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深信,几十年后,中国之中产阶级会渐渐醒悟——对底层的同情与代言,乃是本阶层最光荣也最值得欣慰的阶层本色。而底层也终将相信,除了中产阶级,他们没有更值得信赖的阶层良友。底层和中产阶级,实在是唇亡齿寒的关系。这一点对于双方,都是一个社会真相。而即使社会真相,有时也需要几十年来证明之。
第二章 非正常关系
在普遍之中国人还不能真正过上小康生活的情况下,中国的当代文化未免过分“热忱”地兜售所谓“不平凡”的人生的招贴画了,这种宣扬几乎随处可见。而最终,所谓不平凡的人的人生质量差不多又总是被归结到如下几点——住着什么样的房子,开着什么样的车子,有着多少资产,于是社会给以怎样的敬意和地位。
1.“和谐”失败了吗?
社会和谐或不和谐,因素很多。主要的现象在民间,主要的前提却不在民间。
百姓其实都是巴望和谐的。
因为一切导致社会不和谐状态,首先必使人民的生活乃至生存丧失保障。比如战争,比如动乱,比如枉法,比如苛政,比如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压迫与剥削……
“血流漂杵,人死如林”;“持金易粟,粟贵于金”;“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边城多健(青壮年)少,内舍多寡妇”;“梦中依稀慈母泪,城头变换大王旗”——这样的社会,是断没法和谐的。
片言折狱,严刑诬服,荣势破理,屈诛无辜;万全之利,权者以小不便而废;百世之患,贵者图小利而不顾——这样的社会,也是断没法和谐的。
苛政猛于虎,百姓如刍狗;朱门酒肉臭,路有bào尸殍——在如此这般的社会状况下,“孔子”们那些教化庶民的话,不管多么中听,根本就是废话。倘什么人还喋喋不休地向民间念教化经,那确乎可恶了。
“五四”时期,“打倒孔家店”成主流的社会风cháo,运动者们固然有偏激之处,孔老夫子委实也有点儿冤枉,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却并不能说这是文化人士根本不负责任的胡闹。
不久前与几位同龄辈闲聊,有人言:“除了‘文革’十年,建国凡五十余载,竟无内战,无论如何,该说是中国人的福。”皆肃然,遂纷纷点头。想想半个多世纪前的中国,可能比今天的伊拉克还要悲惨。凡中国人,不可能不由而庆幸。
窃以为,今日之中国,民间也来总结和谐的经验,吸取不和谐的教训,还是有了不少可行性的前提的。虽然发生在我们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不和谐,对于社会只不过是细节,且与什么大前提无关。但有时却会令当事人目瞪欲裂,血脉贲张,甚而真的向社会溅出血去,更甚而闹出人命来……
有次我在某市碰到这样一件事——上午我散步时,见一环卫工正在清理垃圾桶,旁边一女子在遛狗。那狗突然拉了屎,女子倒也自觉,而且分明有所准备,从兜里掏出卫生纸,包起狗屎打算扔进垃圾桶里。而那环卫工不知为什么不高兴了,将垃圾桶的盖子一盖,不许女子将狗屎扔进去。那女子手捏着一纸包狗屎,也不高兴了。
她质问:“为什么不许我扔进去?”
环卫工理直气壮:“这是垃圾桶,不是扔狗屎的地方。”
我想,那环卫工之所以不高兴,恐怕是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在我们的社会中,不尊重环卫工人的人格和他们的劳动,甚而蓄意伤害他们自尊心的事也确实屡屡发生)——我gān这么脏的活儿,我每月那么少的工资,我整天默默地为你们城里人服务,你们城里人何时正眼瞅过我们一次?我这儿正在扎塑料袋口呢,你偏赶这会儿当我面儿往袋里扔狗屎……这么一想,自然就有点儿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都讲要换位思考,我想,如果那女子当时能换位思考一下的话,只消一句自嘲言语,环卫工心里的气肯定顷刻全无。
但那女子却手捏着一纸包狗屎认真起来。
“难道狗屎不是垃圾!”
“垃圾是垃圾,狗屎是狗屎!难道我是专门清理狗屎的人?!”
“狗屎也是垃圾!”
“狗屎不是垃圾!垃圾是生活废弃物!”
“狗屎就是废弃物!”
“这叫垃圾桶,不叫狗屎桶!”
“你胡搅蛮缠!”
“你才胡搅蛮缠!”
这时,对于那女子,怎么样才能扔掉狗屎似乎已不重要了,似乎理论明白狗屎究竟属不属于垃圾更为重要了。她的思维逻辑显然是这样的——只有通过理直气壮的辩论,迫使环卫工承认狗屎也是垃圾,手中的狗屎才会顺利扔掉。她肯定还觉得很委屈——自己的狗在道上拉了屎,自己并没牵着狗一走了之,而是掏出纸包拾了起来,却偏偏遇到一名犯浑的环卫工不许自己往垃圾桶里扔!她也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那小狗蹲于地,看着一男一女两个人恶色相向,不明所以,一脸困惑。
我见他们越吵越凶,趋前劝之。我是有立场倾向的——暂且不论狗屎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垃圾,看一个女人一直拿在手里总不是回事儿,所以侧重于劝那环卫工退让一步……
环卫工则指着那女人说:“你看她那凶样子!反倒来劝我?今天我偏陪她较这个真,你别管闲事!”
斯时那女人的样子确实已快失控——换位替她想想,手里一直捏着一纸包狗屎呢,样子能和谐得了吗?
劝解无效,我只得去散我的步。
半小时后再经过原地,环卫工不见了,被警车拉走了;女子也不见了,被救护车拉走了。满地血点子,一名警察在向些个人了解流血事件的过程。而我听到的情况是这样——后来那女子将狗屎摔到了环卫工的脸上,后者用垃圾桶的盖子狠狠拍了她……才半个小时,倒也算是速战速决。
我还听到有人评论道:“唉,这个女子也是死心眼儿,不许往垃圾桶里扔,走几步扔那片草坪上得了嘛,正好做肥料。”
闲人们皆道:“是啊,是啊。”
我心里边就有点儿自责,怪自己半小时前没想到,所以劝得也不得法。若那么劝了,一场街头流血事件不就避免了吗?
紧接着又有人说:“没见草坪那儿正有人推着剪草机剪草吗?我要是那人,往草坪扔狗屎,我还不许呢!”
想想,这话也是有预见性的。
那,狗屎除了往人脸上摔,还能怎么个“处理”法呢?
我困惑。
几天前的一个早晨,我在家附近的元大都遗址公园散步,见一高个子和一中等个子的公园保安正与一对中年夫妇理论。公园管理处有一条新规定——不得在公园内进行“大规模”摄影。这无疑是一条好规定。若此公园成了随便拍广告、影视外景的地方,显然会影响人们晨练、健身,也必增加管理难度。那对中年夫妇是推辆幼儿车到公园里来的,车里的孩子看上去还不满周岁,中年得子,多高兴的事儿,丈夫想多拍几张照片,散步的人们于是都绕开走,他们很能理解那一对夫妇的愉快心情。但是两名保安不知为什么对此事认真起来,上前阻止他们拍照。他们自然要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