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分钟全神贯注地集中注意力,将比你在jīng神模糊时胡思乱想好几天更能产生好的记忆效果。亨利·沃德·比彻写道:“激情奔放的一小时,胜过迷迷糊糊的无数岁月。”每年赚取数百万美元的贝泰钢铁公司老板大吉尼·格瑞斯就曾说过如下意味深长的话:“我一生当中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个教训,就是集中jīng神,注意我手中目前的工作。而且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每天皆奉行不渝。”
这就是记忆力所产生的力量和秘诀。
印象
他们看不见樱桃树——发明大王爱迪生发现,他的27名助理研究员,每天都来往于新泽西州门罗公园内,这是一条从他的电灯工厂通往主要实验室的固定路线。他们一连走了6个月之久。有意思的是,在这条路旁长有一棵樱桃树。
有一次,当他询问这些员工是否见到过它时,这27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棵树的存在。
为此,充满热情与活力的爱迪生大发感慨道:“常人的头脑所注意到的东西还不及他眼睛所看到的千分之一。我们的观察力——真正的观察力——一竟然贫乏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试试看,把一个普通人介绍给你的2位或3位朋友。我敢保证2分钟之后,他可能再也记不起其中任何一人的姓名了。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有充分注意他们,他也从未认真而准确地观察过他们。他很可能会为此结果开脱,说他的记忆力不好。不,这不是记忆力的问题,而是因为他的观察力太差。在现实生活中,你不应责备相机为什么拍不下雾中的景象,只能责怪你的脑海为何不能捕捉住那些相当模糊而又朦胧的雨中即景。
创办《纽约世界报》的约瑟夫·普立兹在他编辑部的每位员工的桌子上都写着重复的两个字:
“正确+_正确+_正确。”
这正是我们在各个行业做每件事时所需要的。首先要听清楚对方的正确姓名,一定要弄清楚。如果没有搞准,可以请他重复一遍,甚至问他是怎样拼写的。对于你的细心他不仅不会不耐烦,相反还会因为你对他的名字显得如此有兴趣而感到受宠若惊。正是因为你已经在他的姓名上集中过注意力,所以你能牢牢记住他的姓名。通过这一过程,你已对你的对象获得了一个清晰、正确的印象。
林肯为什么要高声朗读——林肯小时候上的是一所很贫穷的乡下学校,这所学校连地板都是用碎木头拼凑而成的,教室的窗户也没有安装玻璃,而是贴着从习字帖上撕下来的沾满油污的纸张。全班就只有一本教科书,老师就拿着它大声朗读课文,学生们跟着老师念。大家齐声朗读,因此教室里吼声连绵不断,附近住的人家甚至戏称这所学校为“长舌学校”。
就是在这所“长舌学校”里,林肯养成了终生不变的一个习惯,那就是,凡是他想要记住的任何东西,都要大声朗读。每天早晨,他一到达chūn田市的法律事务所,便立刻斜坐在长沙发上,将他那条笨拙的长腿搁在附近的一张椅子上,然后开始大声朗读报纸。他的伙伴曾这样讲述这段经历:“他吵得我差点忍受不了。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读报。他对此作出了如下的解释:‘当我大声朗读时,会有两种感觉:第一,我仿佛看到了我所阅读的东西;第二,我仿佛听见了我所念的东西,因此我就可以牢牢记住它们。”’
林肯的记忆力相当好。他说:“我的注意力就像一块钢铁,平时一般的东西很难刻上去,一旦刻上去,我就能擦不掉它们。”
他上面所提的那两种感觉,就是他在注意力的钢板上刻字的方法。你也可以如法pào制。
最理想的做法不仅是要看到及听到你所要记忆的对象,同时还要去摸它,嗅闻它,品尝它。
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到它。人类是一种有视觉思想的动物。眼睛所注视的印象可以经久不衰。我们经常可以记住某人的脸,即使我们记不住他的姓名。从眼睛通往脑部的神经,比从耳朵通往脑部的神经要大25倍。中国有一句格言“百闻不如一见。”
把你希望记住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演说的大纲写下来吧。经常翻阅它,然后闭上眼睛。想象就浮现在你面前,当你这样做时,就像每个字都是由闪亮发光的字母写成似的。
马克·吐温如何学会不看笔记演说——马克·吐温在其演说生涯的最初几年,总是离不开笔记及摘要。后来他发现运用他的视觉记忆力很有效,于是他便能够把笔记及摘要丢弃一边了。他曾经在《哈泼杂志》上叙述过这一转变的过程:
日期是很难记忆的,因为它们是由数字组成的:数字的外表极为单调平凡,不宜引起人们注意。它们无法被组成图形,因此也就不会吸引人们视觉的注意。而图画却能使日期读起来很醒目,尤其如果它们是你亲自设计的图案。
确实不错,这一点很重要,即自己设计图画。我有过这种体验。30年前,我每天晚上要背诵一篇演说,为此,我必须以一张纸条来提醒我自己,以免我把自己给弄糊涂了。那张纸条上写着一些句子的开头部分,共有11句,其形式大致如下:
在那个地区,天气…
那时候的习俗是……
但加州人从未听过……
一共11句。它们是这一演说每一段落的开头。这样可以帮助我,使我不至于遗漏其中任何一段。但是当我把它们写在纸上时,它们看起来全都一样,因为它们并未被构成任何图形。我只是在心里记着它们,但一直无法肯定地记住它们的先后顺序。为此,我不得不随时拿着那张纸,不时地看上一眼。有一次,我不知把它们放到哪儿去了。你永远无法想象出我那天晚上心情的恐慌程度。从那以后我发明了其他一些保护的方法。我按照所有句子的先后次序在心中默记了它们的第一个字:在、那、但、等,到了第二天晚上上台时,我又用墨水把这10个字写在我的10根指头上。但没有用。我还是只能暂时记住它们,马上就忘记了。因为在台上我一时无法确定我已经用掉了哪根指头,以及下一句应该用哪一根指头。我当然不能在用完那根指头后,就把指头上的墨水舐掉,这样做虽然对我有帮助,但那会引起听众的好奇。事实上,尽管我未那样做,听众们就已经对我感到相当好奇了。我发现,他们对我的指头似乎比对我的演说更感兴趣。在演说完毕之后,甚至还有一两个人跑上来问我的手是否有什么毛病。
就从那时候起,我忽然有了画图的念头。从此,我的烦恼也全部消失了。
在2分钟之内,我用笔画了6张图,用它们取代了原先用指头标色作为提醒句子的工作。这样改变以后效果极佳。当我一画完之后,就把那些图画抛在一旁,因为有了这些鲜明的图像之后,只要我闭上眼睛,随时都可以看到它们浮现在我的眼前。这个故事已是25年前的事了。有意思的是,尽管那次演说到底谈了些什么已在我脑海中消失,但那些图画却仍深深印在我脑海里,我可以根据那些图画,把当时所讲的东西重新回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