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显、李英灿进京,余必加意庇护。八斗冲地,望绘图与我看。诸弟自侍病至葬事,十分劳苦,我不克帮,心甚歉愧。
京师大小平安。皇太后大丧已于正月七日二十七日满,脱去孝衣。初八日系祖父冥诞,我作文致祭,即于是日亦脱白孝,以后照常当差。·致诸弟 咸丰四年九月十三日汉中
·武汉克复,奉旨署湖北巡抚。
·功名之地自古难居。我有美名,则人必有受不美之名,与虽美而远不能及己之名者,相形之际,盖难为情,惟有谨慎谦虚,时时省惕而已。
·吾在外既有权势,则家中子弟最易流于骄,流于佚,二者皆败家之道也。
澄、温、沅、季四位老弟左右:
十一日,武汉克复之摺奉朱批、廷寄、偷旨等件,兄署湖北巡抚,并赏戴花翎。兄意母丧末除,断不敢受官职,若一经受职,则二年来之苦心孤诣,似全为博取高官美职,何以对吾母于地下?何以对宗族乡党?方寸之地何以自安?是以决计具招辞谢,想诸弟亦必以为然也。
功名之地,自古难居。兄以在籍之官,募勇造船,成此一番事业,其名震一时,自不待言。人之好名,谁不如我?我有美名,则人必有受不美之名,与虽美而远不能及之名者,相形之际,盖难为情,兄椎谨慎谦虚,时时省惕而已。若仗圣主之威福,能速将江面肃清,dàng乎此贼,兄决意奏请回籍,事奉吾父,改葬吾母,久或三年,暂或一年,亦足稍慰区区之心,但未知圣意果能俯从否?
诸弟在家,总宜教子佳守勤敬。吾在外既有权势,则家中子弟最易流于骄,流于佚,二字皆败家之道也。万望诸弟刻刻留心,勿使后辈近于此二字,至要至要。·
致诸弟 咸丰四年十月廿二日堵城
·吾乡通经学古之土,以邹叔绩为最,而罗研生次之。其学问具有本原,于说文、音学、舆地尤其所长,而诗古文辞及行楷书法亦皆讲求有年。故请聘研生至吾乡教读。若果能来,足开吾邑小学之风,于温甫、子植亦不无神益。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兄于二十日自汉口起行,计一日至huáng州,计二日至堵城,以羊一豕一,为文祭吴甄甫师。计三日过江至武昌县。计九日至该州,是日水师大战获胜。
刘一、良五于二十日至田家镇,得悉家中老幼均吉,甚慰甚慰。魏荫亭先生既来军中,父大人命九弟教子侄读书,而九弟书来坚执不肯,欲余另请明师。余意中实乏明师可以聘请,日内与霞、次及幕中诸君子熟商,近处惟罗研生兄是我心中佩仰之人,其学问具有本原,于说文、音学、舆地尤其所长。而诗古文辞及行楷书法亦皆讲求有年。吾乡通经学古之土,以邻叔绩为最,而研生次之。其世兄现在余幕中,故请其写家信,聘研生至吾乡教读。研兄之继配陈氏,与耦庚先生为联襟。渠又明于风水之说,并可在吾乡选择吉地,但不知其果肯来否?渠现馆徐方伯处,未知能辞彼就此否?若果能来,足开吾邑小学之风,于温甫、子植亦不无稗益。老研兄不能来,则吾心中别无人。植弟坚不肯教,则乞话弟为访择一师而延聘焉为要。
甲三、甲五可同一师,不可分开,科一、科三、科四亦可同师。·致诸弟 咸丰五年八月廿七日南康
·生当乱世,居家之道,不可有馀财,多财则终为患害。又不可过于安逸偷惰,如由新宅至老宅,必宜常常走路,不可坐轿骑马。仕宦之家,木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待,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老弟足下:
甲三、甲五等兄弟,总以习劳苦为第一要义。生当乱世,居家之道,不可有馀财,多财则终为患害。又不可过于安逸偷惰,如由新宅至老宅,必宜常常走路,不可坐轿骑马。又常常登山,亦可以练习筋骸。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
再,父亲大人于初九日大寿,此信到目,恐已在十二以后。余二十年来,仅在家拜寿一次。游子远离,日月如梭,喜惧之怀,寸心惴揣。又十一月初三日为母亲大人七旬一冥chūn,欲设为道场,韩非儒者事亲之道;欲开筵觞客,又乏哀痛未忘之意。兹幸沅弟得进一阶,母亲必含笑于九京。化贡匾额,可于初三日悬挂,祭礼须极丰腆,即以祭徐宴客可也。
昨接上谕,补兵部有侍郎缺。此缺二十九年八月曾署理一次,日内当具招谢恩。
澄侯弟在县何回归家?办理外事实不易易,徒讨烦恼。诸弟在家,吾意以不gān预县府公事为妥,望细心察之。·
致诸弟 咸丰五年十二月初一日南康舟中
·国藩出仕二十年,督师于外,落有时名,无自置私田之理。内子女流不明大义,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八部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
·付银百两回家,以三十两奉父,二十两奉叔,五十两资送亲族。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左右:
安五、蒋一来,接到父亲大人手谕及各书函,欣悉温弟生子之喜,至慰至慰。
吾今年本拟付银百两回家,以三十两奉父亲大人甘旨之需,以二十两为叔父大人甘旨之需,以五十两供往年资送亲族之旧例。此时瑞、临有贼,道途阻梗,不能令长夫带银还家。昨接冯树堂信,言渠将宝庆捐功牌之银送二百两与子植,为进京之川资,不审已收到否?如已收到,即请子植先代出百金,明年来大营如数终还,或有所增加亦未可知。如未收到,即请澄侯代为挪借百金,即付还归款也。资送亲族之项,比往年略有增改,兹另开一单,祈酌之。
闻屡次长夫言及我家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田一所系国藩私分等诸,并云系澄侯弟玉成其事。国藩出仕二十年,官至二品,封妻荫子,且督师于外,薄有时名。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恰恰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况田与蒋家垄相近,尤为鄙陋,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产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财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请弟亦熟闻之矣。内子女流不明大义,纪泽儿年幼无知,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入于鄙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多于五马冲倍蓰什佰,亦仍归于无假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兹特备陈大略,求澄侯弟将五马冲田产为我设法出脱,或捐作元吉公祭田,或议作星冈公祭田,或转售他人,以钱项备家中日用之需,但使不为我私分之田,并不为父亲私分之田,则我之神魂为之少安,心志为之少畅。温、植、季三弟亦必力赞成吾意,至幸至慰。诸弟禀明父亲、叔父后,如何定计,望详明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