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15:女皇武则天_易中天【完结】(15)

2019-03-10  作者|标签:易中天

  这是不流血的“玄武门之变”。

  变革早就在慢慢进行。显庆四年(659)六月,以《姓氏录》替代《氏族志》的诏令从宫中发出。贞观时代的《氏族志》是一部家世门第的排行榜,明确标出了各家各户的社会地位。因此这一目录的修订,便有着类似修宪的意义。

  许敬宗和李义府是此事的始作俑者。后者甚至将已经流行的《氏族志》统统收缴上来予以销毁,因为书中没有他们家的地位。许敬宗却是要拍武则天的马屁,而且他提出的改版理由,就是前书将武后的家族视为寒门小姓。[41]

  结果,新编《姓氏录》便取代了《氏族志》。武氏家族跟李唐皇室并列为一等,许敬宗和李义府由于是宰相也列为二等,五品以上官员的家族全部榜上有名,没有一官半职的旧士族则被淘汰出局。如此以官本位批判血统论,对于传统观念当然是颠覆。因此《姓氏录》一出,舆论哗然。

  武则天却不管什么舆论不舆论,此后她还要用科举制度进一步摧毁门第观念。实际上《姓氏录》的出笼时间十分值得注意:两个月前,长孙无忌被诬谋反;三个月后,无忌被bī自尽。关陇勋贵倒下,寒门庶族起来,绝非偶然。

  此时,距离她封后才三年多。

  由此可见,武则天从一开始就在做准备。她的准备工作做得很足,积累的政治资本也不少——就在她垂帘听政三年多以后,李绩攻陷平壤,高句丽灭亡。隋唐两代三位皇帝没能做到的事情,她做到了。这时恐怕就连其政敌,也不得不承认她是大唐实际上的皇帝,而且称职。

  那么,她能得到皇帝的名分吗?

  能。只不过要流血。

  [35]见两《唐书》之李义府传。但两《唐书》对高宗之后的反应记载不同,《旧唐书》称“上亦优容之”,《新唐书》称“帝由是不悦”,本书认为《新唐书》是。

  [36]以上均见《新唐书·上官仪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所记略同。

  [37]这段历史真相不明。《旧唐书·郝处俊传》称“高宗以风疹欲逊位,令天后摄知国事”,但系年于上元三年。《新唐书·郝处俊传》称“帝多疾,欲逊位武后”,未系年。本书所述两事均据《资治通鉴》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及《考异》。

  [38]李治患病的时间先后是显庆五年(660),龙朔二年(662),咸亨四年(673)。

  [39]见《旧唐书·高宗纪》上元二年三月。

  [40]请参看两《唐书》刘祎之传。

  [41]见《新唐书·李义府传》,《资治通鉴》卷二百显庆四年六月条。

  第三章

  血洗

  李弘之死

  上元二年(675)chūn夏之jiāo的大内,气氛相当压抑、紧张和诡异。因为就在一个月内,接连有两位皇室成员死得不明不白。而且四月二十五日去世的,竟是武皇后的亲儿子和唐高宗的嫡长子,二十四岁的太子李弘。

  当时就有人说,李弘是母后毒死的。[1]

  怀疑并非没有道理,因为以前就有人“吃错东西”。那起谋杀案的时间在九年前,场合是武皇后的家宴,在场的也都是皇后的亲戚:堂兄武惟良和武怀运,以及外甥女魏国夫人贺兰氏。也许,还有皇后的母亲荣国夫人。

  食物中毒的是魏国夫人贺兰氏。

  贺兰氏的母亲是武皇后的姐姐,诰封韩国夫人。由于妹妹是皇后,这个风韵犹存的寡妇便常常带着年轻貌美的女儿出入后宫,终于都上了高宗的龙chuáng。韩国夫人死后,皇帝又打算正式收编魏国夫人,只不过一直没敢开口。

  这当然突破了武后的底线,正好她母亲也对武惟良和武怀运颇为不满。于是事情就变成这样:魏国夫人不幸吃了两个舅舅献上的食品而当场bào毙,惟良和怀运则因故意杀人而被判死刑。一切看起来都严丝合缝,皇后的大义灭亲也体现了帝国的司法公正,尽管此案根本经不起推敲。[2]

  高宗皇帝就不相信。

  魏国夫人死后,她的兄弟贺兰敏之入宫吊唁。高宗皇帝哭着说:朕上朝前人还好好的,怎么转眼就没救了?

  敏之只是哭,什么都不说。

  武则天立即明白:这小子怀疑我。四年半以后,贺兰敏之被判流放,接着被杀或自杀。罪名则骇人听闻:与外祖母荣国夫人通jian,bījian太子李弘的未婚妻,qiángjian武后之女太平公主的随行人员等等。此事同样真伪难辨。如果是真,敏之未免过于胆大;是假,武后又似乎不必如此作伪。[3]

  说起来这也是武皇后的自作自受。由于痛恨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两个堂兄,她排斥武家人,让贺兰敏之继承了父亲武士彟的爵位。因此,后来要扳倒这位国公,便不得不大费周章,甚至赔上母亲和未来儿媳妇的名誉。

  真相究竟如何,大约只能存疑。

  但,另一个儿媳之死,武后难逃罪责。

  这个无辜的女人姓赵,是武后之子李显的王妃,同时也是高祖之女常乐公主的女儿。问题的关键也在这里:常乐公主身份特殊。论血缘,她是太宗皇帝的姐妹;论辈分,是高宗皇帝的姑姑。所以李治与她,关系十分密切。

  武后却不能容忍。实际上,她不允许任何女人与皇帝过从甚密,无论他们是否有性的关系。于是,常乐公主和她的丈夫被打发到千里之外,他们的女儿则被软禁,尽管这女人同时是天后的儿媳,李显的正妻。

  跟被废的王皇后和萧淑妃一样,赵妃的日子过得可怜兮兮暗无天日。她甚至必须自己给自己做饭吃。因此,当卫士注意到赵妃的住处好几天都没有炊烟升起时,这才想起打开门锁进去看看,也才发现她的尸体已经腐烂。

  此案照例不了了之。他杀?自杀?意外死亡?既没有结论也无人过问。我们只知道,发现赵妃尸体的那天是上元二年(675)的四月七日,十八天之后李弘死亡。[4]

  没有证据表明两案有什么关联。但,命案的发生也未免太密集了一点,宫里宫外难免飞短流长。当然,赵妃应该不是“吃错东西”。准确地说,她是死于武后的冷bào力。李弘的事就不好说了。太子与皇后不和已是公开的秘密,而且就在李弘监国之时,母子两人还发生了严重冲突。

  冲突与另外两位公主有关。

  两位公主是萧淑妃的女儿。萧妃被害之后,她们倒是保全了性命,却既无母爱也无父爱。没人关心的公主直到三四十岁仍然待字闺中,成为不折不扣的剩女。李弘听说后大为吃惊,悲从中来的他决定为姐姐讨回公道。

  统领六宫的武后无法拒绝这样的正当要求,处理办法则是将两位公主嫁给了当天值班的卫士。尽管如此,她对太子仍然充满怨恨。因为李弘的人道主义关怀,至少反衬出她的残忍和冷漠。更可恨的是,李弘不是向中宫请旨,而是直接上奏父皇,这让她如何母仪天下?

  是可忍孰不可忍!

  天后绝不允许挑战她的权威,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要知道,就连皇帝在她面前也得服服帖帖,何况其他?于是朝野上下纷纷传言,太子殿下也“吃错了东西”。[5]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15/36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