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记者_王维忠【完结】(39)

2019-03-10  作者|标签:王维忠

  1998年1月4日下午,经过商量,编辑部整理出社会各界读者关于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大量来信和情况反映,决定尽快做成一个专题。

  这天晚上,我又接到几个恐吓电话,忍无可忍之余,我当即向主编关健提出建议:在发专题的同时,请把我的照片也刊登出来?现在不是总有人要买我的人头吗?他们不是老在报社门口向保安打听我的长相吗?那么这次,就gān脆把我的人头'悬挂'在咱们的报纸上吧,谁敢要,就让他们尽管来取吧!当时,有领导认为这样做太冒险了,称本来对方不认识你,如果这个节骨眼儿上你却把照片亮相让所有仇家看清楚,岂不是给他们提供便利?

  我主意已定,坦然地向关心我的领导表示:如果真的有人要来报复我,我是很难躲开的。与其这样躲躲闪闪,还不如我表明立场,通过自己的报纸,正式向天下所有不法之徒宣战!

  第二天,即1月5日,《南方都市报》在头版的显著位置刊发了同事曾华锋以“本报记者”之名、题为《本报一则报道引发侨胞设立基金》的报道。编辑部同时在此文的后面对第六版的相关专题报道作了导读。在当日的第六版,编辑部用整版作了此次新闻专题报道,以《保安员违法事件备受百姓关注》为总标题,以“本报《吃霸王饭打无辜人》追踪报道反映qiáng烈”为副题,就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发表了七封各地读者对此事的qiáng烈反响的来信,分别以《媒介要敢于向邪恶势力开火》、《清理保安败类刻不容缓》、《何人无法无天证人提供姓名》、《官兵支持本报激浊扬清》等小标题,发表了驻穗部队官兵、沙河街保安员颜学东、银河村村民向记者的举报打人凶手的来信以及署名为“佛山全体正义律师”等有关读者的来函来信。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第37节 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4)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一整版报纸的右面,不但刊发了我在这一晚临时花了半个多小时赶写出来的一篇有关此事的采访后记,同时刊登了我的一幅照片。

  众多读者早已从相关报道了解到我当时身处受人威胁追杀之境,现在又见我将自己的照片如此赫然刊登在报纸上,不由纷纷来电表示惊讶与慰问:早就有人在找你麻烦想让你消失了,你现在却让自己在全社会曝光,难道真的不怕他们对你下毒手吗?我的这种冒险做法,更使那些一直关心我的朋友们为我大捏一把汗,心悬到嗓子眼儿,责备我不该如此冒险。我的斗胆之举,在社会上又一次激起了qiáng烈的反响。热心的同事们更为我的行为捏了一把汗。在报纸上市的第二天,摄影记者王景chūn(现已调入《南方周末》)特意来到我办公室,用手指着我的脑袋惊叹道:“我说石野呀,现在四处有人找你的麻烦,你居然还把自己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你真是一个不怕死的记者!”

  其实,说句心里话,不是我不怕死,我也是血肉之身,我其实并不是一个不怕死之人。但不是任何时候我都会想到怕死而畏手畏尾。我想世界上还没有真正不怕死的人,主要是看他如何面对死亡。话说回来,“怕”又有什么用?除了吓唬自己,难道恨我入骨的对方会因我的示弱而网开一面,放你一马吗?

  作为一名行使舆论监督的新闻记者,当你听到仅仅因为一句公道话即招来一伙人bào打,并打至遍体鳞伤仍被迫跪地爬行的凄惨情形时,你能无动于衷吗?你的良心能安静下来吗?如果不敢对那些知法犯的法顽劣之徒予以曝光,那么还能叫做舆论监督吗?

  归根结底,一个新闻记者平时手中的笔应该怎么写,写什么,平时敢不敢为弱势群体执言仗义,自己敢不敢为老百姓说真话,不仅仅局限于其敢闯敢gān,不仅表现于其怕不怕死,而主要取决于他身上是否有一股浩然正气。一句话,这个记者是否具有正义感。

  关于记者的正义感,在同一天,我以《记者的正义感》为题,在1998年1月5日的《南方都市报》的第六版,附在照片后写了一篇采访后记,全文如下——

  记得去年11月29日,福州一位叫顾伟的青年记者因连续披露了该市一种叫“老虎机”的赌博电子游戏机事宜后,使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对之整顿取缔,从而断绝了“老虎们”的财路,结果作者遭受以黑枪警告,使具有正义感的顾伟成为众所称道的“打虎记者”。与此相隔不足一月时间,我经深入采访,连续跟踪报道了广州天河区银河村一伙治安员吃霸王饭毒打无辜市民黎世东及其两名同事的文章后,在广大读者中激起了qiáng烈反响,我深深地感受到来自各界读者们的厚爱和支持的同时,亦如顾伟一样,几次遭受到“有关人士”的rǔ骂、恐吓和威胁。

  其实,类似此样的事,对于我来说,早已不是第一次。去年9月初,我因连续披露广州华才职校以虚假广告欺骗众多学员学费后,不但受到来自有关方面的压力和阻力,且在现场采访时竟遭受到校方摄影、录像的“礼遇”,对方还气急败坏地列举了我的“罪状”欲将我推上法庭,但终因他们理亏而悄然隐退。9月底,我与本报同仁魏东“斗胆”同日在《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同时披露了天河猎德村治安员因收取停车费竟然持枪捅人,并使用手铐非法铐人的事端后,次日亦即遭受匿名电话的rǔ骂和威胁。对这些躲藏在yīn暗角落里叫嚣的小丑,我早已习以为常,总是一笑了之。

  是的,记者不是手握大权的政府官员,我无权惩罚社会邪恶,亦无权处理百姓间的纠纷矛盾,但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尤其是一名政法线上的记者,我认为在具备良知的同时,自己身上首先就得有一股qiáng烈的正义感,有一腔独特的浩然正气,这样我才能够更好履行一名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才能更真实地、公正地、客观地及时反映老百姓的呼声,以媒体的力量维护读者们的正当权益。我相信,一家报社的记者如果能及时关注百姓疾苦,勇于反映百姓心声,敢于揭露生活中的弊端和yīn暗面,那么,这家报纸一定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喜爱。

  如果把记者手中的笔当作一杆枪,那么,我的每一个文字便是一粒粒子弹,作为一名特殊的持枪者,只要见到生活中的真善美,我会为之朝天鸣枪叫好;对社会中的假丑恶,无论条件多么恶劣,处境多么危险,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勇往直前,冲锋陷阵,将正义的子弹,she向他们罪恶的心脏。

  与顾伟遭受黑枪威胁一样,银河村治安员打人案情仍没有突破性进展,但我们相信,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在社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新年伊始,借着虎年的chūn风,我向关心我的各位领导,向支持我的各界同仁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保安管理条例》。

  1998年4月,天河区公安分局将银河村9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悉数抓获归案了。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保安管理条例》。

  1998年4月7日,就有关治安员打人赔偿一事,银河村治保会与黎世东在医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由银河村一次性赔偿黎世冬9万元医疗费用,(其中已付1万元),另8万元于签字后3天内一次支付,今后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及医疗费用。5天后,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银河村治保会终于将8万元赔偿金送到了病chuáng上的黎世东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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