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接书,阅读一过,只在刹那之间,他头上的白发便仿佛更白了几分。
【5.奉命文章】
每一个失败的昏君背后,不是站着一个女人,就是站着一个太监。李斯接到胡亥之书,马上明白过来,一定是赵高在后面捣鬼。胡亥成天在后宫yín乐欢宴,秉烛夜游犹恐未足,哪里有空静下心来,给他修书问计?
李斯深知赵高亡他之心不死。权力斗争历来讲究快、准、狠,本当剑拔弩张、你死我亡之时,赵高却突然通过胡亥向他传来这样一封书信,好整以暇地要他为胡亥献计献策,其意在何为?
赵高此举貌似闲着,实则是闲着不闲。胡亥的来信其实只问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作为一个皇帝,如何能够确保像目前这样,永远地逍遥快活下去?
李斯的任务就是必须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以他法家巨子的身份,为胡亥的行为提供思想和主义。
在胡亥的问题当中已经预设了这样一个前提,那就是目前帝国的路线和政策是合理的,是要长久坚持下去的。所以,只要李斯一开口回答(回答的质量并不重要),就已经足以表明,他作为帝国的丞相肯定了这一预设的前提,承认目前的路线和政策是正确的,无可指责的。
而事实上,胡亥继位以来的一系列政治举措不仅让下层百姓民怨沸腾,叛乱四起,即使是在朝廷官员当中,多数人也是对此抱有异议和抵触的,只是迫于高压,敢怒而不敢言。冯去疾和冯劫两人做了出头鸟,挺身进谏,结果被投入监狱,自杀身亡。对此,绝大部分朝廷官员都持同情和惋惜的态度,对胡亥与赵高也是越来越失望。
赵高bī迫李斯回答问题,正是要让他站队表态。李斯一旦回答了问题,就等于选择了和赵高同一阵线,从而站在了大部分朝廷官员的对立面。而这样的后果就是,李斯在朝中只会越来越孤立,他曾经的支持者也将起而不满他,反对他。
李斯虽然能够轻易看透赵高的yīn险用心,但就是无解。他的死xué已被赵高牢牢地捏在手里。
除了回信之外,李斯已别无选择。
自从当年的《谏逐客书》之后,李斯很久没再写长篇大论了。和韩非不同的是,李斯并无著书立说的嗜好,他更倾向于行而不言。
虽说是长久不曾动笔,但李斯的文章功力并未衰退。相反,随着岁月的积淀、思想的成熟,现在的李斯已臻人书俱老的境界。
尽管所写乃是一篇奉命文章,而且写得心不甘情不愿,但架不住李斯的老去诗篇浑漫与,提笔未几,已是千言立就。
【6.行督责书】
李斯此番所写,正是日后著名的《行督责书》。其文虽篇幅较长,但千古名篇,不容不敬,姑原文照录于下:
〖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为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缪矣。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
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镒,盗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搏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搏百镒;而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羊牧其上。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夫不能行圣人之术,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yín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途,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掩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
通读李斯此书,虽难逃阿胡亥意之讥,但也还是很好地体现了李斯的政治思想。
所谓督责,督者,察也,察其罪,然后责之以刑罚也。督责二字虽不是李斯所发明,但作为一个重要理论被提出,并加以全帝国范围的实践,却无法不归功(或者归过)于李斯。
在这里,李斯无疑是受到了他师兄韩非的启发。督责二字最早见于《韩非子》八经篇:“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言必有报,说必责用。”可以看到,韩非是将督责二字分开使用,李斯则是将督责二字并为一体。这一区别并非只是玩了一个简单的文字游戏,细究之下我们可以发现,李斯的这一思想实际上是在韩非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创新。
韩非曾提出一个“形名参同”的理论,督责乃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的形名参同见于《韩非子》主道篇:“故(明君)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
比较可知,韩非的督责讲究以静制动,后发制人;而李斯的督责则qiáng调主动出击,积极gān涉。有趣的是,这种思想上的差异也正是两人性格上的差异。
话说回来,单从理论上看,李斯的督责制度本身并没有错,反而自有其积极和深刻的一面。只不过这个制度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被一个错误的人执行,从而火上浇油,将帝国进一步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