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七日。今天终于能够毫无不适地使出八分力气跑步。昨天还残存一缕不祥之感,而今晨就能同平常一样练习了。我跑了五十来分钟,最后十分钟还放开手脚冲刺了一番。我想象这就是正式比赛,而我跑进了中央公园,终点就近在眼前,假想着这样的场景加速猛跑。没有任何问题。双脚奋力蹬踏路面,膝盖伸得笔直。危机大概已经安然度过。
四周变得相当寒冷。满街堆着万圣节用的南瓜。清晨,沿河的道路洒满了五彩斑斓的落叶。晨跑时,手套已经成了必需品。
十月二十九H,赛事一周之前。自早晨开始,星星点点地飘舞起小雪,正午过后,正式变成了一场大雪。不久之前还仿佛夏天一般呢!我暗自惊叹。站在大学办公室的窗前,我眺望湿漉漉的雪片漫天飞舞。身体状况不赖。练得疲劳不堪时,双腿沉重,连走起路来都东倒西歪,而最近跑步时却感觉步态轻盈。我明白自己大约巧妙地摆脱了疲劳。奔跑时,也会生出“还想再跑下去”的心情。
尽管如此,不安还是不肯遁去。那曾在眼前一闪而过的yīn影,莫非烟消雾散了么?它不会仍然潜伏在我的体内,静静地等待出击的时机么,就像一个躲藏在看不到的地方屏息缩肩、等待着人睡熟的高明盗贼一样?我凝神注目,试着窥视身体内部,企图看清存在于彼的东西是什么形态。然而如同我们好似迷宫的意识,我们的身体也是一个迷宫,处处是黑暗,处处有死角,处处有着无言的启示,处处有两意性在等候着我们。
我手中所持的,仅仅是经验和本能。经验教给我:“该做的都做了,怎么胡思乱想也于事无补,只有坐待那一天的到来。”本能告诉我的只有一句话:“想象!”我闭起眼睛,想象自己从布鲁克林,从哈林区到中央街区,和几万名跑者一起跑过纽约街头的情形;自己越过好几座巨大的钢铁吊桥的景象;沿着热闹的中央公园南端,边跑边接近终点时的心情;跑完比赛之后去就餐的、宾馆附近那家古色古香的牛排店。我不再凝神注视黑暗的颜色,不再侧耳倾听沉默的声音了。
兰登公司负责我的书的丽丝,给我发来了一份Email,说她也将参加纽约城市马拉松赛跑。这是她首次跑全程马拉松。我回复道:“享受赛跑!”(Have a good time!)是的,马拉松赛跑,只有享受它才有意义。如若不是一种享受,何以有好几万人来跑这四十二公里的赛程呢?
我再度确认了中央公园南端宾馆的预约,预购了波士顿至纽约的机票,将穿惯的运动衫裤和穿熟了的慢跑鞋塞进健身袋。接下来唯有好好养息身体,静静地等待比赛当日了。一心祈祷那天是好天气,是个出奇美丽的秋日。
每次去跑纽约城市马拉松而造访那座城市(这次好像是第四次吧),我脑中都会晌起那支瓦农?杜克(Vernon Duke)作曲的洒脱而美丽的歌谣——《纽约的秋日》(Autumn in New York)。两手空空的梦想家们,注定为这奇异的土地叹息。这便是纽约的秋日,我喜爱再次生活在这里。Dreamers with empty hands,May sigh for exotic landsIt’S autumn in New York,It’S good to live again.
