毫无神秘之处。
一个人有了很广泛又曲折的阅历,未必能写成作品;这要看他的感受和观察的能力如何。有人经历非凡,他未必对形象的细节有着异常的敏感,他未必能在非凡的生活中概括出形象,找到思想;他未必能把文学所需要的材料储存在心里。像大型电子计算机一样储存下来,而且是随时随地,对人、对社会、对人物、对事件、对大自然乃至对生存世界的一切。渐渐储存,渐渐累积,像大地对淤泥、腐草、落叶、枝柯等等的存积,不知哪一天——或早或迟——能化为可以燃烧的煤,可以冶炼的金属矿石,可视为珍宝的石油。
但当它一旦在作家创作联想爆发出来,就活生生地闪光地出现了。它像当初下意识地储存时一样新鲜动人——我以为,这就是作品中的生活。这也是某些作家,经历并不非凡,而可能写出很多很好的作品的原因之一。
所谓“生活”,核心指的是人。因为生活是人的生活,因人而异。而作品主要表现对象也是人。一部作品能否立得住,也就是看作品中的人物是否立得住(我指通常和大部分作品)。有些作家一生中也不过塑造几个人物而已。比如梅里美,只有嘉尔曼、高龙巴和塔曼果三个尽人皆知的人物(像《红楼梦》中写了那么多人物已属少见)。一个作家要经过多么长的时间和反复体验,才逐步清晰、可信、活生生地使一个具有典型和普遍性的人物在他心里形成,并出现在他的笔端。往往塑造好一个人物,是作家一生的体验的结果。
照过去一些通常的说法:认为作家非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找到什么了不起的素材,写篇东西,就是真正的创作,就是“深入生活”,未免缺乏文学常识,这是不是曾经盛行多年“配合政治任务”、“题材决定论”等说法所致?是不是把文艺与宣传等同起来的观念所致?因为,这种写作是新闻采访的方式,与文学创作大相径庭。遗憾的是,这些观点仍旧在影响着我们的文学界。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熟悉面(有人称“敏感区”);我不反对作家应当到各地走走,甚至深入下去;但这要看作家的创作意图和想法。往往作家的“熟悉面”与作家的创作个性和气质相关,硬把作家扯到一个地方去,作家这样创作出来的就会变得概念gān巴,艺术特色也就失去。
而作家在生活中所得到的素材,是自然接受的和发现的,并不是死乞白赖寻找到的——可惜这最基本的创作规律往往不为我们的一些好心的同志(特别是文艺领导)所知!
再来扯第二个问题:艺术(即作品)与生活应是怎样的关系?
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与生活离得近一些”,另一个是“与生活距离远一些”。主张“近距”者,道理是“生活气息浓”;主张“远距”者,道理是“作品生命力qiáng”。
于是就有这两种作品出现:
一种是把生活的东西,无论脏净美丑,不加选择地一股脑地往纸上搬。
另一种,是避开社会现实,弄些镜花水月,异地情调。我以为这两种说法和做法都比较表面,并不正确。
首先,我们很难说哪部作品万世不衰。卢梭的《忏悔录》、荷马的《伊利亚特》、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乃至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等等,至今都失去了当时轰动一时的社会效果。19 世纪以前的作家,包括乔望、菲尔丁、斯威夫特、伏尔泰等等,在中国远不如19 世纪后半期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更具有吸引力。谁能保证,当人类可以搬到另一个星球居住时,现代和当代的一些著名作品仍然像现在一样具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