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反对派最后也认识到,在规范贸易、组织防御方面,邦是无法与一个联合的国家相抗衡的。何况马萨诸塞的情况实在欠佳,也硬不起来。6月29日,戈勒姆在制宪会议上劝说小邦不要只顾反对。联盟决裂,对谁都没有好处。比如特拉华,难道就不会受宾夕法尼亚的摆布?特拉华代表团团长里德马上就顶了回去,说特拉华如果和马萨诸塞做邻居,倒是没有什么可担心的。特拉华一直享受着平静嘛!里德这样说,当然是因为马萨诸塞发生了谢斯起义,而特拉华没有。
这样一个岌岌可危的邦,其实并没有多少本钱硬撑下去。但他们希望最好既能拥有一个qiáng有力的联邦政府,各邦又能独立自由。于是,塞缪尔·亚当斯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即支持宪法,但敦促修改。联邦党人也同意在新宪法正式运行后增加《权利法案》。达成妥协后,马萨诸塞以一百八十七比一百六十八的微弱优势批准了宪法。
马里兰的批准原本应该是有些麻烦的。因为坚持反对宪法的“四大金刚”(耶茨、兰辛、默瑟、路德·马丁)有两个在马里兰。默瑟和路德·马丁分别于8月18日和9月4日拂袖而去,回到马里兰也大唱反调,成为马里兰的反对派领袖(另一位反对派领袖是蔡斯)。但马里兰的大多数人却意识到,只有在一个全国性的联盟中,马里兰才能获得均等的庇护和机会,并成为地区贸易的中心和南北方在大陆经济扩张中的重要纽带。结果,马里兰以六十三比十一的压倒多数批准了宪法,时间是1788年4月28日。
和其他邦不一样,南卡罗来纳人最关心的,是能不能保住他们的“固定资产”──奴隶。在这个问题上,制宪会议是有妥协的。一是规定1808年以前国会不得禁止各邦自认为“应该入境的人”入境,实际上是默许了奴隶贸易。二是同意每个奴隶按五分之三的比例计算人口,使蓄奴邦比不蓄奴邦获得了更多的人均政治代表权。这就让南卡罗来纳代表团觉得自己不rǔ使命,甚至占了便宜,也觉得自己应该有所回报。于是代表们回到南卡罗来纳,便大讲宪法的好话。赞成宪法的人还安慰那些心存疑虑的人说,尽管国会可能在二十一年后禁止奴隶贸易,但到时候是否当真如此,也未可知,不如先同意了再说。何况即便政府禁止进口奴隶,也不要紧。有二十年的进口,加上奴隶的自然增长,数量很是可观,况且还会有国内的奴隶从北方流入。所以,尽管新政府对我们的“固定资产”保护不充分,但与宪法将提供的众多利益相比,那又是微不足道的。于是南卡罗来纳几乎所有的实力阶层都站在联邦党人一边,宪法以一百四十九比七十三的极大优势被批准,时间是1788年5月23日。
一个月后,即6月21日,新罕布什尔成为第九个批准联邦宪法的邦。新罕布什尔是清教徒建立的殖民地。作为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新罕布什尔人担心政府对宗教的忽视会破坏宗教信仰的道德基础。联邦党人看出问题所在,提出增加《权利法案》以为安抚性措施,使一些代表也改变了反对的初衷。在五个反对派代表缺席的情况下,新罕布什尔以五十七比四十六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宪法。
千呼万唤始出来
新罕布什尔的加盟,使批准联邦宪法的邦达到了法定的多数(九个)。问题是这九个邦数量不少,分量不重。除宾夕法尼亚以外,马萨诸塞债台高筑,康涅狄格规模有限,马里兰我行我素,南卡罗来纳自顾不暇,新泽西、特拉华、佐治亚、新罕布什尔都是小邦(五个小邦四个加盟,看来新宪法还真是对小邦有利)。单靠这九个邦组成联邦,不但成不了什么气候,国土也不像样子,──纽约被撇到了一边,宾夕法尼亚、马里兰和南卡罗来纳、佐治亚之间,又被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隔断。
何况剩下的四个邦也非同寻常。罗德岛也许无足轻重,北卡罗来纳却是人口和土地排名第三的大邦。弗吉尼亚和纽约在邦联中更是地位特殊。这两个邦和宾夕法尼亚,不但是合众国的地理中心,更是它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没有这两个邦的加入,联邦仍是空中楼阁,宪法仍是一纸具文。看来,千里之途半九百,这话一点也不假。
不过,前面说的那九个邦批准宪法以后,剩下的四个邦就比较被动了。何况这九个邦的批准,基本上不太勉qiáng。特拉华、新泽西、佐治亚是全票通过,康涅狄格、马里兰是压倒优势批准,宾夕法尼亚和南卡罗来纳的表决成绩也不错,一个是四十六比二十三,一个是一百四十九比七十三,以微弱多数通过的只有马萨诸塞和新罕布什尔。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宪法还是受欢迎的,尽管有人认为它只不过受到小邦的欢迎。
现在,就看弗吉尼亚和纽约的了。
前面讲过,弗吉尼亚是当时美利坚邦联中的头号“超级大国”,人口第一,土地面积第二,历史最悠久。不但长期以来是南部联盟的领袖,也是十三个邦的带头人。这次制宪会议便正是弗吉尼亚倡议召开的。现在,带头的反倒成了拖后腿的,这种尴尬真不好说。
但是弗吉尼亚内部的斗争却很激烈。反对派领袖,主要是帕特里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以及在制宪会议上拒绝签名的梅森。理查德·亨利·李的情况我们在第二章“疑云重重”之“始作俑者”一节中讲过了,也是一个老革命,在《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上都签过名。帕特里克·亨利更是来头不小。如果说马萨诸塞的塞缪尔·亚当斯是“美国革命之父”,那么,帕特里克·亨利便是“美国革命之舌”。1775年chūn,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议会发表流芳百世的演说,要求议会立即批准建立民兵。帕特里克·亨利说,兵器的轰鸣即将伴随阵阵北风传到我们的耳边,我们的兄弟此刻已经开赴战场,我们岂可在此袖手旁观坐视不管?武装起来的三百万军民,将为自由而战斗。因为对我们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帕特里克·亨利发表这篇演说是在3月23日,实际离独立战争的正式打响(4月19日)还有将近一个月。所以他是不折不扣的“革命先驱”。此刻他带头反对宪法,又有理查德·亨利·李和梅森助阵,自然攻势凌厉。联邦党人本来力量不qiáng,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华盛顿又没有参加批准宪法的代表大会,麦迪逊孤军奋战与之周旋,并不容易。
最后也只能晓之以利害关系。弗吉尼亚最为担心的,是北方联盟借由联邦政府损害南方的利益。这一点麦迪逊其实早有考虑。他反对“康涅狄格妥协案”,就是因为众议院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北方已经占了优势。如果参议院再实行各邦平等表决制,北方的优势就太大了。所以他主张两院实行比例制,但第一院只算自由人,第二院把奴隶也算上,而且算百分之百。这样,南北双方就各在一院占优势了。何况,北方占优势是在众议院,南方占优势却是在参议院,南方更占便宜些。至于弗吉尼亚,则是在参众两院都可以占优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