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评传_滕绍箴【完结】(74)

2019-03-10  作者|标签:滕绍箴

  ,盖州游击场于渭送银一千三百六十八两五钱,帛八匹,帛衣一百七十一件,翠蓝布衣八十六件、皮袄七件,

  翠蓝布一千零八十一匹,……粳米二十一解五升,盐两千四百斤[17]。以上诸项钱粮、布匹都是明代辽东的

  租赋收人,很可能是上一年的库存。可见,努尔哈赤一进入辽沈就开始享用原有的封建租赋了。

  同年六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在辽阳西关设立市场,宣布市价、税收制度时,要求“悉仿明制”[18]。七

  月十七日,又下令“依旧例”迅速催促贡谷、草束等[19]。这样,从九月到十二月,盖州等城游击先后贡盐

  、棉、谷、草、银钱、蜂蜜等,纷纷而至。这些作法都是沿袭明朝的封建租赋制。

  按明制征收田赋,免去各官在正额赋税以外的“乱赋”,似乎减轻了辽民的一些赋税负担,而实际征收的

  时候,一点没有减少。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天命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努尔哈赤对刘爱塔说:公取正额的

  赋税“勿增勿减”[20]。第二年,在“计丁授田”的情况下,每年每丁征收白银三两[21]。征赋的形式有

  别,地租从实物改折货币。这是由奴隶制度下的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向封建制度下的货币地租转变的一个有

  历史意义的变革。

  后金进入辽沈后,大英明汗努尔哈赤认为,他所占据的领土就是后金的领土,所占领地区的人民即是后金

  属民。他曾多次宣称:女真、蒙古、汉人,凡是属于后金管辖下的,都是“同汗之民也”。因此,将辽东的汉

  民,不管入旗与否,都纳入八旗体制进行管理。凡是国中有事,大的以旗,小的以牛录为单位,各随牛录或旗

  行走。天启二年三月,运输右屯卫谷物的时候,以旗为单位出车,向牛庄仓搬运。以达尔汉、巴布泰、汤古岱

  、鲍尔晋、穆哈连、苏巴海、栋额额驸、阿布泰分别率领八旗,所出的车辆分别为五百五十七辆,六百一十辆

  ,三百七十二辆,三百八十辆,三百零二辆,二百六十五辆,二百六十辆,六百一十五辆。各运谷物为八百三

  十解,八百二十解,四百九十斛,五百零五解,四百解,三百八十解,三百一十解,八百一十五斛[22]。除

  了以旗为单位以外,有些具体事情,努尔哈赤又常责令牛录办理。在运谷时,一牛录三百个男丁,运谷二百斛

  [23]。

  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天命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努尔哈赤下令,各个牛录要降低出售货物的价格。七

  月初十日,下令催促每个牛录收获谷物入场。十二月,新年到了,命令每个牛录可以杀食贡牛两头,各取公炭

  十筐,由牛录额真亲自去领取[24]。出兵打仗也不例外,天启三年四月初一日,努尔哈赤下令每牛录出兵百

  甲[25]。

  大英明汗努尔哈赤采取汉官仍然授与旧职,民各守明时旧业,实行明朝税制、租赋等制,参照明时的军屯

  制,斟酌后金的牛录计丁制,实行“计丁授田”,以八旗牛录制度统理官民。这对后金社会从奴隶制向封建制

  的过渡起了促进和加速作用。

  后金在进入辽沈前后,社会制度的变化是明显的,尤其是在阶级关系方面的表现比较突出。后金在进入辽

  沈以前,努尔哈赤将社会等级分为汗、贝勒、大臣、诸申和阿哈等。汗、贝勒、大臣是上层奴隶主阶级。诸申

  除了部分人役使阿哈为奴隶主外,多数是平民。阿哈作为一个阶级是后金社会的产物,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从

  阶级关系方面看是三个社会集团,奴隶主、诸申和阿哈。努尔哈赤要求贝勒与诸申,主人与阿哈之间要相互“

  慈爱”[26]。后金进入辽沈以后,由于阶级关系的新变化,努尔哈赤对这三个社会阶层的关系有了新的看法

  。他认为汗是天的儿子,汗以天为父;众贝勒、大臣是汗的儿子,汗是众贝勒、大臣的父亲;诸申是众贝勒、

  大臣的儿子,众贝勒、大臣是诸申的父亲;阿哈是主人的儿子,主人是阿哈的父亲。

  上下都是父子关系,要求下敬上,子敬父,不许贪私,不许生盗贼jianbào之心,各自都要勤于本身的职务。

  诸申、阿哈要按照汗、众贝勒、大臣的指令行事,忠于职守,否则,忧患就必然会降临[27]。

  大英明汗努尔哈赤的新看法,究其真谛无非是比较明确地接受了明朝封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

  理道德观念,这无疑的是个重大的变化。在这种观念下,孝悌、忠君思想被提倡作为指导思想。过去发兵征服

  了乌拉部、叶赫部,把各部的居民编入八旗,两部中父辈的老人拜朱扈、果兴阿等,对努尔哈赤多有怨恨。天

  启五年(公元1625年,夭命十年),努尔哈赤主动宴请两位老人,并亲自跪在他们面前,双手捧着肉,请他们

  食用。他认为,这种作法是“以孝悌为礼”,又教育各级额真、国人都应当照这样行事[28]。要求他们孝敬

  父母,梯其兄长,世世代代都不要违背孝悌之道。要求女真人、蒙古人、汉人等各族人民,都应当以孝悌之道

  处事,“和乐”生活。在这个基础上,提倡尊君,主张“忠信”。他命令各级官员都向汗作出忠信的誓言,要

  做到身死家贫也绝不违背汗的教诲之言[29]。这些君臣、父子、孝悌、忠信等伦理道德观念的反复提倡,使

  明朝的封建思想在后金的上层建筑领域逐渐居于统治地位,使后金的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过渡正向更深化的程

  度发展了。

  后金奴隶制在进入辽沈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迅速地向封建制转变,统治阶级在变,被统治阶级也在变。在

  “计丁授田”过程中,汗、众贝勒、大臣成为辽东无主田地的所有者,每个诸申都必须在新的地主名下(即汗

  及其以下各级额真)领得自己的六垧田,缴纳租谷和赋银等。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到分配形式,都采取封建的剥

  削方式。诸申成为新土地所有者的依附农,社会地位已经大不如从前了。他们必须严格地服从君臣、父子关系

  ,倘若违背众贝勒、大臣的意旨,就要大祸临头。阿哈这时可以通过告发主人的办法,离开户主,甚至改变社

  会地位,上升为主人[30],为其争得人身自由,开了一线光明之途。这就是说,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一

  系列变化,使后金社会在进入辽东以后,迅速地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和演变,这是努尔哈赤实行仿照明制、

  酌立新章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诚然,尽管后金社会在进入辽沈以后,向封建制的过渡较快,但必须看到,这是以努尔哈赤为代表的后金

  奴隶主集团在qiáng大的封建势力包围之下,在广大的汉族人民的激烈斗争中实现的,而其原有的奴隶制生产方式

  并没有因此而消失,甚至在某些方面仍然有所发展。因为它毕竟是奴隶主阶级统治的国家,统治者从一个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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