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洛克菲勒回忆录_[美]戴维·洛克菲勒【完结】(47)

2019-03-10  作者|标签:[美]戴维·洛克菲勒

  慈善事业是约翰的“领地”,而他痛恨内尔森自负地认为指导家族主要慈善机构—特别是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之未来的应当是他,而不是他的哥哥。

  约翰对内尔森qiáng硬的反对态度,至少一部分原因是他政治观点的变化。跟我们许多人一样,约翰一直为当时的社会动dàng深感不安,但是,他并不是一味指责年轻一代令人费解的态度和反叛行为,而是致力于理解他们内心不满的根源。约翰和他的同事们与年轻人—包括黑豹党(Black Panther)人和常chūn藤联谊会的大学生—在一起相处了几百个小时,聆听他们诉说自己的不满、政治信仰和对未来的希望。他发现自己很同情了解到的许多东西。这对约翰来说是一次转型的体验,为此他写了一本书,名叫《第二次美国革命》(The Second American Revolution),叙述了自己的经历。

  该书是当年的一个很好写照,尤其是它提出所有的智慧蕴藏在年轻人身上,并指出,将世界弄得一团糟的老一辈人应当从自己的孩子们那里寻求指导。该书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社会的高层人士并不经常与不满社会现状的人,甚至是年轻的批评家联系在一起。但是,对于我们这些相当了解他的人来说,约翰的想法和结论并不那么惊人。他已经越来越接近我们常说的“空想主义者”。多年来,他直接接触到许多严重的、棘手的社会问题,从而加深了他对弱势群体和底层群体的本能的同情。其结果是,他的政治观点比以往更加倾向自由的一边。

  回想起来,这就是内尔森与约翰之间冲突的一个主要根源。作为纽约州的州长,内尔森在大多数社会问题上不断地向右倾斜—比如“洛克菲勒”药物法规、他对阿提卡监狱bào动的镇压,以及他对美国gān预越南事务的拼死维护,这些都表明了他更加保守的政治态势。内尔森鄙视约翰的自由主义,以及约翰对曾经辛辣攻击过他的许多个人和机构的欢迎态度。他还对“侄子侄女们”的表现和信念感到怒不可遏,决心不让他们拥有对重要家族机构的控制权。因此,激战的“擂台”已经设好,首当其冲的是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的未来。

  117. 第一战场: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

  到了1973年,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已经成为全国第十二大基金会,捐助资金达到2.25亿美元。基金会的项目与1940年创建初期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当时,我们兄弟5人创建该基金会时,为的是管理我们对诸多机构的年度捐款,比如女童子军(Girl Scouts)、世界青年联合会(YMCA),以及纽约市和威斯特彻斯特县的90多家社区机构。父亲在1951年捐献的将近6 000万美元的洛克菲勒中心票据第一次为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提供了捐献资金(在此之前,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一直依赖我们兄弟几个每年的捐款),使我们能够将基金会的范围扩大到我们兄弟几个之外,为每个兄弟发起和领导的机构提供大量支持。接受这种捐款的机构主要有约翰的人口委员会、内尔森的美国国际经济社会发展协会和劳伦斯的杰克逊dòngxué保护公司(Jackson Hole Preserve, Inc.)。

  1961年,洛克菲勒基金会又从父亲的地产那里获得用于捐款的7 200万美元。由于资源的大幅度增加,我们可以进一步扩大基金会的计划。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继续处理着我们兄弟几个的个人捐献,为家族领导的几个机构的工作提供资金。但如今,我们开始接触更大范围的机构和组织。结果,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开始演变成一个更加传统的基金会。我和我的哥哥们对这一过程感到满意,因为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我们的孩子们会希望承担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的责任,并通过这个基金会去追寻他们自己的慈善利益。

  到了20世纪60年代中期,这种变化已经深入开展,并显著地反映在基金会对从事民权和机会均等领域工作的支持—这一点非常符合许多“侄子侄女们”的利益。但是,虽然我和我的哥哥们坚决支持让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的项目范围更加广阔,但我们觉得对“我们”家族领导的各个机构—这些机构多年来从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获得了大量的经济支持—继续负有责任。在我们考虑自己将不可避免地退出这些机构领导职位的时候,我们的结论是,简单地将这些机构切分开来而不为其将来提供充足的资源,则是不负责任的。我们设想捐献高达1亿美元的资金,也就是大约为此目的而需要的捐献资金的一半。我们的考虑是,有了这些资金,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将不再需要继续为这些机构负责”。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的理事会批准了我们的建议,并立刻启动了一个审查程序,由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总裁达纳•克里尔负责监督。

  不到一年时间,显然我们每个兄弟对于我们所说的“克里尔委员会程序”的期望和目标各不相同。约翰的主要目标是尽可能多地保持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的捐献资金,因此他主张严格限制“终端”拨款的数量和金额。我和劳伦斯与约翰的意见不同;我们还希望确保我们的各个机构拥有坚实的未来。尤其是其中的两家机构—劳伦斯的斯隆•凯德琳癌症纪念研究中心和我的洛克菲勒大学—要想作为卓越的机构生存下去,就要求获得大量的经济支持。我和劳伦斯qiáng烈倡议为这两家机构提供大量的捐献资金。约翰坚决反对我们建议的金额,称之为“不合适、假公济私”的行为。   虽然内尔森对克里尔委员会程序的早期阶段没有什么兴趣,但很快他就发表了他的意见。

  118. 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的“断送”

  专为规范慈善基金会而设置的1969年的税收改革法案给我们的讨论增添了一层复杂性。该法案严厉禁止基金会理事的假公济私行为,其中大部分规定是合理的。但是,在税收改革法案通过国会讨论期间起到过重要作用的约翰坚持说,国会中,人们qiáng烈支持另行立法,来完全摈弃基金会。结果,约翰争辩说,既然法律暗示捐献人应当开始削弱对自己基金会的控制,那么我们应当在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起个带头作用,主动减少家族对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的控制。

  为了实现这一点,约翰希望增加更多的外部理事,这样家族成员在理事会中的比例就能变为少数。以我的观点,约翰的立场是在置疑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当初创建的基本前提。正是因为我们对当前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的共同兴趣,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才成了全国最受尊重的基金会之一。为了安抚在华盛顿的临时多数政客而削弱我们兄弟的作用,我感觉那是个严重错误。但我的观点没有能够说服约翰。

  约翰居高临下的态度和含蓄的认识—他认为自己是在一个高层次的道义角度进行讨论—使得冲突更加尖锐。他的想法和态度不仅让我和劳伦斯非常恼怒,而且让在间隔将近20年后于1977年年初再次加入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的内尔森更加bào跳如雷。内尔森指责约翰试图“断送”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正如他早先听凭家族的影响在洛克菲勒基金会削弱并最终丧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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