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军在四川杀人如麻,真和“鞑子兵”打仗则心寒胆战,一路自相残杀,不紧不慢往川北移动。
最终,在大西降将刘进忠带领下,清军迅速扑至。搭弦一箭,把猝不及防的张大王she成透心凉。
张献忠死后,其手下十多万人马逃的逃,降的降,大有一朝星散之势。
由于李定国、孙可望、刘文秀、白文选、艾能奇等“大西”政权主要将领都存活,这支“流贼”队伍最终能化零为整,在重庆等地击败明朝军队,窜往云南。
柳暗花明,天降奇缘,这拨人马竟然能趁云南内乱,抓住机会,建立起稳固的根据地。李定国、刘文秀等人,也由前明最凶恶的敌人,一变而成为南明永历政权最坚决、最忠贞不贰的支持者。
历史的诡异,尽显奇妙!
言及大西军,有必要回顾一下他们的领袖人物,杀人魔王张献忠。
吃人“huáng虎”嗜杀狂
——“大西王”张献忠
一讲“变态”,现在的人都会联想到性方面。其实,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嗜杀、自nüè、他nüè等行为,也是“变态”的一种,是人类原始欲望的一种爆发,是人类动物性潜在留存的bào露。这些变态的人,在他自己的意念中,他不仅认为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而且认定能控制别人的生活。
两个太阳照南明(8)
中国历史上,bào君nüè将不少,他们的残nüè酷杀,皆有极大的目的性,属于冷静思考下的有计划杀人。但是,诸如明末张献忠这种无目的性的嗜杀狂,中国历史上仅此一人。
张献忠,这位与李自成同岁的“大西王”,长身虎颔,面色金huáng,故人称“huáng虎”。此人长就一副堂堂相貌。一日不杀人,这位爷就悒悒不乐。某些文人指称那些张献忠大肆屠杀的历史记载均是“地主阶级”的胡言乱语,而最能说明其谬误的,是《明史》中《张献忠传》中那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确实,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杀了“六万万”,确实不可能。《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其实,明末四川一地大概有四百万人,张献忠杀了其中近三百万,其余皆为清军屠戮。后来,清廷把自己所杀的近百万人算在张献忠头上,这是惟一的“诬蔑不实”之辞。
总之,不可否认的是,经张献忠之乱,蜀地基本为之一空。
崇祯十六年底,本来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进展的张献忠,忽然弃两省之地,大举入川。原因很简单,李自成势力太大,老张觉得自己搞他不过,索性走远一些,以免两虎争食。
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经参加过“荥阳大会”的“摇huáng十三家”组织,是一种极其邪恶的由地痞流氓组成的匪盗,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抱负,只知yín杀抢掠,并对明朝的四川官兵造成极大的消耗。张献忠有这些人在川地内部捣腾,他从容二次入川,越下牢,渡三峡,如入无人之境,克涪州后,直捣重庆。
本来,重庆三面临江,易守难攻。张献忠在城墙根下埋炸药,轰隆一声,坚硬石墙坍塌,其军一拥而入。
张献忠入城后,先剐杀守城的巡抚陈士奇等人,然后又把明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洛绑至法场。当时,天色晴朗,空中忽响炸雷。瑞王本人是宗室中人品很好的王爷,本性好佛,属于少有民愤的那种。
张献忠大笑,大叫:“天若再雷,我当释瑞王不杀。”等了稍许,天竟无雷,张献忠亲自上前砍下瑞王头颅,并杀其家属及重庆官吏一万多人。
下午时分,山城电闪雷鸣,白昼如晦。张献忠根本不怕,令士兵架pàoshe天,不久即转晦为明。
此时的张献忠,杀心不算太重,他对被俘的三万七千名明军作如下处理:每人砍掉一只胳膊,尽数放走。于是,操武场上,堆满了三万多条血淋淋手臂。
这些只剩一只胳膊的士兵逃出重庆四窜,成为张献忠的“活广告”。诸城士民骇走,望风狂逃。
重庆被陷,张献忠下一个目标就是成都。成都乃二百七十年大明富藩,可惜蜀王也是个财迷(其人倒是知书达理,崇祯帝呼为“蜀秀才”),不肯拿出王府金银犒军。
经过四天对成都的攻城,张献忠入城。蜀王夫妇、当地总兵皆投井自杀。
巡抚刘之勃被捉住。张献忠把他绑在校场上,由于刘巡抚是陕西人,故劝他投降。刘巡抚大骂。张献忠怒,令人慢慢剐他。刘巡抚大声说:“宁多剐我一刀,少杀一百姓!”贼军放箭,把刘巡抚剐后she死。
由于攻城受到过抵抗,张献忠本来当时就下令杀尽成都居民,还是他的义子时任“平东将军”的孙可望(当时叫张可旺)跪下苦劝:“大王您转战十年,所过屠灭,无尺寸之地以自守,这不是您属下将士相从的原意啊。如今,我们万死争得成都,应该以此地当成兴王成霸的基地。如果尽屠其众,我们这些人活着还有什么盼头,请大王以您手中剑先杀了我吧!”沉吟之下,张献忠乃止。
成都失陷后,四川大部分州、府、县应声而溃,很快皆为张献忠所占。当时,四川只有遵义(今属贵州)、石柱(秦良玉部)以及黎州未下,其余皆非明地。
李自成败归陕西,曾试图派兵来攻成都,被张献忠打回陕西。至此,两支农民军不仅未再联手,反而公开而坚定地决裂。
张献忠小胜后,得寸进尺,又猛攻李自成所据的汉中府,反被“大顺”军击败。但仅仅几十天过后,李自成便弃西安而逃,这样一来,张献忠的北面就bào露给清军。
张献忠在成都立稳后,建立“大西”国,称帝。他首先娶大学士陈演之女(陈演本人在李自成离京时被处决)为皇后,自南门五里外架桥高十数丈,逾城直达蜀王府,遍植彩灯,夜望如长虹亘天,引着宫女彩娥及陈“皇后”入宫。
仅仅玩了陈姑娘十天,张献忠生厌,一刀砍下陈“皇后”脑袋,派人杀尽她在成都的所有亲属,算是与“地主阶级”完全划清了界限。
好玩一样,张献忠还“开科取士”,共收取“进士”一百三十人。一夕之间,忽然变脸,把进士们尽杀之不留。其中,“状元”张大受,华阳县人,年未三十,身长七尺,弓马娴熟。张献忠见此人仪表丰伟,气宇轩昂,服饰华美,一见大爱,以为奇才,立赐刀马金币十余种。数日之内,张大受每日入宫作陪,有时献诗,有时作文,有时丹青图画,张献忠不停赏赐他,共赐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美女十名。
到了第五天早上,张献忠坐朝,传奏官禀报:“新状元入朝谢圣恩”。
两个太阳照南明(9)
张献忠忽然变脸,自言自语道:“这驴养的!老子爱他得紧,一见他就满心欢喜。咱老子又有些怕他,万一他日后生异心,岂不害了老子!来人,你们马上把他收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