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是河南光山农村人。1994年初,他在北京打工期间,认识了来自同乡的打工妹陈良琴,两人同居后生有一子。后来邓南下在羊城某杂志做了记者,又与一位来自河南信阳农村的女子李某在广州同居。李生下一子后,这才获知邓的“真实情况”。后来由于邓一直与陈保持关系,李在忍无可忍之余,于1997年1月的一天,抱着他们尚在襁褓中的儿子愤然来到《南方日报》控诉“夫君”的风流韵事。随后李又携子前往《羊城晚报》、《广东法制报》等报社投诉。查明真相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都市报》很快就将邓开除。虽然后来邓设法没有让羊城的有关媒体对此事进行曝光,但此宗“风流记者包二奶”的丑闻还是不胫而走,旋即传遍了整个广东省新闻界。
现在,时隔一年后,当我看到这个曾被开除的邓世祥又能重新返回这家报社做记者时,感到十分惊诧和纳闷的是,这种人怎么还能从事神圣的新闻工作呢?令我深为奇怪和不解的是:又是谁在帮助这个包“二奶”的邓世祥重新回到了报社呢?
由于当时《南方都市报》采编人员经常像走马观花似的频繁更换,所以对于邓的到来,尽管很多知内情的同仁都对此深为不解,但从无人过问。
采访部的办公室在南方日报大楼的第16层,我的办公室和时任采访部主任的任天阳的门对门,和邓世祥罗斯文两个的办公室紧相邻。尽管我与邓的办公室离得很近,但我平时极少与之来往,碰到时也只不过是点下头而已。
由于对邓世祥的行为很是反感,尽管我与邓的办公室相邻,但我平时极少与之来往,碰到时也只不过是点下头而已。
没想到,一个多月后,在报社的安排下,我和他一起前往王圣堂卧底暗访,更经历了一次死里逃生的历险。就是这次历险,使我对他彻底打破了偏见,还与他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有关这起当时轰动全国的两记者王圣堂暗访险遭黑帮灭口事件,已在本书第五章有着详尽的记录。
邓世祥此后常去我在客村大江宛的简陋出租屋,他也多次热情地邀请我去过他的家里玩。我们经常在一起合作采访,并常联名发表文章。后来,我们还一起前往cháo州惠来采访,并多次合作共同署名发表文章。两个月后,我们因共同合作采写了一篇有关海珠区金雁小学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之事,引出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新闻官司,我是原告,我同时也是被告,结果邓世祥和《南方都市报》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都做了被告。
1998年4月3日,邓主动邀请我去他家玩。那天下午,当我搭乘邓的摩托车来到他家时,一进门我就看到了李某。在邓家,我不但见到了已经有两岁的邓与李生的非婚儿子邓龙,接着我又在他们的卧室里面见到了一个七八个月大小的女婴,后来我获知这是邓和李生的女儿,取名邓凤。在这之前,我只知道邓先后与陈良琴和李某都生了一个儿子,没想到他们已经生下了两个小孩子。见我露出惊讶的神情,邓马上笑嘻嘻地告诉我,他与李某在河南老家生下儿子后,又偷偷生了这个女孩子。还称他太爱小生命了,以后只要有机会,还想多生几个。邓拉着我的手,再三称这是他的隐私,要求我不要告诉别人。我的心里尽管觉很别扭,但还是出于好心不客气地向他指出:……你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你千万要迷途知返呀!弄不好将会影响你的工作和生活的……
最后,我出于朋友的礼节,还是按照南方的习惯,掏出了4张百元大钞,为这两个首次见面的孩子各封了一个红包。
由于我们的传呼机在此次历险中被抢,报社领导经过特批,决定从财务中拨出钱来为我和邓各购买一只新的中文传呼机。
1998年4月8日上午,我和邓各购了两只长城中文传呼机,并特意选了一个连号,邓的呼号为25970,我的呼号为25971;为了纪念我们的这次生死卧底,我们都将密码定为8888,以示前途无量之意,同时也就意味着我们之间以后再以没有什么秘密。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次购买了传呼机,我竟意外地获悉了一系列令我目瞪口呆的实情。这些事实彻底改变了我们这对生死兄弟的人生。
4月10日,我的传呼接连响了好几次,一看显屏,却是北京的一个叫陈良琴的女子。见我不理,对方继续几次呼我,且毫不客气地留言骂道:再不回话,我就带儿子来广州找你算账!这下更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我从未结过婚,当时连女朋友都没有,哪来儿子呢?我赶紧回电话。谁知电话一通,我就听到一个操河南口音的女子气呼呼地说着,问了半天我才弄清楚:原来对方把我当成邓了!我只听说过邓的第一个老婆和儿子在北京,但对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对方迟疑了一会,不好意思地连连道歉:“真对不起,没想到我打错了。”当我得知我的名字后,连说知道我,因为邓把我们一同历险的事告诉了她。就在我要挂上电话时,陈良琴再三地恳求我:“你不要这么快挂电话好吗?我有好多话要说……真的,作为一个女人,我太苦了,特别是我的小孩子……”说着说着,她忍不住在电话那头伤心地哭泣起来。我心一颤,这个时候哪还能挂电话?“你是他的好朋友,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只希望他对孩子好一点……你是他的同事,是他的好朋友,说不定他会听你的……求求你,你就劝劝他吧……”
从陈良琴的口中,我吃惊地获知了邓的许多真相:原来他根本就没有与陈脱离关系,不但常去北京“探亲”,而且还常背着李某将陈母子接到广州租房同居;为了不失去李某又不失去陈,邓在长期与李在广州生活的同时,以各种手段控制着陈;chūn节后,陈良琴提出要与邓世祥断绝来往,并提出有关儿子的抚养问题,邓怎么也不答应分手,也不再支付儿子的费用……
第十章 中国首宗新闻记者刑事自诉案第71节 记者刑事自诉案(2)
突然得知这些令我震惊的实情后,我的心情复杂极了,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什么滋味都有。
同时,我还了解到,邓世祥只不过是高中毕业,后来成为了北京某城建公司的一名临时工,在那儿和陈小琴哥哥陈洲是同事,他的这份工作还是陈兄帮忙找到的。他从来没有上过什么大学,而在此前,邓世祥总是毫不脸红地在同事和有关领导面前信口雌huáng,称他老家是红色老区,中央为了照顾他们这些先烈后代,特意保送他到北京上大学的;而李梅也根本不是什么大学生,更不在什么广州军区企业里做会计,她只不过是一个来自贫困农村的初中生。来广州后她和邓世祥的妹妹邓素芳一起在广州多家娱乐场所做打工,是经邓妹介绍才认识当时刚到羊城不久的邓世祥,并与之同居的,等等。对于这些情况,一年后,我去北京学习,从陈良琴的大哥及父母亲处都得到了证实。
四年后,也就是2003年夏天,已在北京做记者的我前往河南信阳采访一宗黑社会雇凶杀人案件,采访完后,我心中牵挂着被邓抛弃、此时一直寄养在外婆家的小邓珂。于是,我又特意从信阳转车到光山县的泼河镇,探望好长时间不曾见过面的小邓珂。当时和我一同采访此案的《华夏时报》记者文洁也只好随我前往光山邓的老家中。当个子已长高的小邓珂欣喜地从我手中接过一大堆吃的和玩的礼物时,我这才将有关内情简单告诉了文洁。他惊讶不已,说:没想到你对待“死对头”的儿子这么好,这真不容易呀……我苦笑着,说道:不管我与邓如何打官司,但邓珂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亲父遗弃的不幸的小孩子,我怎能不尽力去帮助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