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赌上了时间和生命的誓言,深情而激愤。
某个朋友跟我说过一个观点,他说:“我们年轻的时候都相信,只有我们才最爱那个珍贵的女孩,只有我们能给她们幸福。别人只会让她痛苦,她身边其他男人都是臭傻bī。直到很多年以后我们才不得不承认,原来她嫁给了别人,却一样可以幸福。男人在明白这件事的一瞬间,便开始苍老了。”
但叶芝显然是个比一般男人固执得多的男人,他直到五十二岁才娶妻,期间持续向茅德·冈求婚,失败不甘后又向茅德·冈的养女求婚,百般作态,全被拒绝,堪称走投无路。直到他生命里的最后几个月他还写信约茅德·冈出来喝茶,依然被拒绝。他死后茅德·冈拒绝出席他的葬礼。
叶芝的爱情到最后大约已经演变成一种偏执了,这份偏执的qiáng烈,可见当初他沉沦爱情之深。
说句不恭敬的话,茅德·冈跟叶芝算是冤家中的极品。前者年轻时是万人瞩目的女演员,光辉夺目的名媛,后者是一介穷学生,唯有心存仰慕。后者多年后冠盖满天下,前者则垂垂老矣。两人的身份始终都不匹配。
而且茅德·冈是个làng漫的文艺青年,1908年她曾写信给叶芝说自己被某种感觉抓住了:“某天晚上11点一刻,我穿上了你身体和思想的外衣,渴望来到你身旁。”说句良心话我要是叶芝看到这话我估计会立刻穿衣剃须去赶赴这场定情约会……但茅德·冈真心只是在跟叶芝jiāo流性灵……你说你jiāo流性灵何必写的那么惹人遐思……其次茅德·冈的骄傲和个性至死不改,说不爱就不爱,直到她再婚了又死了老公也还是不爱,叶芝你等到死也都没用!可叶芝就吃茅德·冈那一套,给吃得死死的,还固执。
我写过不少小说,有人评论说我无论写什么小说里面都有爱情,所以事实上是个言情小说家。我总反驳说金庸的15部武侠里也部部都有爱情,莫非也是言情小说家?
其实爱情是个多么宏大的主题啊,连同我这一辈的作者,上溯到古希腊的剧作家,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小说,都难以说清它。
我觉得自己本质上是个对爱情和女性缺乏了解的人,这一点就像江洋。茅德·冈之于叶芝,林澜之于江洋,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结论的。写那么长的故事,到结尾凝结为“晚安,好好睡”五个字,林澜却终究没有对江洋讲过她自己的心。我以为这个故事的悲剧并不在林澜死了,而是跨越十三年,江洋隐约看见过去的林澜在对他诉说什么,却如隔着群山万壑,听不见声音。
回想林澜和江洋那场如在错身巷中的相逢,和苹果花旁的茅德·冈,其后那么悲伤,只因当时那么美。
有些瞬间的存在从开始就是为了被缅怀,有些笑容的绽放仅仅为了被回忆。
《太空堡垒》有原本画集,我很喜欢里面美树本晴彦的水彩风,用色温暖而苍老,像是水洗风chuī日晒之后,失色在阳光里的老照片。
池上听雷阶前看鱼,花开千年人犹不老,终究只是年少时候的梦想。
附:《当你年老时》英文版
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Ah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But one man loves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Murmur,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And hid his face among a crowd of stars.
台北红玫瑰
——《蝴蝶风bào》自序
最近在重听《台北红玫瑰》,罗大佑的老歌。
我的旧硬盘上有罗大佑的全集。高中时我在华语女歌手中最喜欢陈淑桦,在男歌手中最爱罗大佑。当然我也喜欢过王杰、孙楠和刘德华,罗大佑并非我唯一的心头好,我也对人说过罗大佑的作品良莠不齐,极好的也不过是《你的样子》等寥寥几首。
可某种男人的热情真是不死的,只等时间到来你自然会明白。我接上旧硬盘重听罗大佑的集子,听到《台北红玫瑰》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再次拜倒在那个男人的牛仔裤、吉他和墨镜之下。那么多的绝望和彷徨纠缠在一起,像是地缚灵带着愤怒在街头恣意游dàng和吼叫,可街上人来人往,却无人听见它的声音。
是首老的不能再老的老歌了,可有些东西是不会轻易随着时间磨灭的,譬如《台北的红玫瑰》,1994年11月发行。十多年之后我才静下心来细听被它里面历久不变的锋刃击中,那是一柄支离破碎的刀,但依然够锋利、够残酷。
我瞬间就沉默了,耳边嘶哑的声音绕梁三日,人如在梦之中。
罗大佑的歌对很多人都是种挑战,他嘶哑的嗓子实在不适合当一个歌手,简单地说就是个破锣嗓子,过于个人的风格让人在喜欢他的某首歌的同时拒绝他的其他歌。但对于那些没听过罗大佑的歌的人,我给出一个建议,在你不喜欢他的时候最好不要鄙视他,以免将来你忽然感觉到某首他的老歌在硬盘盒里qiáng烈地震动,连着你的灵魂一起,你会后悔当年的愚蠢。
这个男人被称为教父,是因为他把自己的jīng神投入宗教那样的熔炉中反复锤炼吧?我常常会回去听《教父》中那些带着qiáng烈西西里气息的插曲,然后不由自主地整天地哼。于是理解了那些意大利人的执着,生活在yīn暗的角落里,可以残忍地砍下敌人的大腿,却衷于家族和血统。那样的世界里,除了同是西西里人的血,还有多少可以相信可以依赖呢?于是即使向往平静生活的人也只能选择糖,低下头对教父献上盐和面包。
听过一则不靠谱的传闻,是关于在洛杉矶的华人黑手党。在美国的华人说到过这些人的时候有种奇怪的的尊崇,一个年纪很大的华人对我说曾经华人黑手党要在洛杉矶和对手争夺地盘,于是一个在加拿大的“弟兄”带着整整一后备厢的雷明顿猎枪从加拿大开车前往洛杉矶,冒着进大狱的危险经过国境线继续南下,他不停地靠抽烟支撑着jīng神,苦熬了将近48小时才赶到目的地,最后“兄弟们”扛着他送来的枪支冲上了远说不上“正义”战场。
最近心情有点低落,于是听罗大佑的歌,写完了《蝴蝶风bào》。
无法形容写这个故事时的心情,像是看见一群华丽的男人站在黑色的祭坛下,他们提着枪,一个接一个地对着前面的人扣动扳机。
我想像内森·曼在绝对的黑暗中伸出他的手来,他看不见自己的手,可是能看见手上留下的鲜血。
那大概就是“洛伦兹男人帮”的誓言吧?无论变成权力者的内森·曼,或是作为独裁者的和英雄的彭·鲍吉尔,还有死在费尔南斯枪声中的那些人,可以孤独地走上权力巅峰或者以自己的尸骨做队友的垫脚石,但是不低头,也不要怯懦卑微地死去或者生活。
是用尽了全部力量的人生啊。