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会来的,”布雷多克斯说。“进来陪我们喝咖啡吧,巴恩斯。”“好。”
“把你的朋友也带来,”布雷多克斯太太笑着说。她是加拿大人,充分具备加拿大人那种优雅大方的社jiāo风度。
“谢谢,我们会来的,”我说。我回到小单间。
“你的朋友是些什么人?”乔杰特问。
“作家和艺术家。”
“塞纳河这一边这样的人多的是。”
“太多啦。”
“是这样的。不过,他们当中有些人倒挺能挣钱。”
“哦,是的。”
我们吃好了饭,喝完了酒。“走吧,”我说。“我们跟他们喝咖啡去。”乔杰特打开她的手提包,对着小镜子往脸上扑了点粉,用唇膏把嘴唇重新勾勒了一通,整了整帽子。
“好了,”她说。
我们走进满屋是人的房间里,围着桌子就坐的布雷多克斯和其他男人都站起来。
“允许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妻乔杰特·莱布伦小姐,”我说。乔杰特娇媚地一笑,我们和大家握手。
“你是歌唱家乔杰特·莱布伦的亲戚吧?”布雷多克斯太太问。
“不认识。”乔杰特回答。“可是你们俩同名同姓,”布雷多克斯太太真诚地说。
“不,”乔杰特说。“根本不对。我姓霍宾。”
“可是巴恩斯先生介绍你时说是乔杰特·莱布伦小姐。他确实是这么说的,”布雷多克斯太太坚持说。她说起法语来很激动,往往都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啥。
“他是个傻子,”乔杰特说。
“哦,那么是说着玩儿的罗,”布雷多克斯太太说。
“是的,”乔杰特说。“逗大家笑笑。”
“你听见了,亨利?”布雷多克斯太太朝桌子另一头的布雷多克斯喊道。“巴恩斯先生介绍他的未婚妻叫莱布伦小姐,其实她姓霍宾。”
“当然啦,亲爱的。是霍宾小姐,我早就认识她。”
“霍宾小姐,”弗朗西丝·克莱恩叫道。她的法语说得很快,可她不象布雷多克斯太太,并不因为自己说一口地道的法语就故作姿态地洋洋自得起来。“你在巴黎待很久了?你喜欢巴黎这个地方吗?你很爱巴黎,对吧?”
“她是谁?”乔杰特扭头问我。“我该同她谈吗?”她掉回去望着弗朗西丝,只见弗朗西丝笑眯眯地坐着,叉着双手,长脖子承着脑袋,撅起双唇准备继续说话。
“不,我不喜欢巴黎。既奢侈,又肮脏。”
“是吗?我倒觉得这里特别gān净。数得上是全欧洲最gān净的城市之一。”
“我认为巴黎很脏。”
“多怪啊!也许你在巴黎没待多久吧。”
“我在这儿待的时间够长的了。”
“可这里有些人倒很好。这点必须承认。”乔杰特扭头对着我。“你的朋友们真好。”弗朗西丝已略有醉意。如果不送咖啡来,她还会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拉维涅还端上了利久酒,喝完酒后我们都走出餐厅,动身上布雷多克斯搞的跳舞俱乐部去。跳舞俱乐部在圣杰尼维那弗山路的一家大众舞厅内。每周有五个晚上,先贤饲区的劳动人民在这里跳舞。每周有一个晚上归跳舞俱乐部使用。星期一晚上不开放。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屋里还空空的,只有一名警察靠门口坐着,老板娘待在白铁酒吧柜后面,此外还有老板本人。我们进屋以后,老板的女儿从楼上下来。屋里摆着些长凳,放着一排桌子,从这头到那头,屋子另一边是舞池。
“但愿人们能早点来,”布雷多克斯说。老板的女儿走过来,问我们要喝点什么。老板登上一只靠近舞池的高凳,开始拉手风琴。他一只脚脖子上套着一串铃挡,他一面拉手风琴,一面用脚打拍子。大家都跳起舞来。屋里很热,我们走出舞池的时候都出汗了。
“我的上帝,”乔杰特说。“屋里活象个蒸笼!”
“太热了。”
“真热,我的上帝!”
“脱掉你的帽子。”
“这是个好主意。”
有人请乔杰特跳舞,于是我走到酒吧柜旁。屋里确实很热,在闷热的夜晚,手风琴的乐曲声悠扬悦耳。我站在门口喝着一杯啤酒,领受街上chuī来的习习凉凤。坡度很大的大街上开来两辆出租汽车。它们都在舞厅门前停下了。车上下来一群年轻人,有的穿着运动衫,有的没有穿外衣。从门里she出的灯光下,我看清他们的手和新洗过的卷发。站在门边的警察对我看看,微微一笑。他们进来了。当他们挤眉弄眼、比比划划、七嘴八舌地往里走的时候,在灯光下我看清他们的白手、卷发和白脸。勃莱特和他们在一起。她模样怪可爱的,她和他们打成一片。
其中有个人看见了乔杰特就说:“真是怪事。这儿有个货真价实的婊子。我要同她跳舞,雷特。你瞧着。”
那个褐色皮肤的高个子,名叫雷特的说:“不要冒失。”
金huáng色卷发的年轻人回答:“别担心,亲爱的。”勃莱特就是跟这种人在一起。
我非常气愤。不知怎么的,他们总是叫我生气。我知道人们总认为他们是在逗乐,得忍着点,但是我想揍倒他们一个,随便哪一个,来砸掉那种目中无人、傻笑中透着泰然自若的神情。一转念,我却出来沿大街走去,在隔壁一家舞厅的酒吧间里要了一杯啤酒。这啤酒不好,我就喝一杯科涅克白兰地来解解嘴里的啤酒味,但是这杯酒更糟。当我回到舞厅的时候,舞池里挤满了人,乔杰特正和那高个子的金发小伙在跳舞,他跳舞的时候,使劲扭动臀部,歪着脑袋,翻着白眼。音乐一停,他们之中的另一位就邀请她跳。他们拿她当自己人了。这时我明白了,他们一个个都会和她跳的。他们向来如此。
我在一张桌子边坐下。科恩在那里坐着。弗朗西丝在跳舞。布雷多克斯太太领来一个人,介绍说,他叫罗伯特·普伦蒂斯。他是纽约人,从芝加哥来,是一位写小说的文坛新秀。他说话带点儿英国口音。我请他喝酒。
“非常感谢,”他说,“我刚喝过一杯。”“再来一杯。”
“谢谢,那我就喝吧。”我们招呼老板的女儿过来,每人要了一杯掺水的白兰地。
“我听说,你是堪萨斯城人,”他说。
“是的。”
“你觉得巴黎好玩吗?”
“好玩。”“真的?”
我已有几分醉意。并没有真醉,但说起话来已经到了不择词句的程度。
“看在上帝面上,”我说,“真的。难道你不这样认为?”
“呀,你发起脾气来真讨人喜欢,”他说。“我要有你这套本领就好了。”
我站起来向舞池走去。布雷多克斯太太随后跟着我。“别生罗伯特的气,”她说。“你知道,他还不过是个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