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有个说法:“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但我对这种说法总是心存疑虑。因为按照这种说法的逻辑,只要有了监督,也就不该有腐败了。可惜事情并没有那么乐观。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自秦汉始就有了专门的监察部门。它在西汉时叫“御史府”,东汉以后叫“御史台”,明清改称“都察院”。不论御史台,还是都察院,都是直属天子的独立部门。不但不受其他官员和部门的制约,反倒有权监督一切部门和官员。同样,不论叫御史台,还是叫都察院,监察gān部都叫御史。两汉至元,御史台的官员依次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和监察御史。明清都察院的官员,则依次有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和监察御史。御史大夫和都御史是正长官,御史中丞和副都御史是副长官。清代的巡抚之所以又叫“中丞”,就因为他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监察部门的地位很崇高。汉代,御史大夫兼任副宰相。元代,御史大夫官居一品,而且例由皇太子或贵戚兼任。当然,官位高的,只有御史台或都察院的正长官,其他监察官的品级并不高。比如明清的监察御史只不过正七品,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业务进行对口监察的“六科给事中”,也是正七品。但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的品级虽然不高,职权却很大,地位也很崇高。首先是权限大。上至亲王宰辅、重臣勋贵,下至督抚州县、司官道员,甚至包括其他监察gān部和监察部的领导,都可以弹劾。这些人贪污腐败固然可以弹劾,即便只是疏忽怠慢工作不得力,也可以弹劾。其次是责任轻。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都有一个特权,叫做“风闻奏事”,也叫“风闻弹事”,就是只要听到风chuī草动,甚至流言蜚语,就可以举报,不必负核实的责任,也不受反坐的处分。第三是独立性qiáng。御史弹劾官员,不必通知照会有关部门,也不必经自己的长官批准。唐代长安四年(公元704年),监察御史肖至忠弹劾一个名叫苏味道的三品官。事后,御史大夫批评他说,这么大的事也不和长官说一声,不太合适吧?肖至忠却回答说:“台中无长官。”也就是说,监察部门和别的部门不一样,是没有领导被领导关系的。每个人都独立办案,直接对皇上负责。肖至忠还反问: 如果御史的弹劾每次都要请示,那么,批准了倒没什么,不批准又该怎么办?这就说出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了。御史大夫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赞许肖御史实在是忠于职守,刚直不阿。
五、有监督就行吗(2)
为了支持御史独立行使监察权,朝廷甚至还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隆重的礼仪。但凡重大的弹劾案,御史要头戴一种名叫“獬豸冠”的法冠,身穿内白外红的法袍,当着皇帝和百官的面在朝堂上宣读“起诉书”,被弹劾的官员则必须立即站出来等待处分。所以,上朝的时候,一见有人身着这样的冠服昂然而入,那些不知情的官员便会心里打鼓,不知这回又有谁要倒霉。
这样的监察力度,不能算小吧?
但是效果如何呢?也不过扬汤止沸,甚至连扬汤止沸都做不到。一任一任的官员依然前“腐”后继。更严重的是,对官员的监察还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腐败。我们知道,监察御史也好,给事中也好,权力是很大的。另外,朝廷还会临时指派一些监察官员,比如巡按御史或者钦差大臣到地方上查案子。这些人的权力也是很大的。将犯事官员就地免职固然不在话下,调动军队来拘捕官员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原本是为了保证监察工作的雷厉风行,却使监督本身就变成了一种特权,一种更不受限制和监督的权力。这样一种权力是没有人不害怕的。道理也很简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大案子没有,小毛病还挑不出来?介休县那个林县长被挑出来的就是一个小毛病。结果怎么样呢?乌纱帽丢了。
所以,只要监察官员一来,地方上就会忙成一团乱成一团。因为谁都知道,无风不起làng。地方上要是一点事情都没有,上面就不会派人来。监察官如果一点问题都查不出,回去也不好jiāo待。最好的结果,是查出了一点小问题,且都已解决,或“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也就皆大欢喜。这就要做工作,也就要花银子。至少,饭是要吃的,而且要吃得好;戏也是要看的,而且要演得好。如果巡按大人和钦差大臣寂寞,那么,女人也是要安排的,而且要长得漂亮。至于常规的礼仪,比如“别敬”、“程仪”之类,自然一文不能少。巡按和钦差的跟班门房,也都要一一打点到。总之,上面来监察一回,下面就受难一次。监察次数越多,下面越倒霉。比如前面说过的那个林县长就很倒霉,一个并无实据的案子,由于监察部一位姓汪的处长向皇帝“风闻奏事”,竟被反复查了好几回。先是张道台查一回,然后是隆尚书查一回,最后虞知府又查一回。三个来回,不知多少银子赔了进去。这些钱,当然最后都要摊到介休县老百姓的头上。这还只是一个案子。实际情况是,差不多地方上每件事情都有可查的理由。结果,每查一次,百姓就被鱼肉一回。因此我想,老百姓要是有发言权,一定会对朝廷说: 求求你们不要反腐败了。你们越反,他们越腐败。也求求你们不要关心我们了。你们越关心,我们越倒霉。
其实,就算这些监察官员都很廉洁,也很努力,恐怕也只能监察典型腐败,监察不了非典型腐败,因为根本就没法管。比如请客吃饭,你管不管?管?每天都有人请客吃饭,你一桌一桌地查,一席一席地管,管得过来吗?不管?那好,我们用公款吃满汉全席,一次吃掉32万,管不管?你说太不像话了就要管,那么,请问什么叫像话,什么叫不像话,什么叫太不像话?不好定标准吧?就算定出标准,官员们也有办法。你说只能四菜一汤?那我就一道澳洲龙虾,一道东北熊掌,一道南海鲍鱼,一道西藏松茸,再加一道佛跳墙,算是汤。何况还可以上拼盘。每盘拼四道,把盘子弄大点就是。你说每席不得超过1000元?那好,我吃999,两人一席。你说不得收红包?我从来就没收过,收礼也只收工艺品、土特产。再说我也还过礼了,我给他们写了字呀!什么?你说我收的工艺品是文物,土特产是国宝?我的字还价值连城呐!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有办法对付。
不过这种办法在国外恐怕就不灵,因为弄不好媒体就会把你们大吃大喝的照片登出来,或者把你写的字登出来,让大家看看是不是价值连城。可见,问题并不在于或不完全在于有没有监督,还要看由谁监督和怎样监督。像历朝历代这样监督肯定不行。因为历朝历代都是官员监督官员,等于是自己监督自己,哪里监督得了?自然是越监督越腐败。如果硬要监督,除了大幅度增加监督成本直至国家无法承担以外,别无出路。但如果jiāo给老百姓监督呢?事情恐怕就会两样。至少,办案的成本要低得多,因为这钱是要由老百姓自己出的。如果他们也趁机大吃大喝,岂非蜻蜓咬尾巴,自己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