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踪了大半年时间的广州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一案,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第38节 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5)
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跟踪报道,在羊城新闻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广州社会各界的影响更是空前的。我这位平日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不但以敢为老百姓执言仗义而受到各界读者的好评,以写别人不敢写的新闻而备受新闻界同行们的刮目相看,更受到了《南方都市报》同行们的赞叹。同时也得到了《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领导的好评。1997年底,时任《南方日报》社长的李孟煜在报社年终的表彰大会上曾当众表扬了我,令我备受鼓舞。
1998年4月,《羊城晚报》旗下《新快报》创刊。由于在此之前我采写的大量批评报道。虽然在广大读者群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但我的行为却引起有关部门对我的责难,报社个别领导也对我颇有微词,实行打击和排挤。恰逢此时,《新快报》为了更好地与其他报纸竞争,正式向社会进行招兵买马,同事曾华锋和刘虹等人都先后加入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身心疲惫的我此时也不由想换一个新的环境。在当时的《新快报》主编许挺裴等人的盛情邀请下,满腹委屈的我向《南方都市报》委婉表达了辞职的意思。获知我的意向后,几位同事竟表示愿与我一同前往《新快报》,共同进退。时为《南方日报》社委成员、负责分管《南方都市报》的李民英等领导再三挽留,找我单独谈话。虽然由于工作方面所遭受的一些不顺利让我有了壮志未酬的感慨,但当我面对报社领导们一番推心置腹的挽留之辞时,又不由深受感动了,同时更是念及《南方都市报》千千万万羊城读者们对我一如既往的支持、鼓励和信任,经过内心艰难的取舍,我终于决定继续留在《南方都市报》。至今,我都在问我自己,当初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如果在这个时候我离开了这家我提着脑袋奋斗了三年之久的《南方都市报》的话,还会有以后的事情发生吗?但不管怎样,我是热爱《南方都市报》的,毕竟我和那一批创业的年轻同事们一起,为之洒下了自己辛勤的汗水,而且还几次为之差点儿将自己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付出。我们与《南方都市报》一同成长,而我的人品和业绩在同事们眼中有目共睹。在《南方都市报》做记者期间,我曾多次向那些无家可归的流làng者以及那些因得不到工钱或遭受过各种不幸的外来工,伸出援手慷慨解囊,还曾多次拒绝过当事人的各类红包。
有关这些情况,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办的《南方报人》,1998年4月28日第3版的“记者新风赞”栏目中,发表了曾与我一起在广州王圣堂历险的同事邓世祥采写的一篇名为《石野:三次拒收大红包》的文章,全文如下——
本刊讯经《南方都市报》政法记者石野披露并得到解决的“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新闻背后有新闻,记者石野三次拒收受害人黎世东酬谢的红包。
今年去年12月,石野曾连续披露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过程。银河村治安员于4月7日一次性赔偿黎世东等人医疗费、误工费及jīng神损失费共计9万元整,其中黎世东获有关损失赔偿8万元,谢景林、李兴旺各获赔偿5000元,另外,涉嫌行凶打人的其中7名治安员被天河警方抓获归案。
4月21日,石野及时将处理结果采写见报。见报当天晚上,黎世东一家人前往报社探望石野。为感谢石野,黎世东在获赔的8万元中,抽出1万元给石野作“辛苦费”,被石野婉言拒绝。他对受害人说,为民仗义执言,是《南方都市报》的办报方针,是党报记者的责任。
据受害人黎世东介绍,他们全家都视石野为恩人,自从结识石野后,他们天天看《南方都市报》。黎先生坦承,他在医院养伤期间,曾两次委托其弟将装有5000元的信封递给石野,均遭石野退回。
石野说,作为一名记者,就应浩然正气,自己取得的成绩都与《南方都市报》的栽培与教育分不开的。
石野是海军南海舰队复员军人。在《南方都市报》当记者一年多来,外出采访总是骑着一辆破旧单车,吃苦耐劳,仗义执言,采写了大批可读性较qiáng的社会新闻。
当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终于有了结果——那几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均依法受到法办后,1998年4月底的一天,伤愈后的黎世东在家人的陪同下,特意将一面红绒烫金字、上写有“仗义执言”的锦旗送至《南方都市报》社。我至今记得很清楚:当时因为我向报社提出了有关辞职之事,为了竭力挽留我,那天上午,李民英正在苦口婆心地劝我留下;当获知黎世东此时正是特意为我送来大红锦旗时,李兴奋得满面生辉:“我说石野呀,你看看,读者都给予了你这么高的评介,你怎么还要走呢?要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南方都市报》呀?!”
我心里默然了。
“仗义执言”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让我在一瞬间湿了眼睛。是呵,虽然我曾受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平的待遇,但那些热爱我的读者们是如此的关爱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第39节 广州王圣堂历险记(1)
在10年的政法记者生涯中,我曾多次暗访过地下赌场、地下歌厅、黑恶窝点等危险场所,其中种种险象环生的景象使我今天想起来仍心有余悸,感慨万千。在我的卧底暗访中,我曾经经历过四次死里逃生,而其中的广州王圣堂的暗访历险中,我经历了几次性命攸关的时刻,成为我采访生涯中最为惊心动魄的回忆……
而有关此次采访的新闻线索,则是因为我独家连续在《南方都市报》上披露了银河村治安队员“吃霸王饭,打伤无辜市民黎世东”后,读者王正特意给我写来举报信。
1998年2月1日下午,曾在广州白云区矿泉街派出所保安的读者王正(化名),满怀信心地从他的山西老家给我发来了这封长达数千字的举报信。
他在信中称:位于广州火车站附近的华南影都、省妇幼保健院一带,活跃着多个有组织性的黑恶团伙。他们有内线、外线,作案手法很狡猾,有很高的反侦查能力,加之,他们用金钱和女色,不惜代价拉拢地方个别司法人员,万一出事时,能帮助他们,所以很少落入法网。他们像一个组织严密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天收入按比例分成。班子里主要人物有老板、经理、保安、打手、保姆和小姐。他们同时租有几套房子,“做事”的房子一般租在瑶台、王圣堂、三元里一带,另一套租在棠下、新市、罗冲围、石井、横窖一带,供他们住宿,因为这样很安全,每天早上八至九点从郊区乘车到华南影都“上班”,下午五点“下班”回郊区住。
拉皮条的负责把客人送到房间后,找客人要几十元小费就走了,接着客人与房内一小姐“做事”,chuáng底下躲着一人乘机把客人衣服和包内的钱偷光。如被客人发现或者有的客人不想做要走时,小姐和chuáng底下的人就拉住客人,故意大声说话,这时门外的几“保安”就破门而入,把客人打得跪地求饶,然后对之劫一空。有的人甚到被当场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