十一月的纽约实在是一个魅力十足的城市。空气仿佛打定了主意,澄静而晴朗。中央公园的树木开始染成金huáng色。天空高不可测,高楼大厦的玻璃奢华地反she着阳光。从一个街区到另一个街区,似乎可以无穷无尽地一直走到永远。伯格道夫?古德曼百货店的橱窗里,展示着高雅的羊绒大衣。街角飘漾着烤椒盐卷饼的香味。
赛事当天,是一面用双足跑过纽约的秋日,跑过那“奇异的土地”,一面尽情地体味它呢?还是毫无余裕可言呢?还没有开跑,我无从得知。这,才是马拉松比赛。
第八章 2006年8月26日神奈川县海岸的某座城市 至死都是十八岁
我正在为铁人三项比赛勤奋练习。这一阵子集中练习自行车。在大矶海岸一条名叫“太平洋岸自行车道”的路线(名字虽然冠冕堂皇,其实被分割成许多小段,不容易骑),每天一至两小时,沿着侧风极qiáng的海岸,一个劲儿猛蹬自行车。现在从大腿到腰部,肌肉僵硬,又酸又痛。
竞赛用的自行车,须在踩下踏板的同时,将它向上方提拉。踩下,提拉,这样提升速度,尽量圆滑地维持脚的这种循环。尤其是攀爬长长的坡道时,“向上提拉”更成了关键。“向上提拉”时必需的肌肉,却是日常生活中几乎用不到的,因此正式地练习自行车后,这一部分肌肉便会疲惫不堪、僵硬无比。早上练习自行车,到了傍晚则跑步。这样,做到用肌肉肿胀不已的双脚也能跑步。这当然不是让人欢天喜地的练习,但不能牢骚抱怨。因为正式比赛时,这些都将原封不动地重演。
我正儿八经地练习自行车,仅限于铁人三项赛事前的几个月。跑步和游泳,我原本不讨厌,即便没有赛事,也自然地将它们纳入生活之中,可是唯有自行车练习无法依样行事。我会感到心事重重,是因为自行车乃是“道具”,而且需要头盔、骑车专用的鞋子之类的附属品,对零件的维修保养也不可缺。我对“道具的维修保养”这玩意儿,天生不擅长。此外、还得有一条能自由地加速,又比较安全的路线,赶到那里去练习。一来二往之间,便觉得腻烦起来。
还有恐惧心理。要赶往有能像样练习的路线的地方,得骑着自行车穿越繁华市区。将鞋子固定在踏板上,骑着细轮胎、高灵敏度的体育赛车,哪怕路上有极小的凹凸都会颠簸不已,这样在汽车中穿行时的恐怖,不曾体验的人是无从知晓的。经验积累得多了,会习惯一些,掌握一些诀窍。然而也多次遭遇惊险场面,吓出一身冷汗。
在练习中也是如此。每当毫不减速地冲进急转弯道,我的胸口都蹦蹦乱跳。如果不能勾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巧妙地倾斜着身体转过弯道,就会摔倒,要不就撞到护壁上。只能依靠自己,擦边球似的凭着经验寻找临界值。下坡时速度疾快,假如下雨淋湿了路面,更是恐怖。而众人挤成一团的比赛中,错了一步,便会摔在一起。
我本不是体轻如燕的人,也不是爱好速度竞技的人,对自行车竞技这些要求颇不擅长。铁人三项的游泳、自行车、跑步三项之中,自行车的练习总是拖到最后才作。理所当然,自行车成了我最不擅长的项目。虽然想通过其后的跑步来挽回损失,可仅仅十公里的跑步无法挽回局面。所以我突发一念,勤奋地练习起自行车来。今天是八月一日,比赛是十月一日,正好还有两个月。才开始练习,到比赛那天能否如愿以偿地练出专用的肌肉来,这还是个疑问。不过有必要让身体习惯自行车。
我骑的自行车是松下的钛合金体育竞技用车,轻省方便。同样的东西我用了七年多,操作齿轮变速装置有如使用身体机能的一部分,得心应手。这是优秀的器械,至少与骑手相比更为优秀。虽然我骑得很野蛮,可从未遭遇过一次像样的麻烦。骑着这辆自行车,我已经参加过四次铁人三项比赛。车身上写着“l8 Til I Die”。这是借用了布莱恩?亚当斯的走红名曲《至死都是十八岁》的标题。当然是开玩笑。真想至死都是十八岁,只有在十八岁时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