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岛鲤鱼队打头阵的投手记得好像是高桥(里)。养乐多队的头阵则是安田。第一局下半局,高桥(里)投出第一球,希尔顿漂亮地将球击到左外场,形成二垒打。球棒击中小球时慡快清脆的声音响彻神宫球场。啪啦啪啦,四周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这时,一个念头毫无征兆,也毫无根据地陡然冒出来:“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那时的感觉,我至今记忆犹新。似乎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从天空飘然落下,而我摊开双手牢牢接住了它。它何以机缘凑巧落到我的掌心里,我对此一无所知。当时就不甚明白,如今仍莫名所以。理由暂且不论,总之它就这么发生了。这件事该怎么说好呢,就像是天启一般。英语里有个词儿叫“epiphany”,翻译过来就是“本质的突然显现”“直觉地把握真实”这类艰深的文辞。说得浅显些,其实就是“某一天,什么东西突如其来地闪现在眼前,于是万事万物为之面目一变”的感觉。这恰恰是那天下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以此为界,我的人生状态陡然剧变。就是在戴夫·希尔顿作为第一击球手,在神宫球场打出潇洒有力的二垒打的那一瞬间。
比赛结束后(我记得那场比赛是养乐多队获胜),我坐上电车赶往新宿的纪伊国屋,买了稿纸和钢笔(SAILOR牌,两千日元)。当时无论是文字处理机还是个人电脑都没有普及,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手写。不过有一种非常新鲜的感觉,心扑通扑通地乱跳。因为用钢笔在稿纸上写字,对我来说实在是暌违已久的事了。
夜深时分,结束店里的工作后,我坐在厨房的饭桌前开始写小说。除了天亮前那几个小时,我几乎没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这样,我花了差不多半年时间,写出了一部小说《且听风吟》(起初是叫别的题目来着)。第一稿写完,棒球赛季也快结束了。顺便一提,那一年养乐多燕子队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摘取了联盟冠军,又在全日本统一冠军总决赛中击败了拥有最qiáng投手阵容的阪急勇士队。那实在是个奇迹般美好的赛季。
《且听风吟》不足二百页稿纸,是一部篇幅较短的小说。不过费了我好些功夫才写完。没什么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是原因,但与之相比,毋宁说是因为我对小说该怎么写根本一窍不通。说老实话,我以前热衷阅读十九世纪的俄国小说和平装本英语小说,还未曾系统地认真阅读日本现代小说(即所谓的“纯文学”),所以不太明白当下的日本流行什么小说,也不知道该如何用日语写小说为好。
不过,我大致设想了一番:“大概就是这么个东西吧?”花了几个月写了篇还像那么回事的东西。然而写好后一读,连自己也觉得不怎么样。“哎呀,这样可真是一筹莫展。”我颇感失望。该怎么说呢,大抵有了小说的模样,可是读来觉得无趣,读完后也没有打动人心的东西。连写的人读了都有如此感受,只怕读者更如此想了。心中不禁有些沮丧:“我这个人还是没有写小说的才能啊。”一般人应该会黯然放手,然而我的手心还清晰地留着在神宫球场外场席上得来的epiphany的感觉。
转念一想,就算写不好小说也是理所当然。自打出生以来,就没写过什么小说,不可能一提笔就洋洋洒洒写出一篇杰作。也许就是因为一心想写出高明的小说、像模像样的小说,反而行不通。“反正也写不出好小说来,gān脆别管什么小说该这样、文学该那样的规则,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写出胸中所感、脑中所想,不就可以了吗?”
话虽如此,可要“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写出胸中所感、脑中所想”,却远不像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尤其对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小说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天下第一难事。为了彻底改变思维方式,我决定暂且放弃稿纸和钢笔。只要把它们放在眼前,这一身架势就不由自主地变得“文学”起来。取而代之,我搬出了收在壁橱里的Olivetti英文打字机,试着用英文写起了小说的开篇。反正不管什么都行,我就是想试试“不同寻常的事”。
当然,我的英语写作能力不足挂齿,只能使用有限的单词,凭借有限的句法来写文章,句子当然也都是短句。不管脑袋里塞满多么复杂的念头,也无法原模原样地表达出来。只好改用尽量简单的语言讲述内容,将意图转换为浅显易懂的文字,把描写中多余的赘肉削除,使形态变得紧凑,以便纳入有限的容器里。文章变得粗浅不文了。但正是在这样辛勤写作的过程之中,我渐渐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文章节奏般的东西。
我生在日本长在日本,从小就一直作为日本人使用日语,所以在我这个系统中,满满当当地充塞着日语的种种词汇种种表达。想把心里的情感和情景转换为文章时,这些内容就会忙乱地来来回回,在系统内部引发冲撞。但如果用外语去写文章,恰恰由于词汇和表达受限,反而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形。而且我那时发现,尽管词汇和表达的数量有限,但只要有效地进行搭配,通过运用不同的搭配方式,也可以十分巧妙地传情达意。也就是说,“根本无须罗列艰深的词汇”,“不必非用感人肺腑的美妙表达不可”。
多年以后,我才发现一位叫雅歌塔·克里斯多夫的作家运用有相同效果的文体,写过几篇美妙的小说。她是匈牙利人,一九五六年匈牙利事件时流亡瑞士,在那里半是出于无奈,开始用法语写小说。因为用匈牙利语写小说的话,她根本无以为生。法语对她来说是(事出无奈)后天习得的外语。然而她通过用外语写作,成功催生出了属于自己的新文体。短句搭配的巧妙节奏、率直不繁的遣词用句、毫不做作的准确描写,虽然没有着力渲染什么重大的事件,却弥散着深邃的谜团般的氛围。我清楚地记得多年后第一次读到她的小说时,从中感受到了似曾相识的亲切,虽然我们作品的倾向大不相同。
总之,我发现了这种用外语写作的有趣效果,掌握了属于自己的写作节奏后,就把英文打字机又收回了壁橱里,再次拿出稿纸和钢笔,然后坐在桌前,将英语写成的整整一章文字“翻译”成了日语。说是翻译,倒也并非死板的直译,不如说更接近自由地“移植”。这么一来,其中必然会浮现出新的日语文体。那也是我自己独特的文体,是我亲手觅得的文体。当时我想:“原来如此,只消这样去写日语就行了。”正所谓是茅塞顿开。
我时常被人家说“你的文字满是翻译腔”。翻译腔究竟是什么,我不太明白。但某种意义上,我觉得这也算一语中的,但在某种意义上却又脱离靶心偏了题。就字面意义而言,开篇那一章还真是“翻译”成日语的,所以这话也不无道理,然而那不过是一个实际性的过程问题。我那时的目标是剔除多余的修饰,追求“中立”的轻快灵动的文体。我并非想写“稀释了日语性的日语文章”,而是想运用尽量远离所谓“小说语言”和“纯文学体制”的日语,以自身独有的自然的声音“讲述”小说。为此就需要奋不顾身。说得极端一点,也许对于当时的我,日语无非是功能性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